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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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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七交易2020Z-21号

二、项目名称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甘肃省通信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415号

8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甘肃省通信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尉勤,樊毅敏,王美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1076号

联系方式:0931-2331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路118号

联系方式:0931-8457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佳琦

电 话:0931-2331178

附件下载
检察院物业磋商文件.pdf
磋 商 文 件 磋商编号: 七交易2020Z-21号 项目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 二○二〇年十月 2 第一部分 竞标函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11-0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七交易 2020Z-21 号 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1.44(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 采购需求: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 (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 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查询网址:信 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兰州) (http://credit.lanzho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0-23 至 2020-10-29,每天上午 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3 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方式:网上方式,供应商可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获得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1-04 09:30 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七里河区建兰路 118 号融信 大厦 23 楼)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11-04 09:30 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七里河区建兰路 118 号融信 大厦 23 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 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 1076 号 联系方式:0931-2331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路 118 号 4 联系方式:0931-8457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佳琦 电 话:0931-2331178 2020 年 10 月 22 日 5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交货时间:按合同规定 2 需方: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2020zfcg01579) 联系人:成佳琦 联系电话:0931-2331178 3 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 2)联 系 人:张宁 3)联系电话:0931-8457014 4 供应商资质文件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 2)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 面复印件); 6)2019 年度以来最新的经权威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不满一年 的新公司不提供该报表); 7)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复印件); 8)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必须为 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原件装订于正本内); 9)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列入“信用甘肃(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 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 的 方 可 参 加 项 目 投 标 , 查 询 网 址 : 信 用 中 国 ( 甘 肃 兰 州 ) (www.gslz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以上条款为所有内容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证 书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第 4项,若法人 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第 4项和第 5项。未按上述要求制作响应性文件的,将 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5 磋商有效期: 90 天 6 投标保证金:无 6 7 履约保证金:无 8 磋商响应性文件份数: 磋商响应性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袋密封并签章。磋商响应性文件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对磋商供应商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 自行承担。磋商响应性文件中除要求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他每页也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磋商响应性文 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9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 里河分中心 23 楼交易科领取中标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造成的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该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7 1、 总 则 1.1 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 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需方”是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 3)“集中代理机构”是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 中心 4)“磋商供应商”是指向本次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 的供应商。 5)“供方”是指与需方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 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7)“磋商响应性文件”是指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向代 理机构提交的全部响应性文件。 8) “货物”是指供方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 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服务、工程,包括原材料、燃料、 设备、文件等。 9)“安装”是指供方按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 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 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0)“服务”是指供方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 8 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 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1)“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 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9 2、 磋商须知 2.1 磋商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 办理磋商申请,并得到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的批准,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来择优选定供应商。本磋商文件包括 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磋商供应商应 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 质性的条件和要求。磋商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磋商项目的全 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磋商文件的格式、条 件和范围。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或者磋商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 谈判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性文件无效。 2.1.2 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 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 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 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 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10 信用中国(甘肃兰州)(http://credit.lanzhou.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谈 判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 供应商。 3)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一个供应商只能针对一个包段提交一个磋商文件。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1.3 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5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 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磋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 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 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被告知、 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 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 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供应商准备参加磋商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补充 11 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代理机构将延长磋 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 一供应商。 2.1.4 磋商具体要求及说明 1)供应商参加磋商应按照代理机构磋商文件要求有分包的 按分包参与磋商,且每包只能报一个方案参与磋商,投若干包的 可将分包投标书汇集于总标书中,否则视为对磋商不响应; 2)供应商对参加磋商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 影响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 担; 3)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服务均视为包 含在谈判项目以及报价中; 4)供应商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服务对于磋商文件中的技 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 对磋商不响应; 5)代理机构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 五项情形之一的,有权宣布磋商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及磋商的 公正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 督检查,视其情节,代理机构也有权宣布磋商结果无效。代理机 构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损失 不承担任何责任; 6)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12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 费用;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8)如技术参数具有特指性将不作为评判依据。 2.1.5 磋商文件的制作 供应商制作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依据在代理机构下载的磋 商文件,编写装订并分正副本密封,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具体内容包括: (1)资质证明文件部分,包括:磋商响应函、磋商须知前 附表中要求的资质文件、公司情况、业绩简介以及供应商认为有 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2)服务清单部分,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的用料、人 工、服务保障等。 (3)磋商报价部分,包括:磋商报价表、工期、优惠率等。 2.1.6 磋商报价 此次磋商按照总报价(否则视为对磋商不响应)。磋商价格 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磋商报价应包括服务所需人工、检测、 调试、培训、保修、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政策性文件 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磋商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报价货币 为人民币。 13 2.1.7 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 磋商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响应函(见附件 2) 2)磋商报价表(见附件 3) 3)法人授权函(见附件 4) 4)磋商数量价格明细表(见附件 5) 5)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加 6) 6)近三年无重大犯罪记录的声明函(附件 7) 磋商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写。 2.1.9 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正、副本分别用标有“正本” 和“副本”字样的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采 购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详细地址”、“邮政编 码”、“电话” 和“请勿于:2020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 :30 分 之前启封!”(盖骑缝章)的提示警句等。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 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且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磋商响 应性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2.1.10 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兰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七里河区建兰路 118 号融信大厦 23 楼),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 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 14 2.1.11 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4 日上午 09:30 分(北京时间)。 2.1.12 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可以在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响应 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 撤回其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通知。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以后,不能更改磋商响应性文件。 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 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同时,信封上还 须按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密封要求加写标志。 15 3、 澄清和质疑 3.1 对磋商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 或者电话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顺 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2 对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本项 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获取磋商文 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函 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 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 日期。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 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 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 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 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 印件用于在 XXX 项目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 16 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日 5 天前根据 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的将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 有关供应商,或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 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 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 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其产生 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3.3 对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代理机构于发布拟成交结果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 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磋 商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原件)。质 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 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 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磋商授权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 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磋商授权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 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XXX 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 17 料均须加盖公章。 代理机构应在受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可以组织原磋商小 组协助答复质疑,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供 应商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 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18 4、技术参数 4.1 详细参数附后。 19 5、售后服务 双方合同约定 20 6、磋商原则及办法 6.1 磋商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6.1.1 原则 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 审专家共同组成,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 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磋商评审工作。 1)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不少于 3 人及以上的单数,其评审 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 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 磋商小组成员和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 磋商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 的其他情况。 6.1.2 组织 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 成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负责磋商响应性文件的 审查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 采购项目的评审。 2)代理机构: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工作 21 人员组成,负责磋商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磋商的会务工作, 整理并向磋商小组分发磋商响应性文件;对磋商过程中的原始文 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 文件的统收统发。 3)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规定, 邀请相关部门对整个磋商过程进行监督,保证磋商的公正性,防 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6.2 磋商小组的职责 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后,提出书面磋商报告。磋商报告是谈判 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 写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 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 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 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 员,应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 22 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3 磋商内容及标准 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评估 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磋商小组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的标准 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 文字数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 非磋商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3)对于磋商响应性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 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 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4)磋商小组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性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 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应该与磋商文件 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磋商小组 决定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本身的内容,而 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如果磋商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供 23 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 上响应。 6.4 磋商程序及方法 6.4.1 磋商形式及程序 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及评 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 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 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先对资质证明文件、响应文件的有 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 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合格者进入第二轮,不合格者 即被淘汰。 2)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 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 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 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 24 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 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限组成部分。 已提交相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 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应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现场确认。 4)综合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 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具体评 分办法如下: 综合评分法(共 100 分): 序 号 分项 名称 评审内容 分值 (100 分) 1 报价 得分 2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20 分 25 2 商 务 得分 ( 30 分) 投标人提供近 3年类似本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1分,最多得 5 分。 注: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复印件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5分 1、投标人具有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评物业企业信用等级 AAAA 级得 4分,AAA 级得 2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最多 得 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7分 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面积≥1 万平方米且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得 2分。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原件备查。 2分 1、投标人具有本企业的物业管理师(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 的),每有 1份得 1分,最高得 2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本企业人员所具有的高压电工证4人及以上的得1分; 其中技工获得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优秀技工荣誉证书,每 有 1份得 1分。最高得 2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4分 1、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得 3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维修) 得 2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空调维修安装资质得 2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 内。 7分 投标人具有 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AAA 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AAA 级中国投标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 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AAA 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每提供 1份得 1分,最多得 5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 内。 5分 26 3 技术 得分 (50 分) 1、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 工作流程、实施计划)方案详细、切实可行且针对性强,完全符合 本项目实际情况得的得 5 分,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较强,方案较详 细,比较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 3 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基本符合 本项目实际情况得 1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保证措施及应急保障措施完善、重点 突出,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 3 分;应急保障措施内容基本符 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 1分,其他不得分。 8分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性及物业服务人员的人员配备和年 龄结构合理,能满足物业管理需要得 5 分,结构较合理,较能满足 物业管理需要得 3分,基本满足物业需要得 1分; 2、投标人针对餐饮服务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全面、 组织机构中管理人员(含专职安全员、现场带班的班长,质检员等) 配备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相关管理人员须有餐饮服务业务经历和 经验以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得 5 分;有基本的实施方案和管理组 织机构,管理人员基本合理、职责基本明确得 2分,其他不得分。 10分 投标人提供物业服务内容集中统一管理的电子化物业系统管理平台 方案(包括:成熟且完善的高科技、现代化、信息化手段的物业管 理应用系统、能很好的实现日常人员管理、监督巡检、维修维护、 工单派送等)内容的得 8 分;方案内容比较成熟且有较完善的高科 技、现代化、信息化手段的物业管理应用系统、能较好的实现日常 人员管理、监督巡检等得 5 分;方案具有基本的物业管理应用系统 和电子化物业系统管理平台内容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 8分 投人具有健全完善、科学合理、条理清晰明确的服务人员日常管理 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得 7 分;投标人具有的 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比较 科学合理、条理清晰的得 5 分;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 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基本清晰得 3分,其他不得分。 7分 27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科学合理,服务定 位、目标、管理模式切实可行,内容全面,服务计划保密且安全的 得 7 分;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比较合理,服务定位、目标、管理模式 比较全面、可行得 5 分;物业管理服务理念基本合理,服务定位、 目标、管理模式基本可行得 3分,其他不得分。 7分 投标人具有大型会议活动接待经验、技术方案及人员调配方案的得 10 分;有详细技术方案、人员调配方案但没有活动经验的得 5分, 没有不得分。 注:活动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 件内 10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 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 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见附件 6)。 6.4.3 拟成交供应商确定的原则 磋商小组应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最低者优先确 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者优先确定。 6.5 拟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 十八条规定,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 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 28 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 织重新评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 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 6.6 合同的授予 6.6.1 成交通知书 代理机构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公布拟成交结果。在法 定公示时间后且无质疑的情况下,该结果将做为是正式成交或签 订合同的凭据,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在该通 知书中将给出成交供应商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项目的成 交价格(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6.2 合同授予原则 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在法定公示时 间后,收到成交通知书的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6.6.3 合同的签署 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 人或被授权人与需方签订合同。需方与成交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 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代理机构所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对 29 需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成交 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 则处罚并办理。若成交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 同,或变相签订合同,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 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6.7 成交未果 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宣布成交未果: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谈判供应 商不足三家的,依据财政部财库(2014)214 号第三条第四项情 形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需方不能支付的; 4)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式适用 情形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宣布成交未果后,代理机构应当将成交未果理由通知所有采 购当事人。 6.8 磋商无效响应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被视 30 为无效响应: 1) 磋商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标注、密封、封装的; 2) 超出供应商经营范围参与磋商的; 3)磋商响应性文件中无供应商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 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4)磋商函、法人授权函、生产厂家授权函、投标报价表 及投标货物偏离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的; 5)供应商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 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6) 磋商响应性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 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 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7)磋商响应性文件中每包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参与竞 争性磋商的(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8)磋商响应性文件未能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 实质性响应的; 9)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 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 10)磋商响应性文件附有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参与磋商的产品(同一品牌、型号),在同一地区同一 时间段内成交供应商不能保证其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其他任何非 31 政府采购价格的;其中: ① 磋商阶段应视为无效响应; ② 已成交而无供货的视为成交无效; ③ 已供货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12)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认为生产制造企业通过控制授权函 等方式,恶意抬高其产品价格。降低服务质量,价格明显高于在 同一地区同一时间段内任何政府采购价格的; 13)磋商有效期不足 90 天的; 14)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审查、澄清、比较及 授予合同方面向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的; 15)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串通参加谈判、以行贿手 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谋取成交的; 16)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性文件有雷同 或有抄袭行为的; 1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 1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件。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32 7、附件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 附件 2:磋商响应函 附件 3:磋商报价表 附件 4:法人授权函 附件 5:磋商服务数量、价格明细表 附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7 :近三年无重大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以上附件内容详见后附件) 注:未给出的表格请按自身行业特点自行编制 33 附件1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待签样本)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甲方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按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的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保密协议或条款 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 第二条 合同内容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服务一览表》 第三条 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服务总金额:¥ 元。 大写: 元。 分项价款在《服务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 提下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 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 条 件。如乙方有需要,还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 事 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 35 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 及 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 关 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3)其他材料。 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 规 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第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 合同 的 %,第 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余款 %作为 质量保 证金于服务运行满 月后,并经甲乙双方复验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付 清。 第六条 验收 1.服务期限: 至 服务地点: 。 验收时间: 。 验收地点: 。 2. 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 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 方 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 格, 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 36 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 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验收报告》。 第八条 项目管理服务 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 后续工作。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第九条 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 定 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 日(小 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日(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 工 作日(小 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 日(小时)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 方案,直 至服务恢复正常。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 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37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 得 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 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 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 %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 的 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 时生效。 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 乙方应予 以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 总额的 ‰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 5.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 关 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并在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 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 抗 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 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38 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①向兰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②向兰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 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报送兰州市七里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 办公室备案。 3.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 权代其采购确 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供方全称(盖章): 需方全称(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39 特别说明: 1.本范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条款, 在 本范本框架内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 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中标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 致。 3.甲方(采购单位)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或合 同 专用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 4. 除涉密项目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 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 公 40 附件 2 磋商响应函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 ——————————(磋商单位名称)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全权 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磋商编号、磋商项目名称) 磋商的有关活动,对——————货物进行竞标并负责中标后协 议的签订和履行事宜。为此: 1、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竞标书正本一 份、副本一份;并保证为竞标所提交的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 的。 2、磋商货物(服务)的总竞标价为(大小写): 元人民 币 3、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规定的责任 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竞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 术资料。 6、本磋商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至少应为90天)。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竞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1 附件 3 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七交易 2020Z-- 单位:元 包号 投标报价(大/小写)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注:1、此投标表为总价,包括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培训费,否 则视为无效。报价合计必须与附件五服务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一致。 2、报价只能按一种方案报,否则视为无效。 3、报价大写和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42 附件 4 法人授权函 致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 本授权函声明: (投标人全称) 任命 (被授权人姓 名) 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为 的 兰州市七里河区 所需 项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 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43 附件 5 投标服务数量、价格明细表 竞标单位:(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本表为样表,投标人也可根据表格内容自行编制。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量 投标总价(元) 合 计 44 附件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 、 本 公 司 参 加 单 位 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 年 月 45 附件 7 : 声 明 函 致采购人、集采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平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与事实不符,原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6 技术参数 一、服务内容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公办案大楼为独立办公楼,地址:兰州市七里河 区敦煌路 1076 号,建筑面积为 4566 平方米。地上共九层,地面除办公楼外包含 绿化带及停车场区域,设有院门出入口和办公楼出入口,大楼配备 1部电梯、高 压配电室、消防设施、楼内外监控设施、职工食堂等主要设备设施,内部设办公 室、大小会议室、档案室、活动室、网络机房、办案区等,是一座综合性办公办 案楼字。消控室 24 小时值班,保安 24 小时值班并负责对外来查询和上访人员进 行引导咨询。 保洁服务 (一)服务范围 1、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内公共部位、设备设施及物件保沽。包括走廊、 楼梯、扶手、墙面、地面、地脚线、办公室门、开关、消防箱、标识牌、宣传栏、 电梯门、电梯轿厢、地毯、垃圾桶;卫生间门窗、地面、洗脸盆、洗漱镜、污水 池、大便器、小便器、隔断;水房管道、阀门、热水器;大厅地面、台阶、扶手、 玻璃门、标识牌、办事指南栏、门窗玻璃等。 2、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路面、停车区域、花坛、绿化区的日常清扫 保洁;路灯、草坪灯、灯罩的清洁等;风、雨、雪后办公楼踏步防滑、清扫及大型 活动后的清洁和垃圾清运。 3、控申、案管、办案工作区、内部保洁。包括大厅地面、台阶、扶手、玻 璃门、标识牌、墙面、地面、地脚线、办公室门、开关、消防箱、宣传栏、卫生 间门窗、地面、洗脸盆、洗漱镜、污水池、大便器、小便器。 (二)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范围内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灰尘,门窗干净、玻璃明亮,楼 梯扶手等设施无灰尘,无污迹;每天所有开关、标识牌、暖气罩擦拭不少于 2 次;每周所有灯具、空调机口、通风口擦拭不少于 1次;每周墙面除尘 2次;每月 天花板除尘 1次;每月花岗岩、大理石、瓷砖地面清洗保养、打蜡、抛光不少于 47 2 次。走廊、门厅、大堂、电梯厅、楼梯或消防梯地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 洁净,地面干净有光泽,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划痕等现象,保持地面材 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 门框、门边缝部位光亮、无痕迹、无灰尘,门把手干净、无痕迹、定时消毒。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指示牌保持干净、无灰尘、光亮。窗框、窗台、金属件 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 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无痕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消防 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灭 火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喇叭无灰尘、无污渍。监控 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斑点、无絮状物。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 痕迹、无灰尘,内侧无灰尘、无污迹。天花板、风口、公共灯具内或外目视无灰 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无污溃、无灰尘、无斑点。 走廊、楼梯窗玻璃、大堂门厅、电梯厅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 无水迹。平台、屋顶无垃圾堆积。服务功能性用房(如会议室、接待室、茶水间) 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热水炉外壳应无污迹、水渍。不锈钢台面无水迹、无 污渍、无擦痕。不锈钢水槽干净、无斑点、无污迹无杂物、水垢,落水口无污垢。 冷、热水笼头表面光亮、无污渍、无水垢。下水道无异味、定期滴入消毒液。 垃圾收集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 整洁。 电梯轿厢轿厢壁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垂直升降电梯轿厢四壁 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擦痕,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停车场、绿地、花台、明沟、地面干净。明沟无杂物,无积水。外围通道地 面应保持畅通,无堆放杂物、无积灰、积水、无污迹、油溃、轮胎印,地面应保 持原色。各类告示牌、照明灯具、栏杆、立柱、反光镜等表面无积灰、无污垢、 无污迹。水池内无漂浮物、无沉积杂物、无青苔、水保持清澈、无异味。绿地、 花坛、隔离带、周围无杂物、无积水。 设备机房、管道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灰尘、目视无蜘蛛网、无污渍、 无水渍。外墙目视洁净、光亮、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 污迹、无灰尘、无划痕。 48 垃圾分类管理,垃圾箱循环保洁;整洁、干净、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废 弃物收集箱外侧表面光洁、无灰尘。废弃物收集箱内侧干净、无残留物、无异味、 定时消毒。废弃物及时收集,不满溢。垃圾桶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定期 对通风口、明沟喷洒药水,安排灭蟑螂、老鼠。 电器设施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 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 2、卫生间必须干净、整洁,无异味,通气通风良好,使用正常。卫生间手 纸、洗手液充足保障。公共卫生间坐厕内、小便器内刷洗干净、喷洒消毒,保持 无异味、无污迹、无水溃、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水迹,面盆无水 锈。云石台面无水迹、无皂迹、无毛发,光洁明亮。洁具应表面光洁、明亮、内 外侧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定时消毒。镜子明净、无水溃、无擦痕、镜框边 缘无灰尘。废物箱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异味,定时消毒。外露水管连接处无 碱性污垢,管道表面光亮、无灰尘。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3、根据季节变化按时清扫,随时保洁。遇雨雪天气时及时清理院内积雪、 积水,楼门口及时铺设防滑垫,设置防滑提示牌,确保无积雪、无积水、无杂物、 无垃圾堆放。 4、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场及时清理;院内垃圾桶每天清理 1次,保证桶内无 垃圾存留,夏季随时清理。 5、保洁人员要对保洁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报 修。 6、承担保洁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清洁保洁设备、工具、服装、低值易耗 品(拖把、毛市纸篓、卫生间手纸、洗手液、洗衣粉等)购置费。 二、会议和收发室服务 (一)服务范围: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 4 个会议室、1 个报告厅,提供 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收发室分解信件和报刊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要按照采购人会务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着装统一整沽,坐站端 49 庄,精神饱满,彬彬有礼。语调温和亲切,语言文明礼貌,音量适中,普通话规 范。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采购人工作纪律、考勤制度及保密规定。 2.根据会议安排,提前做好侯会室及会场布置、灯光检查、卫生打扫及卫生 间面巾纸、洗手液等配备工作。会前提前 1小时进入会场,检查会场整体效果和 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备好茶水,如需使用空调,提前半小时开启,确保各项准备 工作到位。 3.在领导和与会人员入场前,站立在候会室、会议室或会议厅门口两侧,做 好引导工作。对已入座的领导和与会人员,及时递上茶水,茶水量一般控制在 8 分。上茶水时应遵循从左至右的原则,从翼侧依次添水,原则上每 30 分钟添加 茶水 1次。 4.会议期间,会议服务人员应时刻注意观察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和处理。 5.会议结束时,会议服务人员应及时打开通道门,站立两侧,礼貌送客,会 后及时做好会场清理工作。 6.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询问、议论、外传会议内容和领导讲话内容。 7.收发人员必需以认真态度做好收发工作,每月对各类报刊、杂志等分发情 况进行一次清点、核对。机要函件、挂号、特快邮件、包裹等要件,要造册登记, 无丢失、无差错。 8、收发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维护收件人的合法权益。严禁私拆他人 信件。 三、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一)维护保养范围 1、区检察院办公办案大楼共 1部电梯、所有空调维护保养。电梯维护保养 包括:主机注油和滑沾、控制柜清洁整理:电梯机件润滑: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 井道内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极限开关等安全装置加油、调整;保持 导轨润滑、导靴运行正常;厅门、轿门、门绞链、门吊板、门导靴检查并润滑; 曳引机钢丝绳张力检查、平衡及清洁。空调维护保养包括:空调系统及附属设施 50 日常检修;主机房、主机、出风口机的清洁除尘。 2、停车场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安全监控、巡逻、值勤、登记等。 3、区检察院机关大院消防、水电暖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包括消控室值班, 楼内消防设施检查:办公楼供热站水软化处理、水质化验,换热片维护、清洗; 办公楼地下室自来水泵、自来水箱、消防水箱的维护、清洗等。 4、服务方承诺的其他服务项目。 (二)维护保养要求 1、水箱每半年由专业人员清洗 2次。值班人员每天都要对自来水泵及水箱 进行检查,建立日志。各楼层开水器每季度清洗 1次。 2、电梯维护保养要求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在兰拥有售 后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提供 24 小时故障应急处理。轿厢内风扇、按钮、灯 具、紧急呼叫装置使用正常,负责电梯维保期间的年检,每月对电梯进行不少于 2次养护。电梯发生故障时,应在 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保证办公楼 电梯 24 小时运行,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电梯准确启动运行,停层准确。 轿厢内、外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电梯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检验合格,应由专业资质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 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安全运行;应有专业人员对电梯保养进行 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并应做好日常电梯运行的巡检与记录。 3、空调维护保养要求具备有空调维修资质证书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提供 24 小时故障应急处理。空调使用期间,每月对主机房、主机及附属设施全面检 修 2 次、清洁除尘 2次;每年空调使用前,对出风口机清洁尘 1 次,随时排除故 障。定期对空调系统开机前进行检查,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记录运行 参数,分析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冷却塔风机变速齿轮箱、淋水装置、循环泵、电 器控制箱,保证冷却塔及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提供符合要求的冷却 水;定期对空气处理单元、新风处理单元、风机盘管、滤网、加湿器、风阀、积 水盘、风机表冷器进行清洗和保养;定期清洗和更换空调机组的空气过滤器、冷 凝水积水盘和冷凝水管道;定期进行循环泵、空调主机、冷却风机电柜主电路螺 栓紧固,测试绝缘值,作好记录;定期对空调系统主机、水泵、电机、管道、膨胀 51 水箱、集水器、分水器进行检查保养;各种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 冒、滴、漏;保证冷冻主机及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提供符合要求的 冷冻水保证采暖热水及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提供符合要求的采暖热 水:对空调循环水质进行维护保养和水质分析,保证水系统内的水质符合国家标 准要求:能量计费系统处于完好状态;定期检查空调机组马达、风机的运转情况, 记录运行参数:定期安排对新风量、排风量的测定:应考虑定期安排对空气品质的 测定:定期安排对风管系统的清洗。 4、检察院办公楼暖气为引进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天然气锅炉供热,对供热 管道及散热器要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维护。 5、公共照明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同时每天一次巡检,路灯、电梯厅、楼 道等公共部位应保持 98%以上的亮灯率,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每月一次对泛 光照明灯具、吊灯外观进行检查,保持清洁完好,并保持 98%以上的亮灯率:每 天一次巡检公共电器柜电器设备,遇有故障,应及时处置,保证运行安全、正常。 6、高压配电柜为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 行。值班电工要有电工职业证书上,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 作方法,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认真填写电气设备值班日值。 7、给排水系统应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每天检查次污水泵、提 升泵、排水泵、阀门等,曝气风机、排水系统通畅,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 示正确,无跑、冒、滴、漏;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应有 相应的职业资格:系统无明显异味和噪声;污水排放达到 DB31/199《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的要求;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每季对楼宇排水总管进行 检查,定期对水泵、管道进行除锈油漆;确保水质无污染并符合规定的要求:生活 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设 施的日常使用管理、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水质检测的要求参照兰州市相关 规定执行;定期对水泵、水质处理和消毒装置及设备控制柜进行保养:如遇供水单 位限水、停水,应按规定时间通知办公楼内各单位。 8、消防报警与灭火系统应对各项消防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施 齐全、功能运行正常:火灾探测器定期进行实效模拟试验,探测器至少每三年进 52 行一次清洗,及时更换失效的器件;每年应进行一次消防联动,检测各类消防系 统各类运行参数和状况并作记录;消防泵每月启动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 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整洁;消火栓每月巡查-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消防带每半年检查次,阀杆处每半年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负责每年对 消防灭火器进行更换检测。 9、安全防范系统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施齐全、功能运行正常:中央 监控系统中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画面分割器工作正常、 整洁;录入设备工作正常、整洁;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 矩阵工作正常、线路整齐、标识清楚;监控的录入资料应至少保持 15 天,有特殊 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巡更系统中工作站工作正常、整洁;巡更 器具工作正常:巡更点位置正确、安装牢固、工作正常。报警系统中工作站工作 正常、整洁;红外探头安装牢固、线路无损、工作正常、整洁。对讲系统中无损、 工作正常、整洁。 10、维护保养人员要定期对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按程序报修。 11、承担维护保养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维护保养设备、工具、服装、低值 易耗品购置费及防雷设施检测费、电梯年检费和灭火器更换检测费。维修配件费、 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四、绿化服务 1、草坪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草坪修正、喷药施肥、浇水排涝、清除杂草垃圾 等。 ①草坪修正:从五月到十月,半月修剪一次,具体视草皮生长情况而定。 ②喷药施肥:视病虫发生情况和草皮长势进行,使用品种为绿色环保化肥和 无害农药。浇水排涝:浇水主要在夏季,排涝主要在梅雨季节。清除杂草垃圾: 清除杂草般在春季杂草高发时不间断进行,夏秋季则定期清除,清除垃圾则在青 除杂草时附带进行。 2、绿篱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修剪、施肥、松土、防止防治病虫害、浇水。修 53 剪:春秋嫩枝萌发后进行修剪整形。施肥、松土:在开春后入冬前进行松士施肥, 施用肥料以有机复合肥为主。 病虫害防治:春季病虫高峰期喷洒保护剂,防治剂视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 洒,使用品种为无害农药。浇水:在草皮浇水时附带进行。 3、乔木、花灌木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修剪、松土培土、施肥、浇水、病虫害 防治。修剪:一个月修剪一次。 病虫害防治:春季病虫高峰期喷洒保护剂,防治剂视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 洒,使用品种为无害农药。 松土:在春季进行,培土在入冬前进行。施肥、浇水同绿篱同时进行。 4、小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修剪、松土培土、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修 剪:半月一次。松土:在春季进行,培土在入冬前进行。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 同绿篱同时进行。 病虫害防治:防治剂视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酒,使用品种为无害农药。 5、室内绿化中标物业公司负责在建筑内各楼层厅、堂、走道、休息区、电 梯厅等公共部位:会议室.接待室:办公楼各处入口等位置按甲方要求装饰绿植。 中标公司负责负责对花木的养护,保证绿植无黄叶、枯枝、灰尘,同时按甲方要 求及时更新绿植,做到绿植符合工作氛围。 五、职工食堂服务 (一)、服务要求 职工食堂服务:搞好伙食品种,保证饮食安全,不断改善餐品质量。乙方对 主副食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 1.提供服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七里河区检察院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区 检察院领导,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区检察院机关工作 秩序的行为。如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经就餐职工的问卷调查及检察 院会议的决定,七里河区检察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由服务方负责。 2.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就餐职工预交的费用由服务方统一收取。 3.保证一天二餐供应。食堂经营以供应饭菜、面食、小炒为主,做到品种多 54 样化。主食:不少于两种。菜类:早餐不少于 4种,中餐不少于 6种(三荤三素)。 所供食品明码标价且价格不高于同类职工食堂价位,不得随意或者变相涨价。 4.餐厅员工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在工作期间, 自觉接受区检察院的监督检验。 5.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检察院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 任状。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职工身体健康,影 响公司声誉,服务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去检察院有权无 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和租金。 6.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服务方的员工,与区检察院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 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服务方负责。如用电、 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服务方承担全 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区检察院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服务方必须严格履行服务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 营。 (二)、资质要求: 1.服务方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餐饮行业或职工食堂服务工作经验,拥有 2 名以上厨师,食堂工作人员 3人以上。 2.服务方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3.服务方为企业法人,需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以上文件均要求盖红章)。 4.服务方要严格按照《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并承 诺按《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5.经营范围仅限于餐饮服务,不得经营与超市同类商品。 (三)其他有关规定: 1.服务经营前区检察院对现有设备、厨具用具等财产进行评估,由服务经营 者确认。服务合约期满,解解除服务经营关系后,应将设备、厨具用具完整归还 区检察院。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2.服务期间服务者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备改动,房屋及内部装修,需报区检 察院审批后方能实施,经费由服务经营者自负。承包期满,承包者不准拆除、改 55 动动原有项目。 3.雇佣人员的体检、办证及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征收的各种费用由服务方负 责。 4.雇用零时工的社保费由服务方向有关部门交纳,正式职工的社保费由服务 方支付。 5.区检察院将定期组织职工对伙食状况进行评估(无记名投票,投票过程承 包者必须参加),如达不到规定标准者,限期服务者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内无法达 标则根据情节轻重处以 100-5000 元罚金,每年评估不合格达三次以上者,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 20%的押金。 6.服务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饮食 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 故发生,否则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服务者负责,并赔偿区检察院的切损失。 7.服务经营者必须遵守区检察院作息时间,早餐开饭时间 8:10;中餐开饭时 间 12:00。 8.服务经营者必须在所投标经营场所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按甲方规定的 加工、生产销售的流程进行加工、生产和销售。 9.参投者如果认为服务期限需要延长,可以提出方案。 六、区检察院保安值班服务 1、服务范围:区检察院门岗、大厅、控申大厅、安管中心等所有区域。 2、服务要求 (1)保安人员必须对区检察院所有区域进行每天 24 小时不间断的安全巡查, 并有专人值班,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灾、防泄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 发生。 (2)保安人员值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工作服,做好到区检察院办事人员、控告 群众的礼仪性接待工作,为办事人员提供必要的咨询及引导服务。 (3)负责区检察院大楼所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日常安全看护。 (4)负责维护区检察院正常办公秩序,及时制止扰乱区检察院正常办公秩序 56 的行为。杜绝无关人员在区检察院办案区等随意进行拍照或摄像。杜绝在区检察 院办公楼的墙壁、门、窗、柱上非法涂画及乱写、乱贴。一旦出现,应立即清除, 并保持原貌。杜绝流浪及上访人员夜间在区检察院门口外滞留。 (5)负责区检察院大楼防盗监控报警系统及消防器材的管护和安全使用。(三) 办公楼停车场 24 小时值班服务。 1、每天 24 小时专人值班,做好防盗、防火、防水灾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 故发生。 2、按有关规定管理车辆进出,确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设备设施及物品的 安全。 七、人员要求 1、管理人员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中级以上 职称,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2、所有工作人员年龄搭配合理,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关上岗证及资格证书; 3、人员配备要求明细如下: 序号 品目 人员类型 数量/人 备注 1 物业管理 物业经理 1 2 大楼服务 会议服务员 3 收发员 1 保洁员 3 3 基础设施、水电 暖等公共管网 设施的保障、运 行 工程维修人员 2 4 绿化养护服务 绿化维护员 1 5 秩序维护 门卫 3 保安 4 6 职工食堂服务 后厨人员 5 57 7 垃圾清运 8 办公楼日常保 养、维护、维修 管理等费用 9 绿化所需肥料、 保洁工具、保洁 耗材、卫生间用 纸、洗手液、擦 手纸等费用 10 物业服务人员 工作服等 八、顾客满意: 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进行顾客意见征询,征询项目包括:顾客服务、房屋和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办公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等方面。还 可采取电话联系、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联谊活动、顾客联系函、顾客满意 度测评等多种形式,与顾客保持联系,征求顾客意见。意见征询中发现的问题, 应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 服务期限:一年 1、 总 则 1.1 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2、 磋商须知 2.1 磋商 2.1.1 综合说明 2.1.3 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2.1.4 磋商具体要求及说明 2.1.5 磋商文件的制作 2.1.6 磋商报价 2.1.7 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 2.1.9 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密封 2.1.10 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 2.1.11 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12 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 澄清和质疑 3.1对磋商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双方合同约定 6、磋商原则及办法 6.1 磋商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6.1.1 原则 6.1.2 组织 6.2 磋商小组的职责 6.3 磋商内容及标准 6.4磋商程序及方法 6.4.1 磋商形式及程序 6.4.3 拟成交供应商确定的原则 6.5 拟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6.6 合同的授予 6.6.1 成交通知书 6.6.2 合同授予原则 6.6.3 合同的签署 6.7 成交未果 6.8 磋商无效响应 磋商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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