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年11月05日 13:3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省中医院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中医院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05日 13:32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佳、桑永浩、虞翔、王桂云、许滢、李梅(业主评委)、潘朝霞(业主评委) | ||
总中标金额 | ¥11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6617141-69300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中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汉中路1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86617141-69300;025-865589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5-84795965、84795421 |
一、项目编号:0675-206JOC003391/01、04、05、09、10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中医院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包:粮
入围供应商名称:山东原硕汇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入围供应商地址: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平乡北街村84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128.84万元,下浮比例16 %
入围供应商名称:江苏北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入围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空港工业园空港公寓社区服务中心一期3幢2号(江宁开发区)
中标金额:人民币133.48万元,下浮比例20 %
第四包:蔬菜
入围供应商名称:南京臻昕真益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入围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侯家桥41号侯家桥农贸市场8号门面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8.6万元,下浮比例38 %
入围供应商名称:南京田原牧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入围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钱仓村祝夏组
中标金额:人民币29.15万元,下浮比例39.6 %
入围供应商名称:南京美蔬姐副食品有限公司
入围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尧佳路8号门面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14.75万元,下浮比例20 %
第五包:肉类
入围供应商名称:江苏省苏食肉品有限公司
入围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浦东北路9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187.5万元,下浮比例18.8 %
入围供应商名称:蚌埠市宏业肉类联合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入围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东路76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223.8万元,下浮比例31 %
入围供应商名称:山东原硕汇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入围供应商地址: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平乡北街村84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187.4万元,下浮比例20 %
入围供应商名称: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入围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通业大厦南塔1606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197.9万元,下浮比例20 %
第九包:水产品
入围供应商名称:南京市玄武区施学忠水产经营部
入围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兰园集贸市场
中标金额:人民币32.55万元,下浮比例32 %
入围供应商名称:山东原硕汇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入围供应商地址: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平乡北街村84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27.8万元,下浮比例20 %
第十包:奶制品
入围供应商名称:南京安宇食品有限公司
入围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3118号(江宁开发区)
中标金额:人民币25.625万元,下浮比例34 %
入围供应商名称:南京汇宇食品有限公司
入围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大周路170号2幢1层
中标金额:人民币24.98万元,下浮比例22.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第一包:粮 服务范围:粮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粮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壹年 名称:第四包:蔬菜 服务范围:蔬菜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蔬菜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壹年 名称:第五包:肉类 服务范围:肉类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肉类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壹年 名称:第九包:水产品 服务范围:水产品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水产品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壹年 名称:第十包:奶制品 服务范围:奶制品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奶制品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壹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佳、桑永浩、虞翔、王桂云、许滢、李梅(业主评委)、潘朝霞(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最高限价为基数,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招标收费标准*0.6收取,即人民币7149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中医院
地址:南京汉中路155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025-86617141-69300;025-86558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25-84795965、84795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昕、黄宇宁
电 话:025-84795965、84795421
十、附件
招标文件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5日
附件:招标文件 发售稿.zip
江苏省中医院
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0675-206JOC003391
招 标 人:江苏省中医院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9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中医院的委托,就其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0675-206JOC003391
二、项目简要说明:江苏省中医院采购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包类 |
最高限价 |
价格浮动频率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1 |
粮 |
136万元 |
半年/次 |
2家 |
2 |
饺皮、馄饨皮 手擀面 |
13万元 |
1月/次 |
2家 |
3 |
油 |
56万元 |
半年/次 |
3家 |
4 |
蔬菜 |
358万元 |
1周/次 |
3家 |
5 |
肉类 |
514万元 |
1月/次 |
4家 |
6 |
冻品类 |
23万元 |
1月/次 |
2家 |
7 |
调味品 |
50万元 |
半年/次 |
2家 |
8 |
豆制品 |
33万元 |
1月/次 |
2家 |
9 |
水产品 |
80万元 |
1月/次 |
2家 |
10 |
奶制品 |
40万元 |
半年/次 |
2家 |
12 |
水果 |
1.5万元 |
半年/次 |
2家 |
三、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6.?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参与第1包到第10包及第12包的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0年9月21日9时至2020年9月27日17时每天9:00—11:00,13: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并上传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审核,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交易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电子发票,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1月04日下午1:0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4日下午1:30(北京时间),其后所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开标厅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4日下午1:30(北京时间),其后所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开标厅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联系人:金昕 黄宇宁
联系方式 :025-84795965、84795421
传真:025-847959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江苏省中医院 地址:南京汉中路155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025-86617141-69300;025-8655891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联系人:金昕 黄宇宁 联系电话:025-84795965 84795421 |
1.1.4 |
项目名称 |
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675-206JOC003391) |
1.1.5 |
项目地点 |
南京市 |
1.3.1 |
招标范围 |
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范围及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勘察现场 |
□组织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1.11 |
分包 |
√ 不允许 □?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3.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截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次招标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无特殊要求 □? 特殊要求: |
3.7.4 |
招标文件份数 |
招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7份,电子文本1份 江苏省中医院XXXXXX项目(对应 包 名称) 0675-206JOC003391/XXX (招标编号,包号) 投标文件均需胶装,未胶装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时需提供投标文件扫描件的电子版和分项报价的EXCE表的电子版,以U盘形式递交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分别按包项目 别分注明名称) 0675-206JOC003391/XX(招标编号,包号) 投标文件在2020年11月04日13:30整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招标文件地点 |
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开标厅 |
4.2.3 |
是否退还招标文件 |
√否 □?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处或投标人代表 开标顺序: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是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排序。 |
7.3.1 |
履约保证金 |
有,见各包需求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以最高限价为基数,中标人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招标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付招标服务费。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第四章“招标范围及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供货及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勘察现场(组织)
勘查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招标范围及要求
第五章 招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范本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组成
3.1.1 投标人编写的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内容及格式详见 “招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在填写投标一览表及分项价格、明细价格时,币制要统一;数字、文字清晰,无涂改。
3.2.2 除3.6规定的情况外,招标人对每一项投标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书中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其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服务、劳务、管理、材料、缺陷修补、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公证费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招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招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招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招标文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根据招标公告中要求,核对投标人递交的文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3.7 招标文件的编制
3.7.1 招标文件应按 “招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招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纸质招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招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招标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及电子文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招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招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招标文件的纸质正本、纸质副本与电子文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招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招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招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招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招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招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同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4)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 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 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招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招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招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 初步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 单位章 |
||
招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有效 |
||
2 |
投标人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及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
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应标方案 |
符合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规定 |
||
其他 |
招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2 详细评审
说明:只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对于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本次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采用打分法,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其中:
评审内容 |
评审原则 |
报价:30分 |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勘误、缺漏项等因素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价格最低者得15分,其它家得分=评标最低价/各家的评标价×15分 |
以有效的最大的下浮比例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1-基准价)/(1-其他供应商报价) *15 |
|
同类项目业绩:5分 |
自2017年1月起,提供投标人类似项目的业绩,有一个业绩得5分,最多5分 (提供业绩清单) 其中第十包奶制品自2017年1月起,提供投标人类似项目的业绩,有一份得1分,最多5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 |
投标品种完整性15分 |
投标人的分项报价中,投标产品品种数量完整、齐全,规格符合招标文件的得15分,投标人的报价中每有一项货物的缺漏或者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扣5分,扣完为止 |
配送服务方案(10分) |
供应商必须有能力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有必要的运输工具,有一定的食材批量采购及配送能力,有针对食堂食材采购要求,制定科学、合理、优质的供货配送服务方案,供货配送服务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配置、人员安排、服务流程、特色服务、安全保障等各项因素综合评分。根据应答情况横向比较得分: 方案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具备可执行性的得7~10分; 方案考虑的相对不够全面,但依旧具备可行性的得4~7分(不含7分); 方案不全面,不具备可执行性的得1~4分(不含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采购渠道(10分) |
采购渠道,投标人应详细说明食材采购渠道为正规途径采购或自有种植基地或自有生产基地,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得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应急预案(10分) |
供应商须有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仅限于配送遭遇恶劣天气,医院临时要求补货等突发事件,根据应答情况横向比较得分: 方案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具备可执行性的得7~10分; 方案考虑的相对不够全面,但依旧具备可行性的得4~7分(不含7分); 方案不全面,不具备可执行性的得1~4分(不含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质量管控(10分) |
供应商须有有一系列保证食品安全的制度、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根据应答情况横向比较得分: 方案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具备可执行性的得7~10分; 方案考虑的相对不够全面,但依旧具备可行性的得4~7分(不含7分); 方案不全面,不具备可执行性的得1~4分(不含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履约能力(5分) |
投标人在从事原材料采购、运输及加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投标人负责处理及赔偿事宜,招标人不负责处理相关事宜。有承诺得5分,无承诺得0份。 |
招标文件制作(5分) |
投标文件编制清晰、有条理、有详细的评分索引目录的,得5分,每有一文件编制错误扣3分,扣完为止 |
增加: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满足以下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①需将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在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单独报价;
②③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时需将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在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单独报价;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时需将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在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单独报价;
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5.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入围供应商),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未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招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中出现相同错漏之处,且没有合理解释的;
(3) 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异常一致或规律性变化的;
(4) 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5) 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署人、授权代表人签署人、项目经理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6) 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7)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8)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同一单位或在同一单位的注册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服务的,但招标文件规定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9) 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10) 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
(11) 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12) 同一个人或几个利害关系人分别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领取招标资料、参与资格审查,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开标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13)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
(14)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废标的情形。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招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如果投标货物数量和服务内容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时将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但签订合同时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范围以原投标总价执行。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各项得分*各项权重后的总和
3.2.4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3.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招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招标范围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江苏省中医院为规范医院食品原材料、厨房各类消耗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及食堂原材料、厨房各类消耗品采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和采购价格合理,质量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及医院要求。以招标方式择优选择若干医院食材及食堂物资配送服务供应商。
表一
包号 |
包类 |
最高限价 |
价格浮动频率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履约保证金 |
送货时间 |
1 |
粮 |
136万元 |
半年/次 |
2家 |
10000元 |
每周一次 |
2 |
饺皮 馄饨皮 手擀面 |
13万元 |
1月/次 |
2家 |
5000元 |
每天7:30之前 |
3 |
油 |
56万元 |
半年/次 |
3家 |
5000元 |
每周一次 |
4 |
蔬菜 |
358万元 |
1周/次 |
3家 |
10000元 |
每天7:30之前 |
5 |
肉类 |
514万元 |
1月/次 |
4家 |
10000元 |
每天7:30之前 |
6 |
冻品类 |
23万元 |
1月/次 |
2家 |
5000元 |
每天7:30之前 |
7 |
调味品 |
50万元 |
半年/次 |
2家 |
5000元 |
每周一次 |
8 |
豆制品 |
33万元 |
1月/次 |
2家 |
5000元 |
每天7:30之前 |
9 |
水产品 |
80万元 |
1月/次 |
2家 |
5000元 |
每天7:30之前 |
10 |
奶制品 |
40万元 |
半年/次 |
2家 |
5000元 |
每周二次 |
11 |
饮品类 |
5万元 |
半年/次 |
2家 |
5000元 |
每周一次 |
12 |
水果 |
1.5万元 |
半年/次 |
2家 |
2000元 |
每天 |
13 |
面包蛋糕 |
6万元 |
半年/次 |
1家 |
5000元 |
每周一次 |
14 |
洗涤剂 |
5万元 |
半年/次 |
2家 |
5000元 |
每月一次 |
15 |
厨房消耗日杂品 |
6万元 |
半年/次 |
2家 |
5000元 |
每周一次 |
16 |
餐盒及塑料袋 |
55万元 |
半年/次 |
2家 |
5000元 |
每周一次 |
1、? 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项目,合同服务期为一年,一年后经采购人考评后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2、? 最高限价为医院上一年度该项目产品采购的全年金额,并作为本次招标投标价格上限依据,
3、? 本次招标所有项目中的数量为医院上一年度使用数量,并作为下一年度的预估使用量。合同执行时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单价执行合同,数量按时结算。
4、由于食堂食材及物资项目因市场波动及季节变化,价格浮动较大,投标时除报每项单价外,还需报市场参考价的下浮比例,每一包内各项的下浮比例必须一致。投标单价作为中标单位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初始价格,之后可以根据医院的要求(见表一,价格浮动频率。供应商如需要调整价格,应提前7天通知医院并获得医院同意后,向医院提供一次书面的报价更新,医院有权结合市场批发价格提出异议并拒绝高出市场批发价格的报价。蔬菜类是每周五下班前向医院报下周菜品价格,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当注明所报货品的规格、质量、品种等可能影响价格的详情。)按时间调整单价,调整后的合同单价以市场参考价按供应商所报的下浮比例执行。
(因蔬菜等原材料类商品价格变化快,特别是生鲜类食品原材料价格每日均有较大变化,且品类繁多。生鲜类食品原材料市场参考价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nanjing.gov.cn/)信息公开目录发布的最新全市农贸市场主副食品统计表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在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公布的种类,市场参考价以院方自行查询的南京农贸市场价格为基准价。在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公布的种类,院方会不定期前往南京农贸市场查询实时价格,若中标人所报调整后的合同单价与院方查询到的价格不一致或有重大偏差,且供应商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每有一次则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履约保证金扣完则自动视为合同终止。(网站公布的价格均为含税价) ;如网上清单发生变化则同时修正,以交易时发生时的基准价作为结具基准价.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采购人市场询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5、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上月26号—本月25号货款)。每月30日前,供货商至营养膳食中心做账会计处核对货款。货款核对无误,供货商于次月10日—15日至江苏省中医院计财处核对货款。 供货商与营养膳食中心会计及计财处会计核对货款无误后,于次月18号前将发票送给营养膳食中心会计,在收到经双方确认符合规定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
6、? 为保证医院供货,各包入围若干家供应商,各包入围供应商家数见表一(入围供应商数量)。
7、供应商拥有合格的储场地和运输设备;需冷藏的食材还需配备无尘冷藏存储场地或设备,配备无尘冷藏运输设备(存储场地及运输设备:具有严格的防鼠防虫、防潮、卫生、照明、湿度、恒温等存储要求和相关设备,提供照片证明 )
8、供应商送货服务和售后服务能达到医院和食堂的要求。如:运输车辆(必要时需冷链车)、运输路线、运输安全,补、退、换货、紧急要货等
9、供货质量要求:
9.1 供货商提供的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及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
9.2 交付的生鲜类食材货品质量优良、新鲜卫生、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随货须附出厂检验报告。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具有完整的追溯链,如医院需要可随时提供追溯材料。
9.3 验收过程中一经发现供应以下产品,医院有权拒付相应货款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医院及其员工因供应商交付的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约定而遭受任何损失,供应商应当赔偿并承担其它法律责任,医院有权在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9.3.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9.3.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9.3.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化学添加剂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9.3.4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9.3.5 发现假冒伪劣产品的;
9.3.6 超过保质期限的。
10、 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要求不符合医院要求,医院有权拒收,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1、医院联系人或其委托的人员可以提前16小时通知供应商以确定供货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对于未经医院联系人及其委托的人员书面确认的采购,医院有权拒绝付款。医院有权在供应商未发出货物前,取消订单。医院有权提前12 小时通知供应商变更其联系人或联系人委托的人员。
12、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重后果的,立即取消供货资格且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3、为保证服务质量,入围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需向医院缴纳履约保证金,各包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见表一(履约保证金)。
14、供应商应将货物按医院指定时间内( 见表一,送货时间 )自费(包括配送费、运输费、上力费、卸车费、过路过桥费等)送至医院指定的收货地点,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丢失、毁损、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等,供应商负责赔偿,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运输工具进入医院,必须接受医院的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的损伤,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15、供应商不得延迟送货,每发生一次因延迟造成医院损失的,医院可以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批货值的2% 作为违约金。供货商延迟送货,导致医院员工的就餐时间延迟超过30分钟的,医院有权解除本合同。供货商取得医院同意的延迟送货除外。
16、供应商能够提供及时的供货、补货、换货等良好售后服务,因质量问题影响使用或拒绝补货的则从当月的货款中扣除本批次问题货物货款的2倍金额作为处罚。
二、详细要求
包1 粮
品名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规格 |
单位 |
年拟购数量 |
一级大米 |
符合GB1354-2009标准, |
大米形状饱满,无霉变,无沙粒,没有掺杂陈粮,有香味有光泽。 |
25KG/袋 |
斤 |
50万斤 |
高筋面粉 |
符合GB1355-86标准 |
粉质细腻,色泽干净,无杂色,无杂质,有香味,无苦味,霉味。 |
25KG/袋 |
斤 |
15万斤 |
挂面 |
符合GB 1351标准 |
色泽度好,匀称一致不粘连,有自然面香,无霉味异味。 |
1kg*10/板 |
斤 |
8000斤 |
包2 手擀面、饺皮、馄饨皮类
品名 |
质量标准 |
规格 |
单位 |
年拟购数量 |
手擀面 |
符合GB1355-86标准 |
--- |
斤 |
3万斤 |
饺皮 |
符合GB1355-86标准 |
--- |
斤 |
2万斤 |
馄饨皮 |
符合GB1355-86标准 |
--- |
斤 |
1万斤 |
包3 油
品名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规格 |
单位 |
年拟购数量 |
一级大豆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