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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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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本级)餐厅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本级)餐厅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采购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餐厅服务项目,采购预算:5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1月5日起,至2020年11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11-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苏主任 联系方式:8503716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文化东路423-502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531-89605959
发布人:山东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 18时53分34秒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餐厅服务项目 编制时间:2020年 11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采购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餐厅服务项目,采购预算:5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餐厅服务。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餐厅服务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现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 等): (1)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6.服务期:满足采购人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济南市历下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等规定。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等规定。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天:自 2020年 11月 5日起,至 2020年 11月 8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0 年 11月 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于公示期满 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 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 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话(传真):0531-89605959 附件一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解决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广大职工的就餐问题, 同 时保障广大职工的就餐安全和餐饮质量,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拟就单位的餐厅服务 确定一家服务单位。 一、餐厅服务 (一)业务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承包方劳务费、餐厅管理费两部分:1、劳务费 40 万元,包括人 员工资、养老保险、过节费、服装费等其他费用,2、管理费 15万元。 1、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餐厅服务,包含员工工作日及周末值班早、午餐及主 副食材供应的加工制作及餐厅正常运维,早、午餐实行自助模式,早餐要求每餐配面食、 鸡蛋、馄饨等不少于六种主食,汤、粥、豆类、奶类等每餐不少于三种,且每餐配三至 四样凉菜,另配奶类;午餐要求每餐二主菜,加两荤两素(素菜选用应季新鲜蔬菜)、 汤或粥每餐不少于三种,每餐应正常供面食馒头、花卷、米饭等四样主食,且每餐另配 时令鲜果蔬,每半个月午餐可以安排包子、水饺面食类一次,传统节日应安排相应食谱 一次。 2、食材按照全体用餐人员 130 人之内,早餐每人每餐 8 元标准(就餐人员打卡用 餐每餐只限 1 次);午餐每人每餐 15 元标准(就餐人员打卡用餐每餐只限 1 次),食材 结算方式按照每餐实际就餐人员每月据实结算,不包含在此项目预算之中,因管理不善 造成费用不足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配送食堂地点及员工用餐情况: (1)服务地点位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院内,餐厅建筑面积 400平方米左右, 设置有加工操作间、仓库、熟食分配间,就餐间 200 人座次。 (2)每天用餐人员 130人之内,主要提供早餐及午餐。 (3)工作日加班、值班及节、假日值班均免费提供早、午、晚用餐,用餐标准按 照上述费用标准核定。 (4)餐厅招待餐按相应标准另行支付。 (二)主副食材及其他用品质量标准 1、成交供应商所采购主副食材均为与采购人协商一致的品牌,保证每日食材进货 渠道真实可靠,来源可追溯,其中油炸类食材可以使用制定品牌大豆油、调和油,其余 食材制作仅限使用品牌类花生油,不得使用转基因油类。主副食均采用符合国家食品标 准的知名品牌,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果有违反将扣减当月管理费的 10%。 2、其他用品(餐巾纸、湿巾、手帕纸等其他低值易耗品) 供货商所提供的餐巾纸、湿巾、手帕纸必须是 100%原生木浆,无香符合 GB15979 卫 生标准。 (三)其他配送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服务。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资格条件的有关业务管理要 求,认真遵守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采取有效措施, 严格控制食材质量和餐饮安全。 3、遵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自 觉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4、成交供应商承接业务时,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合同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5、无论成交后主副食材配送金额及规模大小,成交供应商均须保质保量完成,如 有采购人投诉该企业服务态度恶劣、消极、懈怠或故意推诿、拖延等,则取消其中标资 格。 6、称量要求:食堂设有标准电子秤,每天早上的菜品必须一一称重并按实际称重 数量为准。准确无误后方可依次入库或放到指定地点。 7、保证配餐间、厨房等工作区域干净、卫生,不得出现蝇虫,食材放置杂乱无章 的现象。 二、工作餐帮厨服务 本项目要求为食堂配备服务人员≥6 人。 其中炒锅(厨师)≥2 人,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二级以上厨师证,负责菜品加工制 熟、菜品调整、粗加工间管理。 面点≥2 人,持有有效的健康证,面点师证,负责面食加工制作,品种调整,米面 仓库管理、勤杂洗刷、餐具餐厅洗刷消毒。 服务员及勤杂人员>2人,负责净菜间管理,副食调料管理、勤杂洗刷、餐具餐厅洗 刷消毒。 以上人员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炒锅(厨师)、面点师人员提 供相应等级厨师证、面点师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食堂管理总体要求 1、每餐按照标准营养合理搭配,营养均衡,每周食谱提前在院内网、餐厅公布。 2、每天、周六、周日及加班时间按照值班人数用餐标准制作,保证值班人员吃饱、 吃好,避免浪费。 3、早餐供应时间 07:30—08:20,午餐供应时间 12:00—12:30,严禁提前开餐。如 有特殊需要,采购人应提前告知供应商。 4、就餐供应严禁浪费、合理搭配控制、不超量制作、严格按照标准控制,因搭配 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浪费及不足供应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加工间卫生管理、餐厅卫生消杀、餐具清洁消杀等工作严格按照食药监管理要 求完成, 因工作不遵守相应规定采购人做出相应的处罚,违反规定执法部门查出,做 出处罚决定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加工制作时,节约使用水、电、燃气等能源,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 现象,浪费现象采购人发现后做出相应处罚。 7、供应商报价文件中必须承诺所有工作人员健康,持有效的健康证,服务过程中 采购人如发现使用不符合餐饮健康要求人员,一律劝退并扣除当月费用。 8、本项目试用期为三个月,成交供应商在试用期内的服务无法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如三个月每月午餐就餐人数低于在职干警总数 70%,部分干警反映饭菜质量较以前无明 显提升,经院领导同意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每月将对厨师满意度 进行测评,包括满意、一般、不满意,如一般、不满意现象超过 30%及时进行更换、整 改。 9、成交供应商应将员工从业等级证书、健康证等在本院餐厅予以公示。 10、甲方对乙方的账目及食材全程监督,发现不合格项则扣除当月固定管理费的 5%。 11、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工作人员全年加班、值班的早、中、晚三餐餐费。 12、劳务费、管理费按月据实结算,其中管理费每月午餐在职干警就餐人数超过总 数的 70%按 1万元结算,全年合计 12万元。如低于 60%,将在本月管理费 1万元内扣除 10%,另外 3 万元为浮动管理费,按全年四个季度平均分配,每季度结算一次,如连续 三个月干警就餐人数超过 80%,将按季度支付浮动管理费。每月将就餐人数在本院餐厅 予以公示。 13、供应商可为干警提供成品或半成品外卖服务,按低于市场价格适度收取加工费 用。 14、实行成品留样备检制度,由于饭菜质量导致就餐干警身体不适或者就餐过程中 发现有异物存在,将扣除本月管理费的 50%并且不予支付相应半年的浮动管理费,造成 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5、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工造成工伤的以及内部产生的劳动纠纷,与 甲方无关,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6、中标供应商提供就餐服务,如连续三个月在职干警午餐就餐人数低于 60%,甲 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17、甲方有权查阅、监督中标供应商涉及本单位账目、凭证和票据。 四、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技术协议要求,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 品安全法》规定,切实做好食品原材料的验收、存放、制作和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 全及环境卫生与文明服务等工作。 2、供应商在食品原材料验收方面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对包装食品查 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农副产品和蔬菜的采购要问清货物来源、查看货物质量、观 察是否新鲜、变质等,保证进货质量。 3、原材料应按食品类别分类、分架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 限的食品材料,做好通风换气、夏季降温、防暑、防虫等卫生防范工作。食品存放场所 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对于半成品或当日没有销售完的食品,应据 类别分别存放,防止食品腐败变质。 4、在食品制作和销售过程中,食品原料加工存放,要符合生熟分开、荤素分开。 所有的墩、案、冰箱、保鲜台等有生熟明显标志。售饭时要用食品夹出售直接入口食品。 5、炊事机械、电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管理人员要对所负责的机械等设备进 行熟知熟用。重点做好电器失火防范工作,按工作范围把电源、电线、气源检查工作负 责到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供应商应保持就餐环境和餐具的清洁卫生。餐厅内外每餐打扫卫生一次,餐具 使用前严把清洗、消毒工作,做到餐具每餐消毒。服务人员必须先办理健康证再上岗, 在岗人员每年到政府指定卫生机构作一次健康检查,确保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 病。工作时间统一着装,文明服务,服务人员服装整洁,餐具清洁卫生。 7、遇有停水停电等突发状况,需要做好供餐的应急预案,保证职工按时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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