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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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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机关综合办公楼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鄄城县机关综合办公楼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22:44:27.0 | 附件: 定稿--鄄城县机关综合办公楼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三次).doc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鄄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鄄城县泰山街1号机关综合办公大楼

联系人:焦同军 联系方式:0530-242788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和平路国贸中心B4号楼

联系人:路珊珊 联系方式:0530-6225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鄄城县机关综合办公楼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2620200200013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鄄城县机关综合办公楼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三次)

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餐饮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3.0805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06日0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2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比比(菏泽)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z.bitbid.cn下载。

3.方式:在报名日期截止时间前,由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报价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531-82669829)。注:(1)报名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报价时须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2)请于投标人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会议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4.售价:0元

五、公告期限: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2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路口南200米路西)。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路口南200米路西)。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0-6225005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鄄城县机关综合办公楼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的采购文件
菏泽市公安局DNA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鄄城县机关综合办公楼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1726202002000135

采 购 人:鄄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1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928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801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18608 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 20

HYPERLINK \l _Toc14126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6

第五章 评标办法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39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鄄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鄄城县泰山街1号机关综合办公大楼

联系人:焦同军 联系方式:0530-242788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和平路国贸中心B4号楼

联系人:路珊珊 联系方式:0530-6225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鄄城县机关综合办公楼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2620200200013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鄄城县机关综合办公楼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三次)

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餐饮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3.0805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06日0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2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比比(菏泽)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z.bitbid.cn下载。

3.方式:在报名日期截止时间前,由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报价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531-82669829)。注:(1)报名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报价时须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2)请于投标人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会议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4.售价:0元

五、公告期限: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2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路口南200米路西)。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路口南200米路西)。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0-6225005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项目名称

鄄城县机关综合办公楼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三次)

2

采购内容

详见第三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共计 2 份,其中加密文件 1 份,在比比(菏泽)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另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内容为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 PDF 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时间:2020年11月27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及时间

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时间:2020年 11 月27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9

评标标准及办法

综合评分法

10

服务年限及地点

服务年限:签订合同后3年

服务地点:鄄城县机关综合办公大楼

11

偏离

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

12

转包

不允许

1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4

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

投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5

中标后提交投标文件—装订方式

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必须胶装,是否分册不作具体要求。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含金属物),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外形平面尺寸为国际 A4 纸型,不允许活页装订。

1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17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8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按要求完成管理、服务,按月结算服务费。

19

节能、环保产品评审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依据(鲁财库[2007]32 号)文);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将分别给予价格扣除;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价格优惠幅度: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给予 4%加分。

(2)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给予4%加分。

(3)环保产品价格给予 4%加分。

(4)环保产品技术给予4%加分。

3、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4、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表格如实填写、列明,发现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列明,将不予以认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投标人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20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小微企业加分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进行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评标价格=投标人总报价-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6%,按照评标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若投标人和所报产品生产厂家均为小微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本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在响应文件中制作小微企业产品明细表(代理商参加报价的,还须提供生产企业声明函原件)。

以上材料须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以上证明资料须单独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制作入响应文件中,缺一不可,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做废标处理,并移交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其进行通报。

备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加分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加分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开标时,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1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年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75号文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交向代理公司交纳。

22

电子平台使用费

电子平台使用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交至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以中标价为基数,按比例分段累进计费)。

交易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

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 0.17%

3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 0.16%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15%

10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 0.14%

3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09%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0.05%

备注:单项最低为 1000 元。工程类项目中标金额/成交金额超出1亿元(不含1亿元)部分,不再收取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电子平台使用费。

注: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将以上费用考虑进入工程报价。

23

履约保证金

无。

24

电子招投标须知

本次采购为网上交易,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方式,投标人应通过比比(菏泽)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hz.bitbid.cn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提前在比比平台首页的“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并安装“菏泽 CA 驱动安装包”和“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编制工具在比比(菏泽)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hz.bitbid.cn 下载中心下载,具体加密操作流程可登录比比平台账号后,选择企业平台进入,在左侧菜单栏找到“下载专区—相关文件下载”下载中找到讲解视频进行学习,加密时所有投标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 CA 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比比(菏泽)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hz.bitbid.cn 将拒绝接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客户端生成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比比( 菏泽)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z.bitbid.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可随时登录比比( 菏泽)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z.bitbid.cn 撤回投标文件。需要补充或修改投标文件时,必须先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和 CA 加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报价,投标人必须自带笔记本电脑、CA 准时在线参加报价,解密时间规定为30 分钟,投标人需使用 CA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若投标人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操作手册》可在 http://hz.bitbid.cn“下载中心”栏目进行下载。投标人在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时,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19953031985

25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采购代理机构的 CA 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6)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

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对于未开标的项目应暂停开标,对已在系统内评审的,也应立即停止。交易中心信息科确认问题原因后,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视情况提议,并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对于系统原因造成项目无法评审,可将系统内评审改为PDF 版文件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妥善保密处理。

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3.0805万元(每年67.6935万元)

注: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最终归采购人所有。


一、说明

1. 采购人

系指鄄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合格投标人

3.1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必须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提供合格的投标文件。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年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75号文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交向代理公司交纳。

4.3电子平台使用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交至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以中标价为基数,按比例分段累进计费)。

交易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

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 0.17%

3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 0.16%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15%

10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 0.14%

3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09%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0.05%

备注:单项最低为 1000 元。工程类项目中标金额/成交金额超出1亿元(不含1亿元)部分,不再收取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电子平台使用费。

注: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将以上费用考虑进入工程报价。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本招标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6.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代理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盖章)送达至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2在开标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与公开开标时间,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7.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 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文件的组成:

8.1.1开标一览表

8.1.2投标函

8.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1.4法人授权委托书

8.1.5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8.1.6服务管理内容;

8.1.7服务工作方案;

8.1.8人员配备情况;

8.1.9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8.1.10保密承诺函

8.1.11技术和服务偏离说明表;

8.1.12合理化建议

8.1.13 资格后审文件

8.1.14 2017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需附合同复印件

8.1.15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2017年1月1日至今)

8.1.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8.2投标人需根据投标文件组成进行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9. 投标报价

9.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并不可更改的公开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及要求等进行报价,报价包含管理费、人工工资(人员保险)、税金等在服务期限内产生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电子平台使用费等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

9.2投标人只能投报一套方案和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9.3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4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9.5投标人的报价应是包括全部招标采购内容与全部服务的总价,并逐项填列在清单报价中;如报价中未单列的项,将认为该项费用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

9.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10. 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

10.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相应的报价文件,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投标人还须制订电子响应文件2份,其中加密文件1份,在比比(菏泽)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另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内容为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响应文件。

10.2 若投标人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格式纸质版响应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3 子版响应文件需进行电子加密,电子加密的方法可参考本文件电子招投标须知中所提及的方式进行加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无法通过比比(菏泽)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z.bitbi.cn进行上传,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10.4 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比比(菏泽)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z.bitbi.cn。在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0.5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文件签署

1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11.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无)

13. 投标有效期

13.1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

13.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14.政府采购政策

14.1 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的采购节能产品的,在资格条件中明确,则不需要进行加分。属于节能产品目录中不需要强制采用节能产品的,则需要进行加分。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4.2 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应当增加节能、环保评审因素,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1)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幅度的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2)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幅度的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

14.3 中小企业优惠办法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办法说明:本采购文件中所称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的货物。

本采购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及以上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及以上企业。

(1) 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2) 具体价格扣除公式为:小微产品评标价格=投标价-投标价×扣除比例

(3) 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开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

(4)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5) 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6)评审方式为综合评分法时,在计算报价部分分值时,根据上述扣除比例计算各投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在满足标书要求的基础上,以最低评审报价确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按标书要求计算报价得分。

(7) 评审、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四、投标文件递交

1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投标文件签收

16.1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6.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6.3 投标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价不予接受。

16.4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7.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和递交。

17.3 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7.4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开标仪式后撤回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招标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开标与评标

18. 开标程序如下:

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1唱标。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公开报价时间一致。

18.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各供应商即可插入CA锁,按照现场人员指导,登陆账号并等待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插入代理公司CA锁正式开启线上开标系统,设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下达开启解密响应文件指令后,供应商可在自带计算机上进行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线上解密,代理将解密完成的响应文件导入开标系统后通过电子系统生成的报价记录表依次公开唱价。

18.3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若响应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前放弃报价或撤回文件的,请联系现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并出具撤回申请进行撤回。

18.4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接收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上传响应文件或递交有关材料的企业将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后到达、截止时间未携带CA锁、拒绝解密、开标时间后离开导致无法解密、或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每家企业限30分钟)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作无效标处理。

18.5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

18.6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以下内容要求供应商在公开报价时提供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业绩(原件)(详见评分细则);

5)登 录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自行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6)如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资料原件,证明资料不全者或不合格者不予以确认

《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

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的原件;

③ 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 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20. 评标原则

20.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0.2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0.3 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0.4 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0.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六、合同签订

28. 中标通知

28.1 评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中标单位若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8.2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相关费用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处罚、质疑

30. 处罚

30.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招标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6)中标人其它未按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7)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鄄城县机关综合办公楼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三次)。

二、项目内容

1. 服务地点位于鄄城县机关综合办公大楼,餐厅可容纳200人就餐,餐厅二楼有4个单间,要求服务人员不少于18人,采取购买服务的模式,中标单位负责餐厅人员的招聘与管理,食品饭菜的加工制作、售餐及就餐服务,餐厅区域内的卫生管理等。

2. 三餐要求:早餐:供应品种不少于十种,包含粥、面食、菜品等;中餐:主食不少于六种,菜品不少于四荤四素一汤;晚餐:主食、粥不少于六种,菜品不少于两荤两素一汤;所有菜品成本价销售,不得加取任何利润,就餐人员主要是机关干部职工等工作人员,以及一些重大活动工作用餐。节假日正常经营,但周末、节假日就餐人数相应减少。

3. 餐厅配有加工、清洗、消毒、加热等设施设备。水、电、气齐全;

4.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三年,每年续签一次,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如考核评价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将不再进行续签且有权随时按照考核管理办法终止合同。

5. 项目预算资金:203.0805万元(每年67.6935万元),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本项目预算安排,确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上限值,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项目具体服务要求

(一)餐饮管理服务基本内容与要求

1、礼节礼貌和服务态度

(1)服务人员着装整洁,佩戴胸卡上岗。

(2)餐厅、配送菜肴的服务员上岗时应将长发盘起,并佩戴口罩,厨师应将头发置入帽中。

(3)与食品接触的服务员,不得佩戴戒指、手链等影响食品卫生的饰物,不得涂指甲油。

(4)提供服务应严格遵守约定时间,快速准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应向顾客解释并致歉。一旦发生服务失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服务技能和任职要求

(1)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和健康证明。

(2)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和相应的上岗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掌握本岗位服务程序和服务技能技巧。

(3)熟悉食品卫生防疫、预防安全事故和食品中毒的基本常识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

(二)服务质量与食品卫生

1、拒绝使用下列食品(包括原料、辅料、调味料及其成品、半成品):

(1)有毒、有害、腐烂、酸败、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品名、产地、生产厂商、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3)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或注水、掺水肉禽;

(4)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植物;

(5)使用食品的农药残留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提倡使用绿色食品;

(6)禁止使用和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2、实行严格的日常洗刷制度,下列各种食品、原料、辅料和相应的设施设备必须清洗干净,经常保持整洁,符合国家卫生和要求:

(1)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和动植物原料初加工后(禽蛋应洗净外壳,其中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分池清洗);

(2)厨房、贮存食品的场所、洗碗间、冷荤(藏)间、烹调制作间(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保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3)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运送的工用具、容器等设备及防护设施,以及冷藏、冷冻和保温设施;

(4)餐饮具有在使用前后(其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食用卫生标准,洗刷餐饮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5)存放垃圾和废物的容器。

3、实行定期消毒制度和对餐具、用具、环境设施消毒明示及标识制度,严防废水、废气、蚊蝇、粉尘等环境污染。

(1)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必要的消毒(制作、出售冷食品工作人员的手必须洗净消毒,且佩戴一次性手套);

(2)加工原材料和制作凉菜的用具、容器等使用前后必须消毒,必要时,在使用前对各种食品原料进行消毒;

(3)洗碗间、烹调制作间、厨房的工用具应及时消毒,冷荤(藏)间、灶台应做到每餐消毒;

(4)餐饮具使用前后必须做到每人次消毒,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由专人保管;

(5)保证餐桌、餐椅、地面、墙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

4、食品卫生冷藏卫生要求

(1)食品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2)冰箱或冷库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味;

(3)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的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仓库或冰箱内。严禁食品与非食品一起存放,严禁私人食品放入冰箱或冷库。

5、服务规范

(1)按卫生检疫机构要求,每餐必须做好留样封存。

(2)根据原料的特点和成菜要求,合理配菜、搭配营养,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3)班(餐)后将余料按照原料的性质分类存放,全面清理刷洗灶台、厨具、调料车(台)和地面,确保厨房清洁卫生,及时检查并关闭电源、气源等,消除安全隐患。

(4)客人用餐完毕离开后,及时清除桌面残留物,并用干净抹布擦拭桌面,保持桌面干净、无污渍。

(5)全面负责餐厅环境,设备、餐具的清洗,并制定专人负责消毒并做好记录。

6、食品品种与数量

(1)菜肴的荤素搭配合理,每天不重复,每周重复率不高于30%。

(2)根据季节变化和就餐人反馈信息、意见,及时更换菜肴的口味,调整食品品种。

四、餐厅管理服务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要求

机关餐厅日常在岗人员总数不得少于18人。各岗位人员必须了解所从事工作的职责,熟练操作规程及相关设备的安全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态度。管理岗位、技术岗位的人员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工作人员应注重仪表,身体健康(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重要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且无犯罪记录。

管理服务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要求:

序号

岗位

人员编制(人)

岗位要求

1

管理人员

2

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

2

后厨(炒菜)

4

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

3

后厨(凉菜)

2

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

4

后厨(面点)

3

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

5

后厨(洗菜工)

2

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

6

前厅(服务员)

5

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20-48岁,身高1.60米以上,相貌端正,精神面貌佳。

合计

18

五、项目服务要求和标准

1、项目服务质量

(1)采购人成立伙食管委会,伙管会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导下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伙食菜品,共同协调解决餐厅运行、管理中的问题。中标单位严格按照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和IS0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做好从食品验收入库、领用加工、成品出菜以及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人员的卫生健康和环境的卫生等工作,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每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餐厅固定物品(肉蛋、油盐酱醋、调料等)由伙管会和餐厅共同考察协商后指定固定供应商,蔬菜等不固定物品由餐厅人员采购,伙管会对采购人员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所有原材料双方验收合格后进入厨房,油盐酱醋、肉蛋蔬菜等价格应符合市场行情,伙管会人员有权对价格、质量、重量等进行监督。

(3)建立健全食品成本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管理,食品成本按制做食品实际耗用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进价计算。中标单位应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包括每天的进货账目,每天的销售收入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每月向伙管会报送一次当月进货账目和销售收入情况。

(4)伙管会与餐厅共同拟定每周食谱,共同拟定菜品价格,菜肴花色更新要及时。

(5)中标单位应主动接受采购人抽查《考勤表》,掌握工作人员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确保服务人员的数量,如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岗位人员数量,将按照实到人数支付服务费。

(6)提高服务质量。所有食堂职工做到着装统一、干净、整洁;为客人售饭期间或提供协助服务时均佩戴口罩,做好文明服务。午餐就餐人员较为集中,安排专人负责关注热炒菜及面食的售卖情况,及时添加,确保菜品不断档;

(7)每季度组织伙管会代表对照《机关餐厅考核标准》对餐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数低于80分时,约谈餐厅负责人并要求整改,连续2个季度考核平均分数低于80分的,第二年不予续签合同。

(8)所有出餐品种均按照留样管理规定进行单独盛装、储存。定期邀请专业公司进行四害灭杀,确保食品安全。

(9)中标单位不准利用餐厅的设施及原材料为其他单位、饭店代加工食材,如若发现,将对中标单位予以处罚或扣除部分服务费。

2、安全生产

(1)在服务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

(2)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制度。中标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消防等安全制度,并落实安全责任;同时还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措施;凡因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责任、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接受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

(4)中标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知识的教育,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如发生泄密事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设施、设备管理

餐厅所有一次性用品,清洁用品,低值易耗物品,工作服,餐饮垃圾清运,食堂内部下水管道清理等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线路和煤气管道,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造成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六、相关事项说明

1、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的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经验能力,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餐饮管理服务。

2、中标单位应去现场勘察,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内容、范围。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询问,放弃查看或询问不清的,视为确认现场环境、范围、内容所有条件。一旦签订合同,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采购人的需求而提出额外要求。

3、中标单位应为本项目配备一支有能力的服务团队,人员要求应满足个岗位人员最低要求,并能使采购人满意。

4、中标单位需制定针对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保障措施等。

5、中标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控制,针对项目,制定相应管理、工作流程、人员培训、安全防范、巡查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确保管理运作正常有效无事故。如遇管理、巡查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各类事故,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如中标单位实际提供服务与承诺不一致,服务承诺无法完成,被服务对象投诉,中标单位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记载和处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服务单位(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正本/副本)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 (甲方)

服务单位: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项目《招标文件》(文件编号: )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及答疑等澄清资料

(六)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七)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乙方服务管理人数及项目、内容:

(一)管理服务人员共计 不少于 人。

(二)餐厅管理项目、内容:

(1)餐厅的经营服务:机关干部职工用餐、会议用餐、接待用餐,就餐时间为早餐、午餐、晚餐,节假日正常经营,但周末、节假日就餐人数相应减少。

(4)用餐时间: 早餐时间 7:00-8:30,午餐时间 12:00-13:00,

晚餐时间:夏18:00-19:00,冬:17:30-18:30,内部单间招待,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准备完毕。

三、服务年限、地点

1、服务年限:合同期限为三年,每年续签一次,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如考核评价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将不再进行续签且有权随时按照考核管理办法终止合同。

2、服务地点:鄄城县泰山街1号机关办公大楼餐厅。

四、合同价款交付

本次采购合同金额(同附件中“金额合计”栏)为人民币(大写) 整。签订合同后,按要求完成管理、服务,按月结算。

五、服务要求

详见第 章项目服务要求。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制定管理规定,考核办法,对卫生、原材料、菜品等定期进行考核。

2、甲方对乙方所有服务管理活动有监督权、考核奖惩权。

3、代表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有义务督促乙方加强设备管理与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5、甲方对委托乙方采购菜品物资等有监管和审查权利。

6、根据餐厅管理规定,甲方制定卫生安全(工作质量)检查考核表,定期将考核情况通报乙方,并将考核奖(惩)情况纳入管理费用支出。

7、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考核结果终止合同。

8、甲方对餐厅人员实行考勤制度,按照实到人数结合报价支付服务费,并有权利调整上岗人数。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遣服务人员组成服务管理团队对甲方提供服务与管理。服从甲方行政领导,餐厅员工劳动纪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人员必须实数上岗,不得缺岗,虚报人数。

4、合同签订后,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如工作调动,新进员工必须持本人有效健康证才能上岗,没有健康证或证件到期的员工所需办理健康证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每月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技术、技能培训,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工作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好的为甲方提供温馨、及时、优质的星级服务。

6、乙方必须加强低碳环保意识,履行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7、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和操作安全规定,确保燃气、电器的安全管理,如违反规定操作,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餐厅员工无条件服从就餐需求,为甲方干部职工就餐做好服务保障。

9、乙方对原料采购、供应有监督权,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主要责任。

10、因乙方管理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不得将餐厅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对外经营。

12、对于餐具等厨房用品人为故意损坏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七、安全管理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全部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菏泽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凡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损伤等事故,以及员工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八、保险

(一)员工人身意外

乙方员工的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二)其他保险

乙方与全体服务人员是劳动关系,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出现工作作风松散、服务不到位、与其他人员发生争执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并要求乙方2日内执行到位。因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从甲方应付服务管理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二)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同意后可解除合同,并向对方支付服务管理费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三)相关执法检查部门进行检查时,如发现问题因乙方原因所致,下达的处罚决定由乙方负责处理。

十、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履行或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和鉴证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报鉴证方,但确定为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十一、费用负担

1、未达到本项目服务标准及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修改、分包和转让

1、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方及鉴证方三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除甲方和鉴证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服务承诺:

十三、其它说明事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副本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代理机构份。正、副本内容应当完全一致,签字盖章后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代理机构签字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代理机构鉴证(公章): 合同备案:

负责人(签章) :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信用截图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

标 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事项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服务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服务标准及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审要素

1

投标报价

30

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得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且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技术部分

50

制定餐厅管理制度、工作标准、突发应急情况预案等制度: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应急预案(包括停电、停水、食品中毒、重大活动、会议接待保障、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项目需求得9分;

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应急预案(包括停电、停水、食品中毒、重大活动、会议接待保障、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和本项目需求得7分;

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应急预案,不切合实际且存在简单应付的情形得5分;

缺少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项目团队配置、服务方案:

人员配备齐全合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项目需求得9分;

人员配备能够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和本项目需求得7分;

人员配备较少且不合理,以致于可能影响正常服务的得5分;

缺少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服务承诺: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包括服务保障承诺、应急响应承诺、服务质量承诺等),内容完整,应急响应时间短,有针对性的服务承诺得9分;

服务承诺(包括服务保障承诺、应急响应承诺、服务质量承诺等)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和本项目需求的得7分;

应急响应时间长,服务承诺不切合实际且存在简单应付的情形得5分;缺少相关内容不得分。

人员培训方案:

投标人有完善的人员培训方案且方案科学、具体、齐全且适用于本项目的得9分;

人员培训方案较完善且基本合理可行的得7分;

不切合实际且存在简单应付的情形得5分;

缺少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优惠承诺:

根据投标人给出的优惠内容进行评审,具体切实可行的优惠力度大得14分;

优惠内容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0分;

不切合实际且存在简单应付的情形得6分;

缺少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企业

业绩

15分

投标人2017年以来从事同类业务项目的合同,提供一份得5分,最多10分。

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未提供原件不计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具有相关管理经验,且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得5分(需提供至少6个月在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证书须按要求提供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部门鲜章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部门官方网站缴纳证明截图,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4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响应性

5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规范,资料齐全详备,各项描述准确清晰,综合得5分;投标文件制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规范,提供资料真实无误,综合得3分;投标文件制作存在简单应付的情形,综合得1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后,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2.评标标准

2.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

3.1 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登 录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自行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备注: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以上证件原件、评标办法加分项中涉及到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装袋(列出证件清单,粘贴在包装袋外)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供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不收。

以上资格证件原件缺项或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者,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对其作无效报价处理,投标人应对提供的资料负责。

3.2 初步评审

3.2.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包含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2.2在综合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B、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F、服务要求出现负偏离的;

G、缺少招标文件中至少应包含内容的;

H、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I、其他。

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2.3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问。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3.3.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3.4 综合评审

3.4.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确定的详细评审细则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3.4.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后,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3.4.3无论在评标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若中标,则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 恶意串通投标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3.5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或有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也可以重新招标。

3.6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3.7 废标

根据招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

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投标均超过了招标预算;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所有涉及的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与原件一致并清晰可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联系方式: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其他优惠条件

备注

注:本表放在投标文件的第一页。(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 标 函

(采购人)

我单位收到 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

1、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以投标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参与本项目投标。

2、如果我单位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单位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

3、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4、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该投标文件在招标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更改和变动部分以书面为准。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人身份证明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