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11-06 10:05
项目概况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阳光天天向上5栋1单元1101-1105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4022020001106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470000.00 | ||
最高限价 | 470000.00元/年(大写:肆拾柒万元整/年);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 4、监狱企业政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 5、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 6、对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优先成交资格(若成交候选人在技术、服务及价格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企业优先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7、民营经济扶持政策: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采贷”工作的通知》(眉财采〔2019〕3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相关模块”—“政采贷”。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5年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3、投标人是否按照本项目要求进行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1月06日到2020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阳光天天向上5栋1单元1101-1105号 ) | ||
方式: | (1)现场报名: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网络报名:登录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czlgl.com)进行会员注册后网络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8-38109839。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 ||
售价: | 10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阳光天天向上5栋1单元1101-1105号)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阳光天天向上5栋1单元1101-1105号)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 | ||
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黄州中路13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3811902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阳光天天向上5栋1单元1101-110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28-3810983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女士 | ||
电话: | 028-381098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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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备注 |
1 |
采购餐饮服务 |
采购餐饮服务,主要为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满足区行政审批局就餐单位1个,早餐:约90人、午餐:约110人的伙食供应(如就餐人数增加30%,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公务接待用餐。应保证提供早、中工作餐服务。供应商应负责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供干部职工选择。 |
/ |
三、项目服务要求:
1、内容: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承包。
2、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食堂
3、成交供应商应配置一定数量的营养厨师,并制作餐饮菜单。菜色风味应以供应本地家常菜为主。
(1)服务原则:确保饮食安全,保证供给。
(2)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营花色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制度服务水平、饭菜品种、质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
(3)质量保证:饭菜质量好、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保证就餐人员吃好、吃饱、吃得营养,职工满意度在80%以上,每月进行考核(考核办法附后)。
(4)监督考核:采购人业务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对成交供应商的经营状况、食品卫生、饭菜质量、花色品种、价格、原材料购置渠道、食品留样观察、服务态度、综合治理、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存储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每月进行考核。
4、服务人员要求:
(1)本项目需配备管理人员1名、厨师2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2)本项目需配备服务人员2名、勤杂工1名。
四、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采购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支持预付款支付,具体金额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按季度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主要付款方式及比例按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自行商定,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体现) |
2 |
验收要求 |
严格按照《川财采(2015)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验收。由本项目业主协调领导组织,按照合同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整个成果进行验收。 |
4 |
服务期限 |
1、本次预算金额为一年的服务费用 2、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及其他人员经过采购人同意,可到项目服务地点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供应商应承诺保持对所承包的房产原状和用途,确需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先进行,供应商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能利用采购人资产做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5、供应商须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做出承诺,若响应文件存在虚假响应,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不含税金。
附:
食堂日常管理量化考核览表
项目 |
检查具体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总体(10分) |
食堂给您的整体感觉 |
环境舒适整洁、饭菜可口,10分 环境一般、饭菜一般,5分 环境差、饭菜口味差,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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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质量(50分) |
最近三个月食堂饭餐中是否发现异物 |
很干净卫生、没发现过异物,8分 有,发现过一些小的异物,4分 +有异物,0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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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每餐的饭菜与汤类味道 |
饭菜与汤类味道都不错,12分 饭菜不错,汤类味道一般,8分 汤类不错,饭菜味道一般,4分 饭菜与汤类味道皆不行,0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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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的新鲜度 |
很新鲜,10分 还行,需要进一步加强,6分 一般,偶尔会感觉不新鲜,2分 不新鲜,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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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品更新速度 |
速度快,经常会看到新菜品,6分 还行,偶尔会看到新菜品,3分 从未感觉到变化,0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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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餐的蔬荤搭配 |
早、中工作餐荤、素营养搭配合理,6分 早、中工作餐荤、素营养搭配较为合理,3分 早、中工作餐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合理,0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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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提供的饭菜营养程度 |
配餐合理,营养程度较高,8分 一般,需要提高,4分 没有营养,只能吃饱,0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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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质量 (20分) |
食堂餐具的卫生消毒情况 |
挺好的,挺干净卫生的,10分 总体不错,偶尔不行,5分 感觉很不干净,0分 |
10 |
|
食堂的就餐环境 |
宽敞明亮、整洁干净,10分 秩序井然,但环境要改善,5分 剩菜剩饭弄的到处都是,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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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12分) |
食堂的工作人员服务质量 |
和善可亲,耐心解答,服务很舒心,6分 一般,3分 不满意,0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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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 |
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使用食品夹,6分 未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并未使用食品夹,3分 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0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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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8分) |
食堂加菜加饭速度 |
速度快,满意,8分 速度一般,4分 速度慢,要等很久,不满意,0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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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签字: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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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负责人签字: |
处罚方法:
每月检查一次,每月统计一次。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在考核中,采购人将根据检查评比结果。如连续两个月月度考核60分以下,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发生轻微食物中毒(五人以下),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及格。
2、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病毒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
3、满意度调查不满意率大于20%的,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