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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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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11-06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11-06 浏览次数:27

采购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受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DBWCG2020-147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食堂所需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干货类、调料类、饮料类等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2)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注册地在建德市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若投标报名前已在建德市注册,但该供应商尚未对经营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进行建设的,必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和投标人的响应承诺建设到位,若中标后未按承诺内容及招标文件要求建设到位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

3、投标人须配备符合食品安全的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还须提供租赁合同);

4、投标人须配备拟投入从事本项目的相关从业人员3人及以上,须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

1、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2月1日9:00止;

2、投标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3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财富城6幢B座1201室。

4、标书费用:2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应出具:

1)报名登记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若为法人,无需提供);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四、投标保证金: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1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建德市新安路260号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2月1日9:00时整在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建德市新安路260号三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九、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571-64513282

代理单位: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人:王莉敏 联系电话:0571-64182360 传真:0571-64785986

监管部门: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浙西分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784631

2020年11月6日






附件信息:

  • (11.6.定稿)-147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doc

    283.7 KB

桐庐县中小学校“名牌超市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

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DBWCG2020-147

采购单位: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

代理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5

第三章 投标须知 ………………………………………………………8

第一节 前附表…………………………………………………………8

第二节 投标方须知……………………………………………………10

一、适用范围………………………………………………………10

二、定义……………………………………………………………10

三、投标人资格……………………………………………………10

四、投标费用………………………………………………………10

五、投标报价………………………………………………………10

六、履约保证金……………………………………………………11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11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3

九、开标、评标和定标……………………………………………14

十、授予合同………………………………………………………17

十一、其他…………………………………………………………18

十二、评分细则……………………………………………………18

十三、评审结果……………………………………………………20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21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33

第六章 采购配送供应商考核办法………………………………………38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受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DBWCG2020-147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食堂所需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干货类、调料类、饮料类等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2)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注册地在建德市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若投标报名前已在建德市注册,但该供应商尚未对经营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进行建设的,必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和投标人的响应承诺建设到位,若中标后未按承诺内容及招标文件要求建设到位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

3、投标人须配备符合食品安全的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还须提供租赁合同);

4、投标人须配备拟投入从事本项目的相关从业人员3人及以上,须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

1、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2月1日9:00止;

2、投标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3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财富城6幢B座1201室。

4、标书费用:2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应出具:

1)报名登记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若为法人,无需提供);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四、投标保证金: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1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建德市新安路260号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2月1日9:00时整在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建德市新安路260号三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九、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71-64513282

代理单位: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人:王莉敏 联系电话:0571-64182360 传真:0571-64785986

监管部门: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浙西分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 0571-64784631

2020年11月6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配送期限

本次招标的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有效服务期原则上定为一年;配送供应商上年度配送工作考核分低于80分者,将失去续签下一年度配送资格;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通过可视情况续约一年。

二、配送供应商设施要求

必须在建德市境内具有相对独立的配送场地,配送场地面积必须在100平方米及以上;须具有独立的符合粮食存储标准的仓库100平方米及以上;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及具有相应配送能力;

三、配送供应商从业人员要求

参与食品采购配送的相关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等上岗证件。

四、采购配送供应商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1.《食品安全、食品质量检验制度》

2.《消费投诉处理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3. 《从业人员健康制度》

4.《进货验收和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制度》

5.《食品准入台账登记制度》

6.《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7.《送货不达应急预案》、

8.《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9.《除四害管理制度》

10.其他相关制度

五、配送食品质量要求

1.采购配送供应商必须保证所配送的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索证索票有效率必须达到100%。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和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配送。严格禁止向分公司食堂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2. 配送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是工业化生产的食品,均应按规定索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定点检测有效检验报告、食品包装上所明示的各类荣誉证书等各种有效的证明,其索证有效率应达到100%;从市场上采购的食品也应向供货商索取相关的有效凭证。

(一)配送食品质量要求

1.大米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包装袋上须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食品生产许可编号、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原袋包装;大米等级为二级及以上,25公斤及以下/袋;

2.菜籽油、玉米油、葵花籽油必须具有“SC” 食品生产许可证;包装上必须印有食品生产许可编号;玉米油、葵花籽油质量等级为一级;有合格检疫报告;定型包装5L/桶;必须为非转基因压榨油。

3.面粉必须具有“SC” 食品生产许可证,包装上必须印有食品生产许可编号。

4.调料类食品须具有“SC” 食品生产许可证,须保证新鲜度,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包装上必须印有食品生产许可编号。

5.饮料必须具有“SC” 食品生产许可证,包装上必须印有食品生产许可编号。

6. 上述食品必须为预包装食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饮料原则上要求在建德大型超市、大型农贸市场有售。

7. 配送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是干货类的,提供同批次检测合格有效凭证。

8.干货类食品,必须具有“SC”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符合行业质量认证管理规定,并提供相应质量检验报告。杜绝假冒、变质、过期的食品配送到分公司食堂。

9.上述食品如是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之规定。

六、配送供应商要确保食品进货源头安全,所有的食品应严格检测及验收,建立进货台账,确保食品质量。同时,必须做到采购配送及时,服务态度良好,自觉接受各职能部门、分公司的检查。

七、分公司食堂每周向配送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食品采购清单一次,配送供应商按照分公司食堂每周提供的食品采购清单进行配送。原则上大米、面粉、食用油、干货类、调料类饮料等食品每两周配送一次(梅雨季节一周配送一次),分公司食堂组织管理人员进行验收、验证,索取检测报告。

八、配送供应商的管理

1.对配送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相关部门代表将成立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考评小组,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内容,根据学员和职工的反馈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配送供应商的食品配送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2.配送供应商在分公司食堂食品配送工作中,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配送供应商资格,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违法违纪经营,受市场监管局、物价等职能部门行政处罚并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2)在分公司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考评中考评分低于80分的。

(3)涉嫌垄断经营,故意串通哄抬价格的。

(4)履约服务承诺差,培训中心投诉多,反映问题集中的。

(5)送货不及时,影响师生正常用餐,社会影响较大的。

3.当出现有配送供应商被取消配送资格或现有配送供应商自动退出时,可在未中标的配送供应商中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一家配送供应商。

十、食品结算价格确定原则

1.分公司食堂管理人员确定结算价格的依据:成立质量价格管理小组,每半个月到建德大型超市(如大润发、世纪联华)和新安江农贸市场进行相应食品的询价。相应食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基准信息价(以下简称基准信息价)。然后以此基准信息价和招标确定的相应食品的投标下浮率来确定结算价格。即某食品的结算价格=基准信息价*(1-投标下浮率)。

2.如建德大型超市、大型农贸市场没有分公司食堂所要采购食品的相应价格的,原则上分公司食堂不得采购。如出现特殊情况,食品结算价格由“质量价格管理小组”负责协商确定。

3.采购配送供应商按结算单价乘以配送数量(附分公司食堂规定收货签字确认的配送清单)结算出本月应付款总额,开具税务部门提供的正式发票向采购单位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采购单位在次月15号前以转账形式付款(特殊情况除外)。

4.食品采购配送结算价格包括税、包装、损耗、仓储、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

十一、配送分片情况

1.片区一为培训中心浙西校区的新安江东校区;

2.片区二为培训中心浙西校区的朱家埠西校区。

★ 十二、样品

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如下样品:

(1)大米1袋:原袋包装;25kg及以下/袋。

(2)菜籽油、玉米油、葵花籽油各一桶:定型包装(5L/桶)。

未提供以上样品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标。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JDBWCG2020-147

2

招标人: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

3

合格投标人:详见招标公告第三条内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书递交至: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建德市新安路260号三楼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时,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1日9:00时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建德市新安路260号三楼会议室)

7

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资信文件正本各1份和副本各5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加盖公章)

8

提供的样品:大米一袋;菜籽油、玉米油、葵花籽油各一桶。详见第二章第十二条内容。

9

投标保证金:

10

通过本次招标,确定1家配送供应商。

11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采取费率报价方式;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2020年11月17日16:00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如确实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将予以解答,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3

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人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于2020年11月19日17时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补充文件的内容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文件中予以明确。

14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15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16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具体以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

17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在合同期满后无纠纷问题,30日历天内无息退还。

18

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支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19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20

学员和员工食品安全责任险:为确保学员和员工食品安全,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定生效次日起的十五日内单独参投学员和员工食品安全保险。

21

所有在本项目中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的投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其承诺的各项内容建设到位,若中标后未按承诺内容建设到位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疑问需澄清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行业监管部门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投标须知与前附表有矛盾的以前附表为准。


第二节 投标方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或采购单位”系指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

2.“投标方或投标人”系指通过资格审查且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3.“服务”系指中标人向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提供有关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及配送的全部服务内容(包括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其他服务内容)。

4.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注册地在建德市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若投标报名前已在建德市注册,但该供应商尚未对经营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进行建设的,必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和投标人的响应承诺建设到位,若中标后未按承诺内容及招标文件要求建设到位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食品的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

3、投标人须配备符合食品安全的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还须提供租赁合同);

4、投标人须配备拟投入从事本项目的相关从业人员3人及以上,须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各大类食品采用统一优惠下浮率报价。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在合同期满后无纠纷问题,30日历天内无息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本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在规定的签章处无论正本或副本都必须加盖印章(即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章),文件均应使用中文;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在相应部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封面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各标项投标文件的组成:

A、商务资信文件的组成:

投标声明书;(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

投标函;(附件五)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附件九)

(7)涉及本项目评分的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B 、技术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含经营场所及平面布局图、配送车辆等);

(2)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清单、人员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附件七);

(3)若投标人为在投标报名前已在建德市注册的,但该供应商尚未对经营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进行建设的,或其他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均应提供承诺书。必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人员、设施设备、场地等完成配备设置建设到位。未提供相关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标。(附件八)

(4)学员和员工食品安全保险承诺;

(5)针对本项目的完整配送实施方案、各类保障制度和应急方案措施;

(6)配送服务承诺书;(附件八)

(7)涉及本项目评分的证明资料;

(8)投标人认为需递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及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内容。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C、报价文件的组成:

(1)商务报价单(附件三):

(2)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封面上标明《报价文件》字样,报价文件内容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商务资信文件中),报价下浮率A%中的A值保留1位小数,报价下浮率不能为零。

注:1、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备查;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投标人须将上述A、B涉及到的资料原件合袋递交(无需密封)。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按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资信文件的正本各1份、副本各5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二)

注:采用非胶装装订的技术文件、商务资信文件、报价文件(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日。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

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规定的位置加盖本次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钢笔填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开标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招标方在2020年12月1日8:30时至9:00时接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方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按技术文件、商务资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密封封装,即技术文件一正五副合袋密封成一包、商务资信文件一正五副合袋密封成一包、报价文件一正五副合袋密封成一包,共递交3个密封包。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技术文件、商务资信文件或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所投标项名称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包封封面格式可参考附件一)

2未按本招标须知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3密封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最终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接收补充文件。评标小组认为必要的询标也不包括对投标人遗漏文件的索要。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方或采购代理单位有效。

2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或采购代理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方,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方日期为准。

4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

九、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进行开标。

2.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代表、投标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3.投标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4.开标程序:

4.1、监管人员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到场情况及保证金交纳和到账情况(招标代理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进行验证;

4.2、开标会由招标方工作人员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4.3、介绍参加开标会投标单位人员名单;

4.4、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5、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检验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当场宣布检验结果;

4.6、打开技术文件、商务资信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开标顺序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

4.7、技术、商务资信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4.8、由主持人宣读《投标报价》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4.9、招标方工作人员做好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4.10、开标会议结束。

(二)评标

1.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含)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专家组成。

2.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评标程序

3.1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审查。

3.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3)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资信文件的评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3.3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评标过程的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6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评标办法。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评分细则》。

定标规则

先评技术商务资信部分,后根据有效报价作商务评分。最终计算得分与中标人的确定:

各投标人最终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最终得分=技术标(技术商务资信)得分+商务报价得分。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技术商务资信评分高的排列在前。

评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小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商。打分时保留一位小数,计算时保留二位小数。

对于未中标的原因,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

4.废标及无效标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予以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或其他方式决定配送方:

4.1投标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的;

4.2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在有效报价区间内的;

4.3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标

4.4.1未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4.4.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4.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4.4.4装订、封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4.5投标人不以自己真实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

4.4.6符合国家、省市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定标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公正公平评审并择优确定中标人。

5.l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5.2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5.3投标人中标后,即取得采购配送资格,签订配送合同。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按分公司食堂需求进行配送,并免费运送到分片校区。

5.4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或根据投诉(举报)经相关部门查实自本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不良行为尚在公告期的,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按评标得分高低选择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

十、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书:

1.1本项目由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预中标人,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招标方及采购代理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1.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2.合同履约金:签订合同前,各标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到期后在30日历天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3.合同的签订:

3.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具体以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逾期作放弃处理。

3.2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定生效次日起的十五天内单独参投学员和员工食品安全责任险,并将中标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投保材料的复印件交招标人备案。逾期取消中标资格。

3.3 所有在本项目中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的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其承诺的各项内容建设到位,经相关单位验收确认已完成承诺的,招标方与其签订采购合同。若中标单位未按承诺内容建设到位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十一、其他

1.因政策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本项目暂停或停止,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或合同,中标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2.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若经招标人查实有虚假、伪造行为,将被取消资格,如以签订合同,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3.招标人保留在任何时候对本文件的解释权。

十二、评分细则

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由技术标(技术部分+商务资信部分)70分和商务报价30分组成。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出各投标人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取第一名为拟中标单位,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技术标评分(满分为7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结合技术标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标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供应商的技术标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具体如下:

技术标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评议要点

技术部分50分

方案措施

(12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配送方案中对不同种类食品的送达时间、储存、运输、检测等描述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分为7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应急方案措施中对不同紧急情况应对措施的细致周全程度由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得分为5分。

品牌及市场占有率

(6分

根据投标产品的品牌因素和市场占有率等情况酌情打分,最高得分为6分。

车辆配备情况

(6分)

1、投标人拥有自备配送厢式货车1辆的得4分,还拥有自备的其他货车得2分。(提供自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最高得分6分。

2、租赁的按拥有自备的同类车辆设备减半得分,(需提供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最高得分3分。

食品存储

方式

(4分)

储备方式:承诺粮、食用油、面粉、调味料、干货分仓放置的得4分;承诺粮、面混放,油、调味料、干货混放的得2分;粮、食用油、面粉、调味料、干货混仓放置的得1分。

经营场所情况

(8分)

投标人已在建德市境内具有或承诺在建德市境内配备经营场所300平方米的得2分;每增加100平方米的加1分(经营场所面积以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为准;若投标人尚未配置经营场地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面积为准。)最高得分为8分。

经营场所安防情况

(2分)

投标人所在经营场所安装有视频监控的得2分(需提供视频监控的整个场地的彩色照片及监控设备设施的购货发票、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从业人员配备情况

(5分)

投标人已在建德市境内或承诺在建德市境内具备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从业人员3人及以上,拟派相关从业人员持有上岗证件或健康证的每人计0.5分,最高得4分;从业人员中具有营养师资格证书的加1分。(须提供相应上岗证书、资格证书、健康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服务响应

(7分)

根据投标单位对保证食材优质的承诺及服务方式、对用户要求的响应、处理、定期回访方案描述酌情打分,最高得7分。

商务

资信

部分

20分

制度建设

(8分)

各类各级制度健全情况,由评委酌情给分,最高得8分。

成功案例

(10分)

投标人在上一年度为采购单位食堂大宗物品配送的得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及履约情况(合同及验收、用户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由专家酌情打分,最高不超过8分。原件备查。

标书制作

(2分)

编制有序、装订整齐、书面整洁、内容详实情况,有无错误、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等,有错误或前后矛盾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1、技术部分和商务资信部分中所涉及的评分材料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有一项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此项不得分。承诺的除外。

注2:所有提供承诺书的供应商若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未按其承诺书履行其承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由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

此项得分为: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

3、报价评分(满分为30分)

(1)投标报价(报价下浮率)为:A%(A值保留1位小数)。报价下浮率不能为零。

(2)确定评标基准下浮率:

1)、根据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单,在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中,每类食品的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下浮率作为该类食品的评标基准下浮率。

2)、每类食品有效报价计分:有效投标人的每类食品下浮率报价,等于该类食品的评标基准下浮率的,则该类食品报价分值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每类食品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每类食品的评标基准下浮率)/(1-每类食品的投标下浮率)*每类食品的分值。(保留2位小数)

(3)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报价总得分:有效投标人各类食品报价得分的总和,为该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满分30分。保留2位小数)

各类食品的报价分值

项目名称

食品类别

分值

报价下浮率

A(%)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大米

8分

面粉

5分

食用油

6分

干货类

3分

调料类

3分

饮料类

5分

商务报价总得分

30分

十三、评审结果

1.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技术标(技术商务资信)得分+报价得分,满分为100分,最终得分的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2.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最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商。

3、通过本次招标,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资信文件(均不含本项目的报价,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声明书;(附件六)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

(4)投标函;(附件五)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附件九)

(7)涉及本项目评分的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均不含本项目的报价,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含经营场所及平面布局图、配送车辆等);

(2)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清单、人员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附件七);

(3)若投标人为在投标报名前已在建德市注册的,但该供应商尚未对经营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进行建设的,或其他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均应提供承诺书。必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人员、设施设备、场地等完成配备设置建设到位。未提供相关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标。(附件八)

(4)提供所投样品的相关检测证明材料;

(5)学员和员工食品安全保险承诺;

(6)针对本项目的完整配送实施方案、各类保障制度和应急方案措施;

(7)配送服务承诺书;(附件八)

(8)涉及本项目评分的证明资料;

(9)投标人认为需递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及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内容。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

(1)商务报价单(附件三):

(2)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封面上标明《报价文件》字样,报价文件内容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商务资信文件中),报价下浮率不能为零。

注:1、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备查;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投标人须将上述A、B涉及到的资料原件合袋递交(无需密封)。

附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

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JDBWCG2020-147

(商务资信文件或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盖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注:投标人应按商务资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进行编制、装订、封装、递交。

附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本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

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DBWCG2020-147

(商务资信文件或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2020年 月 日


附三:报价文件(样式)

商务报价单

项目名称: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食品类别

报价下浮率 A%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大米

%

面粉

%

食用油

%

干货类

%

调料类

%

饮料类

%

注: A值保留1位小数(例如 10.1 %),报价下浮率不能为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招标编号(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盖章):

附五 :投标函

投标函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商务资信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降价下浮率见商务报价单。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附六: 投标声明书

投标声明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人公章:

附七: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清单、人员

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企业配送车辆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公司配送车辆可视为投标人自有,但应承诺保证优先本项目的食品配送。

2.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上岗证或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序号

人员配备

人数(投标人自行填写,但须满足本项目基本需求)

证件要求

1

驾驶员

驾驶证

会计证

健康证

2

会计

3

统计员

4

采购员

5

分装员

6

保管员

7

配送员

8

营养师

附八:

配送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全称)对 (项目名称)招投标作如下承诺:

一、各项承诺

1.服务时间约定:

2.配送分组约定:

3.配送条件约定:

1)经营场所:

2)经营设备:

3)拟派本项目从业人员:

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应承诺的:

4.质量约定:

5.服务约定:

6.价格约定:

7.责任约定

8.合同约定:

9.其它约定:

10.材料真实性约定:

11.中标单位货源要到其它地方采购的,其采购供货点需经招标人实地考察并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响应承诺

我方对《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出全面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九: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表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开始日期

和终止日期

业主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注:1、各投标供应商可以根据各自业绩量准备充分的表格,此页后须附上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用户评价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须真实仔细地填写本表格,以备现场核实。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十:

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窗体顶端

报名单位(全称)

具体所投标项

窗体顶端

窗体顶端

报名材料清单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打钩)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打钩)

3、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打钩)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打钩)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保 证 金

1、现金 汇票 电汇 转账 (已到帐)

2.申请由 保证金 元结转为本次招标保证金不足部分已以 交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或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本公司承诺以上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经办人初审意见

复审意见

备 注

1、本表一式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报名供应商各一份, 打印或用黑色钢笔填写

2、报名供应商必须经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投标。

第五章 采购合同样本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

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合同

服务项目方全称: (采购方)

采购配送方全称: (中标方)

鉴证方全称:

根据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公开招标的结果(于 2020 日开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配送项目、服务时间、合同款项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配送项目内容

二、配送服务时间: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学年度配送考核分低于80分者,失去下学年度配送资格;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通过可视情况续约一年。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合同款项结算及付款方式

1.分公司食堂管理人员确定结算价格的依据:成立质量价格管理小组,每半个月到建德大型超市(如大润发、世纪联华)和新安江农贸市场进行相应食品的询价。相应食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基准信息价(以下简称基准信息价)。然后以此基准信息价和招标确定的相应食品的中标下浮率来确定结算价格。即某食品的结算价格=基准信息价*(1-中标下浮率)。

2.如建德大型超市、大型农贸市场没有所要采购食品的相应价格的,原则上不得采购。如出现特殊情况,食品结算价格由“质量价格管理小组”负责协商确定。

附:中标下浮率

项目名称

食品类别

中标下浮率A%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西分公司2021年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大米

面粉

食用油

干货类

调料类

饮料类

3.采购配送供应商按结算单价乘以配送数量(附规定收货签字确认的配送清单)结算出本月应付款总额,开具税务部门提供的正式发票向采购单位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采购单位在次月15号前以转账形式付款(特殊情况除外)。

4.食品采购配送结算价格包括税、包装、损耗、仓储、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

第二条 质量保证

(一)基本要求:

1.配送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清洁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

2.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分类仓储保鲜、分类包装运输。食品原料48小时留样备查。

3.配送供应商非自产的非初级农产品应来源于具有相关许可证的企业,并向其索取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配送供应商非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应向供货商索取能证明货品来源的有效凭证,建立进出货台账。

4.所有食品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

5.中标单位货源要到其它地方采购的,其采购供货点需经招标人实地考察并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分公司食堂要求(可另制附件说明):

第三条 配送流程及要求

(一) 分公司食堂每周五上午11时前向配送供应商报送下周的采购清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