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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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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钻石花苑旁边)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30日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MDZJ-2020-0903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1. 根据广州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为服务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日间托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临时托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安全援助等服务。合同以三年为一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周期内一年一签。最高限价为180万元。
2.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902 (社会服务)。
3. 服务期: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 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当月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或提供具备本点要求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 《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的相关内容)原件。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 投标人未被列入“广州市居家养老网上服务大厅”的“黑名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5) 已承接本区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或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项目的机构,不得同时承接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6)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可承接本项目的情形包括: (1)投标人自有医疗、餐饮服务资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自身不具备医疗、餐饮服务资质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与具备医疗、餐饮服务资质的机构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并作为唯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复印件及第三方机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由具备医疗、餐饮服务资质的多家服务机构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联合体书面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穗财规字[2019]2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主体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并应明确项目主体单位,资质及业绩均以主体方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可承接本项目的情形包括: (1)投标人自有医疗、餐饮服务资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自身不具备医疗、餐饮服务资质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与具备医疗、餐饮服务资质的机构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并作为唯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复印件及第三方机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由具备医疗、餐饮服务资质的多家服务机构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联合体书面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钻石花苑旁边)
方式:自行前往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30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提供投标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请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等文件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原件;

(4)提供可承接本项目的情形之一,对应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根据以下情况提供资料: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是复印件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只接受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已登记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3)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或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或印鉴;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的则视为投标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并愿意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50号
联系方式:020-86962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
联系方式:02036992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凤馨
电话:020-36992829

附件:
1.招标文件-养老服务(1109挂网).pdf
2.采购代理协议-养老服务.pdf



发布人: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9日

2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 请供应商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我司恕不 接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二、 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 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三、 投标时必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质资料复 印件。 四、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如含有子包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应仔细检查各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五、 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 六、 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单位或产品为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如: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提交《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 七、 建议将投标文件按目录格式顺序编制页码。 八、 我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 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不同投标方 案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目 录 投标邀请 ............................................................................. 5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 8 一、 总则 ........................................................................... 10 1 适用范围 ............................................................................ 10 2 概念释义 ............................................................................ 10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 10 4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 11 5 关于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 11 6 关于投标费用 ........................................................................ 11 7 通知 ............................................................................... 11 8 关于知识产权 ........................................................................ 11 9 禁止事项 ............................................................................ 11 10 保密事项 ............................................................................ 11 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 12 二、 关于招标文件 ................................................................... 12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2 2 招标文件的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 12 3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等 ........................................................ 12 三、 关于投标人 ..................................................................... 13 1 对投标人的要求 ...................................................................... 13 2 对于联合投标的规定 .................................................................. 13 3 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说明 ........................................................ 13 4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 14 5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说明 ............................................................ 14 6 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说明 ..................................................... 14 7 对环境标志产品制度的说明 ............................................................. 15 8 关于分公司投标 ...................................................................... 14 四、 关于投标文件 ................................................................... 15 1 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 .................................................................. 15 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15 4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 16 5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16 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7 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17 9 投标有效期 .......................................................................... 17 五、 关于开标 ....................................................................... 17 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7 2 开标程序 ............................................................................ 17 3 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停止开标,并将密 封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 18 4 关于演示述标或样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8 项 .................................. 18 5 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18 六、 关于评标 ...................................................................... 18 1 评标原则 ............................................................................ 18 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和公正性 ............................................................ 18 3 投标文件的澄清 ...................................................................... 19 4 评标委员会 .......................................................................... 19 5 评标办法 ............................................................................. 19 七、 关于定标 ...................................................................... 19 4 1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 20 2 招标结果 ............................................................................ 20 3 中标通知书 .......................................................................... 20 4 其他 ............................................................................... 20 八、 关于无效投标的认定和废标 ....................................................... 20 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响应无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21 2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或废标,招标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 ................... 21 九、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 .............................................................. 21 1 收费标准 ............................................................................ 21 十、 关于合同 ....................................................................... 22 十一、 关于质疑及投诉 .................................................................. 22 第二部分 采购合同样板 .................................................................. 24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 35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 46 1 评标委员会 ..................................................................... 47 2 评标方法 ....................................................................... 47 3 评标程序 ....................................................................... 47 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 50 5 确定中标人 ..................................................................... 50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56 表 5-1 目录 ............................................................................. 59 表 5-2 投标函 ........................................................................... 60 表 5-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61 表 5-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 62 表 5-5 公平竞争承诺书 ................................................................... 64 表 5-6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 65 表 5-7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 66 表 5-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68 表 5-9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如有) ......................................................... 70 表 5-10 拟为本项目实施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 71 表 5-11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72 表 5-12 相关辅助仪器设备表(如有) ....................................................... 73 表 5-13 用户需求响应差异表 ............................................................... 74 表 5-1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75 表 5-15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 76 表 5-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 78 表 5-19 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 ............................................................ 80 表 5-20 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如有) ................................................ 81 5 投标邀请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 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MDZJ-2020-09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80万元。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广州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为服务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日 间托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临时托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安全援助等服务。合同以三年 为一周期(2021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周期内一年一签。最高限价为 180万元。 2.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902 (社会服务)。 3.服务期:2021年 1 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4.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 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当月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 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 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或提供具备本点要求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的相关内容)原件。 6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广州市居家养老网上服务大厅”的“黑名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5.已承接本区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或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项目的机构,不得同 时承接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可承接本 项目的情形包括: (1)投标人自有医疗、餐饮服务资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自身不具备医疗、餐饮服务资质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与具备医疗、餐饮服务资质的 机构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并作为唯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复印件及第三方机构有效证书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由具备医疗、餐饮服务资质的多家服务机构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 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签订 书面合作协议,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联合体书面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及穗财规字[2019]2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主体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 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并应明确项目主体单位,资质及业绩均以主体方为准)。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提供投标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请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 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等文件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原件; (4)提供可承接本项目的情形之一,对应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根据以下情况提供资料: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 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是复印件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只接受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 件的供应商投标,已登记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7 (2)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 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 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3)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或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 或者歧视待遇”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 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或印鉴;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的则视为投标人 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并愿意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所 有条款执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 11月 10日起至 2020年 11月 1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 华街龙珠路 13号 A1栋 A1-6号商铺(钻石花苑旁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人民 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 30日上午 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 13号 A1栋 A1-6号商铺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0 年 11月 30日上午 10:0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 13号 A1栋 A1-6号商铺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 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20年 11月 10日至 2020年 11月 1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 处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 50号 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86962786 传真: 邮编: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 13 号 A1 栋 A1-6号商铺 联系人:文小波 联系电话:020-36992829 传真:020-36992939 邮编:5108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谢凤馨 联系电话:020-36992829 8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1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GZMDZJ-2020-0903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80万元。 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20-36993727 监管部门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 18号二楼 2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 3 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或 现场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 4 法定媒体 法定媒体包括: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 网 ( http://www.gdgpo.gov.cn ) 、 广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平 台 (http://gzg2b.gzfinance.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 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5 3 投标递交材料 供应商必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来递交投标文 件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电子标书壹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 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等字样。 投标文件副本肆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 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副本”等字样。 6 6 开 标 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 13 号 A1 栋 A1-6 号商铺广州名都建设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开标仪式 7 7 演示与述标 无。 8 样品 详见用户需求内容。 9 评标委员会组成 全部评标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由五名单数 组成,全部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10 8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100%) 服务分值 55%,商务分值 25%,价格分值 20% 11 评标步骤 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再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 审。只有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即为入 围投标人。 9 12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标委员会结合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和价格部分进行综合评估, 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各入围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 标委员会编写书面的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综 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 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名次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名次按 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 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 定为准。 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 20%以上的,只推荐 1 名 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 13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 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中“服务类”计费标准计费,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以采购预算价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0155151605300057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都钻石商务大厦支行 中标人应在收到《应缴费用的函》后,以招标代理机构能接受的方式缴纳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详见九、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然后凭有 效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的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领 取《中标通知书》。 14 履约保证金 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内容或按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5 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投标须知的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10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 神及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2 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 概念释义 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 2.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在招 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合同阶段称为买方或甲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招 标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买方、甲方、招标人或业主。 2.3 招标代理机构: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已按照财政部规定办理名录登记 并通过审核政府的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5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投标的基本资格条件,可能感兴趣参与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潜在投标 人一旦购买了招标文件且正式递交了投标文件,就成为投标人。 2.7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8 中标人: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2.9 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 资料和材料等。 2.10 服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 2.11 实质性响应:是指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地方。 2.12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 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13 履约保证金:是指采购人为防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 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 2.14 日期:指公历日。 2.15 时间:指北京时间。 2.16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 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 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3.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政府采购若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11 3.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4.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4.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原则; 4.3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5 关于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5.1 本项目最高限价,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 5.2 本项目资金来源,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 6 关于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自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参与投 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或分 担这些费用或任何类似费用。 7 通知 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 次招标公告规定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为准。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 确认,如在 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已收到并同意通知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潜 在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 关于知识产权 8.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 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8.2 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被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 禁止事项 9.1 采购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9.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9.3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 委员会、采购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接触。 9.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0 保密事项 10.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0.2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 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12 10.3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 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授标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 无效。 10.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采购人有要求,开标 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10.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 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 任何用途。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并销毁所有 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10.6 因投标需要,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开展计划等相关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不得透露 的,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采购人将保留 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二、 关于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由下列部分组成: ? 投标邀请; ? 投标须知; ? 合同范本; ? 招标需求; ? 评标办法; ? 投标文件格式; ? 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 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由投 标人负责。 1.3 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 出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将导致废标或投标无效。 2 招标文件的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2.1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项。 3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等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 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发布该补充或更正公告,并书 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或更正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或邮件 13 的形式回传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 24 小时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补充和更正文件内容。该 补充和更正文件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潜在投标人如果要求对招标文件作进一步澄清,应按招标文件所给出的招标采购单位通信地址以书面或 电报方式(以下电报一词均视为电子数据交换,电传或传真)在投标截止时间 17 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 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在相关 媒体上公布澄清公告;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解释和来源。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 或邮件的形式回传招标采购单位予以确认。如在 24 小时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澄清文件内容,并 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该澄清文件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潜在投标人如在规定的时 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 3.3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时,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推迟投 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潜在投标人。如招标采购单位在征得 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以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 关于投标人 1 对投标人的要求 1.1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 1.2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用户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 和考证。 2 对于联合投标的规定 本项目若允许联合投标,则适用本条。 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 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 的特定条件。 2.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 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 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文件由联合体各方或主体方盖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2.5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 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 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 若招标文件另有详细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3 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说明 14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 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 3.1.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1.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 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 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4 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 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5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强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不低于 8%的扣除,因此本项目扣除比例设定为 8%。 4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项目; 4.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 竞争。 5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 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 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 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 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 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政府强制采 购的节能产品类别,指导政府机构采购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投标 15 当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评审时不能享 受相应的价格扣除;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http://hzs.nd rc.g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如报名至开标 期间刚好有更新的,则提供投标当月或报名当月的清单。 7 对环境标志产品制度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的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要优先采购环境 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 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评审时不能享 受相应的价格扣除;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 (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发布。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 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8 关于分公司投标 四、 关于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 1.1 投标语言: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电,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 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并以中文翻译 本为准。 1.2 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 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3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1.4 投标人在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投 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5 本项目概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 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 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 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项目含有多个子包,且投标人对多个子包进行投标的,建议其投标文件的 编制按每个子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建议每本投标文件厚度不超过 5厘米,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2.3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 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2.4 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目录顺序,统一排序编码装订。 3 投标报价说明 16 3.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3.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如有)。 3.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 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4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正常运行及使用所必需 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工具、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 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买方将不 再支付任何费用。 3.5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3.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4.1 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审查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编排顺序参见投标 文件格式。商务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方案说明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人应按规 定提交相应部分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5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5.1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 A4 规格(特殊规格的图纸除外)纸打印。投标文件要求签名的均必须用不褪色墨 水填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名或印鉴。投标人授权代 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可以通过正本复印,与正本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插字、涂改或增删,否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项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不作任何加密的电子标书(电子标书以 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电子标书的文件格式要求用 MS WORD/EXCEL 简体中文版,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 以正本为准。 6.2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项密封和标记所有的投标文件,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 标明: 投 标 文 件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17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参投子包: 收件人名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6.3 如因密封不严导致投标文件非人为因素过早启封的,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并将该文件退还给投标 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 至招标代理机构。 7.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 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投递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重新递交,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 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投 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将拒绝其参与采购人其他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3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迟交等一切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9.1 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在特殊 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 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及责任相应从原 截止期延至新的截止期。 五、 关于开标 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人因修改招标文件,可酌 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2 开标程序 2.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 人负责记录,并存档。 2.2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 开标仪式,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其自动放弃参加开标的权利,认可所有唱标结果。 2.3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4 开标时,由全体投标人代表或者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 18 代表检查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 当众予以拆封。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现场记录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并打印出纸质 文件给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相关与会代表、唱标人签名确认。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在开 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 承认。 2.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6 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执行下列规定: 2.6.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正本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2.6.2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停止开标,并将密封 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4 关于演示述标或样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8项。 5 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 关于评标 1 评标原则 1.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 1.3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价格合理,质量优先,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 中标,同时对评标过程的保密,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的权利。 1.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和公正性 2.1 从公开开标到签订采购合同,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定标意见相关的事项,参与 招投标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2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3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以上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如发现评标委员会的工作 明显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由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4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不得私下向外透露评标中 的情况,参加评标会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保密,不得将评标情况和结果透露与评标 无关的人员。 2.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振动状态,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2.6 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其投标文件。 2.7 任何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9 2.8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 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 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4 评标委员会 4.1 全部评标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项。 4.2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保密。 4.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要求 该评审专家回避: (1) 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的; (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3)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4) 评审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5)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与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 (6)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4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 4.5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4.6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 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 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 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详见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七、 关于定标 20 1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1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12 项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结合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评估 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编写书面的评标报告,按顺序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此原则类推。 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 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 定为准。 1.3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 招标结果 2.1 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 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经采 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公告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 2.2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 中标通知书 3.1 《中标通知书》是该项目中标确认合同的法定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 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3.2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 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通知 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 4 其他 4.1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对预中标人进行最终澄清 及对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形成最终合同的基础文件。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发现 预中标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2 中标人放弃中标、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或 者未通过资格后审,采购人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可按顺序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4.3 在投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 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八、 关于无效投标的认定和废标 21 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响应无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 供应商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2 采购响应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名。 1.3 供应商不符合资格条件。 1.4 采购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1.5 采购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带“★”号的实质性条款或指标。 1.6 供应商报价不确定或超过采购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7 联合体的供应商未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 1.8 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采购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1.10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性审查、评审委员 会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发现供应商有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应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2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或废标,招标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 2.1 投标截止时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2 评审时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九、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收费标准 1.1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费及评标专家费,其中代理费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项规 定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收取,计费标准见下表,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招标类型 中标 费率 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例如:某项目服务招标代理业务采购预算金额为 6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以下部分的中标服务费)=100万元×1.5%=1.5万元—(1) (100万-500万以内部分的中标服务费)=(500-100)万元×0.8%=3.2万元—(2) (500万-1000万以内部分的中标服务费)=(600-500)万元×0.45%=0.45万元—(3) 22 (1)+(2)+(3)=5.15万元 1.2评标专家费按实际签收为准。 1.3总费用为 1.1及 1.2两项之和。 十、 关于合同 1 合同的订立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 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中 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 议。 1.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 合同的履行 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 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 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十一、 关于质疑及投诉 1 质疑时效与形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 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 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 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 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 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3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 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 质疑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 13号 A1栋 A1-6号商铺 电话:020-36992829 传真:020-36992939 e-mail:mdzbdl@163.com 联系人:谢小姐 3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24 第二部分 采购合同(样本)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以甲方提供的样本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为准。《用户需求书》中另 有规定的,以采购人用户需求书为准。 合同编号: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运营合同 (参考模板)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制定。使用单位或个人可在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街道(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办服务项目的情况。 3.当事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 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 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 打“×”,以示删除。 5.当事人可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情况在相 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25 甲方(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机构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机构地址: 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 法》《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1 运营经费 1.1.1 合同金额为:(大写) 1.1.2 支付方式: A.分 段 划 拨 ( ) B. 按 月 划 拨 ( ) C. 按 季 划 拨( ) D. 项目完成结算( ) 第一次划拨时间: ;划拨比例; ;金 额 第二次划拨时间: ;划拨比例; ;金 额 第三次划拨时间: ;划拨比例; ;金 额 第四次划拨时间: ;划拨比例; ;金 额 1.2 服务资助经费 乙方的服务对象属《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资助对象 的,资助费用根据乙方实际开展服务的情况,由甲方每 月向乙方进行拨付。 1.3 服务项目补助经费 对乙方提供的日间托管(每次不少于 1 小时,半天计次不超过 1 次,全天不超过 2次)、康复护理服 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上门生活照料(每次不少于 1 小时)、上门医疗服务,经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 中心评估后,合格的每人次补助 元,良好的每人次补助 元,优秀的每人次补助 元。 乙方接受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的服务评估后,根据评估定级和实际服务开展情况确定服务项目补 助总金额,由甲方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拨付给乙方。 二、项目内容 2.1 服务项目 2.1.1 基础性服务要求 资助对象类型 服务人数(约) 资助金额(人/元/月) 第一类资助对象中重度失能的(A 类) 600 第一类资助对象中非重度失能的(B 类) 400 第二类资助对象(C 类) 200 27 (1)乙方能严格按照合同使用服务设施,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管理和指导,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 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购买场所责任保险; (2)乙方能有效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和档案,真实完整记录并及时更新服务对象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安全,与服务对象的服务协议签约率及建档率达 100%; (3)乙方建立防范服务风险制度,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提供康复护理的机构,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 1:10,护理人员应具有专业技 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 (5)乙方纳入广州市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供应商库,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政府部门的 要求开展服务。 2.1.2 综合性服务要求 (1)乙方应建立健全机构规章制度,满足社区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 (2)乙方应建立健全机构服务规范,做到服务专业、流程合理、记录完整、监督到位; (3)乙方应不断完善组织架构,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 (4)乙方应在服务范围内开展专业的需求调查,积极引导老年群体参与服务活动, 根据需求情况拓展 创新服务; (5)乙方选择承接的服务有专业资质要求的,乙方需配备具有对应资质的人员或链接具备资质的社会资 源开展服务。 2.1.3 专业服务要求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服务项目,乙方须按照广州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服务。 服务指标表(示例) 序号 服务 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指标 单位 最低量化 指标 备注 1 生活照 料(通 用服务) 助洁服务 1.居家清洁:对客厅、卧室、厨房、洗浴间、卫生间 等居家环境进行清扫、清洁; 2.物品整理:整理床铺(铺床、叠被子)及其他物品。 工时 可由养老 护理员或 家政服务 员提供服 务。 洗涤服务 清洗与晾晒衣物、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窗 帘、毛巾等。洗涤方式分为上门洗涤和集中送洗,大 件、贵重衣物可采用集中送洗方式。 陪伴就医 代预约挂号、陪诊、协助与医生沟通、取药、缴费、陪 同往返、协助出行等。 陪同外出 户外活动陪伴,陪护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到户外活 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社区活动、散步、购物等。 上门做餐 代买食材、清洗烹饪、协助进食、餐后卫生等。 代办服务 代预约挂号、银行打薄、排队;代缴纳水电、煤气、 话费等;代收寄快递;代领物品;代送物品;代买生 活必需品;协助报修设备及物品;协助申请相关事务 等。 28 日常提示 根据医嘱或家属要求按时提醒老年人吃药、 取药,提醒就医或办理相关事务。 情感关怀 陪同聊天、定期探访(上门/电访) 生活照 料(专 业服务) 个人护理 1.皮肤外用药物涂擦;留置尿管护理;人工 肛门便袋 护理;口腔清洁;协助翻身;褥疮预防;叩背排痰等; 2.协助穿(脱)衣;洗脸;梳头;剪发;剃须;刷牙; 漱口、洗手;洗足;会阴清洁; 修剪指(趾)甲。 工时 由养老护 理员、康复 治 疗师、 护士等专 业人员提 供服 务。 转移护理 协助床上移动;床上体位转换;轮椅转移; 移动辅助器应用指导等。 排泄护理 协助排便;更换一次性尿裤;会阴护理;留置尿管护 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等。 协助进餐 喂食或帮助服务对象使用辅助器材进食,包括喂水、 喂饭、鼻饲、喂药等。 助浴服务 洗头;洗澡(温水擦浴、沐浴);床上浴、 更换衣物 助行服务 协助服务对象行走、外出、散步,协助其使用助行器 /步行器移动。 其他护理 睡眠照顾(协助脱去衣裤就寝,盖被,定时翻身); 热水袋保暖;更换床上用品。 日常提示 根据医嘱或家属要求按时提醒老年人吃药、 取药,提醒就医或办理相关事宜。 情感关怀 陪同聊天、定期探访(上门/电访) 2 助餐 配餐 集中用餐 在社区长者饭堂集中用餐、打包外带 工时 由助餐配 餐点提供 服务。 上门送餐 老年助餐配餐服务机构送餐到家服务;由居 家服务员 协助使用网络订餐;居家服务员代购餐后送餐上门。 3 康复 护理 康复咨询 健康咨询、康复咨询、康复指引 工时 由康复 治 疗师、执业 护 士、执 业医师提 供服务。 器材锻炼 安全性高、操作简便、老人可自行开展的一般器材锻 炼(如按摩椅、手指训练器、拼图、握力器等)。 康复训练 肢体类康复训练(如腰椎康复训练、关节放松训练等)、 认知感官类训练(如记忆力训练、认知测试等)。 康复理疗 针灸理疗、穴位针灸、足部理疗、器械按摩、 中风物 理治疗、颈肩推拿、按摩推拿、拔罐刮痧 4 医疗 保健 健康档案 建立健康档案,进行病历记录、个人药物记录、体检 记录等,定时跟踪健康情况。 工时 由专业医 疗机构、医 护人员提 供。 预防保健 1.提供健康咨询、饮食咨询、营养指导、锻炼指导、活 动指导服务。 2.用药指导与用药观察,日常提示吃药、取药。 3.健康宣教、保健知识讲座、保健学习及相关的小组活 动。 4.社区义诊 基础监测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如体温、血压、心率、呼吸、血糖、 体重等。 健康体检 常规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肝功能、 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等项目。 29 医疗护理 鼻饲、物理降温、导尿、压疮护理、创口换药、吸氧、 造口护理、其他专业护理项目。 家庭病床 家庭医生、上门巡诊等 5 文化 娱乐 娱乐活动 如棋牌、歌舞、打球、书画、阅读、太极、健康操、八 段锦、茶话会、生日会、游园会等。 工时 老年教育 老年课堂,如钢琴、摄影、书法绘画、英语、计算机、 编织、手工等。 6 精神 慰藉 电话问候 定期电话问候、聊天、提示 工时 关怀访视 定期上门探访、关怀问候 服务回访 定期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满意度 心理关怀 提供心理上的安慰、支持、疏导等关怀服务 个案服务 由社工开展的紧急介入、个案辅导、探访等 7 安全 援助 紧急呼援 主要指平安通服务,包括紧急呼援服务、定 位服务、 咨询转介服务、心理慰藉、定期关怀服务、提示服务 等。 工时 由平安通 服务构提 供服务,服 务机构需 与平安通 服务公司 进行对接。 定期巡访 定期上门查看、定期电话查询,协助专业人 员检查服 务对象水电煤等情况,排除安全隐患;遇恶劣天气提 醒服务对象注意安全。 适老化家居 改造 1.上门查看服务对象家居安全,进行安全评估、居家安 全教育。 2.通过链接资源,协助服务对象申请《广州市特殊困难 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规定的无障碍改造、适老化家居 改造相关补 贴。 提供/不 提供 8 老年用 品服务 展示与咨询 拐杖、轮椅、坐便器、助行器、生活辅助器具等老年用 品展示与介绍。 提供/不 提供 租赁与回收 助行器(四脚拐杖、三脚拐杖)、轮椅、代步车、护理 床、防褥疮床垫、床面桌、制氧机、助力转移车、洗 澡椅、斜躺椅、坐便椅等辅具租赁。 捐赠与受赠 老年用品、物资捐赠与受赠。 9 临终 护理服务 包括护理评估、基础护理、症状特殊护理等。 提供/不 30 关怀 膳食服务 由营养师设计适宜的食谱,鼓励进食、口腔护理以及鼻 饲、胃肠外静脉营养输入等。 提供 社会、心理、 灵性照顾 对临终者和家属的心理、社会照顾,及灵性需求上的照 顾服务。 善后服务 协助临终者家属完成殡葬事宜,帮助临终者 家属进行丧亲的调适等。 10 转介 服务 转介服务 包括转介医疗、护理、康复、法律援助、社工服务、义 工服务、入住养老机构等服务。 提供/ 不提供 11 日间 托管 助餐配餐 午餐。 工时 康复训练 使用中心器械:步行器、固定单车、手臂滑 轮、平衡 杠、肋木、扶梯、手指训练器等器械开展的康复或保健 训练。 健康管理 体温、血压、血糖监测,健康操运动等。 文化娱乐 棋牌、歌舞、打球、绘画、看书、兴趣学习 等。 午间休息 提供床位。 床位数 12 临时 托养 助餐配餐 早餐、午餐、晚餐。 工时 个人 护理 晨间护理;晚间护理;皮肤外用药物涂擦; 留置尿管 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协助穿(脱)衣;洗头;洗 脸;梳头;剃须;刷牙; 漱口;口腔清洁;洗手;洗 足;洗澡;床上擦浴;女性会阴清洁;修剪指(趾)甲; 褥。 疮预防;叩背排痰等。 康复训练 使用中心器械:步行器、固定单车、手臂滑 轮、平衡 杠、肋木、扶梯、手指训练器等器械开展的康复或训练。 文化娱乐 棋牌、歌舞、打球、绘画、看书、兴趣学习等。 医疗保健 体温、心率、血压、血糖监测,健康操运动、用药等。 夜间住宿 提供床位。 床位数 (备注:甲方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服务指标表。服务工时可采用综合定额方式计算,其中生活照 料、助餐配餐、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日间托管等 5 项服务的工时合计不少于年度最低服务总工时的 75%。) 31 关键服务指标要求 指标 第一年 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数量 5 间 自建中央厨房 1 间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100% 农村留守老年人月巡访率 100% “家政+养老”服务村(居)覆盖率 100% 每年度“家政+养老”上门服务人数 每年度服务人数达到户籍老年人口的 1.5% 每年度享受助残配餐服务的 60 周岁及以上老 年人数量 每年度服务人数达到户籍老年人口的 2.2% 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签约开展医疗服务的签 约率 100% 三、绩效评估 3.1 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抽查与评估。 3.2 乙方每运营满 1 年须提交服务自评报告至甲方处,并由甲方递交给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由区 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依据《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指引(试行)》对乙方进行评 估。 四、各方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1.2 甲方负责指导本项目工作,对乙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 督,必要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 4.1.3 甲方根据乙方的项目承接情况无偿或低偿为乙方提供开展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 4.1.4 甲方为乙方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及时传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 4.1.5 甲方按照本合同要求向乙方拨付运营经费。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运营经费。 4.2.2 乙方可从甲方处获得必要的工作支持。 4.2.3 乙方须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4.2.4 乙方须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工作人员开展服务。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服务机构的规章 制度,尊重服务对象,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开展服务。 4.2.5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反映服务开展情况,在项目评估前提供翔实的自评报告,配合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 32 的监督与检查。严禁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服务记录的行为。 4.2.6 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管。如 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 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4.2.7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禁将服务项目交由其他服务供应机构实际承担的转包行为。 4.2.8 乙方应妥善使用并管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应建立使用登记制度。乙方自行支付水费、电费、活动 开展经费、公共场地意外责任保险及设施设备维护等费用。委托期满后,乙方应按移交清单向甲方返还等额数 量、能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 乙方应照价赔偿。 4.2.9 乙方须对本项目涉及服务对象的个人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不 得对外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在参与本项目工作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4.2.10 乙方在本项目终止后不得保留以任何形式存储的服务对象的任何信息数据, 不得利用该项目之保密 信息数据为其他的单位(包括自办单位)或项目服务。 4.2.11 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结束,乙方暂停或终止服务的,应当配合甲方进行服务交接工作。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 5.1 合同的变更 因本合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甲方可以提出合同的变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5.2 合同的解除 5.2.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有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乙方有违法违约行为的; (2)经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考核评估,乙方未达到相应标准,甲方督促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伙经营的; (4)经甲方查证,乙方有伪造服务记录或挤占、挪用、滥用该合同款项行为的。 5.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有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项目工作无法开展的; (2)甲方无故克扣、拖欠该合同款项达 日的。 5.2.3 协商解除 (1)因本合同相关政策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该合同,甲方按乙方实 际提供的服务量结算费用;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因违约行为,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除该合同的,乙方退还甲方提供的剩 余资源; (3)本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结束。 六、违约责任 33 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 甲方提出书面限 期整改通知,乙方应当按照书面意见进行整改。书面限期整改通知累计达三次,乙方未按要求整改的;或 乙方被投诉,经核实有效而未及时采取积极措施改进累计达三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 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6.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的年度评估定级不合格的,由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督促整改。整改 后仍不合格的,由甲方终止合同,乙方在 2 年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 6.4 乙方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5 根据本合同,甲方逾期 日未向乙方支付对应款项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员工或解除 合同,并向甲方索要赔偿费用。 6.6 因广州市财政体制改革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项目中断或变化的,不属于违约范畴。 6.7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向甲方寻求合理的与该项目相关的协助、甲方消极对待的,乙方可向区 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进行投诉,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查核属实的,向甲方提出书面限期整改通知, 甲方应当按照书面意见进行整改。 七、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约定内容可以另行附页) 八、合同生效及附件 8.1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合同期限为 年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8.3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加盖乙方公章的乙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2)加盖甲方公章的服务指标表 (3)设施设备移交清单 (4)其他附件: 34 8.4 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说明: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 为无效响应。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 标无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二)服务期 合同以三年为一周期(2021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周期内一年一签。每年由区居家养老 服务指导中心统一开展服务评估,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三)项目报价 本项目属于养老服务类,为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道办事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分为运 营经费、服务资助及服务项目补助费用。 表 1运营经费一览表 项目 设施名称 数 目 年度最低服 务总工时 年度最高服 务总工时 2021年采购 预算(万元) 2021年至 2023年 3年总预算(万元) 花城街道 综合养老 服务中心 项目 花城街道日间托老服务中心 1 7275小时/ 年 10780小时 /年 60 180 花城街道星光老年之家 1 花城街道长者饭堂 3 (注:服务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表 2.1服务资助经费一览表 资助对象类型 服务人数(约) 资助金额(人/元/月) A类 2 600 B类 93 400 C类 1 200 表 2.2特困人员上门服务对象 36 资助对象类型 服务人数(约) 资助金额(人/元/月) 半失能 2 1260 失能 8 630 (注:1.服务资助对象类型均对应《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第二十六条的资助对象类型,其中 A 类资助对象对应第一类资助对象中重度失能的,B类资助对象对应第一类资助对象中非重度失能的,C类资 助对象对应第二类资助对象;2.服务资助经费根据实际服务情况进行结算。) 表 3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一览表 单位:元/次 补助项目 服务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日间托管(每次不少于 1 小时,半天计次 不超过 1次,全天不超过 2次) 4 3 2 康复护理(每次不少于 30分钟) 4 3 2 上门生活照料(每次不少于 1小时) 4 3 2 上门医疗 4 3 2 (注:1.各街道(镇)根据本区实际经费安排进行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项目;2.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根 据实际服务情况进行结算。)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广州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 升行动计划》为服务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日间托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临时托养、 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安全援助、全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服务。 生活照料服务:通过招募、培训居家养老服务员的方式,由居家养老服务员为长者提供如居家清洁、洗 涤衣物、陪伴就医、陪同出行、情感关怀等服务。 助餐配餐服务:根据街道实际情况,承接服务机构主要为服务对象提供派餐、送餐、数据整合等服务, 同时,关注长者的情绪、身体、居家环境等状况,发现长者情绪低落或身体不适,即时汇报,紧急介入。项 目运营期间,若街道提供自建饭堂服务,承接机构需协助街道开展筹建工作,并协助街道对自建饭堂进行日 常运营和管理。 日间托管、临时托养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长者开展日间托管、临时托养服务,并在社区居家养老中心设 置午休床、午休椅,便于日间托老的长者午间休息。对在托长者开展助餐配餐、康复训练、文化娱乐、医疗 37 保健等常规化的服务。 医疗保健及康复护理服务:通过有专业医疗资质的医护人员,为重点服务的长者提供上门巡诊、医疗护 理、康复理疗等服务,并针对家属或照护者提供相应的照护技巧的培训。 文化娱乐服务:依托平台开展长者课堂、长者兴趣发展及文娱康乐等服务,推动长者老有所学和老有所 乐的实现。 精神慰藉服务:通过电话问候、关怀访视、服务回访、心理关怀及一对一个案服务等,为长者提供情绪 支持、心理疏导,促进长者心理健康。 临终关怀服务:由社工、医生对临终长者及其家属开展临终关怀服务,通过消除或减轻病痛与其他生理 症状,排解心理问题和精神烦恐,令长者内心宁静地面对死亡。同时,帮助长者家属舒缓一些劳累与压力。 社工可以个案(一对一)的服务手法向辖区内有需要的长者开展此服务。 安全援助服务:通过整合服务资源,如平安通、邻里互助队等,为长者搭建安全援助体系,提供包含定 期巡访、咨询转介、适老化家居改造及等各项服务,提升长者居家安全系数。在遇恶劣天气、灾害等紧急情 况下,提醒服务对象注意安全,开放居养平台作为临时救助场所,准备应急物资与人员值班,为有需要居民 提供庇护服务。 (二)服务设施 运营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服务场地设施,充分发挥场地设备的功能作用,以片区服务点为依托, 为老年人开展专业化服务。 表 4服务设施一览表 序号 设施名称 设施地址(具体到楼层) 可使用面积(㎡) 1 花城街综合养老服 务中心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桂花路 61号 870 2 花城街紫薇西社区 长者饭堂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迎宾大道 15 号之三文苑小区 J座 106号铺 113.6 3 花城街三东村长者 饭堂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凤凰北路自编 56 号(三东村委会 大楼内) 100 (三)服务区域: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道(镇) (四)服务对象:以享受政府资助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群体作为重点对象,服务率须达到 100%;同 时发展区域内的老年群体成为服务对象,覆盖率须达到 100%。 (五)服务形式 根据提供服务时的场所不同,分为上门服务和到服务点服务。 (六)服务指标 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配备不少于 4 名工作人员。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年度最低服务总工时不少于 7275 小 38 时,最高服务总工时不高于 10780小时。 表 5 服务指标表 序号 服务 类别 服务 项目 服务内容 指标单 位 最低量化 指标 最高量 化指标 备注 1 生活照料 (通用服 务) 助洁 服务 1.居家清洁:对客厅、卧室、厨房、洗浴间、卫生间等 居家环境进行清扫、清洁; 2.物品整理:整理床铺(铺床、叠被子)及其他物品。 工时 3245 小时 5952 小 时 可由养老护 理员或家政 服务员提供 服务。 洗涤 服务 清洗与晾晒衣物、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窗 帘、毛巾等。洗涤方式分为上门洗涤和集中送洗,大件、 贵重衣物可采用集中送洗方式。 陪伴 就医 代预约挂号、陪诊、协助与医生沟通、取药、缴费、陪 同往返、协助出行等。 陪同 外出 户外活动陪伴,陪护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到户外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社区活动、散步、购物等。 上门 做餐 代买食材、清洗烹饪、协助进食、餐后卫生等。 代办 服务 代预约挂号、银行打薄、排队;代缴纳水电、煤气、话 费等;代收寄快递;代领物品;代送物品;代买生活必 需品;协助报修设备及物品;协助申请相关事务等。 日常 提示 根据医嘱或家属要求按时提醒老年人吃药、取药,提醒 就医或办理相关事务。 情感 关怀 陪同聊天、定期探访(上门/电访)。 生活照料 (专业服 务) 个人 护理 1.皮肤外用药物涂擦;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 理;口腔清洁;协助翻身;褥疮预防;叩背排痰等; 2.协助穿(脱)衣;洗脸;梳头;剪发;剃须;刷牙; 漱口、洗手;洗足;会阴清洁;修剪指(趾)甲。 工时 / / 由养老护理 员、康复治疗 师、护士等专 业人员提供 服务。 转移 护理 协助床上移动;床上体位转换;轮椅转移;移动辅助器 应用指导等。 39 排泄 护理 协助排便;更换一次性尿裤;会阴护理;留置尿管护理; 人工肛门便袋护理等。 协助 进餐 喂食或帮助服务对象使用辅助器材进食,包括喂水、喂 饭、鼻饲、喂药等。 助浴 服务 洗头;洗澡(温水擦浴、沐浴);床上浴、更换衣物。 助行 服务 协助服务对象行走、外出、散步,协助其使用助行器/ 步行器移动。 其他 护理 睡眠照顾(协助脱去衣裤就寝,盖被,定时翻身);热 水袋保暖;更换床上用品。 日常 提示 根据医嘱或家属要求按时提醒老年人吃药、取药,提醒 就医或办理相关事宜。 情感 关怀 陪同聊天、定期探访(上门/电访)。 2 助餐配餐 集中 用餐 在社区长者饭堂集中用餐、打包外带。 工时 2800 小时 2940 小 时 由助餐配餐 点提供服务。 上门 送餐 老年助餐配餐服务机构送餐到家服务;由居家服务员协 助使用网络订餐;居家服务员代购餐后送餐上门。 3 康复护理 康复 咨询 健康咨询、康复咨询、康复指引。 工时 500 小时 600 小 时 由康复治疗 师、执业护 士、执业医师 提供服务。 器材 锻炼 安全性高、操作简便、老人可自行开展的一般器材锻炼 (如按摩椅、手指训练器、拼图、握力器等)。 康复 训练 肢体类康复训练(如腰椎康复训练、关节放松训练等)、 认知感官类训练(如记忆力训练、认知测试等)。 康复 理疗 针灸理疗、穴位针灸、足部理疗、器械按摩、中风物理 治疗、颈肩推拿、按摩推拿、拔罐刮痧。 4 医疗保健 健康 档案 建立健康档案,进行病历记录、个人药物记录、体检记 录等,定时跟踪健康情况。 工时 200 小时 300 小 时 由专业医疗 机构、医护人 40 预防 保健 1.提供健康咨询、饮食咨询、营养指导、锻炼指导、活 动指导服务; 2.用药指导与用药观察,日常提示吃药、取药; 3.健康宣教、保健知识讲座、保健学习及相关的小组活 动; 4.社区义诊。 员提供。 基础 监测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如体温、血压、心率、呼吸、血糖、 体重等。 健康 体检 常规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功能、 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等项目。 医疗 护理 鼻饲、物理降温、导尿、压疮护理、创口换药、吸氧、 造口护理、其他专业护理项目。 家庭 病床 家庭医生、上门巡诊等。 5 文化娱乐 娱乐 活动 如棋牌、歌舞、打球、书画、阅读、太极、健康操、八 段锦、茶话会、生日会、游园会等。 工时 60 小时 209 小 时 老年 教育 老年课堂,如钢琴、摄影、书法绘画、英语、计算机、 编织、手工等。 6 精神慰藉 电话 问候 定期电话问候、聊天、提示。 工时 175 小时 300 小 时 关怀 访视 定期上门探访、关怀问候。 服务 回访 定期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满意度。 心理 关怀 提供心理上的安慰、支持、疏导等关怀服务。 个案 服务 由社工开展的紧急介入、个案辅导、探访等。 7 安全援助 紧急 呼援 主要指平安通服务,包括紧急呼援服务、定位服务、咨 询转介服务、心理慰藉、定期关怀服务、提示服务等。 工时 64 小时 90 小时 由平安通服 务机构提供 服务,服务机 构需与平安 通服务公司 进行对接。 41 定期 巡访 定期上门查看、定期电话查询,协助专业人员检查服务 对象水电煤等情况,排除安全隐患;遇恶劣天气提醒服 务对象注意安全。 适老 化家 居改 造 1.上门查看服务对象家居安全,进行安全评估、居家安 全教育。 2.通过链接资源,协助服务对象申请《广州市特殊困难 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无障碍改造、适老化家居改造 相关补贴。 提供/ 不提供 提供 提供 8 老年用品 服务 展示 与咨 询 拐杖、轮椅、坐便器、助行器、生活辅助器具等老年用 品展示与介绍。 提供/ 不提供 提供轮椅 提供轮 椅 租赁 与回 收 助行器(四脚拐杖、三脚拐杖)、轮椅、代步车、护理 床、防褥疮床垫、床面桌、制氧机、助力转移车、洗澡 椅、斜躺椅、坐便椅等辅具租赁。 捐赠 与受 赠 老年用品、物资捐赠与受赠。 9 临终关怀 护理 服务 包括护理评估、基础护理、症状特殊护理等。 提供/ 不提供 提供 提供 膳食 服务 由营养师设计适宜的食谱,鼓励进食、口腔护理以及鼻 饲、胃肠外静脉营养输入等。 社会、 心理、 灵性 照顾 对临终者和家属的心理、社会照顾,及灵性需求上的照 顾服务。 善后 服务 协助临终者家属完成殡葬事宜,帮助临终者家属进行丧 亲的调适等。 10 转介服务 转介 服务 包括转介医疗、护理、康复、法律援助、社工服务、义 工服务、入住养老机构等服务。 工时 50 小时 100 小 时 11 日间托管 助餐 配餐 午餐 工时 160 小时 245 小 时 42 康复 训练 使用中心器械:步行器、固定单车、手臂滑轮、平衡杠、 肋木、扶梯、手指训练器等器械开展的康复或保健训练。 健康 管理 体温、血压、血糖监测,健康操运动等。 文化 娱乐 棋牌、歌舞、打球、绘画、看书、兴趣学习等。 午间 休息 提供床位。 床位数 12 个 12 个 12 临时托养 助餐 配餐 早餐、午餐、晚餐。 工时 21 小时 44 小时 个人 护理 晨间护理;晚间护理;皮肤外用药物涂擦;留置尿管护 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协助穿(脱)衣;洗头;洗脸; 梳头;剃须;刷牙;漱口;口腔清洁;洗手;洗足;洗 澡;床上擦浴;女性会阴清洁;修剪指(趾)甲;褥疮 预防;叩背排痰等。 康复 训练 使用中心器械:步行器、固定单车、手臂滑轮、平衡杠、 肋木、扶梯、手指训练器等器械开展的康复或训练。 文化 娱乐 棋牌、歌舞、打球、绘画、看书、兴趣学习等。 医疗 保健 体温、心率、血压、血糖监测,健康操运动、用药等。 夜间 住宿 提供床位。 床位数 10 个 10 个 13 全托服务 全天 的活 动及 休息 安排 助餐配餐、个人护理、康复训练、文化娱乐、医疗保健、 夜间住宿(包括但不限于日间托管及临时托养的全部服 务内容) 工时 / / 日间托管及 全托服务的 床位总数不 少于 22 个 床位数 10 个 10 个 工时合计(小时) 7275 10780 (注:服务工时可采用综合定额方式计算,其中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日间托管等 5 项服务的工时合计不少于年度最低服务总工时的 75%。) (七)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即投标服务工时,投入本项目的投标服务工时不得低于本项目年度最低服务工时量(7275 43 小时)并且不得高于本项目年度最高服务工时量(10780 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里 列出工时的计算过程。 2.工时计算:(1)个人年度总工时=8小时/天*245 天=1960小时;(2)项目专业服务年度总工时=1960 小时*5 人=9800 小时;(3)个人年度间接服务工时=年度会议时数+年度培训时数=2 小时/周*49 周+15 小 时=113小时;(4)项目年度直接服务工时=项目专业服务年度总工时﹣项目年度间接服务工时﹣1名预留员 工年度服务工时=9800﹣113*5﹣1960=7275小时;(5)项目年度最低服务工时=项目年度直接服务工时=7275 小时;项目年度最高服务工时=项目专业服务年度总工时×110%=9800×110%=10780 小时。 三、服务机构和人员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求 1.服务机构统一纳入广州市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供应商库,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政府 部门的要求开展服务。 2.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 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严禁服务机构将服务项目交由其他服务供应机构实际承 担的转包行为。 3.严格按照合同等约定使用服务设施,严禁擅自改变服务设施功能和用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管理和指 导,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场所责任保险。 4.提供医疗服务的应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若服务承接方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与具备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司/机构签订协议,由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提供餐饮服务的应获得食品经 营许可证,若服务承接方不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与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机构签订协议,由相关 餐饮公司/机构提供相应的餐饮服务。 5.能有效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和档案,真实完整记录并及时更新服务对象信息,保护个人信 息安全,与服务对象的服务协议签约率及建档率达 100%。 6.具有合理、详细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加强自身监督,确保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并按要求及时向政府部门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 果总结等材料。 7.建立服务风险防范制度,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8.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财务、人事、运营、公共安全、卫生、资产、服务等方面的管 理制度和应急措施。 ★9.按照广州市推进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工作部署,服务机构需具备提供养老全托 服务的能力(全托床位不少于 10个)或者承诺在成交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发展并在 2020年 12月 10日前具备 全托服务能力(全托床位不少于 10 个)(服务机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服务机构需具备日 托、上门服务、康复保健、助餐配餐、对下指导、人员培训、统筹调配资源等功能的综合服务能力(服务机 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人员要求 44 1. 服务机构应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 1 名,负责统筹整体项目运作及服务;康复治疗师 1 名, 负责医疗上门、保健、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社会工作师 1名,负责精神慰藉、日间托管、临时托养、 文化娱乐等服务;养老护理员 1名,负责安全援助、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及项目行政工作(专职人员须占 人员总数—半以上)。(注: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人员要求设置。) 服务机构承诺在服务期内必须保证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不能减少,服务期中如有人事变动问题,必须保 证能达到投标时承诺投入的人员。 2.提供上门生活照料服务的,保障上门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 1:10。 3.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 1:10,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 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 4.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生、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 5.应配备具有财会专业教育背景或持有财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管理财务。 6.服务机构应保证服务人员上岗前接受不少于 10学时的岗前培训。 (三)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的要求 开展服务。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服务覆盖率达到 100%。 3.能够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制订详细具体的服务方案,并做好服务记录。 4.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 100%,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 80%及以上。 ★5.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提供一台智能视频会议系统触摸显示屏一体机,用于日常培训及展示业务等用 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一体机参数规格如下: 1) 屏幕分辨率:≥4K; 2) 屏幕尺寸:≥55 英寸; 3) 操作系统:安卓,WINDOWS 双系统优先;可支持 WINDOWS 软件下载和安装使用; 4) 内存:≥4G; 5) 存储:≥64G; 6) 摄像头:有; 7) 音响:自带音响; 8) 投屏:提供无线投屏,达到音画同投效果; 9) 其他辅材:触控笔、移动脚架; 10) 功能:可满足智能白板、文稿演示、远程协作功能; 11) 其他要求:免费安装及培训教学。 (四)服务收费 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项目费用按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穗居 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2018〕6号)的要求执行,由街道(镇)与服务机构商定并进行公示。 45 四、保密要求 服务机构须对本项目涉及服务对象的个人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 不得对外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在参与本项目工作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服务机构在本项目终止后不得保留以任何形式存储的服务对象的任何信息数据,不得利用该项目的信息 数据为其他的单位(包括自办单位)或项目服务。 五、服务评估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机构每运营满 1年需向采购人提交自评报告,由采购人向区综合养老服务 指导中心申请服务评估。对评估定级不合格的服务机构或自主供给服务的街道(镇),由各区居家养老服务 指导中心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街道(镇),由市民政部门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服务机构,由服务购买方终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六、付款方式 (一)运营经费 本项目运营经费总计 180 万元人民币,每年 60 万元,含人员经费、服务支持经费、专业支持经费、助 餐配餐经费、办公经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期拨付。经费开支项目按《花 都区民政局关于加强镇(街)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管理的通知(穗花民[2019]28 号)》执行。 (二)服务对象资助经费及服务项目补助经费 服务对象资助经费、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等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费,按照具体政策执行,根据实际服务 情况,按合同约定方式拨付。 (注:付款方式仅供建议,具体以签订合同与采购人所在区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三)其他事项 因街道(镇)使用的是财政资金,街道(镇)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 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街 道(镇)已经按期支付。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期间如市、区相关政策调整,重点对象人数标准发生变化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严格 按此要求执行(提供承诺函)。 2.服务期间如遇到国家规定的广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生调整,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调整,具体以广州 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文件为准。 3.服务期间,如财政拨款出现调整双方另行商定。 4.成交供应商如需要对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方案先报采购人审核经同意后可实施。 5.服务期间如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向成交供应商做任何赔偿 或补偿。在解除合同至采购人确定接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正式履行合同前,成交供应商仍要为原服务 46 对象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按实际人数及服务时间进行结算。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合同后,成交供应商 应与接替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做好服务内容、相关档案等的交接工作。 47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1 评标委员会 1.1. 全部评标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项。 1.2.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1.3.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 1.4. 评标有关记录由评标委员核定并签名,存档备查。 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 3.1. 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再进行商务、技 术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 3.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详细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商务、技术、价格部分分值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商务评分 服务评分 价格评分 合 计 权重 25% 55% 20% 100% 分值 25分 55分 20分 100分 3.3. 评审细则 3.3.1评审顺序:如为多个子包的项目,按子包的自然顺序及评审要求进行独立评审。 3.3.2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 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详见附表一)。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3.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 详见符合性审查表(详见附表二)。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商务、服务和价格评审。 3.3.4商务及服务的评审: 3.3.4.1具体量化打分:评标委员会分别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服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评价比较, 详细对比其商务、服务方案等各种因素方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服务、商务评审表的相应项各 自记名打分,打分内容详见商务评审表(详见附表三)及服务评审表(详见附表四)。 3.3.4.2商务服务得分统计: a) 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投标人的商务因素进行独立打分,然后将所有评委的商务评分汇总后进行算 术平均,其值作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b) 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投标人的服务因素进行独立打分,然后将所有评委的服务评分汇总后进行算 术平均,其值作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服务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5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对各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校核、评审或作出必要的修正,修正的 规定按下列原则进行: 3.3.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48 价表)为准。 3.3.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 知中六、关于评标内的第 3.1 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6 价格评分计算:价格评分表(合计 20 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招标 文件要求且计划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服务工时数最多的为评标基准工时,其工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投标人(供应商)的工时(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分标准(公式): 投标人服务工时(价格)得分=(投标计划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服务有效总工时量 ÷评标基准工时)×工时分值×100% 投标总价即投标工时。 3.3.7响应相关政策对价格扣除的说明: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 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服务含小型或微 型企业产品/服务时,报价给予 K1的价格扣除(K1的取值为 8%),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 产品核实价×K1 ; b) 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 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服务)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K2的价格扣除(K2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 业产品核实价×K2; c)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的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 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e)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 f) 本条款中 a)和 b)两种价格扣除规则不得同时适用。 (2)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 根据财库〔2015〕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 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K3价格扣除(K3的取值为 8%),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 价×K3。 b)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9 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a)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K4价格扣除(K4的取值为 8%),即:评标价= 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K4。 b)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 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 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没有提供声明函的单位不能作 出价格扣除。 (4)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a)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的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要优先采 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 产品,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 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b)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给予 K5价格扣除(K5的取值为 1%),即:评标价=核实价-环境标志产品核实 价×K5。 (5)节能产品价格扣除: a)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的 规定,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 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 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 产品和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类别,指导政府机构采购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品目的产品,提供报名或投标时当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 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b) 节能产品,报价给予 K6价格扣除(K6的取值为 1%),即:评标价=核实价-节能产品核实价×K6。 (6)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产品属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 品等上述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4. 汇总得分排序:评标委员会将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 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并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3.5.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3.5.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50 3.5.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5.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5.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 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 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项。 5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在公 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1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GZMDZJ-2020-0903 子包号(如有): /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 A 投标人 B 投标人 C 1 具备《政 府采购 法》第二 十二条 规定的 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 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当月前半年内任一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或提供具备本点要求的书面声明(格 式自定))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 式自定)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附件) 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参阅“穗财采【2012】275 号”的相关内 容)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广州市居家养老网上服务大厅”的“黑名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格 式自拟) 5 已承接本区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或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项目的机 构,不得同时承接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格式自拟)。 6 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7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及穗财规字[2019]2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政府采购、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主体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 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和 《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并应明确项目主体单位,资质及业绩均以主体方为准)。 结论 是否通过进入下一阶段(写“通过”或“不通过”) 说明: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 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3、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 “通过”或“不通过”。 4、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检查,否则不通过。 52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GZMDZJ-2020-0903 子包号(如有): /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 A 投标人 B 投标人 C 1 符合投标有效期 2 按要求提交投标函 3 投标报价是唯一的,没有超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4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5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及盖章,没有出现主要内容不全, 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情形 6 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的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 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须满足带 ★条款) 8 没有出现其它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 条件等情形 9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结论 是否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议(写“通过”或“不通过”) 说明: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 议; 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 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3、是否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 “通过”或“不通过”。 4、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符合 性检查,否则不通过。 53 附表三: 商务评审表 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GZMDZJ-2020-0903 子包号(如有): /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分) 评分细则 1 商务响应情况(服务供 应商对采购人商务需 求的响应程度。) 2 1.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得 2分; 2.符合用户需求书要求,得 1分; 3.不符合用户需求书要求,得 0分。 2 服务供应商综合实力 (包括 1.服务供应商 参加政府部门实施的 评估或评级,并获得相 应的认证证书。2. 服 务供应商有开展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的能 力。) 14 供应 商信 誉情 况 (本 项最 高得 5分) 服务供应商为企业的,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 书的: 1.连续获得该证书 10年(含 10年)以上的,得 5分; 2.连续获得该证书 7年(含 7年)以上、10年以下的,得 4分; 3.连续获得该证书 5年(含 5年)以上、7年以下的,得 3分; 4.连续获得该证书 3年(含 3年)以上、5年以下的,得 2分; 5.获得该证书在 3年以下的,得 1 分; 6.未获得该证书的,得 0分。 服务供应商为社会组织的,参与各级民政部门实施的社会组织评 级评估: 1.获得 5A等级的,得 5分; 2.获得 4A等级的,得 4分; 3.获得 3A等级的,得 3分;4.获得 2A等级的,得 2分; 5.获得 1A等级的,得 1分; 6.未获得评级的,得 0分。 服务供应商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院置办公区与服务接待区,配置与其 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与设施设备,优得 2分; 良得 1 分;中得 0.5分;差得 0分。 服务供应商拥有健全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员工职责范围和工作守则, 优得 2分; 良得 1分;中得 0.5分;差得 0分。 服务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人事、运营、公共 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优得 2分; 良得 1分; 中得 0.5 分;差得 0分。 1.服务供应商自有医疗资质,得 3分; 2 服务供应商与有医疗资质的机构合作的,得 1.5分; 3无或其他不得分。 3 服务供应商财务执行 能力(服务供应商有专 业的财会人员和健全 的财务管理机制。) 4 财会专业人员情况: 1.有财会专业教育背景或持财会职业资格证书的财会人员,会计和出纳 均为专职的得 2分。 2.有财会专业教育或持财会职业资格证书的财会人员,会计或出纳为兼 职的得 1分。 注:出具财务人员职业资格证、劳动或聘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本点 最高得 2分。 54 财务管理制度情况: 1.财务管理、财务审核,财务监督机制健全,有清晰的经费预算、费用 报批、物资采购程序,得 2分。 2.财务管理,财务审核、财务监督制度较健全,有经费预算、费用报批、 物资采购程序,得 1分。 3.财务管理、财务审核、财务监督制度不健全,得 0分。 本点最高得 2分。 4 服务供应商同类服务 业绩(服务供应商近三 年内承接的政府购买 养老服务项目经验。) 5 1.承接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金额在 50 万(含 50万)以上,每提供 一项得 1分。 2.承接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金额在 50 万以下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 可累计,最高得 5分。 备注: ⑴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⑵仅对已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5 附表四: 服务评审表 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GZMDZJ-2020-0903 子包号(如有): /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分) 评审细则 1 服务响应情况(服务供 应商对采购人服务需 求的响应程度。) 3 1.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得3分; 2.符合用户需求书要求,得1分; 3.不符合用户需求书要求,得 0分。 2 项目计划的专业服务 内容(服务供应商能够 制定有针对性的可行 性服务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实施计划、人员结 构及分工、服务供给等 内容。) 9 1.非常熟悉项目内容,针对本项目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实施计划、人员结构 及分工、服务供给、应急预案等内容,对进度把控及方案质量保证有详细 的说明,有创新特色,综合比较为优,得 9 分。 2.比较熟悉项目内容,能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人员结构及分 工、服务供给、应急预案等内容,对进度把控及方案质量保证有相关的说 明,综合比较为良,得 6分。 3.了解项目内容,能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人员结构及分工、 服务供给、应急预案等内容,对进度把控及方案质量保证有一些说明,综 合比较为中,得 3分。 4.不了解项目内容,不能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人员结构及分 工、服务供给、应急预案等内容,对进度把控及方案质量保证没有说明, 综合比较为差,得 0分。 3 投入项目的专业团队 人员情况(服务供应商 具备开展社区居家养 老服务的专业力量。) 24 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的项目负责人: 具备 3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得 2分。 具备 3年以下项目管理经验,得 1分。 注:须提交资格证、身份证、聘用合同、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投标截止前 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参加社保证明复印件。本点最高得 2 分。 本项目配备执业医师的情况: 1.属专职的执业医师,每配备 1位得 2分。 2.属兼职的执业医师,每配备 1位得 1分。 可累计,最高得 4分。 为本项目配备执业护士的情况: 1.属专职的执业护士,每配备 1位得 2分。 2.属兼职的执业护士,每配备 1位得 1分。 可累计,最高得 4分。 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康复治疗师的情况: 每配备 1位得 2分,最高得 4分。 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社会工作师的情况: 1.配备中级社会工作师,每配备 1位得 2分。 2.配备初级社会工作师,每配备 1位得 1分。 可累计,最高得 4分。 注:须提交身份证、聘用合同、社工证、登记证、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 (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参加社保证明复印件。本点最高得 4分。 为本项目配备养老护理员的情况: 每配备 1位得 1分,最高 4分。 为本项目配备执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得 2分。 56 4 服务供应商的示范性 (服务供应商或机构 专职人员积极参与)政 府部门组织的养老服 务相关评选活动并获 奖的。) 3 1.服务供应商或机构专职人员近 5 年参与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养老 服务相关评选活动获得前 5名的得 3分; 2.服务供应商或机构专职人员近 5 年参与市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养老服务相 关评选活动获得前 5名的得 2分; 3.服务供应商或机构专职人员近 5 年参与区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养老服务相 关评选活动获得前 3名的得 1分。 不可累计, 最高得 3分 5 服务供应商的资源链 接及社会参与能力(近 3 年内的社会资源链 接及养老服务活动参 与情况。) 4 近 3 年内,服务供应商获得公益慈善组织、基金会、企业等各类社会资金 或物资支持。每项资助得 0.5分, 最高得 2分 近 3 年内,服务供应商协助政府部门举办开展养老服务相关活动, 每 1 个得 0.5分,最高得 2分。 6 项目计划实施的制度 保障(有针对项目计划 实施制定合理、可行的 工作制度,保障服务计 划有效实施) 3 1.有系统的服务保障制度,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得 3分; 2.有系统的服务保障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得 2分; 3.有服务保障制度,但可执行性较低的,得 1分; 4.无相关保障运行制度的,得 0分。 7 项目经费预算保障要 求(服务供应商具有合 理、详细的项目经费使 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对 工作中各种可能的支 出考虑全面细致,符合 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 规定,能够确保项目顺 利实施。) 6 1.项目经费预算科目清晰,全面考虑了工作中各项可能性支出,预算明细 合理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得 6 分。 2.项目经费预算科目清晰,较全面考虑了工作中各项可能性支出,预算明 细较合理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得 4分。 3.项目经费预算科目清晰,但对工作中各项主要性支出考虑不够全面,预 算明细基本合理,得 2分。 4.无项目经费预算或项目经费预算科目不清晰,均得 0分。 8 项目服务设计的其他 要求 3 承接过镇、街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并在末期评估中为优秀的,每次 得 1分;良好的,每次得 0.5分;合格的,每次得 0.2分。 可累计,最高得 3分。 备注: ⑴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⑵仅对已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性自查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内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1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2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3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 注: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合格的重要内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资格要求内容在投标文 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请在对应的 □ 打“√”; 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58 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1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2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3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 注: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将作为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合格的重要内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符合性要求内容在投标 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请在对应的 □ 打“√”; 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59 表5-1 目录 类型名称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 备注 资格及符 合性审查 部分 (加盖公 章)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投标函 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公平竞争承诺书 6 有效的资质证书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8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商务部分 (加盖公 章) 9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0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如有) 12 拟为本项目实施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13 类似项目一览表 14 相关辅助仪器设备表(如有) 15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7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如是) 18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商务资料 服务部分 (加盖公 章) 19 服务响应情况 20 项目计划的专业服务内容 21 投入项目的专业团队人员情况 22 服务供应商的示范性 23 服务供应商的资源链接及社会参与能力 24 项目计划实施的制度保障 25 项目经费预算保障要求 26 项目服务设计的其他要求 27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注:本目录附表仅供参考,请自行选择是否适用本项目,适用本项目的请使用,不适用本项目的可不使用或 注明不适用本项目,或需增加的请自行增加内容。 60 表5-2 投标函 致: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 的招标公告,本人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参加投标,并 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的投标报价(投标服务工时)为: ____________。 2. 我方郑重承诺:除《用户需求响应差异表》中的差异外,我方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 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 要求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我方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 义务。我方投标报价包含招标需求说明的所有产品功能和服务内容,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 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澄清、延期、更正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 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招标文件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我方同意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日,如我方获中标,同意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合同终止为止。 5.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 价的投标。我方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 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委托全权代表人,需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的授权书。 61 表5-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的招标公 告,本单位(企业)自愿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单位(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单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 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单位(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单位(企业)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法、 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单位(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62 表5-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以下格式填写,如由法定代表人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需提 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地址: 日期: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 本单位的合法代表人,就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的 投标活动,提交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名 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名或印鉴): 职 务: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64 表5-5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 将依法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的公平竞争,不 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65 表5-6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GZMDZJ-2020-0903 子包号(如有): /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响应情况描述 偏离说明(正偏离/完 全响应/负偏离) 对应投标文件 位置及页码 注:如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内容,请在上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_____________ 日期: 66 表5-7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GZMDZJ-2020-0903 子包号(如有): / 投标报价内容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投标服务工时(每年计划 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服务 总工时) 小时 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 (如有) 1. 详细内容见《报价明细表》。 2. 此表内投标报价为最终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 效投标。 3. 此表的总计包含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全额含税发票、相关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 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的金额总数即报价总价。 4. 相关服务价格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 5. 投标报价即投标服务工时,投入本项目的投标服务工时不得低于本项目年度最低服务工时量(7275小 时)并且不得高于本项目年度最高服务工时量(10780 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 件里列出工时的计算过程。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_____________ 日 期: 67 报价明细表(如有) (格式自定) 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GZMDZJ-2020-0903 子包号(如有):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注: 1 此表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 2 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68 表5-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1、投标人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投标人开户账号资料 银行名称及账号: 开户地址: 5、营业执照注册号: (随本表格附上最新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 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6、投标人简介(自行描述): 7、投标人财务情况: 年份 年营业总值 总净利 资产负债率 速动比率 二、投标人获得资质和获奖证明文件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其他 1、近 3 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投标人违约或部份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 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投 标资格将被取消)。 69 时 间 受处理的原因 (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原因) 处理的内容 (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广州 市范围内某种项目的采购活动 的,要说明解禁时间) 备 注 2、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有关技术、资金实力的资质材料,所有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_____________ 日期: 投标人标记样本(LOGO) 投标人公章样本 70 表5-9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如有)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具有认证资质 已完成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日期 项目质量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_____________ 日 期: 71 表5-10 拟为本项目实施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序 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获得有关的 资质证书 经验 年限 主要资历、经验及 承担过的项目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 工作 注: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_____________ 日 期: 72 表5-11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业绩时间 验收情况 业主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此表可延长) 注:按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_____________ 日 期: 73 表5-12 相关辅助仪器设备表(如有)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权属情况 备注 注:相关辅助仪器设备提供有效发票证明以及在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_____________ 日 期: 74 表5-13 用户需求响应差异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编号: 子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用户需求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情况 描述 偏离说明(正偏离/ 完全响应/负偏离) 对应投标文件 位置及页码 ? 说明: 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中除技术要求外的商务条款逐条列入此表并按要求填写。表 格可延长。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_____________ 日期: 技术条款响应表 项目编号: 子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用户需求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情况描述 偏离说明(正偏离/ 完全响应/负偏离) 对应投标文件 位置及页码 ? 说明: 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中除商务要求外的技术条款逐条列入此表并按要求填写,表 格可延长。如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内容,必须在上表填写。表格可延长。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_____________ 日期: 75 表5-1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号: )招 标中获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有效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及加盖公章的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不诚信行为情形,愿被暂停参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活动一年,并愿 承担全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招标代理服务费开发票说明 如我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子包号: )的招标中如获中标,则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对应的“□” 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以及我司的开票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银行(具体到 XX银行 XX支行) 联系电话 账 号 联系人 附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我公司未按该要求填写、未提供有效的开票资料、未确认开具发票类型或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则视 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意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更换发票类型。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后果。 76 表5-15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要求,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响应情况 2、项目计划的专业服务内容 3、投入项目的专业团队人员情况 4、服务供应商的示范性 5、服务供应商的资源链接及社会参与能力 6、项目计划实施的制度保障 7、项目经费预算保障要求 8、项目服务设计的其他要求 9、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77 表 5-1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 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证明为中/ 小/微型企业: a、投标供应商必须明确本项目所提供产品的制造企业行业类型,请在下列选项"□"中标注"√" □农、林、牧、渔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b、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c、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提供制造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税务部门审核的财务报告复印 件为准)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78 表 5-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 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79 表 5-18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是)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0 表 5-19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 联合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名称) 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加投标。就本项目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为本次投标联合体主体方, 为协办方,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 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项目工作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中标后,联合体各方 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方 负责 工作,协办方 负责 工作。具体工 作范围、工作内容以合同为准。其中 (联合体各方名称) 为 (请填写小型、微信)企业,将承 担合同总金额的 %的工作内容。 四、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详细内容和规定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采购人同意另行签署协议或者合 同。 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体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 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如因发生上述问题而导致联合体投标无效的,联合体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责任。 六、如联合体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全称:(公章) 协办方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备注: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81 表 5-20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如有) 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名称) 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加投标。现授权(联合体投标主体方名称)为本次投标联合体主体方(投标主单位),联合体主体方 负责本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联合体主体方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主体方在 投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 担法律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至本次采购项目有关事务结束时止。 被授权方(主体方)(公章): 授权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备注: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署本协议,协议书须完全注明联合体各方成员,如由授权代表签名, 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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