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0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1-102001-0141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5,7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机关食堂服务
2、标的数量:一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编号:GPCGD201102FG119F
(1)、采购内容:服务内容包含:食品制作、加工、售卖、餐饮服务保障等所有项目进行驻场支撑和实施,平均工作日用餐人数早餐约160人次/天、午餐约320人次/天、晚餐约30人次/天。本次招标的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目的是进一步按照有关规定,规范食堂管理、提高机关的后勤保障及服务水平。
(2)、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0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11119元。请留意报价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64号
联系方式:020-37866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联系方式:020-6279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20-6279161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09日
FG20080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01102FG119F .
采购项目名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食堂服务采购.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9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1、? 本中心全面启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供应商报名,不设线下售卖采购文件,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在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报名。
1、?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1、? 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本中心将根据唯一保证金缴纳账户的缴纳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缴纳项目保证金。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 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1、?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获取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1、? 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1、? 因场地有限,本中心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周边的停车场停车,如正南路咪表停车位、珠江国际大厦、广州大厦、机械大厦及其他对外营业的停车场等。
总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食堂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201102FG119F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食堂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576万元/叁年。服务期为3年(36个月),项目按3年总价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服务内容包含:食品制作、加工、售卖、餐饮服务保障等所有项目进行驻场支撑和实施,平均工作日用餐人数早餐约160人次/天、午餐约320人次/天、晚餐约30人次/天。本次招标的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目的是进一步按照有关规定,规范食堂管理、提高机关的后勤保障及服务水平。
2、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1月9日起至2020年11月16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 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九、开标时间:2020年12月7日 0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11119元。请留意报价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肖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0-6279 1619 电话:020-37866380
传真:020-8330 9916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
邮编:510030 邮编:510000
QQ:3258974236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9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重要要求,投标人须全部满足或响应,只要不满足带“★”的条款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及地点:
1.项目名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64号四号楼,位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大院内,大楼共分四层,工作面积1800平方米,厨房位于大楼西侧首层,西侧二至四层为餐厅,饭堂平均每日就餐510人次。作业间布置合理,有完整的厨具、冷藏和加热设备,抽排烟系统效果好,照明采光良好。餐厅设备及环境完善,现能够正常运作供应膳食。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服务内容包含:食品制作、加工、售卖、餐饮服务保障等所有项目进行驻场支撑和实施,平均工作日用餐人数早餐约160人次/天、午餐约320人次/天、晚餐约30人次/天。本次招标的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目的是进一步按照有关规定,规范食堂管理、提高机关的后勤保障及服务水平。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一家具备资格的中标人提供此项目相关服务。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760000.00元(伍佰柒拾陆万元整)。
★本项目按月结算,每月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000.00元(壹拾陆万元整)。此费用包括了保险、税费、其他费用等一切支出,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基本要求
1.机关食堂地处机关内部,对安全性、保密性、规范性要求严格,中标人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
2.中标人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派驻工作小组监管下开展服务保障工作。
3.中标人负责制订详细的服务管理保障方案,提供一套符合机关实际情况的服务保障理念、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架构等,在实施前报采购人审核批准。
4.中标人要根据采购人机关餐厅的保障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5.中标人对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持证上岗,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6.中标人要按照劳动法规定,保障录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7.中标人各类管理、服务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切实提高服务保障质量。
8.中标人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要加强餐饮服务管理,加大成本控制,制定防止餐饮浪费制度并抓好落实;要合理搭配伙食,提高饭菜质量。
9.在处理区域内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等应急任务时,中标人的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
10.中标人需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即有能力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派出相应人员,接管本项目的服务保障管理工作,否则视为放弃合同。
11.承包方式:中标人负责承包食堂内务,按时完成采购人早、中、晚三餐的开膳工作等及与饭堂一切相关的服务工作,食物原料、物料及配料等物资的采购应符合省财政厅关于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具体采购方式待中标人中标后与采购人协商解决。
12.依法开展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保障采购人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安全卫生,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
13.采购人每月对工作员进行食堂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调查(中标人可派人参与),内容包括食堂饮食卫生、质量、份量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等。具体措施方法见需求中第八及第九项内容。
14.中标人应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和采购人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5.中标人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贯穿于服务保障权过程,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成本控制,提高服务效益,制定并落实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措施。
16.中标人要建立并完善应急保障体制,制定预案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确保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完成应急供餐。
17.全面响应、满足招标要求,完成对采购人的饮食服务。
三、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任务
一楼外卖早餐约20人、午餐约20人;二楼约120人早餐、240人自助午餐、30人晚餐;三楼约20自助早餐、60人自助午餐。
(二)工作时间
工作日一日三餐服务。
早餐时间约:7:30-8:30;午餐时间约:11:45-12:30;晚餐时间约:17:30-18:10。
(三)工作内容
1.负责食品制作、餐饮服务、餐厅清洁及管理工作。
2.负责厨房食品制作任务和餐厅工作协调,确保员工关系和谐。
3.负责菜单的筹划和更换,以及新品种的研发。
4.按照要求控制好成本并保证菜肴质量、服务水平。
5.定期征求客户对菜品质量的意见,并按照要求及时改善。
6.负责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工作。
7.做好成本核算。
(四)菜式要求
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标准、份量等要求按食材的成本价格销售,如需调整的,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再实施。
四、人员要求
(一)本项目工作人员数量至少(含)25人。
(二)中标人须为餐厅配备专业项目管理人员和有专业资质的技术团队;项目经理(至少1人)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同时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或以上)证书及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证书。
(三)中标人配备的厨师长(1人)、点心主管(1人)。
厨师长须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或以上)考试合格证明,并擅长于制作粤、潮菜等风味及北方口味菜肴;
点心主管擅长于制作粤、潮菜等风味及北方口味面点;
二厨、三厨和点心师具有有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证书。
健康管理师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健康管理师高级(三级)或以上证书,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四)楼面组长(1人)须有中专(含)以上学历,年龄22-28岁(含)之间,3年(含)以上从业经历,1.60米(含)以上身高;服务员(10人)须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9-26岁(含)之间,1年(含)以上从业经历,1.60米(含)以上身高。
(五)中标人配备使用的各类工作人员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需要按用工性质持健康证和专业技术证书上岗,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广州市居住证。着装、仪容要求整洁整齐,上班穿工作服。
(六)中标人派遣的员工有变动,需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需征得采购人同意。特殊或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采购人,在人员变动的2天内补办好手续。
(七)中标人派遣的员工须按照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工,如发生劳资纠纷的与采购人无关。
五、服务要求
机关工作日一日三餐的食品制做加工售卖、餐饮服务保障、卫生保洁、消防安全等所有服务保障环节。
(一)食品制做加工及售卖
1.早餐标准(约160人)
早餐供餐以售卖形式为供应,品种不少于10个,具体品种包括有斋汤(炒)粉、面、肉汤(炒)粉、面、中式包点、西式包点、白粥、肉粥等,品种及价格需为成本价格,公布或销售前需书面提出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2.午、晚餐标准:(中餐约320人、晚餐约30人)
午餐为自助餐形式,菜式品种(除小菜外)不能少于8个,其中主菜不少于2个,配菜不少于4个,每餐须至少有一个汤水菜;晚餐以窗口售卖形式供应,品种不少于4个,主食不少于2个。
(二)餐饮服务保障
1.按照机关要求,分三级保障方式用餐,即:一楼外卖,二楼、三楼以自助餐形式服务保障。
2.定期征求就餐人员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整改提高。
3.注重伙食质量提高,做到荤素菜、主副食搭配合理,品种花样齐全,色、香、味、形俱佳,切实做到汤鲜、饭香、唯美,品种多变,一周饭菜不重样。
4.米、菜、肉等食品须清洗干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服务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操作前须洗手,定期进行健康体格检查,感冒、生病时不得上班。
6.在服务工作中不得用手接触、抓取食物,餐具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客人入口部位,注意卫生。
7.上菜前务必先检视菜肴的分类,热类者得以热盘服务,冷类者则以冷盘服务。
8.就餐人员用后的残渣,立即收拾并收进厨房洗碗间处理。
9.餐厅工作台,随时保持清洁,不得留置任何食品,以防止细菌传入。
10.切实做好防四害工作,防止疫情传播。
11.定期举办员工服务保障培训会,总结交流,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卫生保洁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餐厅、厨房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天天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分类及时清理。
3.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4.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坚持餐具用后洗涮,流水冲洗,及时消毒,严禁使用不洁餐具,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
5.经常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菌变或食物中毒。
(四)消防安全
1.安全使用煤火、液化气,对燃气灶具开关、液化气瓶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注意液化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报修,严禁撞击或挤压煤气管线。
3.熟练掌握液化气灶、电器的操作方法,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4.建立健全上下班煤气阀开关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5.每年对员工消防培训不得少于2次。
六、应急服务
如遇公共卫生、突发疫情等不可预测因素或采购人有紧急任务需中标人提供服务的,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特殊情况下应在1小时内完成本项目的应急供餐。(响应或承诺,并提供措施方案)
七、采购人的配合条件
(一)采购人负责水、电、燃料、清洁用品和厨房易耗品费用;
(二)采购人提供场地、厨具设备、餐具,工作用具(正常使用损耗);
(三)采购人提供现场办公场所(不提供员工住宿)。
八、验收标准要求及评价细则
(一)验收标准:
1.高度重视食堂管理工作,有工作计划,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措施。
2.明确了食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人定期深入食堂检查指导。抓好日常管理工作,责任明确。
3.食堂管理有相应的目标任务,有评估,奖惩办法具体、落实兑现。
4.设有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员,负责食品卫生每天监督工作。
5.建立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6.从业人员全部取得健康合格证。定期复检,未发现带病上岗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在食堂显要位置公示。
7.从业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工作前洗手消毒,坚持工作时穿戴清洁整齐的工作服、工作帽上岗,不在工作场所吸烟,不留长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从业人员不得接触有毒、不洁物质。
8.从业人员不脱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及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二)机关事物中心对照上述的服务指标要求对本项目每月进行验收,对各单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议;
(三)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严重违约、投诉多,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四)《质量管理评分细则》,具体如下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扣分 |
一 |
员工队伍管理 |
30 |
饭堂员工的服务意识、精神面貌、礼节礼貌、劳动纪律、着装规范是否良好。 |
|
二 |
菜式、品种、质量 |
25 |
是否根据季节变化及营养的搭配适时变换品种、菜肴的“色、香、味”是否并重。 |
|
三 |
饭堂卫生 |
25 |
是否严格执行《食品管理制度》、《饮食卫生五四制》、《食品卫生法》等制度,保证饭堂环境、食品安全、干净卫生。 |
|
四 |
档案资料管理 |
5 |
人员档案、服务标准、岗位责任 |
|
五 |
管理及协调其他工作 |
5 |
是否妥善处理和协调中标人与其他协调部门的工作衔接部分,有效处理好与协调部门的工作情况和质量。 |
|
六 |
管理整体服务 |
10 |
是否满意管理的整体工作 |
注:凡有效投诉扣5分,中标人有过错隐瞒不报的加倍扣分。
九、奖惩办法
(一)双方代表每月不定时对现场进行三次抽查,按《质量管理评分细则》每次随机抽查一定的点。抽查合格率平均分低于85分的,每低1分扣服务管理费50元,一年累计三个月合格率低于平均分6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中标人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严重违约、用户投诉多,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十、服务管理费用支付
签订合同后每月结算服务管理费,由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标人开具国家完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服务费支付给中标人。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十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年服务管理费10%)的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
(三)履约保证金用于按合同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任务而蒙受的损失。凡因中标人责任,使采购人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中标人退还;
(四)中标人在规定期间内拒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中标资格随之终止。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中标人若在合同期间内没有违约行为,则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服务期限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讲解及答辩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委派代表进行讲解及答辩,讲解及答辩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管理要求的理解、拟实施的管理手段、对招标人个性化服务特点、智能化管理手段等(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拟安排的人员架构,以及各个分项服务的实施方案)。
讲解顺序将在开标结束后现场抽取,讲解及答辩时间为每家投标人共计不超过15分钟。过程中不得谈及与提问无关的项目以外内容,严禁以各种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明示或暗示任何影响公正评审的内容,否则一经发现,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 投标费用说明
1.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本次采购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中标价须包含采购代理费。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采购代理费(以到达集中采购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该费用按照中标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中标金额 (百万元) |
1以下 |
1-5 |
5-10 |
10-50 |
50-100 |
100-1000 |
1000以上 |
费率 |
1.5% |
0.8% |
0.45% |
0.25% |
0.1% |
0.05% |
0.01% |
例如:某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400万元,采购代理费金额计算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400-100)万元×0.8%=2.4万元
收费=1.5+2.4=3.9万元
3. 采购代理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交纳采购代理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二、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
三、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供应商须知
4) 开标、评标、定标
5) 合同书文本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1. 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
2.1 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正不足15天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征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2.2 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 投标的语言
1.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编制
2.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3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4 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3. 投标报价及计量
3.1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3.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 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投标(报价)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
交纳办法如下:
(1)采用非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保证金缴纳账户 :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后,在8小时内,保证金管理系统为各报名供应商分别生成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公布到网上报名系统中。账户生成后,系统会向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发送通知短信,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因运营商或手机限制,短信有可能延迟或被屏蔽,各供应商也可以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账户)。供应商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按以下规程提交保证金的,我中心对保证金不能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帐不负责任:
1)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向该账户缴纳足额的保证金。
2)支票方式提交的:在报价截止前3个工作日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8楼807房,电话020-62791839)提交支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支票付款有效期至报价截止日。
3)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在报价截止前五个工作日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8楼807房,电话020-62791839)提交汇票、本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保证金账户。汇票、本票有记载付款日期的,付款日期应当在报价截止前3个工作日。
(2)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1)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1?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1?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1?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2)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1? 采用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格式;
1? 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1? 有效期超过投标(报价)有效期30天。
4.3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4.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5.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5.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5.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6.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6.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6.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2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3 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2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六、 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七、 询问、质疑、投诉
1. 询问
1.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 质疑
2.1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 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5个工作日;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报名成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2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20-62791628;传真:020-62791628;邮箱:gpcgdzgke@gd.gov.cn (推荐使用)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9室;邮编:510030
3. 投诉
3.1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3.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 合同的订立
1.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将会记录各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公开和备案时间,作为通报的依据。
2. 合同的履行
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九、 保密和披露
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
3. 在采购人或采购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 适用法律
1.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一、 开标
1 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
3 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 评标委员会
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三、 评标注意事项
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
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 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3 只有全部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4 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3.1 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重 |
60 |
30 |
10 |
3.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3.3 商务评审
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3.4 价格评审
3.4.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 对投标漏项处理:投标人漏项报价,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 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4.2 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取值6%),即:评标价=核实价×(1-C1);
2)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
3) 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4.3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3.4.4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
3.5 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6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4.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4.2 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3.4.1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
4.3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 发布中标结果
5.1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gpcgd.gd.gov.cn)。
5.2 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5.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审查项目 |
要求(与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
资格性审查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
|
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
|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
要求 |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2.对标的服务没有报价漏项。 |
|
3.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
4.“★”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5.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
6.如有报价修正的,投标人按规定要求书面确认。 |
|
7.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
8.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 |
|
9. 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技术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单项分值 |
评分范围 |
1 |
总体服务方案及管理架构 |
21 |
1.食品制作加工及售卖部分(满分3分)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制作加工及售卖要求所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 无方案的得0分。 2.餐饮服务保障部分(满分3分) 无方案的得0分。 3.卫生保洁部分(满分3分) 针对本项目的卫生保洁要求所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 无方案的得0分。 4.消防安全部分(满分3分) 针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要求所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 无方案的得0分。 5.食品安全部分(满分3分)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要求所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 无方案的得0分。 6.厉行节约部分(满分3分) 针对本项目厉行节约要求所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 无方案的得0分。 7.垃圾分类部分(满分3分) 针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要求所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 无方案的得0分。 |
2 |
员工配置和从业人员培训方案 |
14 |
1员工配置方案(满分3分) 投入本项目人数超过25人的得3分; 投入本项目人数为25人的得2分; 投入本项目人数不足25人的得0分。 2拟派项目经理(满分2分): ①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或以上)考试合格证明及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全部满足的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最低得0分。 3.拟派厨师(满分6分); ①厨师长须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二厨、三厨和点心师需具有有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全部满足的得9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扣4.5分,此项最低得0分。 4拟派健康管理师(满分2分) 拟派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健康管理师高级(三级)或以上证书,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得2分; 不具备的,得0分。 5员工和从业人员培训方案(满分1分) 方案合理、完整,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得1分; 方案不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得0分; 序号2、3、4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证书、社保缴纳证明(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复印件)。未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齐的, 对应评分项不得分。序号3 “厨师”还应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明确承诺:“中标后提供满足条件的人员投入本项目”。 |
3 |
菜单、菜品情况 |
10 |
菜单、菜品内容清晰详细,口味范围广泛,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 10分; 菜单、菜品内容基本清晰,口味范围等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7分; 菜单、菜品内容不完善、不清晰,口味范围等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没有提供或其他情况的,得 0 分。 |
4 |
应急管理服务 |
5 |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突发疫情、食品安全事故、业主紧急任务应急保障等工作预案。 各种预案合理、完整,完全满足并优于项目需要的得3分; 预案或无预案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0分。 能在1小时内完成本项目的应急供餐。 1小时及以内能提供应急供餐的得2分; 1小时内不能提供应急供餐的得0分。 |
5 |
讲解及答辩 |
10 |
讲解及答辩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管理要求的理解、拟实施的管理手段、对招标人个性化服务特点、智能化管理手段等(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拟安排的人员架构,以及各个分项服务的实施方案): 1、能够清晰讲解并正面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答复清晰、合理,管理手段切实有效,有能力完成预定目标,优于并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 2、能够讲解并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管理手段具有可行性,有能力完成预定目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7分。 3、未能正常讲解或完全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管理手段缺乏可行性,可能无法完成预定目标的,不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 4、其他情况或无响应的,得0分。 |
合计 |
60 |
|
讲解及答辩安排:讲解顺序将在开标结束后现场抽取,讲解及答辩时间为每家投标人共计不超过15分钟。过程中不得谈及与提问无关的项目以外内容,严禁以各种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明示或暗示任何影响公正评审的内容,否则一经发现,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单项分值 |
评分范围 |
1 |
管理体系认证 |
6 |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取得一项认证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的不计分) |
2 |
HACCP(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4 |
取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的,得4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的不计分) |
3 |
管理项目经验 |
10 |
2017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的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每个得 1 分,累计最高10分; 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不重复计算分数。同一业主续签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 |
4 |
客户满意度情况 |
10 |
2017年1月1日以来的项目(必须为以上业绩情况中有效计分的业绩,须提供评价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获得项目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每份得1分,最高10分,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评价计算,不重复计算分数(注:提供合同甲方或甲方项目分管部门盖章的评价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30 |
|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 。
2.
……
3、?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1.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5、?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 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 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 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 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4.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6、? 知识产权归属
7、? 保密
8、?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5.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9、? 争议的解决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不可抗力
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1、? 税费
1.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 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3、?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3838224" 1. 自查表 - 32 -
HYPERLINK \l "_Toc53838225" 2. 报价表 - 35 -
HYPERLINK \l "_Toc53838226" 3. 投标函 - 37 -
HYPERLINK \l "_Toc53838227" 4. 资格证明文件 - 39 -
HYPERLINK \l "_Toc53838228" 5.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 44 -
HYPERLINK \l "_Toc53838229" 6. 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 - 45 -
HYPERLINK \l "_Toc53838230" 7. 实施计划 - 46 -
HYPERLINK \l "_Toc53838231" 8.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 - 48 -
HYPERLINK \l "_Toc53838232" 9.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 49 -
注: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广东省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项目未有分包时本行可删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1.? 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本部分内容,请投标人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中获取。)
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序号 |
要求 |
证明资料 |
1.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
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
要求 |
证明资料 |
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1.1.1 “★”条款自查表
序号 |
“★”条款要求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注:1.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1.2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自评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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