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B42020159 项目名称:池州市公安局老大楼民警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池州市公安局老大楼民警食堂委托管理项目(第2次)的预算为9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池州市公安局老大楼民警食堂委托管理项目(第2次)的预算为91.00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09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②供应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0年11月09日 至 2020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地点: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领取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20日09点00分 地点: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一号楼3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时间: 2020年11月20日09点00分 地点: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一号楼3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2、只接受电汇、转账方式,其它方式无效;电汇或转账必须确保在开标开始前到账。 3、支付方式:必须从供应商账户汇至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等内容)。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收款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2729788992 其他事项 1、文件获取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下载文件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获取时间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下载及缴费,责任自负。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4、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每家投标单位限派一名)到达现场的,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证并提供社区(村)开具的本人有效健康证明原件或申领池州市安康码(安康码进入规则:安康码显示为绿码或黄码标识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体温正常且无其他异常症状可以进入)。通过申领并出示池州市安康码进入方式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皖事通并申请安康码,以防开标现场迟到,延误投标。若未提供健康证明原件或申领并出示池州市安康码,拒绝其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同时,视同放弃投标资格。疫情防控期间,请所有进场交易人员自觉配合中心的疫情防控管理。 5、项目质疑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质疑的,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可以采用邮寄方式,将使用规范文本的质疑材料邮寄至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以寄出质疑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6、本项目只接受已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完善信息的市场主体参与,未完善的市场主体请及时办理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请参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j.chizhou.gov.cn/)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切换公告”(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话:0566-2318357,0566-2318216)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名 称: 池州市公安局 地 址: 池州市清风西路 111 号 联系方式: 0566-2818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安徽煜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池州市贵池区桃园小区A5二单元403 联系方式: 1571566077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汪工 电 话: 1585661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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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需求书
一、拟托管食堂简介:
拟托管食堂系池州市公安局老大楼民警食堂,位于清风西路111号。食堂大厅餐位132个,包厢7个。拟提供220人就餐服务,每日三餐。日均就餐人次在400-500人次。
%1、 食堂托管服务内容:
1、每日提供一早两正(中、晚)就餐服务;
2、提供7个包厢点餐服务及日常工作接待;
3、食堂部分布草洗涤服务;
4、食堂一至四楼卫生保洁。
三、食堂人员数量及工作要求(共14人):
1、项目经理兼厨师长1人:负责与甲方的日常工作对接及食堂管理,参与菜肴制作、成本核算及菜品把关。
2、副厨1人:协助厨师长安排食堂日常工作及菜肴制
3、炒锅师傅1人:负责菜肴制作。
4、砧板1人:负责菜肴的切配工作。
5、打荷1人:配合炒锅师傅参与菜肴的制作及餐具、厨具的消毒等工作。
6、面点师1人:负责早餐制作。
7、勤杂工3人(女性,45周岁以下):负责食堂后勤洗碗、洗菜等工作。
%1、 服务主管2人:负责包厢接待及卫生工作。
9、服务员3人(女性,45周岁以下):负责大厅就餐服务及一到四楼卫生。
注:上述人员均必须是供应商的正式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如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劳动合同。
四、委托管理服务标准:
1、所有员工服装统一(由被委托方提供)。
2、所有服务按四星级酒店同等标准执行。
3、被委托方每季度向委托方提供次食堂原材料市场
4、被委托方每季度向委托方提供一次内部接待服务标
5、被委托方每月一次质检标准对委托方项目进行服务
6、所有员工由被委托方统一招募、培训,达到上岗标准
7、被委托方每季度需提供一次食堂员工工资表 (以员工签字为准)。
五、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三年,采用1+1+1模式,即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签约金额与供应商的中标金额一致,服务期年限内金额均不予调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达到85%,则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与中标供应商继续签订合同。
六、付款方式:
采购人按委托管理费与服务费两种方式向中标供应商付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委托管理费:招标单位按季度支付委托管理费。(注: 委托管理费的具体金额由招称单位与中标单位在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
2、服务费分季度足额支付至中标单位账户。
3、具体内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时间要求: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须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在此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派驻人员提供服务。
八、报价须知:
1、政策性费用
(1)池州市(含市本级、贵池区、九华山风景区、市经开区、江南产业集中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
承包期限内因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自当月起,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池州市现行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17.01元(如有政策变动,按照最新政策标准执行),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另外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0元/每人/每月)。
最新社保缴费基数:3017.01元
企业应缴比例:养老:16%、医疗:6.5%、生育险:0.8%、失业:0.5%、因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以各用人单位实际缴纳比例为准。
个人应缴比例:养老:8%、医疗:2%、生育险:0%、工伤:0%、失业:0.5%。
所有人员无论其年龄是否达到退休年龄,供应商报价时均应包含此项费用。
(3)税金:供应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价,并提供最新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响应文件要求。税金部分不参与报价评审,但含税金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供应商对政策性费用有疑问,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确认。中心不承担供应商因政策性变动而导致报价错误的所有责任,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2、非政策性费用
应包含所聘用人员的福利、加班费等、保洁工具、服装、办公、利润以及绿植租赁绿化养护等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