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为引进供应货品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价格公道、响应迅速的食材货品供应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开福区政府机关食堂肉类货品供应商,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福区政府机关食堂肉类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二、项目招标方:
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务中心
三、招标供应商类型和数量:
招标供应商类型 | 数量 |
肉类配送供应商 | 1 家 |
四、供应商相关资质及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所有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
肉类配送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
3、项目要求:
(1)按照招标方配送计划按质按量按时配送到指定地点,并接受其验收,如未满足上述条件,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从货品结算中扣除;
(2)在配送食材货品核对清楚后,供应商应配合招标方每月进行结算;
(3)配送货品单价以竞价价格为基准,根据市场行情合理上下波动,但不得超过市场价格,一经发生价格虚高,则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从货品结算中扣除;
(4)供应商需接受招标方或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的货品抽查检验,对单次不合格货品按照每次2000元处罚,从货品结算中扣除,并承担货品损失,以及因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等的全部法律、经济责任;
(6)交缴货品质量保证金5000元,在严格履行协议合同后退还;
(7)由于供货商配送的货品种类、质量、时限等问题被招标方书面警告2次,并未进行整改的,可扣除货品质量保证金,并可无条件解除协议。
(8)由于政策性因素或遇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协议,供货商不得主张一切经济补偿等。
五、报名时限
2020年11月16日17:30截至。
六、招标程序及步骤
1、受理供应商招投报名(11月16日前)
2、投标单位资质审查(11月19日前)
3、视情况实地查勘(11月24日前)
4、实施分类现场竞价,取主要货品总价(11月27日前)
5、综合评定,确定供货商并签订供货协议(2020年11月30日前)
七、相关说明
1、执行一次报名规则(含《开福区机关食堂食材货品供商招标报名表》),不接受中途资质材料补充,非法人前来办理投标手续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供应商录用名额与报名数量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遇供应商参与竞价数量不足,原则上取消供应商招标活动。
3、 通过审核名单和招标结果将通过开福区公众信息网发布。
4、投标报名供货商需响应遵守开福区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前置条件。
5、公告附件作为本次项目招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1、《开福区机关食堂食材货品供商招标报名表》
2、《开福区机关食堂供应商主要货品配送价格招(投)标报价表》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勃然 0731-84558104
开福区机关机关事务中心
2020年11月10日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为引进供应货品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价格公道、响应迅速的食材货品供应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开福区政府机关食堂肉类货品供应商,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福区政府机关食堂肉类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二、项目招标方:
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务中心
三、招标供应商类型和数量:
招标供应商类型 | 数量 |
肉类配送供应商 | 1 家 |
四、供应商相关资质及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所有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
肉类配送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
3、项目要求:
(1)按照招标方配送计划按质按量按时配送到指定地点,并接受其验收,如未满足上述条件,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从货品结算中扣除;
(2)在配送食材货品核对清楚后,供应商应配合招标方每月进行结算;
(3)配送货品单价以竞价价格为基准,根据市场行情合理上下波动,但不得超过市场价格,一经发生价格虚高,则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从货品结算中扣除;
(4)供应商需接受招标方或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的货品抽查检验,对单次不合格货品按照每次2000元处罚,从货品结算中扣除,并承担货品损失,以及因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等的全部法律、经济责任;
(6)交缴货品质量保证金5000元,在严格履行协议合同后退还;
(7)由于供货商配送的货品种类、质量、时限等问题被招标方书面警告2次,并未进行整改的,可扣除货品质量保证金,并可无条件解除协议。
(8)由于政策性因素或遇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协议,供货商不得主张一切经济补偿等。
五、报名时限
2020年11月16日17:30截至。
六、招标程序及步骤
1、受理供应商招投报名(11月16日前)
2、投标单位资质审查(11月19日前)
3、视情况实地查勘(11月24日前)
4、实施分类现场竞价,取主要货品总价(11月27日前)
5、综合评定,确定供货商并签订供货协议(2020年11月30日前)
七、相关说明
1、执行一次报名规则(含《开福区机关食堂食材货品供商招标报名表》),不接受中途资质材料补充,非法人前来办理投标手续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供应商录用名额与报名数量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遇供应商参与竞价数量不足,原则上取消供应商招标活动。
3、 通过审核名单和招标结果将通过开福区公众信息网发布。
4、投标报名供货商需响应遵守开福区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前置条件。
5、公告附件作为本次项目招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1、《开福区机关食堂食材货品供商招标报名表》
2、《开福区机关食堂供应商主要货品配送价格招(投)标报价表》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勃然 0731-84558104
开福区机关机关事务中心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