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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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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若尔盖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生活物资高原牦牛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若尔盖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生活物资高原牦牛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1-10 16:03

项目概况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若尔盖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生活物资高原牦牛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brss.scmation.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32322020000773
项目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若尔盖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生活物资高原牦牛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7000000
最高限价 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1月11日到2020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https://brss.scmation.com/
方式: 电子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登录川采链-供应商远程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川采链”,登录地址:https://brss.scmation.com/),点击“项目报名”搜索对应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提示:首次注册使用“川采链”平台的供应商,需办理天威CA数字证书。办理证书时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川采链”平台的操作使用咨询电话:028-83228899、天威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同时纸质招标文件将通过快递方式,寄送至供应商在平台上填写的联系地址。
售价: 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0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1-201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监管单位:若尔盖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299688。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若财采监【2020】347号。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70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 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
    地址: 若尔盖县达扎寺镇曙光街
    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837-2297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1-2005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8-61555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28-61559156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 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述 规范若尔盖中小学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若尔盖中小学食堂的规范化 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若尔盖县中小 学食堂所需高原牦牛肉等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各学校分别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 同。 若尔盖县全县中小学生有 16000人左右,绝大部分是本地农牧民学生,还有 部分回族学生,其主要肉食品原料为高原牦牛肉。全县共计 32 所中小学及幼儿 园,校点分布分散,配送距离较远,为保证食材来源合法性和品质,每周每校必 须配送一次及以上。且全县所有中小学食堂均没有冷冻冷藏库, 高原牦牛肉冷冻 冷藏需在投标人处统一设立。 *二、采购清单 1.本项目报价为单价限价,报价不能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2.本项目四分体单价最高限价为 39 元/500g,牛排单价最高限价为 36 元 /500g。 3.投标人须对采购限价作出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备注 1 四分体(分割要求:将整牛去 骨后的净肉进行分割,取出胸 腩(肋条肉、肚皮肉),大展(健 子肉)及腹腔内柳肉、连肝肉 之外的其它部位牛肉,统称为 四分体。) 剔骨无血污及杂质、不得有 腐烂、变质情况。不得带伤 斑、血点、碎骨、病变组织、 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他 杂质。每批产品附有检疫合 格证明。 产品标准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最新标准。 供应数量按学校 每月需求为准。 2 牛排 肥瘦相间、骨肉相连。无血 污及杂质、不得有腐烂、变 质情况。不得带伤斑、血点、 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 脓包、浮毛或其他杂质。每 批产品附有检疫合格证明。 三、项目要求 (一)配送范围 配送学校:巴西乡中心校、巴西中学、阿西茸乡中心校、求吉乡中心校、包 座乡中心校、班佑乡中心校、县中学、达扎寺小学校、班佑完全寄宿制小学、唐 克九年一贯制学校、辖曼镇中心校、辖曼种羊场小学校、黑河牧场小学、嫩哇乡 中心校、麦溪乡幕村完全小学、麦溪乡中心校、阿西乡中心校、阿西乡下热尔村 小学、纳木中学、红星镇中心校、红星镇回民村小学校、县藏文中学、达扎寺镇 初级中学、县民族寄宿制小学、县机关幼儿园、达扎寺镇双语幼儿园、降扎乡中 心校、占哇乡中心校、崇尔乡中心校、冻列乡中心校、冻列中学、热尔乡中心校。 (二)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 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民族特需商品(清真肉制品)的各加工环节严格按 照清真食品要求开展屠宰加工,从而远离病、死和注水牦牛,有效保证产品品质。 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 动检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 条形 印章”、定点屠宰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和动检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 疫合格证” 合格证明。 2.冷藏储运。提供《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3.验收标准:高原牦牛肉卫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肉食品需新鲜无质变。 4.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 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 5.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 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 6.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 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 济损失。 (三)配送要求 1.所有货物必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2.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 规定和要求。 4.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 (四)验收要求 1.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 量要求,能出具相关权威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3.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 4.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抽取投标人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 行检验两次并提供检测报告,送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 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5.若投标人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 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投标人全额承担,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 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6.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投标人,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 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7.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投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 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8.质量要求: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9.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投标人应完全尊重采购 人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 10.投标人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检疫证等相 关证件。 11.因投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 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12.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投标人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 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 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 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 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服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投标人管理层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进行 更换时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 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高原牦牛肉的配送应有专用冷藏保险设备(如冷藏车)。 投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配送企业必须按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食品新鲜、优 质、安全、可靠。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材料是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3)建立出入库台账。 (4)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配送企业,对 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 影响正常就餐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建立退出机制。配送企业履约过程中,因质量、服务等方面发生重大违 约情况,或连续两次对其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 80%,将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解 除配送合同。 中标(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的价格、检疫报告、销售许可证 等。 满足学校食堂供货资质要求、具备较强供货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投标人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 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将被取消配送资格,同时承 担相应的责任。 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投标人进行处理,并更 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投标人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各点之间相互调货, 尽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投标人具有 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7)建立中小学学生生活应急采购机制,投标人履约期间一旦出现“断供” 情况,由若尔盖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在应急采购投标人库中进行询价,确定临 时投标人,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采购。 (六)售后服务 (1)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若 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 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若擅自更换或实 际参与的管理层人员非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视为虚假相应,取消配送资格。 (2)投标人本项目涉及的配送人员不少于 3 人(除驾驶员外)须具有有效的 健康证明(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明) ; (3)在供货过程中,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建立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和定期回 访制度,若发现投标人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采购人提出警告, 情节严重的,采购人须立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未按采购方计划量、 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不达标、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及时予以淘汰(提供承诺函)。 注:食材投标人所供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 GB 2762-2012规定。 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 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投标人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 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 卫生和安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