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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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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2020-2022年度食用油供应商遴选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2020-2022年度食用油供应商遴选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食用油.pdf

项目概况 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2020-2022年度食用油供应商遴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楼招标三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HA2020-1783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2020-2022年度食用油供应商遴选

预算金额:5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供应渠道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拟对食用油实行集中采购管理。为了切实选择优秀的供应商,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食用油的配送供应商,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具体内容详见遴选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2年(2020-2022年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有效期内代理(销售)授权证明,代理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1日 至 2020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楼招标三部

方式:第1步:供应商需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录入投标人信息、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供应商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准确无误;链接地址http://47.93.218.20/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2339036ye;第2步:将采购文件工本费网银汇款截图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汇款时间、汇款信息等)发送至liyaqiong@sdhyha.com邮箱。供应商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楼招标三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 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整包,不可分拆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大学

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

联系方式:0531-88369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楼招标三部

联系方式:李雅琼、范俊蕾,0531-82661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雅琼、范俊蕾

电 话: 0531-82661997

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本需求仅供参考,最终需求以遴选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用油供应渠道的 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实行集中采购管理。为了切实选择优秀的供应商,现面向 社会公开遴选食用油的配送供应商,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数量:1 批。具体内容详见遴选文件。 本项目共分为 1个包,供应商不得对包中所投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 应。 类别明细 供应商数量 预算金额(万 元) 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压榨花生油 2家 530万 评标样品 (1)投标人需要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供评标样品并单独递交一份样 品清单(加盖投标人鲜章),此清单不得附在样品上,未附样品清单的投标样品 将拒绝接收。 (2)评标样品为正常销售和正式供货后的实际产品,样品数量为一桶。 (3)确认的遴选供应商样品由投标人现场封存,由采购人保管,中标样品 将作为供货服务过程中质量验收标准。 (4)评标样品明细: 序号 名称 数量规格要求 1 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 各 1桶 2 压榨花生油 二、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响应要求 (一)技术要求 执行标准 GB/T1535-2017《大豆油(含第一项修改单)》 GB/T1534-2017《花生油(含第 1号修改单)》 执行标准 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1-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 量》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17374-2008《使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感官要求 色泽:淡黄色至浅黄色(按 GB/T5009.37-2003执行) 透明度(20℃):澄清、透明(按 GB/T5525-2008执行) 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按 GB/T5525-2008执行) 质 量 指 标 一级 大豆 油 (非 转基 因) 1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0(按 GB5009.236-2016执行) 2 不溶性杂质含量%≤0.05(按 GB/T15688-2008执行) 3 酸价(KOH)/(mg/g)≤0.50(按 GB5009.229-2016执行) 4 过氧化值(mmol/kg)≤5.0(按 GB5009.227-2016执行) 5 冷冻试验(0°C 储藏 5.5h):澄清、透明(按 GB/T35877- 2006执行) 6 烟点/°C≥190 (按 GB/T20795-2006执行) 7 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按 GB5009.262-2016执行) 压榨 花生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0(按 GB5009.236-2016执行) 不溶性杂质含量%≤0.05(按 GB/T15688-2008执行) 执行标准 油 酸价(KOH)/(mg/g)≤0.50(按 GB5009.229-2016执行) 过氧化值(mmol/kg)≤5.0(按 GB5009.227-2016执行) 冷冻试验(0°C 储藏 5.5h):澄清、透明(按 GB/T35877-2006 执行) 加热试验(280°C):无析出物,油色不变(按 GB/T5531-2018执 行) 烟点/°C≥190 (按 GB/T20795-2006执行) 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按 GB5009.262-2016执行) 理 化 指 标 一级 大豆 油 (非 转基 因) 压榨 花生 油 1 GB2761-2017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黄曲霉毒素 B1≤10μg/kg(按 GB5009.22-2016执行) GB2762-2017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2 铅(以 Pb计)≤0.1mg/kg(按 GB5009.12-2017执行) 3 总砷(以 As计)≤0.1mg/kg(按 GB5009.11-2014执行) 4 笨并[a]芘≤10.0 g/kg(按 GB5009.27-2016执行) 一级 大豆 油 (非 转基 因) GB2763-2016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 氟乐灵≤0.05mg/kg(按 GB/T5009.172-2003执行) 6 氟吡甲禾灵和高效氟吡甲禾灵≤1mg/kg(按 GB/T20770- 2008执行) 7 七氯≤0.02mg/kg(按 GB/T5009.19-2008执行) 8 氟硅唑≤0.1mg/kg(按 GB23200.53-2016执行) 9 倍硫磷≤0.01mg/kg(按 GB/T5009.20-2003执行) 10 腐霉利≤0.5mg/kg(按 GB23200.9-2016执行) 11 乐果≤0.05mg/kg(按 GB/T5009.20-2003执行) 执行标准 12 氯丹≤0.02mg/kg(按 GB/T5009.19-2008执行) 13 敌草快≤0.05mg/kg(按 GB/T5009.221-2008执行) 压榨 花生 油 GB2763-2016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倍硫磷≤0.01mg/kg(按 GB/T5009.20-2003执行) 氟吡甲禾灵和高效氟吡甲禾灵≤1mg/kg(按 GB/T20770-2008 执 行) 腐霉利≤0.5mg/kg(按 GB23200.9-2016执行) 乐果≤0.05mg/kg(按 GB/T5009.20-2003执行) 氯丹≤0.02mg/kg(按 GB/T5009.19-2008执行) 敌草快≤0.05mg/kg(按 GB/T5009.221-2008执行) 苯线磷≤0.02mg/kg(按 GB/T20770-2008执行) 甲拌磷≤0.05mg/kg(按 GB23200.9-2016执行) 涕灭威≤0.01mg/kg(按 GB/T14929.2-1994执行) 一级 大豆 油 (非 转基 因) 压榨 花生 油 GB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4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0.2g/kg(按 GB5009.32-2016 执 行) 15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0.2g/kg(按 GB5009.32-2016 执 行) 16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0.2g/kg(按 GB5009.32-2016执 行) 1.表中相应的标准如有更新,按照最新修订的现行标准执行;表中未列出 的产品也需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再一一列举;表中理化及生物 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列出的项目,如有更新,按照最新修订的现行标准和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标准执行。 2.每种明细产品必须标明品种、规格、等级、生产厂家等内容。 3.所有产品必须符合产品明示的其他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 投标人的报价单价价格或者报价折扣率中应包含税费、成本、利润、 运输、装卸、各类人工成本等其他完成本次项目的所有费用,且报价为含税 价。 1.2 投标人的报价应低于济南城区内主要农副产品大型批发市场的零售 价。 2.价格执行周期和结算价格 2.1 确认的遴选报价执行周期为 6个月; 2.2 剩余服务周期价格调整窗口期:2021年 5月 25日之前。 2.3 在价格执行周期中,非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均不得擅自 对价格进行调整,否则视为违约。若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市场 价格浮动比例超过当期执行价格 50%且时间不少于 15天时,采购人和供应商才 可以提出启动应急议价机制,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商定当期供货价格并视情 况调整议价周期。 3.遴选供应商确定以及分配原则 3.1 经综合评分排序前二位的供应商,为遴选供应商,本次遴选只保障供 应商的遴选资格,不保证供货数量。 3.2 遴选供应商按采购人按分配的区域提供配送服务并实行区域轮换制 度。 3.3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对此条内容作出明确承诺,完全理解并服从此分 配原则,否则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配送及交货时限要求 4.1 配送时间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在下达采购订单时要求的时间和 地点及时送货。 4.2 运输中需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不得与 有害、有毒、有异常气味的物品一同运输。 4.3 进入校园后,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山东大学相关道路安全规定,限速行 驶(30公里/小时,个别校区 20公里/小时),如有违反,发生交通事故,供应 商自行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货物验收 5.1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并符合遴选文件中技术指标要求,以及投标承诺的质量标准。日常配送的产品 应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并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 变,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5.2 供应商提供的预包装产品标示应符合 GB 7718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国家标准,印有 SC标志、品名、等级、净含量、出厂名、厂家地址、电话、生 产日期、保质期和合格证标识。 5.3 供应商实际供应的物资应与响应文件所申报的内容相一致,未经许可 不得串、调非申报生产企业的产品或其他品牌的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需求 部门有权拒收。情节严重的视为商业信誉及供货能力不符,按签订的采购协议 中违约的相关规定处理。 5.4 供应商应提供的随货资质包括:销货清单(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产 品合格证、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非同一批次产品的,需提供相应批次 的出厂检验报告。 5.5 验收流程和不合格品处置方式应按照采购人制定的《饮食管理服务中 心采购验收标准》执行。 6.服务保障及其他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二次搬运的能力。供应商具有 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6.2 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供应商应及时进行处理,并 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6.3 供应商同意采购人的议价定价机制,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提供报 价单。 6.4 保证根据学校教学规律,在寒暑假等假期内,以及在发生诸如货源紧 张、物价突涨时供应商应顾全大局,确保供应,保障学校稳定。应保持契约精 神,在未出现紧急议价调价情况下,不得以无货为由拒绝供货。 6.5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相关资质索证等,包括但不仅限于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及时提供产 品的最新检测报告,报告检测项目不能低于遴选文件中列明的技术指标项目。 供应商不及时提供产品的最新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中检测项目与遴选文件中列 明的技术指标项目不符,采购人有权将产品进行送检或相关部门抽检,抽检费 由供应商承担。 6.6 因存在食材质量问题或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 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家长及相关当 事人,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 6.7 应配合采购人定期对供应商生产现场、配送流程进行第二方审核,若 采购人在第二方审核中发现与供应商投标承诺的食品安全保证和配送要求严重 不符合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采购人有权向 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其违法行为。 7.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整 8.其他要求 8.1 投标人还应承诺拟一旦中标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 人员且与响应文件中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 管理人员,应向采购人报备并得到确认,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单位人 员。 8.2 供应商需自行提供配送业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 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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