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BHZC2020-G3-000052-CGZX。
二、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公开招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海君富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海市靖海镇马栏大小岭村229号。
中标金额:柒佰万元整(¥7,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学强(组长)、廖杰、杨华凤、王玉辉、王奇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代理服务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某单位。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方式:0779-3230737,18177959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联系方式:0779-3056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承杏。
电 话:0779-305612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4.中标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供应商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6.中标主要标的信息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1.BHZC2020-G3-000052-CGZX附件.jpg
2.BHZC2020-G3-000052-CGZX副食品配送招标文件(终稿).doc
北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BEIHAI CITY GOVERNMENT PROCUREMENT CENTER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BHZC2020-G3-000052-CGZX
采购单位:北海某单位
北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2020年10月9日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524429898"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52442989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524429900" 第三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18
HYPERLINK \l "_Toc524429901"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44
HYPERLINK \l "_Toc52442990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HYPERLINK \l "_Toc524429903"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67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北海某单位副食品配送(BHZC2020-G3-000052-CGZX)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副食品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779-39608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ZC2020-G3-000052-CGZX。
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公开招标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约700万元。
采购需求:提供蔬菜水果类、畜禽肉类、水产类、调料饮料类、冻品类等副食品配送,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履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5点至18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779-3960819)。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传真到0779-3960821),我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获取形式提供采购文件电子版。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采购文件无法发送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投标人未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我中心将拒收投标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年10月30日9点30分。
地点: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军队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某单位。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方式:0779-3230737,18177959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联系方式:0779-3069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承杏。
电 话:0779-3056122。
4.监督部门:北海某单位纪检部门。
联系电话:0779-3230241。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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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BHZC2020-G3-000052-CGZX |
2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5 |
答疑、澄清:投标人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仔细审核《项目需求和说明》中的要求,如发现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书面向本中心要求澄清或提出质疑,在此后时间提出的澄清或质疑,视为无效。 询问、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按投标人须知“一、总则(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中的要求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询问、质疑。 答疑、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并在本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 |
6 |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一份;资格文件装订成一本;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装订成一本),其中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7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30日9时30分,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 |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30日9时30分,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 |
9 |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
10 |
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中标公告。 |
11 |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12 |
采购资金来源:其他。 |
13 |
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 签订合同前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 |
14 |
投标文件有效期:六十日。 |
15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北海某单位及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北海某单位副食品配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二)定义
1. “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
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6.“投标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是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采购单位交纳一笔款项,以这笔款项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发生违法违规、违反程序或者不诚信的行为,如果发生了违法违规、违反程序或者不诚信的行为,则无权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违反程序或者不诚信行为,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不可以分包。
(七)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指项目合同的履行)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或必须为本单位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互相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5.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中心将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本中心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
(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二)对招标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北海某单位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①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科 0779-3960826
②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 北海某单位纪检; 联系电话:0779-3230241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4.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二)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明确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采购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配置、数量、交货(或竣工)时间、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明确响应。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 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十五日的,顺延至15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中心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中心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招标文件。
5.本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并在本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四部份组成(要求资格文件装订成一本;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装订成一本;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独立装订成册,单独包装、密封递交)。
1.资格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2)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必须提供);
▲(6)投标人股东及出资信息(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7)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2.资信及商务文件:
▲(1)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五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五章);
▲(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五章)(必须提供)。
可作为投标人资信评分的资质证明材料(可选)
(4)食品卫生检测;
(5)冷链配送车;
(6)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情况;
(7)配送场地;
(8)项目所在地自有或租赁的冷库等方面的情况;
(9)投标人情况介绍。
3.技术文件
▲(1)服务响应表;(必须提供)
▲(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投标人拥有主要服务设施的情况和现状(格式自拟)及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实施人员必须属于依法缴纳社保费人员名单中的人员);
(4)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
(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7)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
4.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五章,必须提供);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五章,必须提供);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递交,格式见第五章,必须提供)。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的各种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其无效(含正、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②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人可就《项目采购需求》中所有分标的货物和服务内容按分标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也可对某个分标或几个分标的货物和服务内容按分标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 投标人应按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要求资格文件装订成一本;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装订成一本),其中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1份(光盘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资格文件装入到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一并装入到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所有投标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所投分标的开标一览表应合并装订成一份,且只需要一份)装入到一个开标一览表文件袋内封装并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要求单独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的每一册(每一本)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4.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后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付使用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标明星号“★”的技术、性能指标发生负偏离达1项(含)以上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换)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关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又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九)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供应商存在以上恶意串通情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
(十)废标
1.招标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
(1)截标后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实质性响应不足法定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废标后,本中心将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本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本中心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唱标:本中心工作人员只唱开标一览表;
6.本中心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注:①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开标,本中心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②开标后,某分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中心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7.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如有疑问,将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或者说明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本中心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
(七)评标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处理办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一)本中心将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本中心在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军队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本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本中心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本中心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五)本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七 、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评审得分最高,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二)签订合同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3.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送本中心备案。
5.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7.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补充合同
政府采购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八、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须足额交纳):伍万元整(¥50,000.00)。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供应商于签订合同前通过非现金形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号。
2.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履约保证金按有关法规处理,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到采购人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并提供履约保证金缴款凭据(复印件)及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甲方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不及时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九、其他事项
1.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本中心。
2.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536000
通讯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电 话:0779—3056122; 传 真:0779-3056122。
第三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需求
说明:
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号条款为必须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副食品配送清单(1年)(注:配送食品名称与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一) |
蔬菜水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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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 位 |
暂估数量 |
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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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菠菜 |
公斤 |
5320 |
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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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菜心 |
公斤 |
5320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 |
||||||
3 |
上海青 |
公斤 |
7220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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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菜 |
公斤 |
9120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 |
||||||
5 |
外婆菜 |
公斤 |
3420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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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茼蒿 |
公斤 |
3420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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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地瓜叶 |
公斤 |
5320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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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油麦菜 |
公斤 |
5320 |
菜头直径2cm,左右,菜叶翠绿,无黄叶,无腐坏变质现象,无虫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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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空心菜 |
公斤 |
3800 |
菜叶翠绿,无黄叶,无腐坏变质现象,无虫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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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木耳菜 |
公斤 |
1710 |
长度15cm,叶液为透明粘液,气味略带木屑味,无腐坏现象,无虫害。 |
||||||
11 |
香菜 |
公斤 |
1710 |
高30-100cm。全株无毛,有强烈香气。根细长,有多数纤细的支根。茎直立,多分枝,有务纹。叶一至二回羽状,叶柄长2-8cm;羽片广卵形或扇形半裂,长1-2cm,宽1-1.5cm,边缘有钝锯,齿、缺刻或深裂;无腐坏现象,无黄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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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水芹 |
公斤 |
1710 |
主根须约5厘米,株高约30厘米。叶簇生,深绿色,为三回羽状复叶,叶缘锯齿状,有卷曲皱缩或不卷曲而平坦的板叶形。叶柄长,绿色,无腐坏现象,气味芳香。 |
||||||
13 |
小芹 |
公斤 |
1596 |
主根须约5厘米,株高约30厘米。叶簇生,深绿色,为三回羽状复叶,叶缘锯齿状,有卷曲皱缩或不卷曲而平坦的板叶形。叶柄长,绿色,无腐坏现象,气味芳香。 |
||||||
14 |
西芹 |
公斤 |
1406 |
表面无损伤,无腐坏现象,按压无软感,前部带少许青叶,根部最宽处约为两指并拢宽度,长度约为36cm左右,无纤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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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韭花 |
公斤 |
1710 |
无泥沙,无黄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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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韭菜 |
公斤 |
1520 |
细叶韭菜:株高37厘米。叶片长27厘米,叶色淡绿较薄,上部弯垂,品质柔软,纤维较多、香味浓 , 大叶韭菜:株高40厘米。叶片宽厚而硬直,长30厘米,宽1.0厘米,深绿色,假 茎长10厘米,横径0.8厘米,青白色品质脆嫩,香味较淡。阔叶韭菜:株高45厘米。叶片宽厚而柔,深绿色,茎青白色。花茎粗、绿色,基部近方形,无腐坏现象,无虫害,无黄叶 。 |
||||||
17 |
韭黄 |
公斤 |
1710 |
韭菜嫩芽,叶片无枯萎、腐烂、无绿色,上部为淡黄色,下部为白色,无腐坏现象,无虫害 |
||||||
18 |
大白菜 |
公斤 |
5320 |
长度26cm左右,直径为15cm左右,表面无损伤,无腐坏现象,无虫害。 |
||||||
19 |
小白菜 |
公斤 |
5320 |
菜叶翠绿,无黄叶,无腐烂变质现象,无虫蛀现象,不烂心,长度约为25cm左右。 |
||||||
20 |
包菜 |
公斤 |
5320 |
直径17cm左右,表面无损伤,外部有1-2片青叶,无腐烂现象,无虫害。 |
||||||
21 |
紫包菜 |
公斤 |
1710 |
通体紫色,直径17cm左右,表面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虫害。 |
||||||
22 |
花菜 |
公斤 |
3572 |
无黑点、无虫、直径≥10cm,果实无损伤,无腐坏现象,下部根茎处带青叶数片,做运输保护用 |
||||||
23 |
娃娃菜 |
公斤 |
3572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 |
||||||
24 |
芥菜 |
公斤 |
1710 |
无黄叶,无虫害,无腐坏现象,叶面无虫洞。 |
||||||
25 |
荷兰豆 |
公斤 |
1064 |
10cm左右,荚果长椭圆形,长5—10厘米,内有坚纸质衬皮,青绿色,表皮无损伤,无腐坏现象,无虫害 |
||||||
26 |
四角豆 |
公斤 |
1064 |
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痕、虫驻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
||||||
27 |
四季豆 |
公斤 |
1710 |
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痕、虫驻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
||||||
28 |
菜椒 |
公斤 |
1710 |
无腐坏现象,无虫害,按压无软感,表面无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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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红椒 |
公斤 |
1824 |
长度10cm宽度4cm左右,无腐坏现象,无虫害,按压无软感,表面无损伤 |
||||||
30 |
小尖椒 |
公斤 |
2584 |
长度2-3cm左右,表面无腐坏现象,无斑点。 |
||||||
31 |
美人椒 |
公斤 |
1064 |
无腐坏现象,无虫害,按压无软感,表面无损伤。 |
||||||
32 |
青辣椒 |
公斤 |
5700 |
长度8cm左右,无腐坏现象,无虫害,按压无软感 。 |
||||||
33 |
花菜 |
公斤 |
2470 |
无黑点、无虫、直径≥10cm,果实无损伤,无腐坏现象,下部根茎处带青叶数片,做运输保护用 |
||||||
34 |
西兰花 |
公斤 |
1710 |
无黑点、无虫、直径≥10cm,根部长度≤4cm |
||||||
35 |
西红柿 |
公斤 |
3420 |
直径≥3cm,不烂,青色部分不得超过单个总面积的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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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茄子 |
公斤 |
3420 |
长度≥15cm,直径3cm左右,一斤3条,无花皮。 |
||||||
37 |
冬瓜 |
公斤 |
3420 |
每个≥15斤,表面无腐坏,无虫害,按压无软感,通体翠绿,敲击回声清脆。 |
||||||
38 |
南瓜 |
公斤 |
2128 |
直径≥10cm,长度≥25cm,每个6斤左右 |
||||||
39 |
黄瓜 |
公斤 |
1786 |
长度≥20cm,宽度≥3cm,通体青绿,肉质好,有弹性,按压无软感,表面无腐坏现象,无虫害。 |
||||||
40 |
蒲瓜 |
公斤 |
1786 |
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
||||||
41 |
葫芦瓜 |
公斤 |
1786 |
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
||||||
42 |
丝瓜 |
公斤 |
1786 |
不老,表皮不反白,不起丝,表皮青绿,长度≥27cm |
||||||
43 |
蒜苗 |
公斤 |
1900 |
不带老叶,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
||||||
44 |
蒜苔 |
公斤 |
2280 |
不带老叶,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
||||||
45 |
莴笋 |
公斤 |
2280 |
长度约为30cm,颜色翠绿,新鲜,去皮后水分丰富,菜体有弹性,前端带有青叶。 |
||||||
46 |
洋葱 |
公斤 |
3420 |
宽度≥5cm,表皮微浅红色,无腐坏现象,表皮无损伤,无异味 |
||||||
47 |
玉米棒 |
公斤 |
1786 |
通体金黄,色泽鲜艳,有光泽,玉米粒饱满,无虫害,无腐坏现象,无黑点,无烂心 |
||||||
48 |
白萝卜 |
公斤 |
5700 |
长度≥20cm,不泡心,不黑心,表皮无损伤,按压无软感,头部带少量青梗 |
||||||
49 |
红萝卜 |
公斤 |
3420 |
直径≤8cm左右,长度≥15cm,头部带少许青梗,无腐坏现象,按压无软感,无虫害,表皮无损伤 |
||||||
50 |
地瓜 |
公斤 |
1710 |
长度15cm左右,表皮无损坏,无腐坏现象,无烂心,无异味,不带泥,按压无软感 |
||||||
51 |
芋头 |
公斤 |
1710 |
直径≥8cm,长度≥15cm,不带泥,每个1斤左右,无腐坏现象,无异味,无虫害,无软烂现象 |
||||||
52 |
莲藕 |
公斤 |
1710 |
表面无伤烂,无腐坏现象,无锈斑,不干缩,不断节,藕节不透气 |
||||||
53 |
山药 |
公斤 |
684 |
根茎略呈圆柱形,弯曲而稍扁,长15~30cm,直径1.5~6cm。表面黄白色或淡黄色,有纵沟及须根痕。体重,质坚实,不易折断,断面白色,粉性,无臭,味淡,微酸,嚼之发粘。也有的呈圆柱形,两端平齐,表面光滑,白色或黄白色。 |
||||||
54 |
土豆 |
公斤 |
3800 |
直径7cm左右,不长芽,1斤3个,黄皮/红皮,表皮无损伤,无腐坏现象,按压无软感,无虫害 |
||||||
55 |
大葱 |
公斤 |
2508 |
长度40cm左右,前部1/4处为青梗,下部为白色,表面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虫害,直径为2.5cm左右。 |
||||||
56 |
小葱 |
公斤 |
2318 |
株高30~40厘米,须根白色,假茎部有白色小鳞片。叶片筒状,中空。整体无腐坏现象,无虫害 |
||||||
57 |
光蒜 |
公斤 |
3420 |
蒜头大小均匀,蒜皮完整而不开裂,蒜瓣饱满,无干枯与腐烂,蒜身干爽无泥,不带须根,无病虫害,不出芽 |
||||||
58 |
黄豆芽 |
公斤 |
3420 |
长度11cm左右,前端带黄色豆荚,尾部优须,无腐坏起水现象,无异味,不干瘪,捏压水分充足。 |
||||||
59 |
绿豆芽 |
公斤 |
3420 |
长度13cm左右,前端带黄绿色豆荚,尾部有须,无腐坏起水现象,无异味,不干瘪,捏压水分充足 |
||||||
60 |
鲜香菇 |
公斤 |
3420 |
扇面为褐色,直径约为5cm左右,无腐烂现象,根部约3--4cm |
||||||
61 |
鸡腿菇 |
公斤 |
3420 |
长度15cm左右,扇面为褐色直径约为4cm,菇体乳白色,表面无斑点,无腐烂现象 |
||||||
62 |
金针菇 |
公斤 |
3420 |
金针菇有黄色和白色两个品种,一级品的标准为:菌盖未开,直径小于1.3cm,菌柄长不足15cm;全体洁白,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