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20201103.docx
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0201021版.pdf
小微企业声明.pdf
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0701-204120150741
采购人: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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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
第三章 合同草案条款.....................................................................27
第四章 技术需求............................................................................. 39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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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0 年 10 月 21 日
采购编号:0701-204120150741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外交部机关及驻外
机构服务中心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利用其财政资金,
对“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所需下列产品/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
式进行采购(以下简称“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采购内容:
品目
号
品目名称 规格型号(mm) 简要技术要求
数
量
单
位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预算金额
(人民币
万元)
备注
1
Φ1000 锅
灶(鼓风)
1300*1300*80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2 台 不接受
114.90
非单一
产品采
购包核
心产品
2
Φ1000 锅
灶(常压)
1300*1300*80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21 台 不接受
非单一
产品采
购包核
心产品
3
Φ800 锅
灶(鼓风)
1100*1100*80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2 台 不接受
非单一
产品采
购包核
心产品
4
Φ800 锅
灶(常压)
1100*1100*80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3 台 不接受
非单一
产品采
购包核
心产品
5
双眼灶
(鼓风)
1800*950*80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2 台 不接受 -
6
双眼灶
(鼓风)
1820*1200*80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3 台 不接受 -
7
四眼灶
(下层带
烤箱)
700*700*85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2 台 不接受 -
8
低汤灶
(常压)
1300*800*50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6 台 不接受 -
9 摇炒锅
外径按实际复尺
定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2 台 不接受 -
10 燃气烤箱
三层 9 盘
1800*1100*170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2 台 不接受 -
11 燃气烤箱
三层 6 盘
1300*1100*184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1 台 不接受 -
12 燃气烤箱
三层 6 盘
1300*1000*184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4 台 不接受 -
13 电烤箱
三层 6 盘
1180*780*138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1 台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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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号
品目名称 规格型号(mm) 简要技术要求
数
量
单
位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预算金额
(人民币
万元)
备注
14 单门醒箱
36 盘
850*1100*210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4 台 不接受 -
15
四门立式
冰箱
1200*780*197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2 台 不接受 -
16
卧式冰箱
(冷冻)
1800*750*80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3 台 不接受 -
17
卧式冰箱
(冷藏)
1800*750*80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2 台 不接受 -
18
不锈钢双
层架子车
1300*620*80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20 辆 不接受 -
19 手推车 1300*620*25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10 辆 不接受 -
20 主食面案 1800*1200*80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2 台 不接受 -
21 电饼铛 810*660*75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4 台 不接受 -
22
无烟烧烤
明档炉
1800*330*210
详见第四章技术
需求
2 台 不接受 -
采购项目交付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采购项目交付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北京)。
采购用途 机关食堂自用
注:1)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项目为
单位。
2)本项目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报价处理方法遵照《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 31 条执行。
本次采购不接受赠送,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具体技术需求详见第四章。
2. 项目审批及预算情况: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
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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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
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购买了磋商文件。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执行。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采购标的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服务详见第 1条“采购内容”要求。
5. 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和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发放。
5.2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1日起到2020年10月28日下午17:00时止
5.3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
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
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010-63348287。
5.4 购买标书流程:供应商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
(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
招标文件,纸质文件可采用快递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领取。纸质招标文
件和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或在北京市丰台区
西三环中路 90号通用技术大厦 1层标书室现场领取纸质发票;
特别提示: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
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3)选择现金、支票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
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并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后,即
可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标书室工作时间(现金、支票方式):每天(周六、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时。联系人:杜庆 ;电
话:010-63348281。
5.5 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附有 2万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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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座 4层 405 号第
三评标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0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开始
磋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号院首科大厦 A座 4层 405 号第三评标室,
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参加磋商。
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10.采购人信息:
(1)名称: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集中采购中心
(2)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干面胡同 57 号
(3)联系人:焦先生
(4)电话:010-85179163
1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902 室
(3)邮政编码:100055
(4)联系人:常志峰、刘宇宁、朱虹
(5)电话: 010-63348621、63348638
(6)邮箱: changzhifeng@cgci.gt.cn
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2)户 名: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账 号:1100 6014 9012 0131 4779 7
备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支付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电汇凭据附
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及用途。
13.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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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3)采购人: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集中采购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本次采购,供应商须以本磋商文件第四章所列技术需求
全部内容为基础提供报价,磋商、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此为
基础。
1.4.1
合格供应商的
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不符合下述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
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
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如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有“复印无效”字样,
则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如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有“复印无效”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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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磋商前
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复印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
供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磋商前六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其中: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
没有上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
明。
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查询截止时点
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
进行没有上款所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
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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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7) 供应商已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购买了磋商文件。
(8) 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上述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
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1.5.2
合格的货物和
服务
本次采购货物/服务的原产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
接受进口产品/服务。
1.6 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1.9 语言 本次磋商采用中文进行,响应文件语言应为中文。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12 磋商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3.1 报价要求 人民币报价。
3.1.3
是否接受可选
择或调整的响
应和报价
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选择性的响应和报价,但根据磋商情况
可以对响应情况和报价进行调整。
3.2.1 报价有效期 90 天(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计算)
3.4.4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份
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3份
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 1份(U盘)
3.5.1 响应文件包装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
3.5.2 封套上写明
密封包装上应:
(1)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等。
(2)注明供应商名称。
3.6.2
是否退还响应
文件
■否
□是
3.7.1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单独密封与响应文
件一同递交。
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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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4)磋商保证金形式:
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担保函、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不接
受现金方式递交的保证金。如果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
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至采购
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特别提示:采用电汇方式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选
择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
行保证金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
1)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招标网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
已领取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
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
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
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
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
3)供应商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
招标网注册供应商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
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采购编号。
供应商误转或磋商保证金未交至指定账户,一切经济损
失和磋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保证金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汇款单据
复印件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和
磋商保证金说明函一起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4.2.1
磋商日期和地
点
磋商日期:2020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00
磋商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地点
4.2.2 磋商顺序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
□供应商现场抽签决定
4.4.2
磋商中可能实
质性改变的内
容
■技术、服务要求
■合同草案条款
4.4.6
提交最后报价
的方式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
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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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其它评审因素
1)政府采购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
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形式为给予
适当加分。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且所响应产品/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提供的,将
对该响应产品/服务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供应商和产品
制造商/服务提供商应出具采购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
或微型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提供
的,将对该响应产品/服务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供应商
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
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
策。
4.6.1
推荐成交供应
商数量
3家
在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竞争性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照评审
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名前 3家供应商为候选成
交供应商。
具体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详见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附件。
4.6.3
确定成交供应
商
■由采购人确定
□由磋商小组确定
5.2.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10%。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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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 10%的
履约保证金(保函)。
8 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
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
费。成交服务费收费按照下述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 90%计
取。此成交服务费应计入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开列。
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
计算区间
(万元人民币)
收费标准
货物 服务 工程
100 以下 1.50% 1.50% 1.00%
100~500 1.10% 0.80% 0.70%
1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方式: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供应
商提出的质疑函格式应遵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质疑函范本》要求(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gov.cn)。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
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采购人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方式:
(1)联系部门: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集中采购
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85179163
(3)通讯方式:北京市东城区干面胡同 57 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方式:
(1)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二部
(2)联系电话:010-63348621
(3)通讯方式: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
厦 9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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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1.5 本磋商项目名称: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采购预算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1.2.2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3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第四章《技术需求》。
1.4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4)为本项目的监理单位;
(5)为本项目的代建单位;
(6)与以上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以上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5.1 就本磋商文件而言,供应商在合同项下需要提供、安装的、包括与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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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统称“货物”;由供应商提
供的有关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以及其它使货
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统称“服务”。
1.5.2 响应及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本章《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不符合这些来源要求的货物和服务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1.5.3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设计、生产和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
述的“货物”是指在合同项下需要提供、安装的、包括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
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
1.5.4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供应商的注册国籍。
1.5.5 通过签署报价函和提供有效的授权书,供应商应确认其为所供货物/服务的
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供应商如在此方面恶意
地提供错误事实,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1.6 联合体(不适用)
1.6.1 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或同一包
(如果一个项目分为多个包时)中磋商;
(3)联合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1.6.2 联合体磋商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
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7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8 保密
参与磋商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9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首次出现时应附有
中文注释。
1.10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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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分包和转包
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可以分包,分包应按本
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可分包部分分包,但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供应商如分包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拟分包供应商的情况。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12 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本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草案条款;
(4)技术需求;
(5)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
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或者修改。
2.2.2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应当
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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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3.响应文件
3.1 报价要求
3.1.1 各供应商根据第四章《技术需求》,报出所有采购内容的单价和总价。
3.1.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到达
采购人项目现场完税价,安装、调试、验收费用,培训费,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
费,所需材料费用,所有税费等。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除报价
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 报价有效期
3.2.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和在磋商中的报价的有效期应在本章《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报价,
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3.2.2 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
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最后报价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
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3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
括技术响应、样本资料等)组成。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 响应文件编制
3.4.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
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4.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和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响应文件内容应双面印刷,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
3.4.3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
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
正本为准。
3.5 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记
3.5.1 供应商应按照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密封包装响应文件。
3.5.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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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响应文件的提交
3.6.1 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3.6.2 除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
退还。
3.6.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
准。
3.7 磋商保证金
3.7.1 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设立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按本章《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联合体
报价的,其磋商保证金可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
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7.2 磋商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网银汇款、支票、银行汇票、本票、专业担保机
构出具担保函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形式。如磋商保证金以担保函和银行保函
形式递交,担保函和银行保函的保证期必须和报价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报价有效。
3.7.3 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递交的,递交报价时,供应商应将电汇凭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和磋商保证金说明函一起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3.7.4 磋商保证金采用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银行保函应采用第五章
提供的格式由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商业银行出具。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
将银行保函原件和磋商保证金说明函一起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3.7.5 磋商保证金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形式递交的,担保函应采用第五
章提供的格式出具。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将担保函原件和磋商保证金说
明函一起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3.7.6 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
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
证金。
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前,成交供应商应通过邮寄、邮件或传真方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已经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以证明合同已经签订。
3.7.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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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成交供应商以上情形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4.评审程序
4.1 磋商小组
4.1.1 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和评审。
4.1.2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
密。
4.1.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按无效
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2 磋商时间和顺序
4.2.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地点组织磋商,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2 磋商顺序按照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进行。磋商轮次由磋商
小组现场决定。
4.3 评审方法
4.3.1 磋商小组按照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顺序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4.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3 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
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非法定代表人签署而未提供其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3)按磋商文件规定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或担保期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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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不能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5)供应商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6)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的;
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8)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9)不符合磋商文件所列带“★”号条款要求的(如适用);
10)供应商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供应商符合第 1.4.2 条任何一种情形的;
13)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3.4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4 磋商程序和内容
4.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
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
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具体变动内容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
表确认。在此情况下,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4.3 每轮磋商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磋商小组提
出的问题和要求,并据此准备下一轮磋商。
4.4.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4.5 供应商都可以根据上一轮磋商情况对磋商报价内容进行调整和提出新的报
价。
4.4.6 供应商应按照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式提交最后报价。最后
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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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继
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
于 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
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
以继续进行。
4.4.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
4.4.8 最后报价时间过后,供应商不得对报价进行修改、撤回或撤销,否则按照本
章第 3.7 条的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4.5 评审标准
4.5.1 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技术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细则
见本章《附表》。
4.5.2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4.5.2.1 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政策
政府采购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 号)》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形式为给予适当加分。
4.5.2.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标准,属
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中国企业,且响应产品/服务是中国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提
供的,应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4.5.2.3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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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5.2.4 具体优惠办法见本章《附表》。
4.6 确定成交供应商
4.6.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
(推荐成交供应商数量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得分仍相同的,按照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序排列。得分仍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
4.6.2 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
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6.3 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确定排
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直
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
5.1 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
在获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
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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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
5.2 履约担保
5.2.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
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
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提交。
5.2.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5.2.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3 签订合同
5.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
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
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
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
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
内容的协议。
5.3.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
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6. 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家的,但 4.4.6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7. 纪律和监督
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
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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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7.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
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
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7.4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
行。
8.成交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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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评审标准
1.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
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报价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
议。每个评审成员独立评分,所有评审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加上以竞争性磋
商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除价格分外,
评审成员评分可保留 1 位小数,评审最终得分保留 2 位小数。评标委员会将按照
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序 1~3名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果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
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得分仍相同的,按
照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仍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排名。
2. 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
政府采购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 号)》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形式为给予适当加
分。
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
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 6%的扣除。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
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 6%的扣除。投
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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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 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包括价格部分:35 分;商务部
分:14 分;技术部分:51 分。
(二)评分因素和标准
分项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价格
部分
(35 分)
报价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
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5%)×100
注:对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服务为小型或
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0-35
商务
部分
(14 分)
供应商近三年
销售业绩的评
价
(10 分)
供应商提供自2017年 1月 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厨房设备供
货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文件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未提供的得 0 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含首页、内容页、产
品、金额、签字日期、签字盖章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合同须为供应商与最终客户直接签约,材料不全视为无效
业绩。
0-10
供应商资质证
书
(3 分)
1)提供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2)提供有效的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3)提供有效的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
不予认可。
0-3
“ 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清
单”和“ 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
(1 分)
政府采购的强制产品除外: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且认证
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 0.5 分;不是的为 0 分;
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且
认证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 0.5 分;不是的为 0 分。
0-1
技术
部分
(51 分)
对采购文件技
术需求的响应
程度
(33 分)
响应文件技术响应全部满足采购要求的为 33 分,其中有 1
项设备主要技术要求不满足的,扣 1.5 分,最低得分 0分。
最低得分为 0 分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予以拒绝。
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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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部分
安装实施组织
方案
(5分)
根据采购要求和技术响应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安装实施
组织方案进行评价,方案中须包含:安装实施进度计划、
安装人员安排,有效实施并合理可行的安装方案,其中:
(1)项目实施组织方案内容全面详细且合理可行、完工时
间短,高于采购人预期,保障措施详细且合理可行并有针
对性的,能符合采购人实际需要的得 5 分;
(2)项目实施组织方案内容有部分缺项且基本详细,基本
合理可行、完工时间较短,保障措施基本详细且基本合理
可行,没有针对性,只能部分符合采购人实际需要的得 3
分;
(3)项目实施组织方案不合理,完工时间及保障措施不合
理,内容缺项太多,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
(4)未提供计划和方案的得 0 分。
0-5
供货方案
(5分)
(1)供货实施方案完善、合理、切实可行的得 5 分;
(2)供货实施方案较完善、合理,可行性较好的得 3 分;
(3)供货实施方案一般,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 1
分;
(4)未提供的得 0。
0-5
质保期
(3分)
质保期:质保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每增加 1 年加 1 分,最高加 3 分。
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质保期承诺函。
0-3
对供应商售后
服务能力的评
价
(5分)
根据采购要求和技术响应情况,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质
量保证期(保修期)前提下,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
案和措施、售后服务机构进行评价,其中:
(1)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完整、具体,售后服务机构满足
采购文件要求的得 5 分;
(2)提供了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但不具体,售后服务机构
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 3 分;
(3)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较差的得 1 分;
(4)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或没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
0分。
0-5
总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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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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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一、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
1、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
件。
2、甲方:购买本合同下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采购人。
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货物:根据合同规定乙方为完成本项目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备件、
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5、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
同货物的运输、卸货费、二次搬运、场地清理、质量检测费、保险、伴随服务(如
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培训等)、售后服务及其他所有应由
乙方承担的类似义务。
6、合同总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
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条 合同货物清单和合同总价: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对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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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
指控或诉讼,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
切责任。
乙方保证货物均具备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出售货物所应具备的所有许可、证
明及其它文件和资料;如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货物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或其它
文件,乙方保证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七日之内将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
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有任何三无、假冒、
伪劣或违禁、走私货物。本合同应为完整产品及功能的提供,乙方所提供货物的
质量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
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
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
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乙方应对由于
质量、卫生、设计、工艺或材料、运输安全等方面产生的各类缺陷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
第六条 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
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
运抵指定地点。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
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在收到甲方
通知后十日内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交货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付地点由甲方指
定。
2、交付时间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3、本项目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装卸和保险,一
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到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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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全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及乙方派员共同对货物
当场开箱验收,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电函通知的,甲方有权开箱检验。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
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
权拒收货物,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甲方无法使用,
经获得甲方同意后,乙方须提供其他产品保证甲方能够正常使用。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
件、随机工具、质量合格凭证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上述规定的资料
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补齐,
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甲方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第九条 伴随服务
乙方应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根据甲方的进度安排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货物进行现场安装,并对货
物的摆放进行指导,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服。在施工期间,
所发生的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必须在交付时间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因甲方原因造成
的延误除外)。
(3)就货物的安装、摆放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第十条 最终验收
1、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最终
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各验收参与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货物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及甲
方要求的其它指标。
3、如验收不合格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不合格的,包括货物有明显的
或潜在的缺陷、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效果达不到要求等,甲方有权提出
书面异议,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异议中限定的时间内
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其他甲方同意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拆卸 /搬运 /运输 /保管费用及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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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甲方要求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
方到场,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
6、货物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的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的
内容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二条 付款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项目付款方式为: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0.2‰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货物货款总额
1%的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交付货物货款总额的 30%;一旦违
约金总额累计达到逾期交付货物货款总额的 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违约金
不足补偿甲方实际损失和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和损害。
3、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货逾期超过 10 日,将视为
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自甲方书面通
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自动终止,同时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甲
方支付本合同货款总额的 30%作为违约金。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应地交付替代货物或者降低本合
同总计买卖金额,或者要求乙方采取其他有效的整改措施,或者采取退货等其他
合理举措,前述措施无法弥补甲方损失和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
方亦有权停止支付本合同总计买卖金额的余额以及应付予乙方的其他任何款项;
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的 7 个工作日之内立即退还已
收取的本合同总计买卖金额的全部或者部分,且有权直接以乙方已交付的本合同
所列货物抵扣相应金额的乙方应当承担的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或有关的损害赔偿
金以及其他各类费用。甲方所采取的上述举措,可以立即书面或者口头告知乙方,
而无需提前作任何通知或者催告;上述举措不影响甲方在中国法律认可的期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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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要求乙方承担各类违约责任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
1)乙方未能在甲方书面异议中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
其他甲方同意的补救措施;
2)交付的货物因交付或验收(如适用)以前的原因而产生毁损 /灭失 /变质 /
泄漏 /数量或重量短缺 /质量不良 /不安全等物质上的缺陷;
3)交付的货物存在为他人设定担保 /交易限制 /权属争议 /不符合中国法律
的强制性规定等法律上的缺陷;
4)交付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已经或者可能给任何国家的消费者 /使用者 /
其他第三人造成生命 /身体 /财产等方面的损害或者被任何国家的法律、法规所
限制或禁止的,已经或者可能被中国政府部门等进行查处或者制裁;
5)交付的货物已经或者可能侵犯甲方以及其他第三人的专利权 /商标权 /专
有技术 /互联网络域名权 /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利;
6)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诸如增值税发票之类的财务文件以及其他
必要的文件;
7)出现乙方或者乙方的财产被诉讼保全 /被拍卖 /被强制执行 /被有权机关
等查处或者整改 /主动或者被动地进行清算或者整顿的情形,以及甲方有充分理
由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形。
乙方承诺:对本条约定表示充分接受且不持异议。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
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
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
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
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
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
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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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
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六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上述情形外,甲乙
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
三方。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
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叁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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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专用条款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采购的标的物,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本合同
(2)成交通知书;
(3)竞争性磋商文件;
(4)乙方递交的响应文件;
(5)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履约保证金(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
内。
(2)有效期:在质量保证期(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接收之日起 年)
期满后三十(30)天内有效。质保期结束后,卖方递交申请,买方出具无违约证明
后 30 日内,买方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保函)。
(3)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则须由信誉良好的银行支行或以上级别
银行出具,格式参见附件。
(4)履约保证金(保函)的货币为:合同中规定的货币。
三、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法和条件的具体支付比例如下: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单据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
的 30%款项。
a)合同总价 100%的发票
(2)设备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成,且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
提供的下列单据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70%款项。
a)用户出具的验收证明
以上支付,买方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对外进行付款,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未
按预计时间到位,导致买方未及时支付有关款项,不构成违约,卖方不得因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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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解除合同、拖延任何工作、提出滞纳金等要求。
五、产品保修及售后服务:
1、从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址后应负责免费安装调试。
2、货物免费保修 年(根据响应承诺确定),自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移交
甲方接收之日起计算。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 2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因产品质
量问题无法现场修复应根据甲方要求免费更换新货物。现场修复需要产生的交通、
食宿费用甲乙双方可具体协商,人工费及备用家具的损耗由乙方承担。
报修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4、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免收甲方零部件费用、人工费等。
5、若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拒绝维修或迟延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
三方维修,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免费保修期满后,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维修的,甲方承担维修所需更换零
部件/配件费用,乙方同意按成本价收费。
按照竞争性性磋商文件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附件:货物清单
买方: 卖方:
名称:(盖单位公章) 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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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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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预付款银行保函
开具日期:
致: (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
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卖方名称、地址) (以下简称“卖方”)须向买方提交
总额为(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
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
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
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要求就支付给买方不超过
(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
方索赔。
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
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和
修改无需通知我行。
本保函从卖方收到合同预付款起直至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有效。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姓名印刷体):
签字人签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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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开具日期:
致: (买方名称)
(合同编号)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项目
名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产品/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
签订的(合同编号) 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
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产品/服务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 (货币
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10%,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
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产品/服务(以下简
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
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
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
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
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
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
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质保期/服务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姓名印刷体):
签字人签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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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技术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采购是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
所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货物的适用性,选择最佳性能价格
比的货物前来报价。供应商应以技术先进的货物、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
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提
供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
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服务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
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
品/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提供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
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
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
享受政策。
4. 政府采购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规定执行。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报价产品及制造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
和环保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
的,报价产品或其制造商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其公章的
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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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品目号 品目名称 规格型号(mm) 数量 单位
1 Φ1000 锅灶(鼓风) 1300*1300*800 2 台
2 Φ1000 锅灶(常压) 1300*1300*800 21 台
3 Φ800 锅灶(鼓风) 1100*1100*800 2 台
4 Φ800 锅灶(常压) 1100*1100*800 3 台
5 双眼灶(鼓风) 1800*950*800 2 台
6 双眼灶(鼓风) 1820*1200*800 3 台
7 四眼灶(下层带烤箱) 700*700*850 2 台
8 低汤灶(常压) 1300*800*500 6 台
9 摇炒锅 外径按实际复尺定 2 台
10 燃气烤箱 三层 9盘 1800*1100*1700 2 台
11 燃气烤箱 三层 6盘 1300*1100*1840 1 台
12 燃气烤箱 三层 6盘 1300*1000*1840 4 台
13 电烤箱 三层 6盘 1180*780*1380 1 台
14 单门醒箱 36 盘 850*1100*2100 4 台
15 四门立式冰箱 1200*780*1970 2 台
16 卧式冰箱(冷冻) 1800*750*800 3 台
17 卧式冰箱(冷藏) 1800*750*800 2 辆
18 不锈钢双层架子车 1300*620*800 20 辆
19 手推车 1300*620*250 10 台
20 主食面案 1800*1200*800 2 台
21 电饼铛 810*660*750 4 台
22 无烟烧烤明档炉 1800*330*210 2 台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
交付使用。
2.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北京)。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
1. 供应商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供应商或报价产品制
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
人员,并保证报价产品停产后 5 年的备件供应。报价时须提供有关其报价产品专
业的售后服务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水平、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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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联系方式等。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售后维修及服务包括所有报价产品及配件,
并含第三方产品,同时供应商应定期对所有报价产品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2. 供应商发运货物时,应提供装箱清单,同时有能力外派技术安装人员。如
果采购人确认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供应商需保证
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2天内将这些资料提供给采购人。
3. 供应商应负责报价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供应商售后
服务维修机构应备有所购货物及时维修所需的关键零部件。
4. 在合同执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的
通知后 24 小时内给予反馈(考虑时差)。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1. 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及服务要求:自所有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1年(根
据响应承诺确定)。
3. 供应商需要提供包含上述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及服务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单
位公章。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 供应商应保证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
检验。
2. 货物运抵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后,采购人将在 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依据
为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制作验收备忘录并
签署验收意见。双方均同意,采购人的验收行为不免除供应商的任何责任。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供应商需要提供报价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需要同时加盖供
应商)公章。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
的检验报告,若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
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供应商技术响应与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
料)不一致,将以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
号的技术参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技术应
答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规格中无特殊要求则应提交本条款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
对于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技术应答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
(或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未按本条款
要求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并可认为该技术应答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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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需求
序
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mm) 主要技术要求 使用区域 设备用途
1 Φ1000 锅
灶(鼓风)
台 2 1300*1300*800
燃气大锅灶标准要求。板材采用304#不锈钢板,面板厚度1.5mm,
前板、侧板、背板厚度 1.2mm 炉架 50x50mm 国标角钢。炉膛及
面用 2mm 厚国标铁板制造,内加耐火砖隔热。炉脚为φ
50mmx1.5mm 子弹脚。烟道采用防锈防腐材料,不锈钢包裹。采
用风气连动模式,带熄火保护。选用优质防水鼓风机,安装位置
便于检修和更换。配 1000mm 优质加厚铸铁锅,配长颈摇摆水嘴
炉背水龙头上水管为 304#不锈钢管,前板装有水阀控制方便使
用;配点火棒。
主食厨房(1台)
凉菜间(1台)
食品加工
2 Φ1000 锅
灶(常压)
台 21 1300*1300*800
板材采用 304#不锈钢板,面板厚度 1.5mm 不锈钢板制作;炉背
板、炉侧板、炉前板采用 1.2mm 厚不锈钢板制作;炉架采用
50mmx50mm 国标角钢;炉膛及面用 2mm 厚铁板制造,炉膛为整体
耐火炉砖;炉脚为φ50mmx1.5mm 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烟道采
用防锈防腐材料,不锈钢包裹。配节能环保炉头,三圈火眼,
节能、环保、静音,带熄火保护。配置优质摇摆水龙头,前板
装有水阀控制方便使用。配 1000mm 优质加厚铸铁锅。配点火棒。
主食厨房(2台)
炒菜间(13 台)
二楼小吃(4台)
凉菜间(2台)
食品加工
3 Φ800 锅
灶(鼓风)
台 2 1100*1100*800
板材采用 304#不锈钢板,面板厚度 1.5mm,前板、侧板、背板
厚度 1.2mm 炉架 40x40x4mm 角钢。炉膛及面用 2mm 厚国标铁板
制造,内加耐火砖隔热。炉脚为φ50mmx1.5mm 子弹脚。烟道采
用防锈防腐材料,不锈钢包裹。采用风气连动模式,带熄火保护。
选用优质防水鼓风机,安装位置便于检修和更换。配 800mm 优
质加深加厚铸铁锅,配长颈摇摆水嘴炉背水龙头上水管为 304#
不锈钢管,前板装有水阀控制方便使用;配点火棒。
中餐厅(2台) 食品加工
第 43 页 共 78 页
序
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mm) 主要技术要求 使用区域 设备用途
4 Φ800 锅
灶(常压)
台 3 1100*1100*800
板材采用 304#不锈钢板,面板厚度 1.5mm 不锈钢板制作;炉背
板、炉侧板、炉前板采用 1.2mm 厚不锈钢板制作;炉架采用
40x40x4mm 国标角钢;炉膛及面用 2mm 厚铁板制造,炉膛为整体
耐火炉砖;炉脚为φ50mmx1.5mm 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烟道采
用防锈防腐材料,不锈钢包裹。配节能环保炉头,三圈火眼,
节能、环保、静音,带熄火保护。配置优质摇摆水龙头,前板
装有水阀控制方便使用。配 1000mm 优质加深加厚铸铁锅。配点
火棒。
清真间(1台)
中餐厅(1台)
西餐厅(1台)
食品加工
5 双眼灶
(鼓风)
台 2 1800*950*800
采用 304#不锈钢板制作,炉面板采用 304#1.5mm 厚不锈钢冲压
面板,炉包与面板为一体,围板为 1.0mm 厚不锈钢板,选用优
质防水鼓风机,安装位置便与检修和更换,炉体骨架 40x40x4mm
国标角钢;炉膛为整体耐火炉砖,内加耐火硅砖隔热绝缘;,炉
脚为不锈钢圆管配可调式子弹脚。采用风气连动模式,低噪音
环保型燃烧器,前挡板上设有主火开关、火种开关。带熄火保
护。配点火棒。
小吃明档(1台)
清真间(1台)
食品加工
6 双眼灶
(鼓风)
台 3 1820*1200*800
采用 304#不锈钢板制作,炉面板采用 304#1.5mm 厚不锈钢冲压
面板,炉包与面板为一体,围板为 1.0mm 厚不锈钢板,选用优
质防水鼓风机,安装位置便与检修和更换,炉体骨架 40x40x4mm
国标角钢;炉膛为整体耐火炉砖,内加耐火硅砖隔热绝缘,炉脚
为不锈钢圆管配可调式子弹脚。采用风气连动模式,低噪音环
保型燃烧器,前挡板上设有主火开关、火种开关。带熄火保护。
配点火棒。
中餐厅(1 台)
西餐厅(2 台) 食品加工
第 44 页 共 78 页
序
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mm) 主要技术要求 使用区域 设备用途
7
四眼灶
(下层带
烤箱)
台 2 700*700*850
功率:6.5kw
炉头采用环形火焰设计,火力稳定炉头火焰大小可精准调节,
炉面为整体不锈钢,易于清洁,重型炉架,超长炉柄,可使用
各种小锅,带熄火保护及大小火控制装置,操作简单,电烤箱
带精准温度控制及超温保护功能,最高温度达 340 度以上。
西餐厅(2 台) 食品加工
8 低汤灶
(常压)
台 6 1300*800*500
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板,台面板 1.5mm,侧板 1.0mm,炉体骨架
40*40*4mm 国标角铁,加长炉角,适用各种大小的汤桶, 炉脚Φ
50mm*1.0mm 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水龙头采用优质摇摆水龙头。配
点火棒。
炒菜间(1 台)
凉菜间(1 台)
二层小吃组(2 台)
西餐厅(1 台)
中餐厅(1 台)
食品加工
9 摇炒锅 台 2 外径按实际复尺定
锅直径 1.03 米深 0.62 米,锅内安装可拆自动卸搅拌叉,自动
控制倾斜式出料,方便省力;自带清洗水枪,方便进水或清洗;
全不锈钢结构,整体封闭无死角;锅体采用加厚 304 不锈钢板
模压成型;配点火棒。
炒菜间(2台) 食品加工
10 燃气烤箱 台 2 三层 9盘
1800*1100*1700
三层 9盘,正面采用优质不锈钢,箱门有耐热玻璃,易于观察
烘焙的糕点,炉体较大能保持分布间距,烘焙更均匀,优质炉
膛防腐防锈,温控范围 50 度-350 度,上下火独立控制,精准温
控,有喷雾,定时,适用于烘烤各种肉类。
炒菜间(2 台) 食品加工
11 燃气烤箱 台 1 三层 6盘
1300*1100*1840
三层 6盘,正面采用优质不锈钢,箱门有耐热玻璃,易于观察
烘焙的糕点,炉体较大能保持分布间距,烘焙更均匀,优质炉
膛防腐防锈,温控范围 50 度-350 度,上下火独立控制,精准温
控,有喷雾,定时,适用于烘烤各种肉类。
清真间(1 台) 食品加工
第 45 页 共 78 页
序
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mm) 主要技术要求 使用区域 设备用途
12 燃气烤箱 台 4 三层 6盘
1300*1000*1840
三层 6盘,正面采用优质不锈钢,箱门有耐热玻璃,易于观察
烘焙的糕点,炉体较大能保持分布间距,烘焙更均匀,优质炉
膛防腐防锈,温控范围 50 度-300 度,上下火独立控制,精准温
控,有喷雾,定时,适用于烘烤各种糕点,配烤盘架。
烤烙间(4 台) 食品加工
13 电烤箱 台 1 三层 6盘
1180*780*1380
三层 6盘,电压 380V,功率 18KW 温控范围 20 度-340 度。304
不锈钢前面板结构,全密封式整体耐高温材料保温结构,保温性
能好,采用优质电热丝,网状排布,火力均匀;微电脑数字控制
器,精确度高,误差小,准确控制温度。
中餐厅(1 台) 食品加工
14 单门醒箱 台 4 36 盘
850*1100*2100
单门 36 盘 电压 220V,功率 2.9KW 双层不锈钢箱体,加厚发泡
保温层内置宽循环风道,利于温湿度的均匀循环,带有喷雾温
度、湿度、时间独立显示,操作简单,控制精准。门带锁。
烤烙间(4 台) 食品加工
15 四门立式
冰箱
台 2 1200*780*1970
四门冰箱 电压220V, 功率550W 温度范围:-18℃~0℃/+1℃~
+5℃ 制冷剂:R134a 制冷剂:R404A 微电脑温度显示,整体聚氨
酯高压发泡强度高,可拆滤网式冷凝器清洗方便,门体保温厚度
为 50mm 自动回归门、优质强力磁门封条及加强门铰。制冷方式:
风冷;高效环保天然制冷剂;冷凝化霜水自蒸发;采用不锈钢
材料制作,强度高,抗腐蚀能力强;箱背部为独特的圆卫生拼
角,无焊接,不生锈,方便清洁;可调子弹脚;带智能除霜加
热装置,要求加热装置必须带有过热保护器;门带锁。
凉菜间(2 台) 食品储存
第 46 页 共 78 页
序
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mm) 主要技术要求 使用区域 设备用途
16 卧式冰箱
(冷冻)
台 3 1800*750*800
电压 220V, 功率 550W 温度范围:-18℃~-0℃;制冷剂:R134a;
箱体为整体发泡式,符合环保要求。冲压成型内衬板,优质的
制冷元件和电器元件。门体保温厚度为 50mm 自动回归门、优质
强力磁门封条及加强门铰,带智能除霜加热装置,要求加热装
置必须带有过热保护器;要求冷凝化霜水自蒸发,不需外接排
水;门带锁。
炒菜间(2台)
中餐厅(1台)
食品储存
17 卧式冰箱
(冷藏)
台 2 1800*750*800
电压 220V, 功率 550W 温度范围:0℃~5℃;箱体为整体发泡式,
符合环保要求。冲压成型内衬板,优质的制冷元件和电器元件。
门体保温厚度为 50mm 自动回归门、优质强力磁门封条及加强门
铰,带智能除霜;要求冷凝化霜水自蒸发,不需外接排水;门
带锁。
炒菜间(2台) 食品储存
18 不锈钢双
层架子车
辆 20 1300*620*800
车身全部采用 304#不锈钢,车身不锈钢厚度为 1.5mm。配四个¢
80mm 万向脚轮,脚轮直径:125mm;管壁厚 1.0mm,车架牢固,
车架横梁加固,其中两个万向带紧锁装置,脚轮的材质必须为
耐磨、静音、耐油的橡胶制品,安装滚动轴承美观耐用。
备餐间(20 辆) 食品运输
19 手推车 辆 10 1300*620*250
车身全部采用 304#不锈钢,车身不锈钢厚度为 1.5mm。配四个¢
80mm 万向脚轮,脚轮直径:125mm;管壁厚 1.0mm,车架牢固,
车板下加横梁,其中两个万向带紧锁装置,脚轮的材质必须为
耐磨、静音、耐油的橡胶制品,安装滚动轴承美观耐用。
库房(10 辆) 食品运输
第 47 页 共 78 页
序
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mm) 主要技术要求 使用区域 设备用途
20 主食面案 台 2 1800*1200*800
面案优质木材,后 80mm,板料 304 不锈钢厚 1.5mm 并有不锈钢加
强筋,立管为直径 50*1.5mm 不锈钢管,5厘米高度不锈钢调整
角。下层为肋条层板,距地面 200mm。内有衬板厚 1.2mm 并有不
锈钢板,柜体为 1.2mm 不锈钢,不锈钢推拉门,配优质滑轮,
门配锁。
主食间(2台) 食品加工
21 电饼铛 台 4 810*660*750
电压:380V 功率:4.8kw 工作温度:0-250℃, 304 不锈钢板,
加厚铁锅体。
烤盘直径:53CM 上烤盘深:3CM 下烤盘深:4CM ,带加厚锅圈,
高密度加厚铁锅,上下层独立双面温控、自动恒温,精准控制。
二楼小吃(4台) 食品加工
22 无烟烧烤
明档炉
台 2 1800*330*210 电压 380V,功率 36KW 六控开关、有强力烟净化,可按需要煎,
炒,煮,炸,扒。
负二小吃(2台) 食品加工
注:1.供应商须对上述报价内容中的所有分项进行报价,列出单价和总价,此价格含在报价中。不完整的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
予以拒绝。
2.所报价产品的材质应不低于本技术需求。
3.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4.设备安装所需的所有相关配件及辅料须含在报价中。
第 48 页 共 78 页
二)、技术要求:详见一、货物需求一栏表中“主要技术要求”
三)、质保期
自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接收之日起 1年(根据响应承诺确定)。
售后服务要求见第三章合同条款。
四)、其他要求
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第一时间与采购人进行现场复核数据。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3.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交付使用。连接燃气系统的设备安装要符合国
家和燃气公司的有关标准,设备投入使用前须满足燃气公司的安全管理流程。有
关连接燃气系统的设备安装、燃气公司的安全管理流程由成交供应商与燃气公司
进行沟通并支付相关费用(如需)。
4.投标人须提供对设备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免费培训。
5.提供 7x24 小时热线支持,解答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对发生的问题在
2小时内给予响应,4小时到现场,并尽快予以解决,若不能现场排除故障,需提
供备用机。
6.设备安装所需的所有相关配件及辅料须含在报价中。
7.产品须出具说明书和国家认可的质检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8.提供主材 304 不锈钢材质的检测报告。
9.所有连接燃气系统的设备须提供燃气公司的检测报告。
10.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设备使用手册,包括操作流程、安全防范等内容。
第 49 页 共 78 页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 50 页 共 78 页
(封面)
正本或副本
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0701-204120150741
供应商: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 51 页 共 78 页
格式一:报价函格式
报价函
采购编号:0701-204120150741
致: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
邀请书(采购编号:0701-204120150741),签字代表 (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
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件 1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总价为小写元人民币
(大写: )。
2.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技术要求提供货物/服务。
3. 无论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后,贵方的磋商文件、响应文
件和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均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4. 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有
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
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起 90 天,在这期
间对我方有约束,我方在有效期满前均有可能成交。
7. 如果我方出现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7 条规定的任一
情形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8. 我方承诺,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2 条规定的情形。
9.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
第 52 页 共 78 页
资料。
10.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 53 页 共 78 页
格式二:首次报价表报价格式
首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采购编号: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报价
(项目现场完税价)
磋商保证金形式及金额
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
具采购项目
小写:
大写:
保证金形式:
保证金金额:
注:供应商不得免费提供产品、服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54 页 共 78 页
2-1 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采购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名称 规格
原产地和制
造商名称
数
量
单
价
分项
总价
备注
1 Φ1000锅灶(鼓风) 1300*1300*800
2 Φ1000锅灶(常压) 1300*1300*800
3 Φ800 锅灶(鼓风) 1100*1100*800
4 Φ800 锅灶(常压) 1100*1100*800
5 双眼灶(鼓风) 1800*950*800
6 双眼灶(鼓风) 1820*1200*800
7
四眼灶(下层带烤
箱)
700*700*850
8 低汤灶(常压) 1300*800*500
9 摇炒锅 外径按实际复尺定
10 燃气烤箱
三层 9 盘
1800*1100*1700
11 燃气烤箱
三层 6 盘
1300*1100*1840
12 燃气烤箱
三层 6 盘
1300*1000*1840
13 电烤箱
三层 6 盘
1180*780*1380
14 单门醒箱 36 盘 850*1100*2100
15 四门立式冰箱 1200*780*1970
16 卧式冰箱(冷冻) 1800*750*800
17 卧式冰箱(冷藏) 1800*750*800
18 不锈钢双层架子车 1300*620*800
19 手推车 1300*620*250
20 主食面案 1800*1200*800
21 电饼铛 810*660*750
22 无烟烧烤明档炉 1800*330*210
第 55 页 共 78 页
序
号
名称 规格
原产地和制
造商名称
数
量
单
价
分项
总价
备注
总计(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完税价)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
交付使用。
购项目(标的)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北京)。
注:
1. 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提供详细报价。
2. 报价应包含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检验、
培训、售后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
3.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
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4. 供应商必须在本表后附所报价货物的配置清单(如适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第 56 页 共 78 页
格式三:磋商保证金说明格式.
磋商保证金说明函
致: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__________
l、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元,以支票/汇票/本票/提前汇款/担保函/银行保函方式支付。
2、在担保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扣留保证金或向专业担保
机构提出书面索赔: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或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或
(3)除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或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磋商保证金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生效,直到响应文件有效期后 30 天或贵方与我方
书面协定的延长期后 30 天内有效。
4、请贵方于本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我方。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此说明在以支票/汇票/本票/提前汇款/担保函/银行保函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时候需要提交)
第 57 页 共 78 页
磋商保证金电汇/网银汇款凭证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第 58 页 共 78 页
格式四: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
委托 (姓名、职务)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机关食堂更新厨房
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编号:0701-204120150741)的竞争性磋商,
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该项目响应文件、签订
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有效期至授权事项履行完毕止。代理人
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 (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第 59 页 共 78 页
格式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 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商务响应/偏离表主要针对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包括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期要求、
付款条件、服务成果交付时间、售后服务等要求)填写;
2、对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并标明“其他无偏离”;
3、对磋商文件无偏离应表明“全部无偏离”。
第 60 页 共 78 页
格式六: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
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技术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
的技术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需求条文的偏差。
第 61 页 共 78 页
格式七:供应商资料表格式
7-1. 供应商资料表
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性质
(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第1.4.1条要求在本
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第1.4.1条要求在本
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第1.4.1条要求在本
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或说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
记录
(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第1.4.1条要求在本
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第1.4.1条要求在本
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近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供应商没有失信行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记录
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没
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合格供应商人其他资格要
求
须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
材料
供应商是否为小微
企业
(是小微企业则标明:
√,不是小微企业则标
明:×)
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
(是监狱企业则标明:
√,不是监狱企业则标
明:×)
是否提供小型和微型
企业生产的产品
(提供的产品有小型和
微型企业生产的则标明:
√,不是则标明:×)
供应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则标明:√,不是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则标明:×)
供应商经营状况和供
应商人员水平说明
注:1、请按表内要求将上述证明文件附在此表后面。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中有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
明。
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 62 页 共 78 页
7-2.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7-3.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如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有“复印无效”字样,则应提供银行资信证
明原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
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有“复印无效”字样,则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4.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或书面声明(附书面声明格式)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我单位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
若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不属实,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报价,
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 63 页 共 78 页
7-5.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依法缴税凭据复印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
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
式)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 64 页 共 78 页
7.7 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
式)
没有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属于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7.8 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格式)
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
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管理关系的其他关联供应商未参与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磋商。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 65 页 共 78 页
7.9 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整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是否提供过服务的书面声明函(格
式)
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整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过服务的书面声明函
我单位郑重声明:关于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我公司不属
于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单位
或其附属机构。
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 66 页 共 78 页
7.10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包
号/品目号/货物名称:/服务名称:)/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包号/品目号/货物
名称:/服务名称:)/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若响应产品/服务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对应货物/服
务的报价,否则在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由此产生的风险,
由供应商承担。
第 67 页 共 78 页
7.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第 68 页 共 78 页
格式八:供应商业绩格式
供应商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一览表
采购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人
民币万元)
已结算金额(人
民币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业主名称、联系
人及电话
1
2
3
4
5
…
注: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件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第 69 页 共 78 页
格式 9-制造商授权书(本项目不适用)
如报价货物非供应商所有或制造,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制造商(或其经销商的)
就本项目所提供的产品授权书,授权书中须要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货物名
称、品牌及型号,授权书格式可参考此格式,也可供应商自行拟定。如是经销商
提供的产品授权书,供应商还须提供制造商给予经销商的正式授权文件的复印件,
以证明所供货物来源的可靠性。
制造商(经销商)授权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或经销商名称) 是按(国家名称)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的
经销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经销商地址) 。兹指派按(国家名称) 的
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地址) 的(供应商名称) 作为我方
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采购编号)号磋商要求提供的由
我方(制造商)制造的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型号)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
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的经销商),我方保证以磋商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徐
哦上共同和分别承担竞争性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供应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
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供应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
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作为境内经销商,随此函,附上(制造商名称)给我方(经销商)的正
式授权文件复印件,以证明我方提供货物来源的可靠性。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
以此为证。
供应商名称: 制造商(经销商)名称: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 70 页 共 78 页
格式十: 保密承诺书(格式)
保密承诺书
我方: (供应商名称)受邀参与此次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
购项目(采购编号:0701-204120150741)竞争性磋商,因项目的特殊性,为满足
项目的保密性原则,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此特别声明:我方保证不向任何第
三方披露此次项目磋商、响应及有关信息,并愿承担因披露信息而产生的相关后
果。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 71 页 共 78 页
格式十一:性能描述和技术方案 (格式自拟)
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货物的配置方案、性能描述、技术规格、技术方案、质保期等。
第 72 页 共 78 页
格式十二:货物质保、安装组织实施方案、供货方案、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保障
方案等 (格式自拟)
第 73 页 共 78 页
格式十三:技术要求中需要提交的说明书、质检报告、检测报告等。
第 74 页 共 78 页
格式十四:售后服务承诺(格式)
售后服务承诺
我 公 司 针 对 机 关 食 堂 更 新 厨 房 设 备 及 用 具 采 购 项 目 项 目 ( 采 购 编 号 :
0701-204120150741),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保修范围包括提供的所有货物(全
保含第三方产品)和安装调试服务。在保修期内提供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矫正和免费更换
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排除系统出现的故障。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
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本公司负担。质量保证期满,为采购人提供终身保
修有偿服务。
供应商承诺在质保期满前三个月对货物做全面保养及性能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二、承诺提供质量保证期(保修期)结束后,年度维保费用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
保修费用含维保工时费、零配件费用和软件维护、升级费用,服务内容和细则与免费维保期
相同。
三、承诺提供其他第三方产品(如有)的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中明示对保
修期服务期限和服务内容。
四、需明确内容(包含且不限于)
1、维修响应时间(法定节假日是否收费)
2、每年提供保养次数
3、明确区分易损件及消耗品
4、报修电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
5、若货物停产,保证零备件供应的年限
6、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只收取零备件费用,不收取人工费。
五、其他:
1、
2、
……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制造商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75 页 共 78 页
格式十五: 成交服务费承诺函格式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采购中成交(采
购编号:0701-204120150741),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
定,以支票、汇票、电汇中的一种,向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户名: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00 6014 9012 0131 4779 7
成交服务费缴费标准和办法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8条规定执行。
请贵单位收到我公司交纳的成交服务费后,为我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账户: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
第 76 页 共 78 页
格式十六: 磋商保证金退回要素函
采购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0701-20412015074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手机:邮箱:
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汇票□保函正本□电汇□其他
磋商保证金金额:
成交服务费发票形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表信息退回磋商保证金,请认真填写。
第 77 页 共 78 页
格式十七: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
供应商如成交,成交服务费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在
《磋商保证金退回要素函》注明需要开具专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以及开票信息(见下表)。如供应商在《磋商保证金退还要素函》中未
注明且未提供上述材料,成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联系人姓名
开户银行账号 联系人手机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第 78 页 共 78 页
格式十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交付的时间
采购项目交付的地点
采购用途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和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发放。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采购预算
1.3 采购范围
1.4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6 联合体(不适用)
1.7 费用承担
1.8 保密
1.9 语言文字
1.10 计量单位
1.11分包和转包
1.12磋商前答疑会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3.响应文件
3.1报价要求
3.2报价有效期
3.3 响应文件的组成
3.4 响应文件编制
3.5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记
3.6 响应文件的提交
3.7磋商保证金
4.评审程序
4.1 磋商小组
4.2 磋商时间和顺序
4.3评审方法
4.4磋商程序和内容
4.5评审标准
4.6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
5.1 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
5.2 履约担保
5.3 签订合同
6. 采购终止
7. 纪律和监督
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7.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7.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7.4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成交服务费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
第四章 技术需求
售后服务要求见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一:报价函格式
格式二:首次报价表报价格式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格式四:授权委托书格式
格式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格式六: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
注: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技术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格式八:供应商业绩格式
格式9-制造商授权书(本项目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十二:货物质保、安装组织实施方案、供货方案、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保障方案等 (格式自拟)
格式十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一、项目编号:0701-204120150741(招标文件编号:0701-204120150741)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更新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金丽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雷庄村村南
中标(成交)金额:88.81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北京金丽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品目1-Φ1000锅灶(鼓风);品目2-Φ1000锅灶(常压);品目3-Φ800锅灶(鼓风);品目4-Φ800锅灶(常压);品目5-双眼灶(鼓风);品目6-双眼灶(鼓风);品目7-四眼灶(下层带烤箱);品目8-低汤灶(常压);品目9-摇炒锅;品目10-燃气烤箱;品目11-燃气烤箱;品目12-燃气烤箱;品目13-电烤箱;品目14-单门醒箱;品目15-四门立式冰箱;品目16-卧式冰箱(冷冻);品目17-卧式冰箱(冷藏);品目18-不锈钢双层架子车;品目19手推车;品目20-主食面案;品目21-电饼铛;品目22-无烟烧烤明档。 品目1-Φ1000锅灶(鼓风);品目2-Φ1000锅灶(常压);品目3-Φ800锅灶(鼓风);品目4-Φ800锅灶(常压);品目5-双眼灶(鼓风);品目6-双眼灶(鼓风);品目7-四眼灶(下层带烤箱);品目8-低汤灶(常压);品目9-摇炒锅;品目10-燃气烤箱;品目11-燃气烤箱;品目12-燃气烤箱;品目13-电烤箱;品目14-单门醒箱;品目15-四门立式冰箱;品目16-卧式冰箱(冷冻);品目17-卧式冰箱(冷藏);品目18-不锈钢双层架子车;品目19-手推车;品目20-主食面案;品目21-电饼铛;品目22-无烟烧烤明档 | 品目1~6-北京金丽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品目7-英联斯特(广州)餐饮设备有限公司;品目8-北京金丽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品目9-山东省博兴县国龙厨房设备厂;品目10~14-江苏三麦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品目15~17-广东星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品目18~20-北京金丽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品目21-北京市华美炊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品目22-上海创绿餐饮设备有限公司 | 品目1-SDGT 40A/ 1300*1300*800;品目2-SDGT 40A/1300*1300*800;品目3-SDGT 40A/1100*1100*800;品目4-SDGT 40A/1100*1100*800;品目5-SZCT2-32/64A/1800*950*800;品目6-SZCT2-32/64A/1820*1200*800;品目7-JZH-RQ-4/700*700*850;品目8-SPTT1-28A/1300*800*500;品目9-外径按实际复尺定;品目10-SGB-3YG/三层9盘1800*1100*1700;品目11-SGC-3YG/三层6盘1300*1100*1840;品目12-SGC-3YG/三层6盘 1300*1000*1840;品目13-SEC-3YG/三层6盘1180*780*1380;品目14-SP-36S/36盘850*1100*2100;品目15-Q1.0E4-GX/ 1200*780*1970;品目16-TZ400E2-GX/ 1800*750*800;品目17-TZ400E2-G/ 1800*750*800;品目18-1300*620*800;品目19-1300*620*250;品目20-1800*1200*800;品目21-YXD45-H/ 810*660*750;品目22-CL-JSWYSKL/ 1800*330*210 | 品目1-2台;品目2-21台;品目3-2台;品目4-3台 ;品目5-2台;品目6-3台;品目7-2台;品目8-6台;品目9-2台;品目10-2台;品目11-1台;品目12-4台;品目13-1台;品目14-4台;品目15-2台;品目16-3台;品目17-2台;品目18-20台;品目19-10台;品目20-2台;品目21-4台;品目22-2台 | 品目1-8400.00;品目2-8400.00;品目3-7600.00;品目4-7600.00;品目5-4800.00;品目6-5000.00;品目7-15800.00;品目8-4000.00;品目9-16300.00;品目10-51600.00;品目11-36500.00;品目12-36500.00;品目13-26800.00;品目14-13800.00;品目15-8500.00;品目16-6200.00;品目17-5900.00;品目18-2000.00;品目19-1800.00;品目20-2200.00;品目21-2200.00;品目22-289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世如、夏玉森、张海君、曹尔辰、陈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所附采购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9893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用途:机关食堂自用
合同执行期、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1日
成交日期:2020年11月11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干面胡同57号
联系方式:焦先生,010-85179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2室
联系方式:常志峰、刘宇宁、朱虹,010-63348621、63348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志峰
电 话: 010-6334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