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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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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行政中心一期食堂招投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白云区行政中心一期食堂招投标项目
  • 项目编号: GZXYG-2020-项1-G-0356
  • 采购预算: 20,592,000元
  • 最高限价: 20,592,000元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 2020-11-11至2020-11-13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贵阳市白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通知书(BYCG-2020126)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851-84617643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思阳
  • 联系方式:0851-84398721
  • 五、附件

  • 采购需求公示资料.pdf
1、项目名称: 白云区行政中心一期食堂招投标项目 2、项目编号: GZXYG-2020-项 1-G-0356 3、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 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19年度财务报表(加 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 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参数: 一、白云区行政中心一期食堂招投标项目基本情况 白云区行政中心一期食堂位于贵阳市白云区云峰大道 99号白云区行政中心大楼西楼 1楼,占地 面积约 1640㎡。食堂设大厅、小型餐厅、厨房、公用卫生间。其中:大厅面积约 510㎡。小型餐厅 面积约 320㎡,其中,可同时摆放 3桌的自助餐厅 2间,12人桌小型餐厅 1间,14人桌小型餐厅 1 间,20 人桌小型餐厅 1 间;厨房面积约 320 ㎡,设有食品库房、肉禽加工间、烹调间、面点间、蒸 饭间、洗菜间、餐具清洗消毒间等,其内部功能设施配备齐全,包括冰柜、台柜、油烟道、炉台、餐 具等设施。就餐单位 40余家,1300余人。 二、供餐方式、标准、开餐时间 1.职工就餐供餐方式:自助餐方式。 2.职工就餐标准:早餐 12元/人、中餐 18元/人,供应商按采购要求提供职工自助餐。其他时间 的就餐,供应商可在价格不高于周边餐馆的基础上,提供丰富的菜品,并按照厉行节约、按量计价、 按量销售的原则制作菜谱,报经采购人审核后,自主售卖,但必须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且每季度更换 点餐菜谱。 2.1职工早餐:粉、面(4种以上的哨子,每天必备,且每天不重复,如肠旺粉面、辣鸡粉面、牛 肉粉面等);面点 2种(如包子、馒头、花卷、糯米饭、油炸粑、馄饨(抄手)、油条、葱油饼、糕点、 面包、贵阳地区有名小吃等,每天必备,且每天不重复);鸡蛋、豆浆、粥、蔬菜、水果、杂粮(每 天必备)。早餐免费供应腐乳、油泼辣子、咸菜或泡菜等辅菜。 2.2职工中餐:热菜 7道,其中:2道净荤、3道串荤、1道炖肉菜、1道时蔬,1道凉菜,1道 汤,1种面点,1种水果,另配素蘸水,做到一周不重复。每月 15日(若遇周末顺延)推出一道特色 菜品,免费提供。要保证饭菜质量和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要合理,每周五前供应商将下周就餐食谱 报送采购人审核,每天在服务窗口公布当日菜谱。根据采购人需求适时调整膳食标准及膳食品种数量。 3.供餐时间:早餐 07:30至 09:00,中餐 12:00至 13:00,晚餐 17:00至 20:00。如有接待活动 时,供应商无条件同时保证职工自助餐和接待活动用餐的按时开餐(膳食种类、搭配、数量必须保证)。 4.供应商要根据季节变化对食品供应适时进行调整,夏季免费供应消暑饮料(如凉茶、绿豆汤、 银耳汤等),冬季提供姜汤等御寒食物。逢节假日,供应商应提供应节气餐食,营造节日氛围。 三、采购要求 1.供应商进场后,采购人不收取场地使用费,但服务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由供应商 自行负责,按月按时支付费用。 2.供应商进场后,供应商应对食堂后厨的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 整改),需更换或者新添置的设施设备,更换清单由采购人提供,整改经费及更换经费由供应商承担, 经营期满后,供应商出资购买的设施设备不能拆除和带走。 3.供应商进场后,供应商应在 1个月内对食堂大厅桌椅板凳及大厅布置进行更换和完善;3个月 内对食堂内环境进行装修整改,更换及整改方案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制定,经采购人审定后方可施工 及采购。经营期满后,供应商出资的装修整改及采购的桌椅板凳等不能拆除和带走。 4.供应商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 1:40比例进行配置,但必须保证且不得影响日常接待、 大型会议活动、突发事件就(送)餐服务;其中持证厨师不得低于 4人,接待服务员不得低于 6人。 同时,须根据采购方实际工作要求及时更换厨师及服务人员。在进场前一周提供工作人员的新冠病毒 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5.供应商在中标之后、签订协议之前须在白云区注册独立法人的餐饮公司,经营期的税收在白云 区依法缴纳,产值须上报白云区相关部门进行统计。中标公示结束后,如在规定时限不签订协议,采 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 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无偿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 7.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货渠道、配菜营养搭配、服务质量、菜品和商品 价格、环境布置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即时整改,就整改不力的每次扣除履约 保证金的 1%作经济处罚。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再扣除或已扣除完,供应商必须重新向采购人缴履约 保证金(采购预算的 5%)。 8.供应商在采购原材料时,按照扶贫要求,原则上优先采购本省农产品。 9.供应商在进场后,按照节能减排要求,要及时更换、购用相关节能减排设备,配合做好相关节 能减排工作。 四、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供应商不得将食堂转包、分包、转租给他人经营,或者变相将食堂转包、分包、转 租给他人经营。如果发生此种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经营模式方案、经营管理方案、服务方案。 3.采购人有权制定食堂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据此对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做出处 罚处理决定。服务期内,供应商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4.涉及食堂及周边的垃圾清运、环境卫生保洁、食堂火灾防范、食堂建筑外墙清洗和设施设备的 维修维护、烟道清理、员工生活住宿管理和职工年度培训等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由供应商负责,满足 本地区垃圾分类相关要求。 5.供应商自行安排员工住宿、承担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清洁卫生管理,接受采 购人的监督。供应商应建立健全食堂目标管理、食品卫生安全、安全操作规程、各环节岗位责任制、 优质文明服务、内部员工管理等制度,并与采购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6.供应商严格按照 2018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的规程操作,尤其是需按规范规 定的“原料采购、运输、查验、贮存、加工制作、供餐用餐、检验检测、清洗消毒、废弃物管理、有 害生物防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文件和记录”规程和步骤操作并按附表的格式填写有关记录。 7.食堂安全管控方案: 7.1必须根据采购人食堂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食品管控方案,保证职工用餐安全。 7.2在服务期内食堂经营过程及管理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 7.3应确保厨房、餐厅、库房保持规范、整洁、有序,地面无污水流淌,窗明几净,无油腻、污 垢等,周边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符合国家、贵州省相关卫生要求规范。 7.4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的营业场所、公共区域、仓储以及后厨等范围,进行卫生检查,对采购 人检查中提出的意见,须无条件整改;整改效果不佳者,视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7.5 做好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留样工作,留样成品冷藏保存的时间为 48 小时;做好洗 碗消毒工作。 7.6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及处置等制度。 7.7做好其管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7.8做好食物加工、存储、售卖、收捡场环节的规范管理。 7.9做好蔬菜物资的农药残留检测和食堂食物的细菌检测,保障食堂食物的安全。 7.10 采购品质控制:供应商的采购产品须是经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不能使用三无产品,须在 正规合法采购市场进行采购,确保食材安全。 7.11食堂消防安全及防火防盗管理 7.11.1供应商负责食堂所需要的配套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并根据需要及时修缮、补充。 7.11.2 供应商应做好食堂工作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督导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人走关火、 关气、关水、关电、关好门窗。 7.12 因供应商的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被盗、火灾等突发事故,给采购人 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并作出赔偿。采购人有权立即 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8.1.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做好供应商聘用的员工的管理,用餐人员的防控管理。 8.2.加强内部消毒工作:按贵州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每日 2次对大厅、小型餐厅、厨房、 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等,建立工作台账。 9.考核及考核应用 9.1考核按月度进行,考核采取明查、暗查或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 主要考评内容:包括建章立制、考勤管理、服务规范、服务质量、奖励加分等方面。 9.2考核等级标准 9.2.1优秀:考核评估成绩≥85分; 9.2.2良好:考核评估成绩 70分-84分; 9.2.3及格:考核评估成绩 60分-69分; 9.2.4不合格:考核评估成绩<60分。 9.3考核结果应用 9.3.1 考核评估“不合格”,按要求限期整改,一年内累计两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付费用,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解除合同; 9.3.2考核评估“及格”, 每低于 70分 1分(不足 1分按 1分计),扣减当月费应支付用金额的 2%,以此类推; 9.3.3 考核评估“良好”,根据存在的情况下书面整改通知,按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采 购人全额支付当月应支付费用;如拒不整改,每低于 85分 1分(不足 1分按 1分计),扣减当月应支 付费用金额的 1%,以此类推; 9.3.4考核评估“优秀”,采购人全额支付当月应支付费用; 9.4实际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 5、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项目地点 1.服务期:两年。 2.项目地点:贵阳市白云区行政中心一期食堂。 二、验收标准、规范 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并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依据实际就餐人数按照固定单价与供应商据实结算,费用采用月结形式,经采购人组织验 收合格后支付。每月按照考核要求考核相关工作,如不符合要求,在当月费用中扣除。当月考核,根 据考核结果,次月付款。 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 五、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缴纳采购预算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无任何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逾期 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单方面不签订合同、解约或在服务期间未履行合同条款,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保函、保证保险 2.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采购人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 六、现场踏勘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固定价格标准在服务期内不作调整,是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全部所需服务的总 价,包括食材、辅料、加工及其他附加服务、运输、装卸、人员、保险、代理、培训、税费和采购文 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供应商须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采购方至上原则,尊重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建议, 对采购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3.供应商须承诺:对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其提交的 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资料将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办并取消中标。 4.供应商须承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商务要求全部内容。 5.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之前从未拖欠员工工资,且不能因为本项目拨款进度推迟而影响相关 服务和拖欠员工工资,且每月将本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证明送至采购人处备案。 6.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之前从未拖欠供货商货款,且不能因为本项目拨款进度推迟而影响相 关服务和拖欠供货商货款,且每月将与本项目供货商的付款证明送至采购人处备案。 7.供应商须承诺:必须按照国家及贵阳市有关规定与本项目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 保,且每月将本项工作人员的社保单据送至采购人处备案。 8.供应商须承诺:工作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供应商负 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期内因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调解 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10.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以及失职,过失造成他人人 身伤亡和财产丢失等,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评分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评 分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评审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2020.X.X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供应 商 1 供应 商 2 供应 商 3 评分项 分值 标准 技术分 (30分) 供应商提供的餐标: 1.提供早餐标准为:粉、面(4种以上的哨子,每天必备,且每天不重复,如肠旺粉面、辣鸡粉面、 牛肉粉面等);面点 2种(如包子、馒头、花卷、糯米饭、油炸粑、馄饨(抄手)、油条、葱油饼、 糕点、面包、贵阳地区有名小吃等,每天必备,且每天不重复);鸡蛋、豆浆、粥、蔬菜、水果、 杂粮(每天必备)。早餐免费供应腐乳、油泼辣子或泡菜等辅菜。得 2分。 2.提供中餐标准:热菜 7 道,其中:2 道净荤、3 道串荤、1 道炖肉菜、1 道时蔬,1 道凉菜,1 道汤,1种面点,1种水果,另配素蘸水,做到一周不重复。每月 15日(若遇周末顺延)推出一 道特色菜品,免费提供。得 2分。 注:上述 1-2项以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0-3分 整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经营模式方案,经营管理方案,餐饮服务的定位、目标,提高餐饮 服务水平方案,投诉处理方案,人员培训和人员管理方案等): 1.方案特别周密、可行、合理、可操作特别强,得 5分; 2.方案较周密、可行、合理、可操作较强,得 4分; 3.方案一般周密、可行、合理、可操作一般,得 3分; 4.提供方案但不完整或阐述不明或不足,得 2分; 5.方案完全不周密、不可行、不合理、不具有操作性,得 1分; 6.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0-5分 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方案: 1.提供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食品定期检测制度,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人员卫生处理方案,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方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前瞻性在 0-2分之间进行综 合评分。 0-8分 食品质量、服务控制及仓库管理方案: 1.提供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仓库管理方案得,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方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前瞻性在 0-2分之间进行综 合评分。 0-8分 原材料采购管控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 优:1.5-2分,良:1-1.5分,一般:0-1分,未提供不得分。 0-2分 消防安全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可行性、完整性: 优:1.5-2分,良:1-1.5分,一般:0-1分,未提供不得分。 0-2分 应急预案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下的可行性、完整性: 优:1.5-2分,良:1-1.5分,一般:0-1分,未提供不得分。 0-2分 商务分 (70分) 供应商业绩: 近三年类似餐饮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5分,满分 25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及用户满意评价,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25分 供应商实力: 1.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证书,:A级单位的,得 15分;B级单位的,得 10分;C级单 位的,得 5分; 2.具有有效的 HACCP体系认证认证证书(热食类制售),得 2分; 3.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热食类食品制售),得 2分; 4.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餐饮服务),得 2分; 5.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餐饮服务),得 2分;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餐饮服务),得 2分; 7.近三年内获得 AAA级信用单位的,得 2分。 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验,未提供不得分。 0-27分 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基本人员外(持证厨师不得低于 4人,接待服务员不得低于 6人),拟增加配 置的人员: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饭店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证书或担任过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负责 人并有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得 5分。 2.拟派本项目的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证书的,得 1分;中式烹调师(技师)证书的, 得 3分;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证书的,得 5分。 3.拟派本项目中式或西式面点师:具有面点师(高级)证书的,得 1分;面点师(技师)证书的, 0-15分 得 3分;面点师(高级技师)证书的,得 5分。 注: ①以上人员证书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的一个等级证书进行打分; ②以上人员须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③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④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扶贫帮扶工作: 近一年内,采购过贵州省农产品的,每提供 1份采购合同,得 1分,满分 3分。(以采购合同为 签订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3分 政策性 加分 (2分) 根据《财库〔2019〕0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 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中的货物,每一项加 0.5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每一项加 1分,最高不得超过 2分(须提供货物相关 认证证书,不提供不得分)。 2分 得分 102分 评标委员会(签字): 7、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 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 (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盖章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的;; (二)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四)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五)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六)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七)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十一)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 购项目的。 (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 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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