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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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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机构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社会代理]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机构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11-11】

招标编号:JLWS-2020ZB-150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机构选定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WS-2020ZB-150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机构选定项目

预算金额:141.84万元

采购需求: 1、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机构选定项目,目前学校现有学生985人;2、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在学校活动时,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服 务 期:签订合同后2年,合同期结束,结合日常考核记录,师生满意度高,经学校同意,可续签。

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服 务 费:每生每天8元标准,学校现有学生985人,全年在校180天,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承揽本次招标范围相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投标人必须具有经营餐饮许可或餐饮业管理服务的资格并具有配送餐资质,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达到B级以上(含)。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

地点: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A座309室);

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餐饮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配送公司具备配送资质,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达到B级以上(含)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投标获取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3室

五、公告期限

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8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112423992144M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李秀敏

电话:1594400821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307840290G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A座309室

联系人:刘胜舜

电话:1478204264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注: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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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机构 选定项目 招标编号:JLWS-2020ZB-150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 期: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1.总则........................................................................................................................................9 2.招标文件说明..................................................................................................................... 11 3.投标文件的编写................................................................................................................. 12 4.投标......................................................................................................................................15 5.开标......................................................................................................................................15 6.评标......................................................................................................................................16 7.中标结果..............................................................17 8.纪律和监督............................................................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 第五章 服务要求...........................................................................................................................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4 1、投标函 …………………………………………………………………………………37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8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9 4、投标保证金 ……………………………………………………………………………40 5、开标一览表 ……………………………………………………………………………41 6、资格审查资料 …………………………………………………………………………45 7、服务方案 ………………………………………………………………………………51 8、其他资料 ………………………………………………………………………………55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WS-2020ZB-150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机构选定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万胜建设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0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 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WS-2020ZB-150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机构选定项目 预算金额:141.84 万元 采购需求: 1、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机构选定项目,目前学校现有学生 985 人;2、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在学校活动时,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 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服 务 期:签订合同后 2 年,合同期结束,结合日常考核记录,师生满意度高,经学校 同意,可续签。 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 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服 务 费:每生每天 8 元标准,学校现有学生 985 人,全年在校 180 天,根据实际就餐 人数结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2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形式,具备承揽本次招标范围相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投标人必须具有经营餐饮 许可或餐饮业管理服务的资格并具有配送餐资质,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达到 B 级以上(含)。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 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 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 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每天上午 8:00 时至下午 16:00 时; 地点: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 座 309 室); 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餐饮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配送公司具备配送资质,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达到 B 级以上(含)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投标获取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3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 3 室 五、公告期限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112423992144M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李秀敏 电话:1594400821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307840290G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 座 309 室 联 系 人:刘胜舜 电 话:1478204264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 年 11 月 11 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 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李秀敏 电话:1594400821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A座309室 联 系 人:刘胜舜 电 话:14782042640 1.1.4 招标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机构选定项目 l.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表) 1.3.2 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2年,合同期结束,结合日常考核记录,师生满意 度高,经学校同意,可续签。 1.3.3 服务内容 1、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机构选定项目,目前 学校现有学生985人;2、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 午餐,在学校活动时,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 寒暑假停业。(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1.3.4 服务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 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 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承揽本次 招标范围相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 税收(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 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近一年 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的良好记录;⑤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投标人必须具有经营 餐饮许可或餐饮业管理服务的资格并具有配送餐资质,食品 安全量化评级达到B级以上(含)。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5 - 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 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 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 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 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 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 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 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 由服务资质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 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 全部规定;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 开,会议时间: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1.9.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0.1 分包 ?不允许 ?允 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11.3 偏离 ?不允许 ?允 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补遗文件、澄清、说明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形式:书面形式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招标文件澄清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有效地址或邮箱,并 电话通知。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以内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6 -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4小时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下列材料原件单独用档案袋封装加贴目录随投标文件同时递 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餐饮经营许可证; 3、配送餐资质、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达到 B 级以上(含); 2、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 个月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开户许可证 4、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 通知书); 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3.2.1 报价方式 招标控制价:141.84 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作废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 60 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采用转帐支票、汇款等方式的,投标单位须以转账、电汇、 网银形式由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不接受以现金、个人 户头交纳。 2.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等方式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 账户的银行出具。 3.采用担保公司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投标的,须由专业担保 公司开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户 名: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0710513011015200021443 开户行: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标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 电话等信息。若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须于提交投标保证金 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若在规定截止 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汇款及保函原件,则视为投标人 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3.5.1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 月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7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近三年(2017年-2019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7年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允 许, 3.7.3 (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 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 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 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3 (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 他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U 盘电子版 1份。 3.7.3 (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 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 装订要整齐、牢固,不得采用活页,还应编制目录,并且逐 页标注连续页码如 1、2、3....)。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收件人: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3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 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 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8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 7.1 中标结果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的情况在长春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个工作日。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帐、现金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 5%,如合同另有 规定,根据合同规定。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不采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 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计取。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 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按照国家发改价格 [2015] 299 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10.2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 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 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 标人”进行理解。 10.3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 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 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 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 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 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 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 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其它说明 1、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9 -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服务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服务依据及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10 -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1.9.2 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考察,但考察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一切费用,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3 投标人据现场考察作出的判断和决策,可以在投标时自行考虑,但招标人不负任 何责任。 1.9.4 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 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中标人书面质疑后 3 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中标人和其他相关中标人。 1.10 分包 1.10.1中标人不得向其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 应。 1.1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 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1.4 细微偏差指: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 (2)不同文字文本投标内容解释有异议。 (3)评标委员在评标过程中认为应该澄清的其他内容。 1.11.5 细微偏差的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 为准。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11 - 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最终评比。评标委员会认为无需澄清的细微偏差,可在相 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适当扣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 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12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 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开标一览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 项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 价并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 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 章第 4.3 款的 有关要求。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13 - 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 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 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 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三 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 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14 -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无审计报告须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 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 或 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 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 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 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 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 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分别密封包装。封套的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15 - 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4.1.2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 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 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16 -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 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 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中标结果 7.1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7.2 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7.4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17 -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 交履约担保。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3 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所有义务后返还。中标人不能按照其投标书所 作的承诺履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返还其履约保证金。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7.7.4 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 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7.8 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中标人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中 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中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人报告财政主管部门,由财政 主管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 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 责成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18 -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晴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按下列规定计算价格扣除: 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 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 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 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注:本次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 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 (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 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 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 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19 - 注:采购货物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附件规定的强制性采购产品的, 必须采购清单指定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货物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 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 (3)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 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 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4)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 扣除。 (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 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 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7)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8)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 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9)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 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 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10)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4)条提供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第(5)至(9)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20 -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米) 投标保证金 (有/无) 供货期 备注 招标控制价(若有)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21 -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 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22 -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23 -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中 标 单 位 名 称 中 标 项 目 名 称 中 标 项 目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开 标 日 期 招 标 方 式 中 标 价 格 中 标 服 务 期 ( 日 历 日 ) 项 目 范 围 请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签订合同; 招标人(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2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初步评审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1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1 .2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营业执照 1.具备承揽本次招标范围相应的有效生产或销售厂家的 营业执照(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 格;具有经营餐饮许可或餐饮业管理服务的资格并具有 配送餐资质,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达到B级以上(含)。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 三个月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 (1)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 或个人投标(需提供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及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投标文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 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 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其他要求 (1)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 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 会保障资金(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25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需提供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 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投标文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具有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投 标文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2.1 .3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2年,合同期结束,结合日常考核记录,师生 满意度高,经学校同意,可续签。 服务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 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 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商务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商务规定 技术条件 符合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条款、技术规格相符。 投标价格 招标控制价为141.84万元,不超过招标控制价,并不低 于成本 注: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上表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26 - (二)详细评审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商务部分:29分 技术部分:63分 投标报价:10分 其他因素:4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做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 计算公式及 投标报价得 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投标报价得分: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 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下 同),本项得分最高分为10分,最低为零分,不计负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2.2.4 (1) 商务 部分 (29分) 项目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学校类相关业绩,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以上,每有一项得2分,此项最高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须提供原 件备查)。 0-10分 公司实力及 规模 餐饮设备及投标单位公司营业场地(提供经营场所彩色图 片、设备发票、经营场所为自有须提供产权证、土地证, 无产权证的须提供相关政府批文,若为租赁请提供租赁合 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候须提供土 地及产权证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根据餐饮设备齐全,场 地面积进行综合对比,优者得5分,设备一般,场地面积有 限得2分。设备不能满足要求,场地面积不合理不得分。 0-5分 企业信誉 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每有一项得1分, 最多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0-4分 无食品安全 事故证明 校级5分,区级以上10分, 无事故证明得0分 0-10分 2.2.4 (2) 技术 部分 (57分) 项目整体方 案 工作安排科学有序、任务清晰,进度明确,对本项目的理 解和技术阐述详细可行,有针对性得 3-2 分。 工作安排科学有序、任务清晰,进度明确,对本项目的理 解和技术阐述一般,针对性不强得 1-0 分。 0-3分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27 - 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合理,内容完整,包括 1、每日工作计划、进度 及供餐时间安排。2 每月膳食合理搭配方案(保证一周内, 菜品不重复,每月营养搭配合理,菜品丰富,不单调)须 提供菜谱、营养搭配表等 3、人员安排合理,分工明确, 职责清晰、服装统一,整洁安排(人员安排包括厨师、营 养师、卫生管理人员等,提供人员相关证件) 4、生菜品、 肉品分离、清洗及剩菜、发霉菜品处理方案。5、 建立人 员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管理、制度管理方 案及处罚措施。6、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与台 账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渠道,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 许可证、食品质检报告等。7建立仓库管理制度,制度健 全、完整、安全措施可靠。8、建立食品加工过程安全控制 管理制度。9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及建立食堂废弃物管理制 度。10、应急处理方案,包括食品流通环节可能出现的问 题(如仓库、储运、货柜达不到标准致使食品变质)作出 的应急处理方案,儿童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案等。方案 内容完整,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每有一项得 4分, 最多得 40分。 0-40分 对本项目存 在的难点和 重点分析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可行、可靠、合理,针对性较好、措施 较具体、成熟、完善,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进行合理的分析, 并能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方案的 3-2 分;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可行、可靠、合理,针对性一般、措施 合理,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进行简单的分析,并能提出合理 的建议和方案的 1分; 无不得分 0-3分 消防安全管 理 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必须配备灭火毯、配备灭火器、配备 消防栓等,消防培训健全,能提供 6 个月培训记录,有消 防培训演练图片,记录完整清晰,每次培训的记录有培训 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 讲师等。内容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得 3-2 分,内容基本完 整得 1分,无不得分。 0-3分 质量保证措 施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三方 面:项目事前、事中、事后质量保障措施方案, 方案合理, 完整,得3分,基本合理可行得2-1分,无不得分。 0-3分 拟投入的机 械设备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车辆及机械设备的配备(至少具 有专业的原材料运输工具、并且企业有保存冻货的实力, 如冷冻库、冷藏库及厨房用具等)),配备情况能完全满 足项目需求且有后备机械的得 3分。 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1 分。 无不得分 0-3分 2.2.4 (3) 投标报 价 (10分) 投标报价的 计算公式及 投标报价得 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投标报价得分: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算至小数 点后两位,下同),本项得分最高分为10分,最低为零分, 不计负分。 0-10分 2.2.4 (3) 其他 (4分) 服务承诺 对各个投标人的响应时间、响应措施进行承诺。 0-2分 优惠条件 优惠条件较好者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0-2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 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28 - 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 照评标办法前附 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服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 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 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29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 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 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启动成本评审的前提条件为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报 价与采购预算算术和值的平均值下浮 8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 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 价竞标,低于成本视为废标处理。 高于控制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招标控制 价,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处理。 3.2.5 政府采购政策及价格扣除 (1)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投标人属于中小企 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 型企业。 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价格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30%以上的,可给予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都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可给予 6%的价格扣除。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 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30 -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分别进行报价、技术、 商务各因素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每项评分,最后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标 总得分。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中标能力: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办法推荐第一名至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3.4.3 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 规定》2001 年第 12 号令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4.4 中标人的确定: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 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委托评标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3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服务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2)采购方式: (3)项目名称: 险种金额和费率、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付款:、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格式及条款根据双方要求自拟,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32 - 第五章 服务要求 服务须知 1、乙方负责装配齐全的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及食堂的基本设备设施、 周转库房,等。 2、乙方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社会保险、体 检、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师生食物中 毒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3、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中小学校食堂卫 生标准。学校有权监督,并组织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经检查不合要求的, 乙方无条件进行整改。 4、乙方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学校饭堂分类出来的厨余垃圾须自行处 理。 5、乙方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 6、经营方应按照学校的要求,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优质向师生提 供各餐次的主、副食及相关服务。 7、乙方必须按照以下标准予以供餐:乙方所做的品种、分量及服务及合理 膳食须在服务承诺及方案中进行描述,如若调整分量标准,必须征得学校同意。 8、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校规、校纪,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 督,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学校追究乙方的责任。 9、食堂运营所需的证照和手续由乙方办理,学校提供协助。 10、根据学校需求选择供餐方式,乙方与学校商定细节后,注明在合同中。 11、中标方与学校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协议书。 12、学校将配备一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 合格证》(高级)担任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具体负责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 13、经营方要建立健全经营食品加工间的完整档案。 14、投标人须配备异地配送人员及配送餐设备,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服务承诺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33 - 1、投标人应在每个校区食堂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学校保持联系,随时 解决各种问题。 2、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作出明确的承诺,说 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成。 3、投标人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作出明确的承诺。 4、 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并必须 真实可靠,否则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管理要求 1、学生餐费由经营方收取,学校给予协助。 2、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1)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餐,每餐所提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 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乙方应提前通知学校,并留有充分的时间做 出补救。 (2)送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避免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 象,保证菜量。 (3)当学校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乙方应在学校制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 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学校审批、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4)每月 25 日前提交下月的菜谱,菜品需要根据季节的不同有适当的变化。 3、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1)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餐饮行业从业资格,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厨房各级任职人员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34 - 4、原材料要求: (1)乙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 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 (2)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 执照、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 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 (3)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产品、消耗品等 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 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验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 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 (4)乙方应该制订供餐计划,避免无计划供餐而造成餐量不足或供餐浪费, 严禁使用剩饭剩菜,不得让剩饭剩菜进入师生餐中,如有发现使用剩饭剩菜或腐 败变质食材的,每次罚款 1000 元,并进行整改。如果屡有发现以上情况的,经 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可以终止承包合同。 (5)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食用油须按指定品牌分批购入,购入时要 通知学校校医及管理人员到场检验,并存放在仓储指定地点(有摄像头处),每 天准备餐食时按需按量取用。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食用油不得堆放在仓储 之外的其它地方。 (6)所有购入的原材料必须建立完整的台账。 5、自觉接受市、区教育局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35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36 - 正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招标编码: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37 - 目 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开标一览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方案 8、其它资料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38 -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意以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供货期: 。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开标一览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方案;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39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 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40 -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 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41 - 四、投标保证金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2、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 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 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 理由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保 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 担保证责任。 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 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42 - 五、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延米) 投标保证金 (有/无) 供货期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有/无) 备注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43 - 六、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开标地点: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1 2 3 4 5 6 … 注: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 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要求。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44 -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开标地点: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1 2 3 4 5 6 注: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 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要求。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合格投标人条件、完工期、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服务、检验及验收、争端的解决等要求。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45 - 八、资格审查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 有的资质证书 备注 注:1. 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46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47 -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货物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 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 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48 - (四)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货物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备注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49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若无,需附具有法定代 表人签字的信誉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50 - (六)信誉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未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51 - (七)其他要求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下列情况: (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52 - (八)拟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位 备注 本项目一旦我单位中标,将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 注、后附人员相关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53 - 九、服务方案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在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 一编目编码装订。投标书附件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整体方案; (2)服务方案; (3)本项目存在的难点和重点分析; (4)消防安全管理; (5)质量保证措施; (6)拟投入的机械设备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54 - 附表一:拟投入设备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品牌 主要作用 备注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55 - 十、其它材料 1、优惠调价及服务承诺书 2、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56 - 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名称)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 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57 - 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 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 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58 -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 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 A座 309 室 - 59 -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 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 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 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 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 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机构选定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JLWS-2020ZB-150 预算金额:141.84万元 采购需求: 1、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营养餐配送机构选定项目,目前学校现有学生985人;2、主要负责在 服 务 期:签订合同后2年,合同期结束,结合日常考核记录,师生满意度高,经学校同意,可续签。 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 服 务 费:每生每天8元标准,学校现有学生985人,全年在校180天,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餐饮经营许可证; 3、配送餐资质、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达到B级以上(含);2、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审 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服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10 分包 1.11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3.5.4 “正在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 仲裁机构作出的 3.5.6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4.1.2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7.中标结果 7.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7.6 履约担保 7.7 签订合同 7.8重新招标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第五章 服务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开标一览表 六、技术规格偏离表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八、资格审查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致:(招标人) 附表一:拟投入设备情况表 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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