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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医院(挂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牌子)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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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详情

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20-11-11 七星院区食堂外包项目招标文件下载/Upload/editimages/file/20201111/20201111154522_76814.doc
新昌县中医院食堂外包项目

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0-11-11

采购单位: 新昌县人民医院(盖章)

日 期: 2020 1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须知及其前附表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经医院院办会议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2020-11-11

1.2项目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食堂外包服务。

1.3项目内容:提供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职工、病人及其陪伴家属等人员的早、中、晚三餐,住院病人及血透病人的特殊饮食、治疗饮食以及病人的订餐、送餐等餐饮服务;年度承包控制价:0.5~1万元/年。

1.4项目期限:叁年(合同每年一签,如有政策原因随时调整)。

2、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2具有有效的餐饮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3.1 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8:30-11:00,14:00-16:30);

3.2 地点: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门诊楼四楼综合保障部(新昌县七星街道丽江路2号)。

3.3 报名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转账形式交至新昌县人民医院财务部。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新昌支行 393558338774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 11 17 9:30时;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门诊楼四楼综合保障部(新昌县七星街道丽江路2号),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7、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0 11 17 9:30 时

开标地点: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昌县人民医院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662098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总则:

1.1中标人领取中标书后5日内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0日内需进入工作区开展工作。

1.2采用全包干的方式承包,由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自负盈亏,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补贴。中标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赔偿等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1.3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自动终止合同。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食堂外包服务。

2.2 外包方式:包工包料。

2.2.1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2.2 中标人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并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

2.2.3 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医院承担3万元/年,余由中标人承担。天然气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4 职工凭卡就餐;病人及其陪伴家属等人员就餐由电脑记账消费,每月底按电脑自动统计费用。每月按实开具统一发票到采购单位财务处结账。

2.2.5 采购人提供现有的食堂工作场地、各种设施设备经盘点后并开列清单供中标人使用,中标人认真保管使用,项目期内食堂场所及厨房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负责维护,若采购单位财产造成损坏、丢失,中标人需照价赔偿。

2.2.6 中标人必须应依法经营,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中标人在采购粮油、肉蛋类、禽类、鱼类、蔬菜类、副食品类、调味品类等物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保障采购人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卫生,提供新鲜、营养、优质的饮食服务。

2.2.7 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单位的日常监督。

2.3 食堂现状:

2.3.1食堂位于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门诊楼五楼,厨房面积约150㎡,职工餐厅及包厢面积约170㎡,可容纳约100人就餐。

2.3.2 采购单位负责食堂水、电、天然气三通,并配备有双温冰箱、蒸饭车、电烤箱、豆浆机、搅拌机、消毒柜、炉灶、餐桌等基本设备、设施(投标人可到现场实地查看,不足的设备设施中标方自行添置)。

2.4 服务内容:

2.4.1 提供采购单位职工、病人、陪伴家属等人员的早、中、晚三餐,住院病人治疗营养饮食(如糖尿病饮食、低盐饮食、低脂饮食等)及特殊试验饮食等餐饮服务。

2.4.2 提供住院病人的订餐、送餐服务。

2.5 项目工作量:采购单位现有员工约180人,开放床位120张(就餐人数由投标人自行实地调研)。

2.6 项目期限:叁年(合同每年一签,如有政策原因随时调整)。

2.7 本采购项目每年缴纳给采购单位的设施、场地使用等费用的投标报价为年度承包控制价,即0.5~1万元/年;超出控制价范围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

3、服务要求

3.1 原材料采购及质量要求:

3.1.1中标人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原材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

3.1.2 所购肉制品必须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并合格。

3.1.3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等须从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厂商或商场购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采购应有固定的场所,以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过期腐败产品。

3.1.4蔬菜类材料必须从正规市场购买,保证新鲜、安全,监测农药残留是否符合要求等。均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

3.1.5 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并保证卫生、环保。

3.1.6严把食品加工、储存关(食品储存仓库符合要求)并有相应检查记录。

3.2 食品质量要求:

3.2.1 所售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3.2.2 所售食品须保持新鲜,有较好的色、香、味。

3.2.3 剩余食品再次出售时,必须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中心温度至少达70℃),方可继续出售。

3.2.4 不得出售腐烂、变质、霉变的食品。

3.2.5 销售的食品不得有异物(苍蝇、头发等)或夹生。

3.3 服务质量要求:

3.3.1 人员要求:

3.3.1.1 配备二名及以上持证厨师(中式烹调师)和足够服务人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3.3.1.2 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禁止患有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如痢疾、伤寒、霍乱等传染病者从事食堂工作。如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口腔疾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重新上岗。

3.3.1.3 男生不蓄长发、胡子,女生束上长发;双手不蓄指甲、涂指甲油,

不带指环。穿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戴好工作帽,配餐员、窗口发餐员发餐时必须戴好口罩、帽子;不穿拖鞋。

3.3.1.4 窗口服务时,须穿戴洁净的口罩、帽子、工作服衣着整洁。

3.3.1.5 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

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戴清洁手套。

3.3.1.6 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3.3.1.7进入配餐间操作必须二次更衣。

3.3.2 服务要求:

3.3.2.1 文明礼貌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

3.3.2.2 每天按时供应膳食,早餐品种不得少于五种,中、晚餐菜品不得少于10种。

3.3.2.3提供住院病人所需的粥、米汤及营养治疗饮食配餐。

3.3.2.4 做好采购单位临时性的工作餐等服务。

3.4 卫生管理要求:

3.4.1 餐厅、办公室、操作间、仓库、洗碗间、备菜间、更衣室、卫生间等所有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

3.4.2 厨房内地面清洁无污垢、无异味;灶台、案几无异物;下水道保持畅通,外溢水迹及时清理;洗碗池保持清洁无污迹。

3.4.3 餐具应保持干净卫生,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工作,并有及时完整的消毒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应有相关知识培训,并有记录。

3.4.4 餐厅保持清洁干净,地面无水迹、污垢、杂物;餐桌、餐椅保持清洁干净。

3.4.5 仓库、加工场所、餐厅等不得有蟑螂和老鼠,应有完善的防鼠板、防蝇灯、纱窗等“三防”设施。

3.4.6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3.4.7做好各种垃圾管理工作,符合环保要求(厨余垃圾、其它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分类放置)。

3.5 安全管理要求:

3.5.1 保证食品安全,要有完善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3.5.2 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菜肴留样品种保持100%,保存48小时,并及时做好记录。

3.5.3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有切实可行的火灾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3.5.4注意天然气使用,定期检查,保证无泄漏。燃气使用后必须将气阀关闭,并经常检查燃气管电源线路有否老化开裂,发现老化开裂等现象应及时更换。

3.5.5注意用火安全,定期清理排烟设施。每天清理炉灶及排油管道。安全管理员在每天下班前负责对食堂水、电、燃气、电器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夜班人员下班前对上述要求再一次进行检查。

3.5.6 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做到地面无积水,并设置有效的防滑设施;主要场所设置“小心地滑”警示牌。

3.5.7每日设定安检值日人员,对食品安全进行检视,并做好记录,避免“投毒”等意外事件发生。

3.5.8做好门禁管理,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操作间,厨房内禁止吸烟,厨房操作间内谢绝会客。

3.6 其它要求

3.6.1 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进入采购单位各部门,随时接受采购单位及上级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应及时整改。相同问题二次提醒后仍不整改,第三次罚100元,第四次罚200元,如此翻倍(每月结账时在开票额中扣除)。

3.6.2每星期的病人餐、治疗营养饮食(如糖尿病饮食、低盐饮食、低脂饮食等)及特殊试验饮食的菜单必须经采购单位营养科认可后方可实施,治疗营养饮食及特殊试验饮食须严格在采购单位营养科指导下操作。

3.6.3对病人饭菜定价要求:病人中晚餐丙、乙、甲每份≤8元、≤9元、≤10元。

3.6.4对满意度的要求:职工、病人满意度为80%以上,并进行每月考核,每下降1%予扣罚10元,若满意度不足50%,采购人有权自动终止合同。

3.6.5中标人原材料采购、供货时间与采购单位工作时间错时分开,上午提前1小时,下午推迟1小时,紧急采购物资必须从门诊楼东侧楼梯上下运送,不得影响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

3.6.6做好食堂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

4、管理细则:

4.1中标方需保证所有工作人员持有有效的饮食行业健康证,并将原件交采购人查验后才能上岗,复印件采购人存档。

4.2中标人必须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要求,实行“规范操作,安全监督”机制。承包期间不得采购过期、腐烂、变质等食材,采购人一旦发现,责令中标人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第一次罚200元,第二次罚400元,如此翻倍(每月结账时在开票额中扣除)。

4.3中标人一切日常工作必须接受采购单位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对屡次不改及性质严重的实行扣分考核罚款处理。

4.4食堂的剩余饭菜由中标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按规定处理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4.5中标人必须做好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出现任何人为的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每天定人检查并记录,并定期接受采购人及相关机构的监督检查。食堂内的消防安全及各种操作引起的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4.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必须按时办理相关证照,未经办理或取得相应证照的,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7中标人不得擅自提高病人餐饮价格,如遇到物价上涨较大及时间较长,经双方协商,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更改餐饮价格。

4.8中标人自行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配送,并保证品质。中标人要严格做到购物索证,建立好购物“台账”,索证验收“台账”,台账记录(包括餐具消毒“台账”)必须专人规范填写,随时接受采购人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4.9中标人必须做好食堂的安检工作,如出现“投毒”等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


第三章 投标须知及其前附表

一、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项目名称

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食堂外包服务

2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

3

投标有效期

3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5 份

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门诊楼四楼综合保障部(新昌县七星街道丽江路2号)

6

投标截止时间

202011 17 9:30时

7

开标时间、地点

2020 11 17 9:30时

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

9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

10

其他特别说明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1

解释

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新昌县人民医院


二、投 标 须 知

(一)说 明

1、定义

1.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新昌县人民医院(采购单位)。

1.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

1.3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餐饮服务及其他规定的义务。

1.4 “响应”系指投标人根据采购单位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投标的行为。

2、招标方式及投标费用

2.1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度新昌县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通过医院自行组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2.2 如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按规定由公开招标方式直接转为竞争性招标方式继续实施。

2.3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实质性要求

3.1 加注星号(“*”)的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任何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若有)等共六部分内容组成。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否则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5.2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文字和计量单位

7.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 投标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通用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资信部分:

*8.1.1 投标函。

*8.1.2 加盖公章的餐饮服务营业执照复印件。

*8.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

*8.1.5 近二年餐饮经营无食品中毒、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证明材料)。

*8.1.6 经营业绩。

8.2 服务方案:

*8.2.1 原材料采购及质量控制方案。

*8.2.2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8.2.3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8.2.4 卫生管理方案。

*8.2.5 安全管理方案。

*8.2.6 其他要求管理方案。

8.2.7 其它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方案、说明、承诺书等)。

8.3 投标报价:

*8.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附表格式填写报价。

8.3.2 投标报价为中标人每年缴纳给采购单位的场地、设施等使用费。

*8.3.3 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8.3.4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设定的控制价范围的,投标无效。

以上打有*的文件材料必须提供及满足,否则作废标处理。相关证明资料应随带原件备查。若评委需审查原件时,未能提供,将可能作无证明资料处理。

9、投标有效期

9.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有关规定。

9.2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必须保持有效。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款项到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形式交新昌县人民医院财务部。

10.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即退还(不计息)。

10.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10.4.2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10.4.3中标人未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

1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1.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2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需填写处用不褪色的黑墨水填写。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和签字,投标人应写全称。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规定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全名

11.3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须知第8项8.1、8.2、8.3款规定顺序装订成册,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4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时间及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装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皮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编。

11.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四)开标

12、开标

1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时间及地点公开开标。

12.1.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和主持,并有监察人员参加。

1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未按时或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12.2 开标程序:

12.2.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12.2.2 招标人简要介绍本次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

12.2.3 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校点参加本次开标会的投标人。

12.2.4 核对投标人全权代理人身份。

12.2.5 由招标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

12.2.6 评委进行评审。

(五)评标

1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开标前组建完成,成员为 5人。

13.2评标委员会设1名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评委开展评标工作。

13.3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4、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15、评标程序

(1)评委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3)评委对各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可以视情通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

(4)评委独立进行评审并打分,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5)评委统计汇总并确认最终评审得分情况,现场监督员签署监督意见;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和汇总排名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

16、评标方法

16.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16.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相关资信、服务方案、投标报价等方面按本须知第17项的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高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如某张票的一个因素项目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票无效。

16.3 各投标人的资信和服务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

16.4投标人的总得分为相关资信、服务方案和投标报价三项分值之和。

17、评审标准

17.1分值构成:资信和服务方案分(80分)、价格分(20分)

17.2资信和服务方案(80分)

17.2.1 原材料采购方案(0-10分):体现操作规范、措施合理、方案明确。

“最好”的得(8-10分);“较好”的得(4-7分);“一般”的得(0-3分)。

17.2.2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0-10分):制度全面、操作规范、监管严格。

“最好”的得(8-10分);“较好”的得(4-7分);“一般”的得(0-3分)。

17.2.3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0-15分):制度完善、措施合理、细节配合。

“最好”的得(11-15分);“较好”的得(6-10分);“一般”的得(0-5分)。

17.2.4 卫生管理方案(0-15分):体现制度完善、操作规范、思路科学。

“最好”的得(11-15分);“较好”的得(6-10分);“一般”的得(0-5分)。

17.2.5 安全管理方案(0-10分):体现制度全面、监管严格、措施可靠。

“最好”的得(8-10分);“较好”的得(4-7分);“一般”的(0-3分)。

17.2.6相关资信(20分):

17.2.6.1有经营医院食堂三年及以上管理经验者(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得(14-20分);

17.2.6.2 有经营医院食堂二年管理经验者(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得(7-13分);

17.2.6.3 有经营医院食堂一年(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管理经验者得(0-6分)。

17.3 投标报价(20分)

17.3.1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不超出招标文件设定的控制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即为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中,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分为满分(20分)。

17.3.2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0。

17.4附加分(10分)

能提供血透病人特殊饮食及治疗饮食。

18、确定中标候选人

18.1 总得分=资信和服务方案分+投标报价分。

18.2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以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得分并列,由资信和服务方案分高者优先,如技术标得分也一样,由投标报价高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也一样,则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

(六)定标

19、确定中标人

19.1 中标候选人将在新昌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19.2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中标候选人有废标情形的,招标人将根据排列名次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20、中标通知书

20.1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0.2 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七)授予合同

21、签订合同

21.1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 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1.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22、履约保证金

22.1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签署合同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2.2 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发生违规或违约情况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后退还(不计息);如履约期间发生违规或违约情况的,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履约监管

23、中标人履约的监督

23.1 中标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新昌县人民医院(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

乙方:(中标人)

1. 定义

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食堂外包餐饮服务。

2. 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其职工、病人及其陪伴家属等人员的早、中、晚三餐,住院病人特殊营养饮食、治疗饮食以及住院病人的订餐、送餐等餐饮服务。

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3.1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一次性将合同价款 中标报价 通过银行转入甲方账户或直接以现金支付到甲方财务科。

4. 服务质量保证

4.1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监督检查。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天内,应迅速查处并书面答复。

4.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改善服务质量,甲方可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5. 履约保证金

5.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期满为止(无息)。履约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

5.2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5.3如乙方擅自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6 .转让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须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原因,转让内容、转让方式及第三方式背景、业务能力等相关资料,经甲方对第三方考核合格后,出具书面同意文件,才可实施转让。如乙方所推荐的第三方不能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受让的第三方。

7. 违约责任

7.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乙方在服务管理中出现严重人为责任事故,如火灾和食品安全隐患,造成客户食物中毒、设备受损、客户投诉,给甲方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损失的责任。

7.3 上述情况任何一款,甲方保留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合同的权利,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8. 争议处理

8.1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

8.2 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新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 在乙方出现经营方式重大变化、卷入诉讼或其他纠纷、违反合同及服务要求或出现其他甲方认为不宜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15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甲方对此情形不负任何赔偿的责任。

9.合同有效期

日起,至 日至,有效期

年。

10.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

10.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时开始生效。

10.3 招标文件、投标书、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新昌县人民医院(盖章) 乙方:(中标人)(盖章)

代表: 代表: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一

投标函

新昌县人民医院:

我方参加贵院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为2020-11-11)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3、针对该项目,我方的投标报价表见商务报价

4、我方已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5、我方已提供投标保证金  元。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贵方有权对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我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3)若我方中标,未按规定与贵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6、我方向贵院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都属实。

7、我方在投标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8、我方若中标,将严格履行投标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格式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新昌县人民医院: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院组织招标(项目编号为2020-11-11)的 {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格式四: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2020-11-11

项目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七星院区食堂外包服务

标项

项目内容

投标报价

服务期限

备注

1

食堂外包服务

(包工包料)

(小写) /年

(大写) /年

三年

注: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每年缴纳给采购单位的食堂场地、设施使用费。

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若有更改,更改处须全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投标人全权代表} (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