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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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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及四个中心法庭物业管理服务(二次)

招标详情

陆良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及四个中心法庭物业管理服务(二次)

发布时间 2020111208

陆良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及四个中心法庭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陆良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院机关及四个中心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服务采购,竭诚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LZC2020(CS)-3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良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及四个中心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清单及预算价格: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01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期间,修改截图将会纳入失信黑名单);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陆良县本地有固定的服务机构和办公场所(须附相关证明资料,如房产证或租房协议)。

五、项目要求

1.报价要求:本次招标,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按年支付,一年一付。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配合采购人对出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若发现拒不整改或弄虚作假等严重不履约问题,将不予支付。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11月24日08时30分前汇至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指定账户,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出示保证金缴款单据。

开户名: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陆良支行

银行帐号:5303220101822410005286

2.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从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持CA锁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于2020年 11月 24 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前提交至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20年11月 24日09时00分。

十、开标地点: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监督部门:陆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十二、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qjggzyxx.gov.cn)上发布。

采 购 单 位:陆良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王红存

联系电话:0874-6337038

集中采购机构: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电 话:0874—6264007

联 系 人: 孟国庆

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2).docx2020-11-11 16:24:28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法院(含四中心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坐落位置:陆良县西华路延长线陆良县人民法院院机关、三岔河中心法庭、板桥中心法庭、大莫古中心法庭、龙海中心法庭。

三、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101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101万元/年。

四、服务期限:三年,合同实行一年度一签,每次合同期满采购人对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后,决定是否续签,对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陆良县人民法院及下属法庭物业管理共设:保安及消防员共11人,保洁员共8人,绿化养护员2人,电工共2人,设备设施维修(护)员2人,后勤服务员4人,会议接待员共1人,共30人。其中,保安及消防员不超55周岁,保洁员不超50周岁,电工不超50周岁。

六、所有员工的最低基本月薪不可低于人民币1500元(壹仟伍佰),并且必须为每位在职员工购买社保。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服务

(持《保安证》、《建(构)筑消防员证》、《电工证》上岗,用工不低于11人

1、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岗位设置

陆良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岗及四个中心法庭

2、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服务内容及标准

(1)严格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消防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保安及消防服务。保安及消防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5周岁,需持证上岗,规范着装,当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及饮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提供24小时安保值班,重点岗位必须定人定岗,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车辆和物品,保障出入安全有序,维护公共秩序;

(3)提供24小时值守监控,监控视频内出现可疑情形应立即核实,并采取处置措施;

(4)提供24小时巡逻检查,在服务区域内进行不间断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5)加强安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确保办公区设备、设施、财产安全,不出事故,不出案子。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报警和报告甲方。若发生设备、设施损坏或被盗,必须承担照价赔偿的责任。

(6)加强进出车辆管理,指挥停放,严禁外来无关车辆入内;

(7)定期消防巡检和维护,严防消防事故发生,保障消防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8)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设专人保护现场,配合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

9)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10)对高空抛物坠物、火患等公共安全隐患及时公示,警示注意事项,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1人员服从甲方调度参与临时性工作。

(二)保洁服务

(优先考虑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困难职工,用工不低于8人

1、保洁岗位设置陆良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岗及四个中心法庭

2、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

(1)提供环境卫生清洁服务,保障项目服务区域内公共区域、楼道、门厅、走廊、楼梯、电梯间、卫生间、审判法庭、羁押室、会议室、接待室、健身房、图书室等公共场所、大楼主体周边、指定办公室环境清洁,每天不少于2次集中打扫清洁,全日跟踪式保洁。门前三包无垃圾、无杂物,定时清扫;

(2)保障地面、墙面、门窗、办公家具家电清洁干净、无垃圾、无污渍、无水渍、无灰尘;

(3)保障裸露管线、围栏扶手、装饰物、灯具、玻璃表面、宣传栏等设施无污迹、无灰尘、无手印、干净、明亮;

(4)保障垃圾桶干净、无污迹,桶内垃圾不超过垃圾桶容积的三分之二。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外溢、无异味;

(5)保障排水孔、洞干净、下水道畅通、无杂物;

(6)做好防鼠灭虫工作,配合相关单位进行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应有明显标志,保障安全无意外事故发生;

(7)做好消毒工作;

(8)提供垃圾清运服务,负责按相关要求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清运服务区域内垃圾,院机关的垃圾日产日清,化粪池按实际维护需求及时清运。

9)人员服从甲方调度参与临时性工作。

(三)绿化养护服务

(持《绿化职业资格证》上岗,用工不低于2人

1、提供户外公共区域、公共场所室内外绿化、绿植配置及养护服务,出现死亡绿植,及时按照同品种同规格赔偿补足;

2、花草树木生长健壮,枝叶丰满,观赏效果好,符合植物品种的造型特点,修剪及时,出现死亡或缺株应及时补栽;

3、地被和花坛植物覆盖率高于99%,花坛植物死亡率超过1%后能及时补栽、更换;

4、草坪整齐,覆盖率高于99%;

5、病虫害防治采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四)电梯维保服务

(持《电梯管理证》上岗,用工不低于2人

1、严格按照《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负责对安装于陆良县人民法院院机关的2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乙方负责提供有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机构,提供的维修、保养服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各类型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中规定的项目逐项进行。每月 2 次派有专业技术的持证工作人员维保,保持电梯设备正常运行及良好的乘坐舒适感。

3、乙方在维保期内必须保证甲方的电梯设备通过技术监督检验部门的设备年检,负责整改项目的实施,并取得电梯使用合格证。代办电梯年检例行安全检查检验报告。

4、乙方在提供维保服务中,应按照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和操作规范进行保养工作。乙方在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巡视,不定时对维保质量进行抽查,以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及低故障率。对设备提供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及应急电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并承诺接报修后60分钟赶到现场处理。

6、乙方必须在每次维保结束后提供保养记录工作单,作为备查资料存档。

(五)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服务

(其中:网络维修(护)人员必须持有初级以上《网络工程师证》,用工不低于2人

1、负责本项目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服务,具体包括房屋建筑及附属市政设施、办公家具家电、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应急发电系统、燃气系统、网络系统及设备、办案设备设施、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小型维修。需大中修或要更新改造的,负责制定维修计划报送甲方,由甲方统一安排。

2、加强日常巡视检查,保持对各部位实际状况的有效掌握,及时排除使用故障;

3、出现故障报修时,维修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一般维修任务不得超过12小时;

4、严格执行用水用电安全规范,确保用水用电安全,倡导节能减排,发现本项目运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提出可行性改进方案。

(六)后勤食堂服务

(厨师须持《厨师证》、《健康证》上岗,帮厨须持《健康证》上岗并优先考虑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困难职工,用工不低于4人

1、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供安全的食堂自助工作餐和桌餐用餐服务。甲方只提供场所及水、电、气,乙方自主经营,干警日常工作餐按15元/人/天标准收取(早点:菜品不少于3种;午餐:菜品1荤2素1凉菜1汤;晚餐:菜品1荤2素1凉菜1汤培训、会议及接待用餐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由甲方单独支付给乙方。

2、配备的用餐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3、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标识公示在就餐区醒目位置。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和使用相关工具、设备,严防安全事故;

4、严禁采购、烹制野生动物。按照甲方的需要计划菜品,所有食材必须从正规渠道购买,保证新鲜、卫生、健康。餐费收取合理,严禁暴利;

5、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日产日清,做好厨房及餐厅清洁消毒工作。

(七)其他服务

(用工1人

1、会议服务

配备行为举止规范、标准的工作人员进行会议服务工作。

2、报纸收发服务

负责院机关的报纸收发服务。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