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安市财政局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安市财政局食堂承包经营项目(项目编号:20200265)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12 月 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0265
2、项目名称: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安市财政局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资金来源:/
5、预算金额:/ 万元
6、最高限价:/ 万元
7、采购需求:食堂承包经营面积约1000平方米;食堂包厢可对外经营,食堂打餐仅限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内部餐卡的人员,承包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水费、电费、燃气费、维修费等费用自理,承包期限为叁年。具体内容见公告采购需求附件。
8、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9、合同履行期限:叁年。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餐饮企业需具有3年以上(含3年)餐饮经营经历(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为准),并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3、获取方式:①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②投标人注册、办理CA联系电话400-998-0000、400-880-4959;③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400-998-0000。④本项目只接受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投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供应商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参见中心网站,联系电话:400-998-0000),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
4、售价:零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 12 月 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三楼开标厅。
3、标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标书。
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供应商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遵循的相关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2、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采购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投标无效,同时给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安市财政局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陈主任、陈主任 0564-3908886、0564-3378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楼
联系方式:黄 工 0564-3383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 工
电 话:0564-3383801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安市财政局
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采购需求.doc
附件: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安市财政局食堂承包经营项目.pdf
采购需求
(一)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及要求
餐厅经理:1名
厨师长: 1名(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
拟派人员(不包含餐厅经理、厨师长):不少于10名(含)。
(二)服务行为
1、任命一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落实合同约定的要求。
2、按合同规范管理,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人自行安排(与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安市财政局不存在雇佣等劳务关系),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并依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中标人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安市财政局无关。
3、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食堂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不准乱倒乱放。食堂的泔水处理,必须与收集人签有协议,日产日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方全部责任。
4、服务期间的用水、用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甲方代为缴纳。
5、甲方提供食堂餐厅等场所的厨具等设备,中标人负责对食堂餐厅等场所的厨具等设备以及维护保养与更新,并负责房屋的改造装修和维护。如因被盗、人为损坏等因素引起的资产损坏、损失,其责任由肇事者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6、服务期间,中标人派遣的劳务人员不得少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数。聘用人员年龄必须在 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经培训考核合格并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并将其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务用工合同(查原件,留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7、食品安全要求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关于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1)中标人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持续加强培训与考核。
(2)提供各种食材的经销商必须要具备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3)汤和调料必须有专人管理。
(4)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
(5)餐厅、操作间苍蝇密度不得超过卫生条例的规定。
(6)生熟盆必须明确标识,分开使用。
(7)剩饭、剩菜不准隔顿使用。
(8)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
(9)餐具及用具需及时消毒。
(10)操作间和餐厅需及时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11)每餐的各品种餐熟食必须留样(48 小时),以备检查。
(12)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严禁在工作场所抽烟、饮酒。
(13)中标人在服务期间所产生任何债务由中标人负责,并依法承担责任。
(14)中标人在服务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甲方提供的设备和设施,如损坏按价赔偿。在经营期满后 30 日内,撤走承包经营者剩余商品、自购设备,把场所交给甲方,否则所留物品甲方有权处理。
8、经营指标控制
中标人在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保证主副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
(2)食堂经营项目除供应主副食外,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它项目,不得变相转包,增加经营品种和促销活动须报采购人同意。
(3)经营毛利润符合安徽省餐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价格最高限价制度,严禁暴利,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接受甲方监督。
9、食堂财务管理
(1)中标人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一卡通”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甲方负责“一卡通”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3)中标人每月与甲方结算资金一次。
10、其他
中标人为食堂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全部组织和管理义务。
(1)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维护好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现消防器材过期、失效须及时向甲方报告更换。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各类检查。
(3)中标人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负责大宗食品如米、油、面粉、主要副食品等进行采购;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接受监督检查。
(4)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甲方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下水、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5)中标人必须接受甲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配合甲方伙食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品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二、甲方监管事项
1、主要内容:监管合同执行情况;履行考核职责;监督经营者是否存在分包、转包等现象;其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中标人如受到工商、税务、食药监、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甲方将对承包人处以同样数额的处罚违约金。
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和考核,乙方如果日常工作有不到位、不达标 现
象,甲方将依据合同约定做出相应违约处理和处罚。
三、相关费用
1、向政府交纳的费用。证件的办理及年审费、税费及其他因经营承包须向政府交纳的费用由食堂经营按时交纳。
2、食堂用品、用具、设施等维修维护费,由中标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