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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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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二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二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Y-(MFX)JYHKXJSJ-HSBZ04

项目名称: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二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62410.5

最高限价(元):1862410.5

采购需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米、面粉、清油、调料等
备注: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有所投设备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的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大米、面粉、清油)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调料)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符合该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可在该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文件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大院东侧)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6:00

开标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大院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索达路006号

联系方式:(0903) 675-0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玉都健身房四楼

联系方式:1899785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鑫

电 话:18997850777


附件信息:

  • 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二标段).doc

    617.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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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HNHY-(MFX)JYHKXJSJ-HSBZ04

项目名称: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二标段)

招 标 人(盖章):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买吐迪·阿卜杜瓦柯

电 话:13779286042

详细地址:民丰县尼雅文物馆斜对面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鑫

电 话:18997850777

详细地址: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玉都健身房四楼

日 期:2020年11月

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栏

本招标文件已报备

项目名称: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二标段)

民丰县政府采购办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和补充条款 1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9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Y-(MFX)JYHKXJSJ-HSBZ04

项目名称: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二标段)

预算金额:1862410.5元

最高限价:1862410.5元

采购需求:大米、面粉、清油、调料等(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有所投设备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的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大米、面粉、清油)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调料)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釆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符合该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可在该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文件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大院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民丰县尼雅文物馆斜对面

联系人:买吐迪·阿卜杜瓦柯

联系方式:13779286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玉都健身房四楼

联系人:刘鑫

联系方式:18997850777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次招标为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二标段)

采购金额:1862410.5元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二标段)

本项目集中采购品种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品牌、型号、简要规格描述

数量

计量
单位

1

面粉

25公斤/袋、特一粉

5000

2

大米

25公斤/袋、东北珍珠大米

5000

3

清油

有合格证、5L/桶,一级红花油

5000

4

发宝

12克/袋

9000

5

5L/桶 宴会香

2500

6

咸盐

1斤/袋

9000

7

辣子酱

有品牌、有合格证,850克/桶

6000

8

番茄酱

有品牌、有合格证,850克/桶

6000

9

挂面

有品牌、有合格证

4000

公斤

10

白砂糖

有品牌、有合格证

5800

公斤

11

八宝米

有品牌、有合格证

1600

公斤

12

木耳

有品牌、有合格证

1500

公斤

13

粉条

有品牌、有合格证

700

公斤

14

苏打

有品牌、有合格证 5克/袋

2300

15

大盘鸡干调料

有合格证

2000

16

孜然粉

有品牌、有合格证

2300

17

砖茶

茯砖茶 1100克

900

18

花生米

有品牌、有合格证

1200

公斤

19

绿豆

有品牌、有合格证

600

公斤

20

葡萄干

新鲜葡萄干

1000

公斤

三、招标方下订单订货

3.1、招标方以传真或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配送商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四、供应商配送车辆和配送要求

4.1、运输车辆为厢式冷藏货车或厢式货车;

4.2、车体内外干净、整洁;

4.3、不得人货混装;

4.4、配送人员有健康证;

4.5、为便于装卸,各个配送点的货物在车内应整齐码放在一起,不得杂乱无章;

4.6、配送时间:以甲方要求配送时间。

五、包装要求

5.1、根据甲方的分装要求(品种、数量)进行分装;

5.2、盛装容器必须使用食品专用袋、白色编织袋、竹筐、塑料筐、网袋、纸箱。

六、验收地点、验收方式要求

6.1、验收地点:甲方指定送货地点,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指定地点;

6.2、验收方式: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验收员现场验收;

6.3、数量以到达指定配送地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七、质量、品质要求

7.1、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八、质保服务要求

8.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流程,确保成果达到要求。

8.2、中标人所提供产品需经验收,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立即以同样质量的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

8.3、服务时间承诺:产品如出现不合格,供应商必需在30分钟内给予响应,1小时内到位。须明确现场响应的时间,在承诺响应时间内不能到达或完成服务的惩罚措施。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一览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买吐迪·阿卜杜瓦柯

电 话:13779286042

2

代理机构

名 称: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玉都健身房四楼

联系人: 刘鑫

电 话: 18997850777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有所投设备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2)投标人需具备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大米、面粉、清油)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调料)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釆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4

采购项目名称

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二标段)

5

资金来源

中央专项资金

6

采购概算价

1862410.5元,(此预算为最高报价,超过为无效报价)

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限价按废标处理,敬请投标人注意!

7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的包干总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有关本项目所需货物采购、设计、包装费、运输费、 安装费、保险费、人员工资、技术培训、验收、免费期维护费及售 后服务、税金等。运输途中风险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货币:人民币

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会议结束后,进行评标

10

交货地点及时间

时间:1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具体交货地点(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指定)

12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3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各潜在投标人如有质疑,请于规定的日期内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列明理由、依据,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如在规定的日期内未收到任何投标人递交的质疑书,视为投标人可完全响应。)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日16:00(北京时间)

17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汇款(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叁万元整)

请于招标文件指定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以下账户:

投开户名称: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县支行 ;

账号:30582301040020842

★特别注意: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进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效性,无须到民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

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项目XXX包段(标段)及项目编号。

退保证金需要:投标保证金回执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许可证、退回保证金收据。

19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0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

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2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电子档(光盘)、开标一览表

23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

本”和“副本”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4

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4)投标人名称;

(5)投标人法人签字盖章;

(6)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5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大院东侧)

26

评标委员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以上单数组成,业主专家1人;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大院东侧)

29

关于运距补充说明

业主指定地点或合同中指定地点

3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交到用户单位财务账上并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产品验收合格后将10%的履约保证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单位。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帐。

帐户名称: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帐号:30582301040002386

开户银行:农行民丰县支行

31

评审前采购人及监督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符合 性核验

开标时,供应商需单独提供以下证件进行核验:

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2、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注:若未按要求单独提供相关资料,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做无效投标处理。

32

低价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5

其他说明

本次中标单位不得转包转卖此次合同,如被发现转包转卖合同将废除此次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监管部门追究责任。

36

中标服务费

按中标价计取:(100万以下按1.5%计取、100-500万按1.1%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7

补充说明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8

其它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注册入住

投标企业请认真核实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标时监督小组将严格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实,无经营范围的企业一切责任将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范围中所述的服务招标。

2、定义

下列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

2.1 “招标方”系指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2 “投标方”、“投标人”系指有资格的投标人。

2.3 “产品”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物品的综合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必产品、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凡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6.2 招标人将视情况在认为必要时于投标截止前答疑。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招标人可以用补充说明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该补充说明书以书面的形式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的每一份补充说明书。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8.2 投标文件文字:投标文件均以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

8.3 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4投标文件中用小写表示的数额与用大写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经济报价部分

9.1投标书;

9.2开标一览表;

二、商务部分

9.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4 投标单位简介;

9.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9.6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函;

9.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9.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9产品保证供货有效证明;

9.10 拟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配备情况一览表 ;

9.11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

9.12加工配送中心或配送点或冷鲜库基本情况表;

9.13近三年类似业绩一览表

9.14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计划;

9.15商务条款偏离表;

9.16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17投标人企业信誉证明文件;

9.18 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账务报表;

9.19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复印件;

9.20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三、技术部分

9.21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品牌、交货期说明表;

9.22对本次投标详细的实施方案;

9.23其他检测报告和技术资料;

9.24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

注: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列备注栏。

11、投标报价

11.1 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高于:1862410.5元,否则视为废标。

11.2 投标报价是以人民币为单位。

11.3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一次性报价。

12、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2.1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3.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

投开户名称: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县支行 ;

账号:30582301040020842

★特别注意: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进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效性,无须到民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

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项目XXX包段(标段)及项目编号。

13.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定标后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逾期未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13.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业主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逾期未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13.7 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7.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3.7.2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13.7.3 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90日。其中,中标的投标文件其有效期应延续至合同执行结束。

14.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 投标文件由经济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合装成一本标书(胶装)。开标一览表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并单独提供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致,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密封。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电子档(光盘)、开标一览表,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档”或“开标一览表呢”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使用不能擦掉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侧面加盖骑缝章。

15.3 投标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

16.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6.2.1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人签字盖章;

16.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4)投标人名称;

(5)投标人法人签字盖章;

(6)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7)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分别密封在封袋中,在封袋正面注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一览表”的响应字样。封袋上加贴封条,并在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企业印章。

注:如不按以上格式密封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6.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谈判须知的规定装订(采用死页胶装)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以标志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人。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8.1 招标人将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招标公告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总价。

19.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和第16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9.4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第 13 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 开标和评标

20、评标委员会

20.1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采购的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最终用户代表1人和经济、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 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0.2 评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等候质疑。

21、开标

21.1 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仪式。

21.2 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顺序拆封,并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人监督下进行唱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就有关内容进行评议。

22、符合性审查和投标文件的审查

22.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2.2 开标后,招标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已恰当地签署。

22.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2.4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2.5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22.6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7 评标委员会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委托代理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3.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3.3 投标单位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3.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24.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4.2 投标人不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24.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正副本、电子文档及相关内容的;

24.4 有串标行为或恶意提高(压低)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24.5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4.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4.7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4.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评标原则和方法

25.1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5.2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5.3 审核投标人的资格。投标报价超过业主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25.4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为:

1、资格性审查标准:

评审内容

投标企业名称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

2

……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

3

法人和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4

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5

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0年新成立公司不提供

6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结论:通过评审打“√” 未通过评审打“×”

2、符合性审查标准:

附件(1)

评审内容

投标企业名称

1

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

2

……

2

谈判响应文件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内容是否全面或字迹是否模糊、辨认不清的;

3

投标文件是否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4

谈判响应文件组成是否完整,是否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内容、格式填写、装订;

5

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供货期是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期;

6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投标报价没有高于采购预算价;

8

投标人没有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已声明哪一份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