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CZZC2020-G3-20520-GXJH
二、项目名称:采购丽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广西华瑞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花山路(嘉苑小区)B组团B-15号
中标金额:伍佰捌拾壹万肆仟柒佰捌拾柒元捌角(?5814787.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1.项目名称:采购丽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2.采购需求:采购丽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1项; 3.服务范围:江州区丽江大厦建筑总占地面积1799.88㎡,总建筑面积为28494.63㎡,地上20层(26886.56㎡),地下1层(1608.07㎡)。楼内共有办公用房366间,大中型会议室3间,楼内主要设施设备有中央空调、新排风设备、5部电梯、智能门禁系统、弱电系统(网络外网、网络内网)、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广播系统)、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二次加压供水系统、照明系统、排水系统、二三层大会议室音视频会议系统等。大厦车位共119 个,其中地下车库车位33个,地面车位86个。丽江大厦附属配套工程有:1、江滨停车场,面积约为2600㎡,共有车位196个;2、食堂,总建筑面积为986.26㎡,主要设施设备有中央空调、新排风设备、厨房设备、强电系统等。 4.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燕、李春青、黄祖昫、甘建杰、梁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项目按差额类进法收取,服务类100万以下按1.5%,100-500万按0.8%,500-1000万按0.45%,1000-5000万按0.2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址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zjyzx.gov.cn)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江州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16号
联系方式:杨工 0771-7820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转角地块22号
联系方式:245
3.监督部门:崇左市江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方式: 0771-7829899
采购单位:崇左市江州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11 月 12 日
附件信息:
采购丽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文件(定稿).doc
300.7K
项目名称:采购丽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CZZC2020-G3-20520-GXJH
采 购 单 位:崇左市江州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月
目 录
TOC \o \h \z \u HYPERLINK \l "_Toc422867051"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4
2
9
4
8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丽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丽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办理报名并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11 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C2020-G3-20520-GXJH
采购计划文号:JZZC2020-G3-00520
项目名称:采购丽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捌拾伍万肆仟叁佰伍拾玖元陆角(¥5854359.6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采购丽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签订之日起叁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 10 月 21 日至2020年 10 月 27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自然人除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上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办理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再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相应文件。
3.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11 月 1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0年 11 月 10 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开标,开标室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意事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到投标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复印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存入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崇左分行
开户账号:800091773466663
本项目不接受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江州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16号
联系方式:杨工 0771-7820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转角地块22号
联系方式: 叶工 0771-7945245
3.监督部门:崇左市江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方式: 0771-7829899
采购人:崇左市江州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20 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1.1 |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采购丽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CZZC2020-G3-20520-GXJH 项目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招标内容:采购丽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
2 |
1.1 |
合同名称:采购丽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
3 |
2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4 |
3 |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8 |
投标报价: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伍佰捌拾伍万肆仟叁佰伍拾玖元陆角(¥5854359.6元),不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发包,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报价要求: 1、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报价,报价既要考虑经济,又要考虑该物业的实际情况。 ★2、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下费用及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 (1)管理人员的工资与福利 (2)综合管理与维护费; (3)环境卫生与保洁费; (4)安防服务与保障费; (5)绿地养护与美化费用; (6)日常行政办公费 (7)工程维修费用 (8)固定资产折旧费 (9)管理酬金、法定税费 (10)其他费用 (11)报价必须根据以上条件做出合理测算,否则投标无效。 |
6 |
11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日历天)。 |
7 |
12.1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且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崇左分行 开户账号:800091773466663 本项目不接受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8 |
14 |
现场勘察: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
9 |
15 |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或光盘单独包装),然后一并装入1个投标文件袋(盒)中并加以密封,需完整提交。 |
10 |
16.4 |
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接收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
11 |
1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10 日北京时间 09 时 30 分 |
12 |
19.1 |
开标时间:2020年 11 月 10 日北京时间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
13 |
26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14 |
13 |
履约保证金:无 |
15 |
33.1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类型)向中标单位收取。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向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 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 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1家服务单位。
2.资金来源
2.1 采购单位的服务费支付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按合同规定支付。
3.资格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前附表第4项相应的资质等级。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发出的补充资料和补遗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中标标准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要认真审核《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如发现采购内容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2 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有倾向性、排他性的内容或条款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6.3 任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形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不指明答复问题的来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将同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为确保项目的如期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将可能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后提出的澄清问题不予答复。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2 请投标人接电话通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以上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或在网上查询,不用传真方式发出,如在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不上门领取的,则视为已在网上查询收到。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3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9.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编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表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声明书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六)物业服务合格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七)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投标人获得的相关信誉与荣誉证明材料
(九)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
(十)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及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十一)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十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投标人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顺序另行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6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11.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2.7条仍然适用。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金额按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要求交纳。
12.2交款方式: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其他形式认定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规定递交,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按要求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到规定时间止,若投标人不按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的,则取消其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
12.4 ①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2.5对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接收。
12.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7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2.7.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2.7.2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
12.7.3 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署合同协议。
13.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4.勘察现场和投标答疑
14.1 本次采购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2 除采购单位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3 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能为投标人所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4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收到招标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将通过“澄清及补遗文件”的形式予以答复。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问题未得到采购单位的书面解答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管理机构,否则,将视为提出的问题不再需要答复。
14.5 招标补遗文件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9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水打印或书写,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以封面(连封底)左边包边装订,不得露钉,不得采用活页夹、拉条和打孔压条,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承诺,投标人若不按上述编制、装订,采购单位视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15.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修改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 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或光盘单独密封包装)然后一并装入1个投标文件袋(盒)中并加以密封,需完整提交。所有封贴处必须密封后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当为代理人签字时由代理人在开标会上随身携带授权书原件以备核验)或盖单位公章或盖密封章。
16.2 外层包封袋上应写明:
(1)采购单位: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
(4)投标单位:
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拆封”
16.3 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的包封袋样式进行包装。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装订并加写标志,采购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4 投标文件的密封以投标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密封签章(单位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为合格。
16.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拒收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7.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到前附表第10项规定地点由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收,凡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的投标文件处理。
17.2 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单位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前拥有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3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其投标文件。
18.2 投标人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 在投标截止期日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19.开标
19.1 采购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来开标时需提供)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提供)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证明其身份。唱标结束后必须在唱标记录上签字。
19.2 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文件是否密封,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本须知编制,但按规定提交了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19.3 开标会议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名单;
(3)由各投标单位代表交叉检验各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4)由招标理机构启封投标文件,并进行唱标,对未按规定密封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5)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包含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折扣、交付期等);
(6)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标阶段。
(7)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将该项目改为其它方式进行采购,或重新招标。
(8)开标后,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作废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将改为其它方式进行采购,或重新招标。
19.4 投标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评标过程中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所附材料不足以证明投标人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资格;
(2)投标人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错误的更正;
(4)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6)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
(8)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9)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无法支付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9.5废标
19.5.1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标:
(1)投标人少于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评 标
20.评标原则
20.1 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和指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将由聘请的专家、采购单位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2 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定依据。
20.3 评标方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0.4 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21.评标保密
21.1 评标全过程内容和对投标文件的评分结果,不得向投标人和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
21.2 投标人对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2.资格审查
22.1.1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进入详评。所要提供的材料见投标人须知22.1.3条内容,资格审查资料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或无效的,其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
22.1.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的要求。
22.1.3下述资格审查文件中注明必须提交的文件均必须于本项目截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完备,如提供的材料不完备或所提供的材料无效或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投标资格:
(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要求反映经营范围);(必须提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其中“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供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个页面下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页面下的截图。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与上述书面声明一并提交】(必须提供);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2020年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如是新注册公司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5)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证明其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22.1.4物业服务合格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注明“必须提供”的文件均必须提供)
投标人还应提交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证明服务和手续合格性的文件及资料。它们可以是:
⑴有关服务资格和许可证(实行许可证制度的服务必须提供)、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证书(如有,请提供)、质量管理认证(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均为复印件);
⑵物业管理的运作程序、人员构成、企业概况、企业管理制度、相关管理人员取得的资质证书资料及获得的获奖荣誉证书(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⑶投标人获得的地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荣(信)誉奖项证书(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22.2 本项目不允许采用挂靠或分包方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编制费用和赔偿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同时保留对承接方的追索权。
2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3.1 以下投标人在资格后审时将被拒绝:
22.3.1.1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专业单位;
22.3.1.2 企业是一个由几个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专业单位组织的;
22.3.1.3 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22.3.1.4 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企业。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标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24.错误的修正
24.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影响评标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1.1 如果用阿拉伯数据表示的数额与用汉字表示的数额(人民币大写)不一致时,以汉语文字数额(人民币大写)为准。
24.1.2 当单价累计之和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之和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1.3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2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6.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6.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项目的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采购单位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6.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27.评标结果公示
27.1 在评标结束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评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27.2 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七、授予合同
28.中标通知书
28.1 评标结束后四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8.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9.1 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9.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均具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9.4 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并对该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他事项
30. 纪律和监督
30.1 对采购单位的纪律要求
采购单位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单位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采购单位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采购单位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采购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采购单位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采购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采购单位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8)供应商按照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9)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0)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1)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12)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13)供应商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30.4 对监督人员与工作等人员的有关规定和纪律:
1.评标办法在已备案的采购文件中已经载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
2.为了确保评审的保密性,评审过程对所有参加评审的评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招竞标站的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封闭期间,未经监督人员批准,评审现场人员不准随意离开现场,评审结束确定成交候选人后方可解除封闭。
3.评审开始之前,所有进入评审现场人员的通讯工具集中交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4.在评审过程中,评委要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客观、独立和公正地评审,所有在场的其他人员不得干预评审,也不得对评委提出导向性意见。
5.所有参加评审的评委、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漏涉及评审工作的各项保密事项和资料。
6.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发现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等应当予配合,及时地提供审计所需业务和财务资料(含电子数据)。
30.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1.解释权
31.1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32.其他有关事宜
32.1 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类型)向中标单位收取。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向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
(6000-5000)万元×0.1%=1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
32.2 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转角地块22号
电话/传真:0771-7945245
联 系 人:叶工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此合同格式如有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参照国家现行同类合同范本调整)
采购丽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委 托 方:
(甲 方):
受 托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 托 方(甲方)
受 托 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概况:江州区丽江大厦建筑总占地面积1799.88㎡,总建筑面积为28494.63㎡,地上20层(26886.56㎡),地下1层(1608.07㎡)。楼内共有办公用房366间,大中型会议室3间,楼内主要设施设备有中央空调、新排风设备、5部电梯、智能门禁系统、弱电系统(网络外网、网络内网)、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广播系统)、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二次加压供水系统、照明系统、排水系统、二三层大会议室音视频会议系统等。大厦车位共119 个,其中地下车库车位33个,地面车位86个。
丽江大厦附属配套工程有:1、江滨停车场,面积约为2600㎡,共有车位196个;2、食堂,总建筑面积为986.26㎡,主要设施设备有中央空调、新排风设备、厨房设备、强电系统等。
2、物业服务内容: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保密措施及重大活动协助服务。
(二)、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书
(三)、委托管理事项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和说明》中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所有要求执行。
(四)、合同价格及合同期限
1、合同价格: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每月服务费:(大写) (小写)
2、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叁年。原则上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服务终止时间相应顺延。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管理失误,引发群体事件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工作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6、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5、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6、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7、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9、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有人员因履行服务或意外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管理目标
乙方按机关物业服务行业标准提供优质服务。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八)、管理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自本合同签定生效且乙方正式进驻接管之日起计算。物业服务费用按月支付,甲方应在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费用给乙方。付款方式为转账支付,乙方应于确认费用到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
(九)、考核
1.考核:在试用期满或每期付款日或合同期满前,由委托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①物业公司信誉、管理是否到位;②各种制度、计划、预案、工作记录是否完善;③履行合同条款情况;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有无脱岗情况、各种维修是否及时;⑤服务态度和质量;⑥各种指标是否达标;⑦有无失窃记录、理赔工作和效果;⑧每日巡检记录是否完整。
2.委托方将考核结果、可否正式履行合同或付款结论用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物业公司。
3.乙方自收到书面考核结果起,五个工作日内应对未达标项进行整改。
(十)、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的财物丢失、损坏等进行的赔偿,应根据责任大小实行“责任赔偿”,赔偿责任的确定,一般由执法部门裁定进行确认,由乙方根据确认结果实施赔偿。被丢失、损失的物品价值的确定,按市场价格和相关规定的使用折旧情况综合确定,即按实际价值确定。
6、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付款或乙方提供的发给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一)、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但应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各二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设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优秀后合同正式生效。考核不合格合同自动失效,同时乙方须在合同失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退还剩余的服务费用给甲方。
8、其他约定事项: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
|||||
序号 |
名 称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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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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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
实际供货日期 |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
|||||
验收具体内容 |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
|||||
验收小组意见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
||||||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采购单位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基本情况:江州区丽江大厦建筑总占地面积1799.88㎡,总建筑面积为28494.63㎡,地上20层(26886.56㎡),地下1层(1608.07㎡)。楼内共有办公用房366间,大中型会议室3间,楼内主要设施设备有中央空调、新排风设备、5部电梯、智能门禁系统、弱电系统(网络外网、网络内网)、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广播系统)、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二次加压供水系统、照明系统、排水系统、二三层大会议室音视频会议系统等。大厦车位共119 个,其中地下车库车位33个,地面车位86个。
丽江大厦附属配套工程有:1、江滨停车场,面积约为2600㎡,共有车位196个;2、食堂,总建筑面积为986.26㎡,主要设施设备有中央空调、新排风设备、厨房设备、强电系统等。
1、公共部位设施设备(不含中央空调)、水、电日常维修、养护管理。
2、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管理。
3、环境卫生,办公楼内外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公共部位、公共卫生间、电梯轿厢、主干道、停车场、会议室、报告厅及多功能厅的清洁。
4、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积极协助采购单位方规划停车位,规范各类交通指示牌的管理。
5、区域内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公共秩序维护,包括门岗执勤、巡视、防盗、防火、灭火。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辖区内一切与治安有关的工作。
6、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置。
7、收送报纸、报刊、信件、代收快递等服务;
一、秩序维护服务内容
1、实行 24 小时门岗值班和 24 小时监控室值班制度。负责监控室值班、办公楼大厅值班和各种车辆进出疏导。
2、实行巡逻执勤制度,负责维护正常的生活和治安秩序;负责做好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负责保护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突发(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秩序;
3、负责消防安全,做好防火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快速稳妥处置火灾事故;
4、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做好车辆、车位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通道畅通;
5、负责公益活动的警卫、安全保护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完成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保洁服务内容
负责丽江大厦内所有道路、地面、明沟(含房屋周边、围墙边明沟)、花圃(含绿化带)、公共设施(含停车场)、公厕的保洁;及时清除房屋周边杂草,对丽江大厦内绿化、保洁产生的垃圾和因监管不到位,项目装修丢弃的垃圾以及项目废弃杂物(包括旧家具、废花盆及其它废弃物)等所有垃圾进行清运出大楼,放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区域;负责做好丽江大厦及相关部门布置的阶段性突击任务。
三、绿化养护内容
负责绿化带、草地、各种荫生植物、树木、绿篱的日常养护。
四、保密措施服务
1、制订有详细的保密管理制度、可行的保密管理措施。
2、晚上关门后严禁任何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楼;项目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入内,需有甲方领导的批准方可入内。
3、不准向外透漏项目的任何信息,不准私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大楼;
4、不准私自拍摄办公楼的大楼结构、位置照片。
五、重大活动协助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方举办各种活动期间,协助采购单位方在活动期间做好公共环境安全、水电供应、设备运转、卫生等工作,应加派人员待命维护公共秩序、卫生环境,必须加强巡查,保证丽江大厦的秩序和环境良好,防止安全、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
第三节 本项目及要求
一、房屋及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服务标准
1、外观完好、整洁,外墙装饰无脱落、无污染。
2、保证水、电、电梯和消防等设备运行正常。
3、按标准进行维修养护,故障排除及时(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公共照明、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化粪池、沟渠、水池等)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4、建立设备养护管理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故障应急处置措施。
5、保证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做到即报即修,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
6、负责设备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证书,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7、建立维修养护档案,每月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必要时拍照存底。
8、设备标识齐全、明显、合理。
二、公共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1、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外表干净,每周冲洗2次,有记录,无异味。
2、公共场所保持清洁,无杂物、废物、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楼道地面干净,无污渍、积水、杂物,扶手干净、无积尘、其他部位无明显积尘,无蜘蛛网。
4、公共卫生间保持清洁,每天冲洗三次(早、中,下午各一次),作业有记录,无污渍、无异味、无堵塞。
5、定期对所辖物业进行“四害”消杀清理工作。
6、电梯轿厢内干净光亮、每天擦拭2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月内壁上一次油)无异味。
三、美化绿化服务标准
1.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2.定期施肥、杀虫、修剪,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枯死。
3.绿化长势良好,定期浇水,无杂草丛生,无因干旱缺肥而枯萎现象。
4.区域内的盆栽绿化养护和管理。
5.植物标识齐全、明显、合理。
四、秩序管理服务标准
1、秩序维护队伍人员年龄控制在 20 至 55岁之间,全部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2、负责日常秩序维护、车辆停放引导、消防安全等管理,按照秩序维护的服务责任总目标,科学、合理安排安全守卫、治安巡逻等防范工作。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指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及时制止区域内各类治安案件和一切妨害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协助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所辖物业区域内一切源于治安有关的事件。发生各类案件、事故时,负责救助工作、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治安股报告并协助调查。
3、正确处置安全隐患和险情,严防发生工作失误。
4、做到 24 小时值班巡逻,进出大门设立门岗,做好人员出入登记,车辆停放有序,禁止乱停乱放,公共秩序良好。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公共秩序安全。
5、接受采购单位方和辖区公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6.制订有详细的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可行的管理措施、简便的操作流程;
7.严把大门安全关,严格实行进入丽江大厦的人检查,严禁衣冠不整携带违禁物品进入丽江大厦,做到不缺岗、不脱岗、不睡岗、不窜岗;
8.加强巡逻检查,晚上巡查密度不少于1小时/次,巡查必须做有记录,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可疑、突发情况;
9.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管理,发现可疑、突发情况必须作好记录和报告,妥善保存监控资料,严禁随意删除。
五、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标准
1.积极协助采购单位方做好节能宣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干部职工节能意识。
2.认真落实和执行丽江大厦节能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杜绝和减少能源资源浪费现象。
3.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丽江大厦功能设备、设施、加强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功能设备、设施的完好。
4.做好能源资源消耗监控,每月开展能源资源消耗分析,发现不正常功能现象,查找原因,立即整改,杜绝能源资源浪费。
5.做好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节能管理资料收集工作,建立相应的节能工作台帐。
六、消防安全工作标准
1.制订有详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可行的管理措施、简便的操作流程;
2.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每季度不少于1次,做到每个员工都能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和逃生技能;
3.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重点主要在大厅电线安全、灭火设备、消防报警监控设施等;
七、管理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区分岗位统一服装上岗,佩戴注明工作人员姓名、相片的工作证上岗。
根据丽江大厦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投入的工作人员不应少于以下人数:项目经理1人,秩序队长1人,消控监控室管理员3人,秩序员18人,水电工2人,绿化员1人,保洁班长1人,保洁员12人,,总计39人。
八、委托期限
本物业管理委托期限为叁年。(具体日期在签订合同时确认。)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不得开封)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表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声明书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六)物业服务合格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七)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投标人获得的相关信誉与荣誉证明材料
(九)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
(十)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及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十一)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十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投标人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顺序另行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一、投 标 函
致: (采购单位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综合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承包上述项目服务,并承担任何服务质量缺陷责任。项目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服务工作,修补服务工作中的任何缺陷。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文件。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3.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表
序号 |
内 容 |
服务年限 |
单价 (万元) |
总报价(万元) |
备注 |
1 |
叁年 |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
项目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
|||||
注:投标报价包含以下所列项目费用(1)至(5)及保洁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的总和。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按规定提取的保险和福利费及国家地方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 (2)设施、设备、工具、劳保费用及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费用; (3)项目管理费; (4)法定税费; (5)其它成本费用。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 招标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招标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
1、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如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3、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四、投标声明书
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___ (姓名)系 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项目名称)____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5.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五、资格证明材料
(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要求反映经营范围);(必须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2020年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如是新注册公司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4)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证明其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其中“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供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个页面下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页面下的截图。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与上述书面声明一并提交】(必须提供);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姓名章无效)
日期:
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其中“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供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个页面下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页面下的截图。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与上述书面声明一并提交】(必须提供)。
物业服务合格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注明“必须提供”的文件均必须提供)
投标人还应提交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证明服务和手续合格性的文件及资料。它们可以是:
⑴有关服务资格和许可证(实行许可证制度的服务必须提供)、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证书(如有,请提供)、质量管理认证(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均为复印件);
⑵物业管理的运作程序、人员构成、企业概况、企业管理制度、相关管理人员取得的资质证书资料及获得的获奖荣誉证书(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⑶投标人获得的地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荣(信)誉奖项证书(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类似项目情况表
考核期: 2017年以来的项目。附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应随本表附后,格式自拟)
采购单位名称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合同 |
验收报告 |
用户评价 |
||||||
八、投标人获得的相关信誉与荣誉证明材料
九、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
(由投标人就《采购项目需求》项目概述及要求自行分别填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十、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及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格式)
(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自行填写)
1、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必须符合《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所有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本方案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简介[应包括该机构成立年限、营业执照、资质情况的批准时间、截止时间、经营状况、有关部门资信评价(若有)、办公地点、是否购买或租用、面积多少、办公条件(车辆、电脑等硬件)、经营业绩、有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情况,是否有过不良记录等内容];
(2)拟投入人员数量以及人员详细工资计划(其工资应优于崇左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所有从业人员每年应有福利费、加班者有加班费等)
(3)投标单位响应本项目《项目需求和说明》中的所有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的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注:表后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十一、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转账底单复印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中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含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人员配备、服务承诺及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1、价格分……………………………………………………………………………满分20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
(2)价格分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
某投标人价格分 = × 20分
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投标人在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1个小时内必须当场提供报价成本分析报告,同时提供以下支撑证明材料:
(2.1.1)行政机构税务部门开具的拟派项目实施人员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依法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以及由社保局开具的该实施人员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如是新注册公司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
(2.1.2)2018年度、2019年度(如为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度)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2.1.3)提供至少3个同类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并提供该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经评定认为其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低于其企业成本或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该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不计分。
2、服务质量承诺分……………………………………………………………………满分15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由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5分):基本满足招标要求。
二档(5.1~10分):所提供的服务承诺比较全面。
三档(10.1~15分):优于二档,有相应的详细的保障其服务质量水平承诺措施,且工作安排与现场实际情况吻合,可操作性强。
3、服务计划、服务方案分…………………………………………………………满分55分
(1)岗位及人员配置合理性:满分7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管理计划方案中岗位及人员配置方案的优异程度,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2.5分):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性一般。
二档(2.6~4.5分):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
三档(4.6~7分):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性好,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
(2)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满分10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管理计划方案中建立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优异程度,由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5分):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方案完善、可行,计划详细具体、有保证。
二档(5.1~10分):建立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范方案优越。
(3)突发事件应急方案:0.1~6分,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满分6分。
(4)档案建立及管理:0.1~6分,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满分6分。
(5)人员的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考核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基本技能等:0.1~6分,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满分6分。
(6)配备物资装备,包括交通、通讯、照明、安全防范装备、保洁绿化装备及办公用品等:0.1~6分,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满分6分。
(7)公共安全及周边秩序的方案: 0.1~6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管理计划方案中相关情况的优异程度,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满分6分。
(8)绿化保洁方案: 0.1~8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管理计划方案中相关情况的优异程度,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满分8分。
4、业绩、信誉分………………………………………………………满分10分
投标人提供2017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的,每个项目2分,(满分10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
注:需提供证书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不计分
(三)综合得分=1+2+3+4
三、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按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排序,如意见不一致时,以记名方式投票确定)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五家(含五家)以上的,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第二、第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四家(含四家)以下的,可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3]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提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