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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某部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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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二次)

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0-JLBELD-W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货物主要商品

预算总金额(万元)

备注

1

蔬菜类

白菜、黄瓜、土豆、辣椒等

65

2

畜肉类

猪后鞧、五花肉、排骨朵、鲜牛肉、牛肚、鲜羊肉、羊杂等

110

3

水果类

苹果、香蕉、西瓜、梨、哈密瓜、桔子等

30

4

干调类

八角、花椒、干辣椒、盐、酱油、醋、玉米面、小米等

36

5

水产冻货类

鲤鱼、鲫鱼、冷冻刀鱼、鲅鱼、大虾、黄花鱼、鱿鱼、汤圆、水饺、撒尿牛丸、鸡肉丸等

34

6

禽肉类

鸡胸肉、鸡翅根、鸡心、烤鸭、生鸭、烧鸡、鸡脖等

27

7

禽蛋类

普通散养鸡蛋、鸭蛋等

18

8

牛奶类

纯牛奶、酸奶、核桃奶等

15

9

方便食品类

自热米饭、面包、火腿肠、矿泉水、雪碧、八宝粥、卤蛋、榨菜等

5

临机任务保障

合计

340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中国国籍且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台)资的综合性商超或综合性副食品直营店。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三)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12个月(以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时间为准,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四)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以及合理的专业服务人员结构等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人需具有自有或租赁总质量2吨以上厢式货车不少于3辆,其中至少1辆为冷藏式货车,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货车持有人需为公司或公司法人、股东,若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合同);

2.投标人2019年员工数不得少于5人(2019年签订员工合同及工资发放流水),并承诺确定中标后的服务人员;

3.有固定的货源筹措渠道(需提供进货渠道合同或能够证明长期合作的资金往来流水证明,合同有效期至少包含本次招标协议供货期);

4.具备物流配送、冷链运输、仓储周转和跨省伴随保障等能力,能够满足部队遂行应急行动物资筹措需求;

(五)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内产品(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六)具备一定经营规模体系

1.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含)以上;

2.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三省范围内注册企业,且经营场所面积(经营场所面积是指实体营业网点、冷库、保鲜库、仓储等,不含办公区域)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必须具有冷库,无冷库无投标资格);上述所有均需提供相应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 2019年度副食品(以项目概况中的9类货品为准)的年销售额不少于300万元;

(七)依法缴纳税收,近3年内没有偷税漏税问题。近3年内无因重大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近3年内供销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等各级信用信息平台,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八)能够接受定期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能够提供定期免费送货上门服务,每周配送三次,特殊情况随要随送。

(九)投标的商品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商家,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上均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十一)投标人必须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全权负责项目报名、资格预审、招标及中标后的合同签订、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

(十二)与政府、部队有处罚或黑名单记录的企业禁止参与。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十四)投标商家应承诺所提供的各类商品平均价格必须低于驻地正规大中型超市零售价格10%以上。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本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

(三)报名方式:报名人需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报名。

1.企业法人来的,提供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来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明以及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2.非外(台)资证明;

3.营业执照(成立时间12个月及以上,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

4.不少于3辆自有或租赁总质量2吨以上厢式车辆行驶证(其中至少有一辆为冷藏式货车)(货车持有人需为公司或公司法人、股东,若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合同,同时提供车辆现状彩色照片,车况良好);

5.公司2019年员工数不少于5人的证明材料(2019年签订的合同及工资发放流水);

6.固定供货渠道证明(需提供进货渠道合同或能够证明长期合作的资金往来流水);

7.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经营面积(经营场所面积是指实体营业网点、冷库、保鲜库、仓储等,不含办公区域)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必须具有冷库,无冷库无投标资格);(经营场所需公司自有或租赁:(1)自有的经营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备案合同等;(2)租赁的经营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及配套的银行转账流水作为证明材料(3)提供上述场所的现状彩色照片);

8. 2017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必须大于等于12个月,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9. 2019年度副食品(以项目概况中的9类货品为准)销售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证明材料(如财务审计报告可以满足此项要求,请加以说明并指出财务审计报告的相应位置);

10. 保密承诺书;

1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征信证明;

12. 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13. 依法缴纳税收,近3年内没有偷税漏税问题。近3年内无因重大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近3年内供销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

14.能够接受定期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能够提供定期免费送货上门服务,每周配送三次,特殊情况随要随送的承诺。

15.投标的商品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的承诺。

16. 投标商家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7.公司简介

获取招标文件提供的报名资料应做到:

①规范、清晰并用A4纸单面打印并按照以上先后顺序胶装成册;

②报名文件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公章;

③报名文件不得涂改。

否则将被拒收。

六、实地考察及购买标书

招标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考察小组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真伪性及其他可能影响履约的因素进行实地考察,若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招标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向考察结果合格的报名商家发售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报名商家不得参与后续投标活动。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6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8日10时00分。

(三)投标地点:黑龙江省兴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财富国际大厦1302室)。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四)投标方式: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有投标意向、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3万元整。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投标保证金转账备注:“副食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方参加投标和遵守投标规定的保证,如果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未按时参加开标会,以及不遵守投标规定和扰乱会场秩序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开标大会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九、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8日10时00分

(二)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兴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财富国际大厦1302室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两个网站同时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某部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

联系方式:黄先生 1814545516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兴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东区杏林路西段(财富国际)

联系方式:张秀峰 0454-822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