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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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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医院劳务派遣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资阳市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医院劳务派遣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1-13 16:54

一、项目编号
5120012020000623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资阳市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医院劳务派遣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信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T(7-9)-9(F)8-9、10、11、12、13、14、15
中标(成交)金额 3354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医院劳务派遣采购 服务范围: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拟采购一名服务供应商,为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提供就餐和管理服务服务要求: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陈波(业主代表)、王北安、杨舒、邱世秀、吴杉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签订的采购合计算。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60897.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资阳市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路95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5928107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N区3栋4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永新;联系电话:028-86930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老师
电话: 1592810715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编号:5120012020000623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第三次) 招 标 文 件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08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3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1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4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45 第七章 评标办法·····································································5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64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委托,拟对资阳市精神 病医院劳务派遣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 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20012020000623 二、招标项目: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资金来源:经营收入 四、招标项目简介: 包号 服务内容 供应商数量 01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采购项目(第三次) 1名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3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0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09 月 27 日上午 09:30- 12:00,下午 13: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 N区 3栋 4楼)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 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13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 N区 3栋 4 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 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 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 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 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 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成 财采[2019]17 号”)。 4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路 95 号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5928107159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 N区 3栋 4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76522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4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40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 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 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 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 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 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6 4 价格扣除和失信 企业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给予10%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或者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本次采购项目需求决定是否在“其他响应性投标 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原件。 2.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指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 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 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 从总分中扣除5分/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 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其他投标文件” 中进行承诺或反映。 5 节能、环保及无线 局域网产品政府 采购政策(本项目 不适用)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 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 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 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 7 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 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 予以公告。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9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10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 采购文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76522 11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76522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28-61676522 地址: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 N 区 3 栋 4 楼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28-61676522 地址: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 N 区 3 栋 4 楼 8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28-61676522 地址: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 N 区 3 栋 4 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 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 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阳市财政局。 联 系 电 话:028-87882979。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 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招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文件及签订的委托代理招标协议约定收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18 投标文件编制、密 封、签署、盖章 详见本章第 18、19 条。 19 其他说明 供应商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乱,意思表示 前后不一致等),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反映),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给予以解答, 并纠正招标文件中的错误。但是,供 应商不得就属于保密内容(比如:供应商报名情况、如何编制投标文件、如 何评审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质询或咨询。 20 相关内容更正 本 项 目 相 关 内 容 若 有 澄 清 和 修 改 ,将 在 四 川 省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sczfcg.com)以公告形式发布,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以保证对招标文件作出正确的响应。因供应商未及 时关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9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10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 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11 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 止时间。 7.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 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 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2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 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 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13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报价部分。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如涉及)。 2、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实质性要求)。 (二)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 列内容(如涉及):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3)服务应答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 下内容(如涉及): (1)投标函; (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3)商务应答表;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 14 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 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 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 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 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5 18.4“开标一览表”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 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注: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若投标人提供有单独密封的 “开标一览表”,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不作为开标、唱标及评标的依据,但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 表”内容的除外。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要 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 (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18.7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8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 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 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 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16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和标注。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补充”、“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 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22.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 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 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 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 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 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18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 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9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 理机构。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投标人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29.2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20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 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 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 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21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22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 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4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XXX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25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 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名称项目(招标编号:XXXX)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 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 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6 格式 1-3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27 格式 1-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 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28 格式 1-5 承诺函(如涉及)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 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 故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 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 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 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 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 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29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XXX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30 格式 2-2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XXXX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并同意招标文 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年月日。 31 格式 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 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 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 “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 十、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我方承诺符合该要 求。 十一、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 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 32 格式 2-4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小写: 大写: 备注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保险、代理、培训、税 费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 33 格式 2-5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岗位 人数(人) 工作月数 (月) 岗位工资(元 /月) 工资额合计 备注 1 环境管理员 15 6 2 秩序维护员 12 6 3 水电维修 1 6 4 洗浆工 7 6 5 厨师 8 6 6 司炉工 1 6 7 消防控制员 3 6 8 后勤 2 6 9 勤杂 2 6 10 配菜工 1 6 11 普通护理员 90 6 12 养老护理员 2 6 13 管理员 1 6 总 价(元) 注:1、投标人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进行岗位工资报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 34 格式 2-6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 35 格式 2-7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 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 36 格式 2-8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 37 格式 2-9 八、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服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 38 格式 2-10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 39 格式 2-11 十、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 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规 定的失信行为 XXXX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 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 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 戒。 40 格式 2-12 十一、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 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XXXX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XXXX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 注: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 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1 格式 2-13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XXXX_单位的 XXXX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43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 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44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需提供“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 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 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提供 2018 年或 2019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供 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提供最近一年任意三月的 税务部门、社保部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 章); 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 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45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 则可不提供。)。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 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 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 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三章)。 46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 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要求: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拟采购一名服务供应商,为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提供就餐和管理服务。 二、人员要求: 序 号 岗位 设置 岗位说明 岗位工资 最高限价 (元/月) 参考 人数 工作 月数 工资合 计 1 环境 管理 员 男工年龄不超过 55 岁,女工年龄不超过 50 岁,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小学及以 上文化,品行良好,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 度和员工行为规范。 3200 15 6 288000 2 秩序 维护 员 男工年龄不超过 55 岁,女工年龄不超过 45 岁,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初中及以 上文化,品行良好,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 度和员工行为规范 3200 12 6 230400 3 水电 维修 男性,年龄不超过 60 岁,持有特种设备操作 证。能胜任岗位需要,品行良好,遵守医院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 负责院区内水电等设施设备巡查、记录、维 修等工程服务工作。 3900 1 6 23400 4 洗浆 工 男工年龄不超过 60 岁,女工年龄不超过 55 岁,能胜任岗位需要,品行良好,遵守医院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 负责院区被服、布类的洗涤、消毒、保管、 缝补、熨烫、折叠及下收、下发等相关工作。 3309.52 7 6 139000 5 厨师 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 55 岁,持健康证,能 胜任岗位需要,品行良好,遵守医院的各项 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 负责食堂一日三餐制作。 4400 8 6 211200 47 6 司炉 工 男性,年龄不超过 60 岁,能胜任岗位需要, 品行良好,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 行为规范。 负责清理炉箅子,放在指定位置,记录每次 填煤、数量。做好用煤和供热的调整工作, 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节约能源。熟悉设备的 运行情况,认真进行运行巡察,保证设备正 常运行。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防止管 道和设备的跑冒滴漏,制定设备小修计划, 并按计划实施。对锅炉做内部检查和外部检 查,了解锅炉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 如实反映存在的缺陷,向维修班提供第一手 材料等工作 3600 1 6 21600 7 消防 控制 员 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 60 岁,持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 防员)证,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品 行良好,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行 为规范。 负责院区消防监控值守等相关工作。 4700 3 6 84600 8 后勤 男女,年龄不超过 50 岁,能胜任岗位需要, 品行良好,亲和力佳,服从安排,遵守医院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 负责协助医院后勤服务相关工作。 3200 2 6 38400 9 勤杂 男工年龄不超过 60 岁,女工年龄不超过 55 岁,持健康证,能胜任岗位需要,品行良好, 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 协助厨师准备一日三餐食材,负责食堂区域 卫生清洁、消毒及其他工作。 3200 2 6 38400 10 配菜 工 女性,年龄不超过 55 岁,持健康证,品行良 好,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 范。 协助厨师准备一日三餐食材,负责食堂菜品 搭配、洗、切等级其他工作 3200 1 6 19200 11 普通 护理 员 男工年龄不超过 60 岁,女工年龄不超过 55 岁,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品行良好, 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 在院方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负责院内有自理 能力的老年人生活起居护理。 4100 90 6 2214000 12 养老 护理 男工年龄不超过 55 岁,女工年龄不超过 50 岁,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品行良好, 5100 2 6 61200 48 员 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 在院方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负责院内失能/无 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的生活起居护理。 13 管理 员 负责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全面统一、协调、 管理。 5100 1 6 30600 合计 145 78 3400000 注:1.按照采购方要求,向采购方提供一定数量能胜任采购方相关工作的员工, 根据业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并服从采购方的管理,所 有被派遣人员均须经过采购方登记后方可入职,有权优先使用现有人员。 2.本项目提供工作岗位暂定: 145 人。具体岗位安排由采购方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 要设置和调整,工资发放按照每月实际用工数及相关考核据实结算。 ★3.中标方驻医院的项目管理人员需具有丰富的医院类劳务外包项目管理经验, 年龄 45 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证书》,在 医院的有效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 50 周,每周不低于 40 小时(提供投标供应商为拟派 遣本项目经理缴纳近 24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供所有配备人员健康状况良好及无犯罪纪录的承诺函原件。 ★5.被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履责尽责服从管理,若因被派遣人员自身 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意外,由派遣单位(即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6.本项目的岗位工资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 保险”“医疗保险"等所有相关保险。 ★7.为提高医院劳务派遣项目服务人员管理,投标人须提供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 利用手机 APP 等智能化智慧化管理软件,有效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管理。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管理人员 49 负责后勤服务全面统一、协调、管理。 (二)秩序维护员 1)服务标准 建立安保管理制度,确保服务区域内的安全,引导车辆停放有序;保障防盗、防 火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排查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2)服务要求 3)应当遵守业主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 4)安保巡查服务,应当着装整洁,举止端庄,文明用语; 5)加强巡逻,实行定岗定员轮班 24 小时巡视责任区域,应当及时制止寻衅滋事、 非法集会、缠闹围攻、扰乱正常办公事件,及时调解民事纠纷事件,预防和及时制止 破坏公共设施、偷盗、纵火行为; 6)应熟悉责任区域消防设备、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须按照消防防火有关规定, 每日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7)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脱岗、喝酒; 8)应阻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办公区大门内(外)摆摊设点、倾倒建筑垃圾;劝阻 损坏公物、攀折树枝和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 9)来客来访人员出入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指挥、疏导车辆,维护出入口正 常秩序;对出入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单位和个人财物流 失及违禁物品流失;协助单位做好来访人员接待、控烟宣传、桶装水更换和报纸发放 等工作; (三)厨师及勤杂人员 1) 主要负责早、中、晚三餐餐品的制作、就餐服务。 2) 配合采购人的采购物资计划,负责食堂物资的接收、搬运及堆放。 50 3)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科学合理搭配膳食。厨房用具应保持洁净,做到每餐 消毒;厨房区域、用餐区域都需做到每餐进行清洁,每日进行全面清扫、整理,保证 各区域干净卫生等工作,给所有就餐人员提供卫生、可口的膳食服务。 (四)普通护理员 1)认真遵守医院及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注意医疗安全,严 防差错、事故发生。 2)用专业知识、技能为老人提供主动、热情、耐心细致的亲情般专业化服务。 3)照顾好老人的生活起居、健康宣教、饮食指导、病情观察、用药后反应等,发现 有异常变化要立即报告医护人员,不允许随意在老人面前向医护人员讲个人对老人的 病情、治疗等方面的意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做好卧床老人的基础护理、执行相关的护理措施,预防合并症的发生 5)做好交接班,如床头、书面、口头的交接班,交接病情、治疗、皮肤及需继续观 察的护理内容 6)按公司要求做好班前准备,仪表端庄,文明礼貌,遵守服务守则。 7)执行专业陪护窗口排班,实行十二小时值班制,实行签到制,按时到岗做好服务。 8)协助护工做好老人床单位的整理、打水、更衣等。 (五)养老护理员工作职责 (1)在养老照护部、护士长及护士长助理的业务指导下,实施对老人的照护。 (2)根据护理等级,制订老人的照护计划,全面负责老人的健康娱乐、生活照料、 心理护理、保健康复等工作;指导、帮助老人合理饮食、科学锻炼、规律生活;按养 老护理工作规范,有条不紊地落实各项护理措施,维护和促进老人身心健康。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定期检查居 室及周围环境设施,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必要的记录工作。 51 (4)认真执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巡视,加强对刀片、剪子、针头等锐器以 及氧气、电源、火源的管理。对有躁动、平衡功能失调等老人必要时使用安全保护措 施,工作中注意做好自我防范。 (5)认真执行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护理单元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病室的 整齐、清洁、安全、舒适、无异味,使老人有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床头柜及床单元 随脏随打扫,保持老人衣物干净、整洁、无异味,头发、指(趾)甲定期清洁、修剪。 (6)负责保管好老人的被褥、起居用品等并做好登记。 (7)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电器的使用方法,认真维护保养,保持功能完好。 (8)观察老人的身体、精神状况,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汇报,按医嘱协助、督促老 人服药及其他可以执行的工作, 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观察病情,进行康复锻炼,做好 记录。 (9)熟知本院的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热情接待咨询、申请入住的老人。 (10)定期总结、汇报,听取老人和家属意见,改善服务质量。 (11)努力学习老年护理知识和技能,参加学术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12)及时完成指令性任务。 四、采购项目相关商务、合同等条款要求 1、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 2、服务期限:六个月。 3.验收标准和方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 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伴随服务:中标人工作人员的交通、误工、医疗、公伤、意外等均由中标人自行 负责。 ★5.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承诺如若中标,在服务过程中若是 由于员工自身原因或中标人公司内部管理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52 ★6.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承诺在服务过程中,任何与社会劳动保障方面的纠纷均与采购 人无关,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支付基本工资和购买“五 险”。 ★7.中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考虑到医院整体劳务派遣人员的交接问题,投标人在投标 时应拟定 40 人以上的应急接管服务团队,保障交接期间医院后勤管理正常运转;中标 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应急管理服务团队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社保(服务团队 人员配置情况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团队人员在投标人近 6个月的社保购买证明),中 标人在入场时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验收,如中标人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 的按废标处理。待工作运转正常或项目人员足额后,中标人可撤离应急人员。 五、履约验收标准及要求: 1、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以上级主管部 门验收合格为准; 2、 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 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 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 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注: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 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 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 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 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 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54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 证据。 2、 评标方法 2.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 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 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 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 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 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55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 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 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 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 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 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 加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 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 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 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七)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本章 3.2.2 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八)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情形 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 56 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 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 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顺序在非不发达地 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 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 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 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 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 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 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 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 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 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 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 57 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 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 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 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 3.8.1-3.8.3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 58 无效投标处理。 3.9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 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 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 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 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 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 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 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 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 59 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 权重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0 分) 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做为基准价。 投标供应商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供应商的最低报价应是所有岗位月工资的总和。 2.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共同评分项 2 服务要求 (8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服务要求没有负偏离得 8 分;低于 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 项 3 服务方案 (20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服务项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 设想和规划、项目管理机构运作及管理制度、管理服务详细计划、 管理方案及实施步骤,以上 4 项内容齐全且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且内容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20 分;以上 4 点内容较简单或无针 对性的每 1 项扣 3 分;未提供每一项扣 5 分,扣完为止。 4 应急事件处 理方案 (14 分)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事件处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应 急总体方案、 从时间空间预案分析、 突发事件预防、 应急保障 措施,以上 4 项内容详细、有针对性且满足本项目实施进度及管 理需求的得 8 分;内容较简单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 1 项扣 1 分;未提供每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在此基础上,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有一项有利于采购人对本项目 实施需要的加 2 分,最多加 6 分。本项最多得 14 分。 共同评分项 60 序号 评分因素及 权重 评分标准 说明 5 人员配置 (22 分) 1、供应商项目情况制定项目人员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配备管理 人员和服务人员、人员保障措施、人员分工、人员管理制度、人 员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以上 5 项内容详细齐全且满足本项目 管理需求的得 10 分;内容较简单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 1 项扣 1 分;未提供每一项扣 2 分,最多扣 10 分,扣完为止。在此基础 上,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有一项有利于采购人对本项目实施需要 的加 2 分,最多加 6 分。本项最多得 16 分。 2、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在本单 位工作的证明材料,在上述基础上,每少一人提供扣 1 分,本项 扣完为止。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 消防员),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最高得 6 分(提供证书持有人在 本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 共同评分项 6 管理经验 (10 分) 近三年具有医疗机构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同一医疗机构不同年份的按一个类似项目计算。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不予认定。 共同评分项 7 履约能力 (13 分) 1.投标人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具有 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投标人具有 OHSAS18001或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 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人提供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的得 3 分。(提供与软件公司 签定的合同及复印件、所服务医院单位证明复印件和软件截图) 5.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已经成立工会组织,规范员工管 理关系的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当地总工会批复成立 共同评分 项 61 序号 评分因素及 权重 评分标准 说明 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件复印件及法人证书)。 6.投标人建有党组织的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上一级 党委批复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文件复印件) 8 扶持少数 民族及不 发达地区 (1分) 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得 1 分。 注: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 证明材料。 共同评分 项 9 响应文件的 规范性 (2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 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项 注: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3.4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 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标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C2+…… +Cn)/ NC+(D1+D2+……+Dn)/ ND A1、A2……An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经济 类专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 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 分别为每 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 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为评标委员会人 数。 5、 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2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 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 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 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 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 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 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63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 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 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 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 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64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 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 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 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 万元; 65 3. 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 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 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66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 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 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 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67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68 附件: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采购项目(第三次) 投标报名函 序号 报名信息 编号情况 备注 1 供应商名称 2 营业执照号 3 联系人 4 联系电话 5 邮箱 6 其他 7 领取文件名称 领取份数 领取日期 领取人 8 领取资料名称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4“开标一览表”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7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2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投标人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29.2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1. 补充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 33.合同公告 34、合同备案 35. 履行合同 36. 验收 37.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二、承诺函 一、投 标 函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保险、代理、培训、税费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 五、商务应答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投标日期: 。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八、服务应答表 序号 包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十、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十一、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要求: 二、人员要求: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项目相关商务、合同等条款要求 五、履约验收标准及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2、 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5、 废 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