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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之江监狱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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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之江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鲜猪肉类、粮油米面调味品、蔬菜水产及其他肉类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之江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鲜猪肉类、粮油米面调味品、蔬菜水产及其他肉类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3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之江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鲜猪肉类、粮油米面调味品、蔬菜水产及其他肉类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次数:19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之江监狱的委托,就其浙江省之江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鲜猪肉类、粮油米面调味品、蔬菜水产及其他肉类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SZJ-B2020071(浙金丽招2020103号)

二. 项目名称:浙江省之江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鲜猪肉类、粮油米面调味品、蔬菜水产及其他肉类等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

浙江省之江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鲜猪肉类、粮油米面调味品、蔬菜水产及其他肉类等采购项目

1

标段一:鲜猪肉类

72

234

(据实结算)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标段二:粮油米面类

42

标段三:蔬菜类、鲜禽肉蛋类(不含鲜猪肉)、冻禽肉蛋及制品、水产及冻品类、豆制品及湿面类、水果类、干货类等

12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满足配送所需的运输车辆,且至少1辆具有冷藏(设备)功能的厢式货车;

3.具有满足本次招标标的的食品卫生检测设备及场所,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认证;

4.投标人具有实体门店或经营场所;

5.投标人非在招标人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6.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7.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六.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七. 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3日-11月20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八.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格式自拟,体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128189,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传真递交的,以实际收到传真件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注明投标的标段名称。如需投标多标段,请注明。投标文件分标段投标。

九.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十.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4日9:45(北京时间)

十二.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电梯5楼)

十三.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四.开标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电梯5楼)

十五.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

招天下www.zhaotx.cn

十六.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质疑联系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之江监狱

联系人:颜文君 联系电话:0578-2106177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联花路99号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之江监狱纪委办

联系人:胡津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8-2396301 传真:0578-2396301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联花路99号

十八.注意事项: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投标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投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丽水市商会大厦自觉接受大楼物业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进出路线:投标人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等,电梯上五楼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会议结束后原路返回。

4.如遇突发状况,按照“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浙江省之江监狱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 月13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浙江省之江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鲜猪肉类、粮油米面调味品、蔬菜水产及其他肉类等采购项目 定稿.docx

    430.5 KB

浙江省之江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鲜猪肉类、粮油米面调味品、蔬菜水产及其他肉类等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SZJ-B2020071(浙金丽招2020103号)

项目名称:

浙江省之江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鲜猪肉类、粮油米面调味品、蔬菜水产及其他肉类等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浙江省之江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5

第二章 招标需求 9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63

前附表 63

一 总则 65

二 招标文件说明 6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66

四 投标保证金 69

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 69

六 开标和评标 70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73

八 法律责任 74

澄清、修改发布媒体 75

质疑 76

十一 投诉 76

十二 授予合同 76

十三 验收 78

十四 其他事项 78

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 79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103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03

二 资信及商务文件格式 113

三 技术文件格式 119

四 报价文件格式 124

五 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格式 128

六 中标投标人公告内容 129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130

一 总则 130

二 评标委员会 130

三 评标程序 130

标项一:鲜肉类物资 132

四 评审一般规定 132

五 评审内容及标准 132

标项二:粮油米面类物资 134

四 评审一般规定 134

五 评审内容及标准 135

标项三:蔬菜类、鲜禽肉蛋类(不含鲜猪肉)、冻禽肉蛋及制品、水产及冻品类、豆制品及湿面类、水果类、干货类等物资 137

四 评审一般规定 137

五 评审内容及标准 138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140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之江监狱的委托,就其浙江省之江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鲜猪肉类、粮油米面调味品、蔬菜水产及其他肉类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SZJ-B2020071(浙金丽招2020103号)

二. 项目名称:浙江省之江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鲜猪肉类、粮油米面调味品、蔬菜水产及其他肉类等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

浙江省之江监狱民警职工食堂鲜猪肉类、粮油米面调味品、蔬菜水产及其他肉类等采购项目

1

标段一:鲜猪肉类

72

234

(据实结算)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标段二:粮油米面类

42

标段三:蔬菜类、鲜禽肉蛋类(不含鲜猪肉)、冻禽肉蛋及制品、水产及冻品类、豆制品及湿面类、水果类、干货类等

12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满足配送所需的运输车辆,且至少1辆具有冷藏(设备)功能的厢式货车;

3.具有满足本次招标标的的食品卫生检测设备及场所,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认证;

4.投标人具有实体门店或经营场所;

5.投标人非在招标人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6.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7.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六.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七. 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020年1113日-1120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八.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格式自拟,体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128189,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传真递交的,以实际收到传真件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注明投标的标段名称。如需投标多标段,请注明。投标文件分标段投标。

九.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十.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24日9:45(北京时间)

十二.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电梯5楼)

十三.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四.开标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电梯5楼)

十五.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

招天下www.zhaotx.cn

十六.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质疑联系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之江监狱

联系人:颜文君 联系电话:0578-2106177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联花路99号

%1.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之江监狱纪委办

联系人:胡津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8-2396301 传真:0578-2396301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联花路99号

.注意事项: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投标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投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丽水市商会大厦自觉接受大楼物业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进出路线:投标人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等,电梯上五楼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会议结束后原路返回。

4.如遇突发状况,按照“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浙江省之江监狱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 月13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招标方式及供货期

1、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

2、 合同期限为一年。(首次配送之日起计算)

3、标段一:选择2家投标人。标段二:选择1家投标人。标段三:选择2家投标人。

二、采购内容及清单

标段一:鲜猪肉类物资

一、选择投标人两家,原则上按月轮流供货,若在月供货中出现不符合采购人供货需求的,月考核确定取消下一次供货,由另一家供货商持续供货[例如A在3月份供货时因违反采购人供货需求考核确定取消一次,即4-6月均由B供货(前提是B这3个月都没有在考核中被取消配送机会),7月份A再恢复供货]。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食堂通知为准,最终以实际采购量结算。供货期1年。年采购量预算72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月市场询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

新鲜猪肉类

编号

类别

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1

猪肉类B

板油

新鲜,无异味

2

猪肉类D

大块肉

新鲜,无异味

3

猪肉类D

大排

新鲜,无异味

4

猪肉类D

饭敲骨

新鲜,无异味

5

猪肉类F

肥膘块

新鲜,无异味

6

猪肉类F

肥肉

新鲜,无异味

7

猪肉类H

红头肉

新鲜,无异味

8

猪肉类H

红头肉末

新鲜,无异味

9

猪肉类H

后腿肉

新鲜,无异味

10

猪肉类H

后腿肉末

新鲜,无异味

11

猪肉类J

夹心肉

新鲜,无异味

12

猪肉类J

夹心肉末

新鲜,无异味

13

猪肉类J

夹心肉片

新鲜,无异味

14

猪肉类J

夹心肉丝

新鲜,无异味

15

猪肉类J

净仔排

新鲜,无异味

16

猪肉类L

里脊肉

新鲜,无异味

17

猪肉类L

里脊肉片

新鲜,无异味

18

猪肉类Q

前腿肉

新鲜,无异味

19

猪肉类Q

去皮夹心肉

新鲜,无异味

20

猪肉类Q

去皮五花肉

新鲜,无异味

21

猪肉类R

肉皮

新鲜,无异味

22

猪肉类S

生猪头

新鲜,无异味

23

猪肉类S

生猪头肉

新鲜,无异味

24

猪肉类S

生猪尾巴

新鲜,无异味

25

猪肉类S

瘦肉

新鲜,无异味

26

猪肉类S

瘦肉丁

新鲜,无异味

27

猪肉类S

瘦肉末

新鲜,无异味

28

猪肉类S

瘦肉片

新鲜,无异味

29

猪肉类S

瘦肉丝

新鲜,无异味

30

猪肉类S

瘦肉条

新鲜,无异味

31

猪肉类T

蹄膀

新鲜,无异味

32

猪肉类T

条肉

新鲜,无异味

33

猪肉类T

筒骨

新鲜,无异味

34

猪肉类T

土猪夹心肉

新鲜,无异味

35

猪肉类T

土猪脚

新鲜,无异味

36

猪肉类T

土猪肉

新鲜,无异味

37

猪肉类T

土猪五花肉

新鲜,无异味

38

猪肉类W

五花肉

新鲜,无异味

39

猪肉类X

鲜猪大肠

新鲜,无异味

40

猪肉类X

鲜猪肚

新鲜,无异味

41

猪肉类X

鲜猪脚尖

新鲜,无异味

42

猪肉类X

鲜猪脚粒

新鲜,无异味

43

猪肉类X

鲜猪皮

新鲜,无异味

44

猪肉类X

鲜猪舌

新鲜,无异味

45

猪肉类X

鲜猪头

新鲜,无异味

46

猪肉类X

鲜猪小肠

新鲜,无异味

47

猪肉类Y

腰条

新鲜,无异味

48

猪肉类Z

杂排

新鲜,无异味

49

猪肉类Z

仔排

新鲜,无异味

50

猪肉类Z

猪耳朵

新鲜,无异味

51

猪肉类Z

猪肺

新鲜,无异味

52

猪肉类Z

猪肝

新鲜,无异味

53

猪肉类Z

猪肝末

新鲜,无异味

54

猪肉类Z

猪肝片

新鲜,无异味

55

猪肉类Z

猪隔膜

新鲜,无异味

56

猪肉类Z

猪脚

新鲜,无异味

57

猪肉类Z

猪脚圈

新鲜,无异味

58

猪肉类Z

猪脸

新鲜,无异味

59

猪肉类Z

猪头瓣

新鲜,无异味

60

猪肉类Z

猪心

新鲜,无异味

61

猪肉类Z

猪血

新鲜,无异味

62

猪肉类Z

猪腰

新鲜,无异味


三、采购质量要求、送货方式及验收方式:

(一)供货方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供货方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向采购人无条件开放其食品质量安全可溯源管理系统,以便接受采购人监督核查。及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所有预包装食品要求通过QS认证,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具体质量标准如下:

鲜猪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

(二)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输方式

1、交货时间:为每天早7:30以前,按照采购人报单内容(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将所有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采购人食堂仓库为:之江人家食堂。

3、运输方式:供货方的物资配送车辆做到专车专用,防止食物二次污染。货物运输费用及途中产生的风险,由供货方负责。

(三)验收标准及方式:

1、供货方交货时应同时附上送货单一式三联送货单,留存采购人二联,供货方留存一联,需填写品名、重量、数量、规格。

2、供货方产品送达采购人时,采购人派专人负责进行过秤验收,双方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字确定。

3、采购人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质量存在问题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供货方退换货。

4、送货要求:

供货方应当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食材配送通知单》要求,在每日7:30时之前将所需食材用冷藏车冷藏保鲜送至职工食堂库房,确保食材不发生变质。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供货方须按照采购人的电话通知要求,在60分钟之内送到。运费及途中一切风险由供货方自行负责。发生送货延误的,按500元/次扣罚,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若因供货方原因,给采购人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供货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后果。

四、结算方式:

1、根据合同约定(月市场询价)作为基准价及供货方投标文件中结算率,结算价=基准价*结算率。结算价格包含货物价款、包装物、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途中损耗费、检测、验收费、保险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2、结算率(以中标结算率为准)。

鉴于近期鲜猪肉类市场波动大,采用每月市场询价确定基准价,由采购人在《食材配送通知单》中书面明确。供货方应当按照规定的定价原则,自行确定食材价格。

五、采价方式:

采价工作由采购人指派的询价小组(膳食委员会成员及其它民警职工)负责,供货方可以派员一同参与询价,所形成的基准价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供货方。询价小组(2人或以上)在每月20号前,通过随机的方式在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店(丽水解放路联华超市)、丽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万地大润发超市)、丽水华联超市(府前菜市场楼上)、丽水市发改委(丽水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4家采价点中确定二家作为采价地点,二家销售单位零售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采价日价格。如在采价日遇有商家进行促销活动的,则以促销前的原零售价为准;如在采价日出现某种食材超市下架或停止销售的情况时,询价小组可向采价点以的其他超市、菜市场或网上询价。

询价小组根据“先供货后结算”的原则,在每月的20号左右组织询价。询价获得的各类食材采价日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作为当月食材价款的结算基准价。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货款结算按实际采购量计算。

2、每月底为月货款结算日,供货方必须开具本公司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本公司的账号,采购人在收到供货方发票后15日内将当月货款转入供货方公司的账户。供货方开具非本公司的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提供非本公司的账号,采购人有权拒绝转款。结算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开具发票的则顺延到下个月一起结算。

3、因供货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和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


标段二:粮油米面类物资

供货时间为一年。供货地点为浙江省之江监狱食堂职工食堂。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食堂通知为准。年采购量预算42万元。最终以实际采购量结算。

一、采购内容及基准价

粮油米面类基准价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

包装规格

单位

基准价(元)

1

100%黑芝麻油

长康

180ml

18.48

2

AE浓香菜籽油

福临门

5L

81.84

3

B高筋小麦粉

金像牌

25kg

160.00

4

奥尔良腌制粉

1KG

27.00

5

白醋

镇江

500ml

8.50

6

白醋

上海

500ml

6.90

7

白醋6度

恒顺

500ml

7.48

8

白腐乳

莲丰

300g

6.80

9

白挂面

散称

3.40

10

白胡椒粉

5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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