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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南站食堂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交南站食堂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3
 

公交集团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公开选择公交南站食堂经营方,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交南站食堂经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GJZB-2009

三、项目内容

1.地点:位于荔华东大道公交南站一楼;

2.经营期限:1年;

3.面积:约120m2(含厨房和餐厅);

4.设备:有部分基本厨具设备;

5.经营方式及费用:

(1)中标人自负盈亏,经营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2)在不影响招标方职工就餐条件前提下,允许适当对外经营。否则,招标方有权关停整改。

(3)招标方承担不高于3790元/月(含税)的餐饮服务费(实际以中标价为准),结算需提供正式发票。

(4)做到餐厨收运、防疫消杀,费用自理。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后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取得餐饮经营资质1年或以上的的合法企业或个体。

2.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符合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见第二部分)必须包括以下部分:

(1)投标承诺函;

(2)报价表;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年检证明;

(4)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无法参加开标会的必需提供);

(5)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

2.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后密封,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

1.最低评标价法。资格审查合格,报价在限价以内(≥0元/月)且为最低报价的,确定为中标价;

2.若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报价,则进行现场随机抽签;

3.报价不得涂改,否则为无效报价;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时,本次招标活动终止。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以对公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公交集团账户(开户名: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莆田市分行,帐号:13400201040002347);柜台现金转账的须以单位署名,不接受个人汇款;

3.转账时需备注“公交南站食堂经营项目(GJZB-2009)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

4.投标保证金须缴交的截至时间为11月18日24:00,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5.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6.未中标的可在开标会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办理之日起15日无息退还;

7.投标人恶意干扰招标活动的;在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不接受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未按投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缴纳。用于经营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或给招标方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经营方在经营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押金无息如数退还。

中标人在履约期间存在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十一、时间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或实地查看的,请在11月22日前来电联系,逾期视为认可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20日上午8:30-9:00,新车站旁市公交公司办公楼306室,逾期不予接收;

评审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20日上午9:00,新车站旁市公交公司办公楼306室

招标文件内容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联系人:小林 18059558657

 
附 件 1: 公交南站食堂经营项目招标公告.doc 下载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公交南站食堂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GJZB-2009

采购单位: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 经营合同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公交集团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公开选择公交南站食堂经营方,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交南站食堂经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GJZB-2009

三、项目内容

1.地点:位于荔华东大道公交南站一楼;

2.经营期限:1年;

3.面积:约120m2(含厨房和餐厅);

4.设备:有部分基本厨具设备

5.经营方式及费用:

(1)中标人自负盈亏,经营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2)在不影响招标方职工就餐条件前提下,允许适当对外经营。否则,招标方有权关停整改。

(3)招标方承担不高于3790元/月(含税)的餐饮服务费(实际以中标价为准),结算需提供正式发票。

(4)做到餐厨收运、防疫消杀,费用自理。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后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取得餐饮经营资质1年或以上的的合法企业或个体。

2.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符合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见第二部分)必须包括以下部分:

(1)投标承诺函;

(2)报价表;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年检证明;

(4)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无法参加开标会的必需提供);

(5)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

2.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后密封,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

1.最低评标价法。资格审查合格,报价在限价以内(≥0元/月)且为最低报价的,确定为中标价;

2.若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报价,则进行现场随机抽签;

3.报价不得涂改,否则为无效报价;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时,本次招标活动终止。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以对公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公交集团账户(开户名: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莆田市分行,帐号:13400201040002347);柜台现金转账的须以单位署名,不接受个人汇款;

3.转账时需备注“公交南站食堂经营项目(GJZB-2009)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

4.投标保证金须缴交的截至时间为11月18日24:00,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5.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6.未中标的可在开标会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办理之日起15日无息退还;

7.投标人恶意干扰招标活动的;在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不接受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未按投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缴纳。用于经营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或给招标方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经营方在经营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押金无息如数退还。

中标人在履约期间存在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十一、时间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或实地查看的,请在11月22日前来电联系,逾期视为认可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20日上午8:30-9:00,新车站旁市公交公司办公楼306室,逾期不予接收;

评审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20日上午9:00,新车站旁市公交公司办公楼306室

招标文件内容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联系人:小林 18059558657

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经营要求

1.职工日常用餐,以中式自助餐为主,辅以特色小炒或西式餐点;

2.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全年无休)进行加工售卖,保障各类伙食供应。

3.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配合招标人做好食材验收工作,加工制作饭菜、售卖、收银、洗碗、餐厅卫生,做好食堂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资料的建档和规范填报等服务。

4.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部门的要求进行操作,保证食品安全。

5.招标人不提供服务人员的宿舍。

6.要加强员工业务的培训,上岗前必须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日常工作中要求定期集中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7.中标人要负责所属服务人员的卫生安全教育,确保所有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的帽子、口罩、手套等。

8.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交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登记造册上次招标人备案,主动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

9.上班期间,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售饭菜员工必须戴口罩;不得佩戴饰物,不留长指甲;长发盘起,做到穿戴整齐,卫生清洁。

10.中标人对食堂的经营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

11.中标人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由中标人自理,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对外经济活动只能以中标人自身名义,不能以招标人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合约。

二、菜品要求

1.自助早餐要求每天变换20%的菜品,提供不低于8道热加工佐餐小菜。

2.根据职工需求搭配菜品,菜品应该根据季节进行变换,确保两周内60%以上不重复。

3.菜品原料、配料采购渠道正规、卫生。

4.菜品保障营养健康,要科学合理搭配食材,规范操作加工流程。

5.出品要求坚持“少量多次”的加工方式,降低单品存放时间,杜绝浪费。

三、卫生要求

1.每日三餐保持卫生干净;设备、厨具应定期保洁;餐具要求每餐消毒;厨房加工用具用后清洗、定期消毒。

2.食品冷藏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严格分开,严禁过期食品再次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存储工具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3.每餐工作结束后,中标人必须对餐厅、厨房进行一次大清洁、消毒,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整洁。库房要求通风良好,符合防腐、防尘、防鼠要求。冰柜和冷库应定期清理﹑除霜并做好记录,消除异味,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分开存放。对所有用过的食具、餐具洗净后立即消毒,并做好记录。

4.应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等,确保畅通,污水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疏通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5.食堂厨余垃圾等由中标人放置至指定地点由餐厨收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每餐对存放位置进行冲洗,保证集中存放点的卫生整洁,无异味。厨余垃圾收运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6.食堂其他生活垃圾须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投放,严禁周边随意摆放,以保障厨房、餐厅周边整体环境卫生。

四、安全防疫要求

1.中标人对食堂内的消防设备有保管的责任,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应做好食堂清洁工作,不得在餐厅内抽烟、吐痰、随地乱丢垃圾,餐厅每天每餐专人保洁,操作间、配餐室每餐进行“一小清”,每天进行“一大清”,保证地面、墙面、门窗、操作台、料车等光洁无油污。

3.储物间保持整洁,所有货物离地离墙摆放,做好各类餐具的洗涤与消毒,保持餐具干净不油腻,并做好消毒记录。

4.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定期由防疫单位做好防疫消杀服务,防疫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5.中标人对食堂刀具或危害他人安全的工具,须规范管理,专人保管,专门存放,未经营时要上锁。

6.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食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食品要求不发霉、不变质、不腐烂、无异味。

五、设备要求

使用的设施设备要定期维护、损坏维修,维护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六、其它事项

1.中标人在经营期限内,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用餐卫生安全;

2.主动配合做好招标人有关食堂管理的其他事宜。

第二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公交南站食堂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GJZB-2009

投标单位: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投标日期: 2020年 月 日


二、投标承诺函

致: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贵方发布的 公交南站食堂经营项目(项目编号: GJZB-2009)的招标公告,我方已详细审阅,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款和要求,参加投标,并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招标文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内容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2、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内容除外)连同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所提供的响应材料真实合法,并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

5、随同本投标文件,我方递交人民币 贰仟 元整(¥ 2000.00)为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出现在本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时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提供虚假招标材料等违规情况,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公交南站食堂经营 项目编号: GJZB-2009

序号

内容

报价(含税)

1

公交南站食堂经营项目

餐饮服务费报价(≥0元/月)

元/月

报价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20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合同编号:

公交集团经营合同(参考)

项目内容: 公交南站食堂经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合 同 期:

公交南站食堂经营合同

甲方: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障员工饮食就餐,严格食堂管理,改善生活质量,甲乙双方就甲方食堂经营事宜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公交南站食堂经营权给乙方从事餐饮经营。

2、甲方按经营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

3、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服务水平、卫生状况及安全隐患进行监督,若发现卫生、安全隐患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甲方要求整改而乙方不能在期限内整改的,甲方有权经济处罚,严重的可单方解决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乙方需要按规定办理经营所需的证、照,必须持证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经济处罚;若拒绝办理或在1个月内未完成经营证件办理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乙方自行聘用员工,员工劳动关系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员工薪酬待遇,并对员工进行相关餐饮服务、卫生、消防等培训。若由此引发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

6、乙方经营食堂期间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加工,并承担食堂使用的水、电、燃气、员工食宿、经营税费等费用,经营自负盈亏。

7、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人员的安全、卫生、服务等经济和法律责任;合同期间发现乙方服务或菜品质量问题的,每起扣罚500元;月累计处罚达到3起或年累计处罚达5起或发生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8、乙方定期为食堂的全套设备、排烟系统、餐具(详见食堂配置表)等进行维护,若发生人为损坏无法维修的,由乙方自费采购配备。

9、乙方无条件满足公司职工三餐就餐和开水供应,确保甲方职工就餐方便。若乙方出现未对公司职工提供三餐情况的,一旦核实,每起扣罚500元,年累计发生5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许可标准,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规定标准,持有健康证,严禁来路不明的各种货源进入食堂,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就餐人员若发生食物中毒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并负法律责任。

11、乙方在餐后必须认真清洗食具并做好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做好食堂防鼠、防蝇、防尘“三防”工作。

12、乙方不得乱扔、乱倒食堂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单位的通知要求进行依法处置,做好相应管理,收集存放指定地点,不得将油污直排至地下排水系统,不得将生活垃圾遗弃到其它地方而产生二次垃圾。

13、乙方在营业期间,必须确保员工统一穿戴卫生部门规定的工作服装并保持着装整洁。

14、合同期内,安排不少于2次的餐厨卫生清洁。清洁需由专业保洁公司进行,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继续经营。清洁期间可视情停业2-3日,费用由乙方自费。

15、乙方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不出问题。

16、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在合同期满财产债务清算完毕后,全额无息返还。

17、全年无休正常营业,满足节假日期间驾驶员、职工用餐需求。

二、金额支付及支付方式

1、甲方在乙方每月提供正式发票之后以餐饮服务费形式支付食堂,每月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整 )。

2、乙方按季度支付经营所产生的水、电、卫生等所有费用,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时确认电表度数: ,单价按 元/度计取;水表度数: ,单价按 元/吨计取。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壹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

四、违约责任

非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存在违反合同规定行为的,甲方有权视情扣罚,严重的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物品处置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经营或甲方依法、依约解除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需将添置的财物搬离甲方的场所,逾期将视同乙方同意由甲方无偿处置。

六、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因违约产生纠纷的,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则向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七、其他约定

1、承包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执壹份。

4、本合同受《合同法》约束。

5、本合同自盖章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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