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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北京大学滨海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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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食堂供餐配套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CZB-2020-D-379)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食堂供餐配套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0-D-379)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食堂供餐配套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0-D-379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食堂供餐配套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679.2万元
最高限价:3679.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679.2 3,679.2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为三年,2021.1.1至2023.12.31,以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6日到 2020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财务室
方式:供应商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41号
联系方式:022-65665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联系方式:022-6627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翠翠
电 话:022-66276789转8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379项目需求书.docx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以下称医院)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浙江路41号,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学科齐全,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合作共建重点学科包括骨科、妇产科、儿内科、外科等;重症医学科、骨科、神经内科、心内科、儿内科、儿外科、妇产科为滨海新区重点学科。

医院食堂目前坐落于门急诊楼后小二楼,其中一层为职工餐厨房,二层为营养配餐厨房,整体面积约为540平方米。(注:食堂后期可能因规划需要出现地址变动)

根据医院病区无陪护工作开展的需要,拟在全院24个病区(按约40张病床/病区)推行无陪护,无陪护配餐量依据无陪护工作开展情况决定,由食堂为无陪护病区住院患者配送营养餐。目前,医院在职职工1600余人,日常医护就餐平均人数规模在200人左右。

二、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为三年,2021.1.1至2023.12.31,以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项目服务范围标准

(一)营养配餐服务

依据医院病区无陪护工作开展计划,解决目前医院营养配餐供应,促进医院营养学科建设,为无陪护病区提供营养配餐服务。

1.服务对象:住院患者。

2.供应餐品

由医院营养科室针对患者病情共同制定营养食谱,供应商在意愿营养科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营养餐品加工制作,以满足临床营养支持需要,包括普食、流食半流食、软饭、治疗膳食如糖尿病膳食、低盐低脂膳食、低嘌呤(痛风)膳食等。

3.餐品构成

(1)普食和软饭:普食每日3餐;流食和半流食:每日4-5餐;治疗膳食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营养供应要求进行制作供应。

(2)普食供应种类数量至少达到如下标准,治疗膳食由供应商依据医嘱和营养科要求或需要制定。

早餐:主食类2种、蛋类1种、素菜2种、粥类1种。

午餐:次荤菜类2种、素菜类3种、主食类2种、汤粥类1种。

晚餐:次荤菜类1种、素菜类2种、主食类2种、汤粥类1种。

4.餐品入口成本标准(以普食餐品为标准,营养餐入口成本为23元/人日)

(1)早餐

餐品类别

主食品种

蛋类

素菜菜品

汤粥类

入口成本

早餐单价

0.8元/种

1元/种

1.3元/种

0.6元/种

5元

选二

(2)午餐和晚餐

餐品类别

次荤菜品

素菜菜品

主食餐品

汤粥餐品

入口成本

中餐单价

3.8元/种

1.9元/种

0.8元/种

0.6元/种

9元

选二

晚餐单价

3.8元/种

1.9元/种

0.8元/种

0.6元/种

9元

选二


5.餐费标准与结算

(1)医院营养餐餐包括入口成本和管理费两部分,其中:入口成本为23元/人日,为固定费用保持不变;管理费由供应商根据医院实际进行测算报价。

(2)医院营养餐餐费由采购单位负担,餐费结算标准依据项目采购成交结果标准确定。

(3)营养餐餐费结算,按月度由采购单位依据患者实际就餐人数向成交供应商据实结算支付;每月5日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实际住院患者上一个月供餐人数、餐次及费用明细,经采购单位核实确认后,供应商依约向采购单位开具发票,采购单位收票后1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一个月度费用。

(二)职工餐供应配套服务

医院职工餐供应配套服务经营由供应商自行合理配置服务人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职工餐供应服务

(1)医院食堂职工餐供应服务对象:本院职工。

(2)供应餐种:早餐、中餐、晚餐,并依据需求适时供应夜宵。

(3)形式包括:套餐送餐与餐厅零点服务。

(4)餐饮形式以中餐为主,餐品制作方向以津菜、东北菜、川菜、鲁菜等菜系为主,且能提供各式风味小吃与节日特色餐品。

2.职工餐餐品种类数量至少达到如下:

早餐:主食类2种、主荤菜类3种、蛋类2种、素菜3种、粥类3种。

午餐:主荤菜类3种、次荤菜类4种、素菜类3种、主食类2种、汤粥类2种。

晚餐:主荤菜类3种、次荤菜类4种、素菜类3种、主食类2种、汤粥类2种。

3.职工餐入口成本标准

(1)早餐

餐品类别

主食品种

主荤菜品

蛋类

素菜菜品

汤粥类

入口成本(元)

早餐

0.8元/种

2.3元/种

1元/种

1.3元/种

0.6元/种

6元


(2)午餐和晚餐

餐品类别

主荤

次荤菜品

素菜菜品

主食餐品

汤粥餐品

入口成本(元)

中餐

4.2元/种

2.6元/种

1.9元/种 选二

0.8元/种

0.6元/种

12

晚餐

4.2元/种

2.6元/种

1.9元/种

选二

0.8元/种

0.6元/种

12


4.职工餐餐标与结算

(1)职工餐餐标即为上述入口成本标准,即早餐:6元(堂食),7.5元(送餐)/人份;中餐:12元(堂食),13.5元/人份(送餐);晚餐:12元(堂食),13.5元(送餐)人份。(注:送餐餐盒包装1.5元/份)

(2)堂食零点餐品定价遵循上述价格标准。

(3)餐费结算,由医院定期将职工误餐补助440元/月(根据医院相关政策调整)打入职工就餐卡,用以在食堂就餐时刷卡消费结算;费用结余时可在食堂购买熟食制品或由便利店提供的饮料、奶等商品(仅限于餐卡结算)其售卖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费用不足时由职工自行充值。

5.配套便利店服务

鉴于采购单位职工工作时间存在倒班、值班等情形,为落实职工福利并方便患者及家属,设立食堂便利店(现地址分别在医院门诊楼地下室和住院部一层)。

(1)服务对象:采购单位所有职工、患者及其家属等。

(2)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饮料、奶类、食堂自制品、糖茶副食品、水果等;不得经营烟草、药品、医疗器械、康复器材等。

(3)商品价格

采购单位不向供应商收取场地经营费,供应商保证所有商品销售价格不高于天津金元宝商厦集团有限公司下辖的超市同一商品价格(打折商品除外),保证在此售价基础上,以95%的折扣优惠价格向甲方职工(只限持实名制食堂卡消费时)销售商品。

四、项目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1.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工资构成必须包含基本工资(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公积金福利费、服装费等费用,且员工岗位薪酬水平不能低于区域同行业市场水平。

2.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3.项目服务人员配备

项目供餐服务至少配备如下岗位人员,且符合岗位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工作时间

1

项目经理

1

三年以上医院项目管理经验

8小时工作制

2

主管

3

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

8小时工作制

3

营养师

1

持营养师证,45周岁以下

8小时工作制

4

食品安全员

1

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

8小时工作制

5

库管核算

2

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

8小时工作制

6

订餐管理员

2

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

8小时工作制

7

厨师长

1

持三级以上中式烹调师证,身体健康

8小时工作制

8

厨师

7

持中式烹调师证,身体健康

8小时工作制

9

切配

6

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

8小时工作制

10

面点

4

持面点师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8小时工作制

11

分餐员

6

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

8小时工作制

12

送餐员

24

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

8小时工作制

13

洗消员

6

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

8小时工作制

人员合计

64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政策文件要求,依据医院实际制定满足医院供餐配套服务方案。

2.服务方案须包含营养配餐、医护职工餐的食品供应方案;

3.服务方案须包含食品采购、入库、出库、制作、售卖、配送及食品安全等管理措施与标准。

4.服务方案应包括食堂满足医院需求的人力资源配置、人员职业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措施标准等。

5.服务方案应包括应急预案及措施,如能源中断、设备故障、食品安全、自然灾害、工伤事故、火灾、食物中毒、突发爆炸、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餐饮保障措施。

6.服务方案应包括原材料来源可追溯,并提供食材供应商资质证明;供应的副食品和食品材料应有原始票据可查,定点采购,确保新鲜卫生,防止过期变质。供应商应承诺食用油购用品牌档次与“金龙鱼”等品牌相当,不使用转基因食材。

7.服务方案包括项目餐饮服务的各项承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成本投入等),具有水、电、气能源节约方案,完善的设备保养及维修方案,设施、设备损坏由服务供应商承担。

8.供应商须承诺供应职工餐餐标遵守本文件上述相关规定。

9.服务方案应包括如下承诺:医院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本项目的过程中出现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包括在经营过程中,有权对用餐方案进行调整;有权对项目经营单位的管理提出质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因同一问题下达2次整改通知书的,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0.供应商应保证对其便利店经销的商品具有合法所有权,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销售商品包装应完好无损,确保质量,实行三包;不得经销烟、酒,不得经销假冒伪劣产品,不得经销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经营的产品,不得经销超越本文件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的商品。

11.采购单位对供应商便利店销售商品的质量、价格、进货渠道如发现虚假行为,除须立即予以退换货且均按照商品售价“假一罚十”的原则予以处罚。

12.医院定期组织满意度调查,满意合格率低于60%医院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3.供应商需按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要求,确定正规固定的进货渠道,食品、物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并登记保管好以备查,不得销售“三无”商品,过期商品、假冒伪劣用品及不洁食品,供应商出售的菜品造成顾客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

14.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属地市场监管、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和医院相关科室检查、监督、监管和考核。

15.供应商根据经营服务的需要,可以在经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必须按市场监管局规范达标)对食堂餐厅、厨房区域进行装修和改造,装修和改造必须符合国家法规标准,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供应商所投入的固定装修、装饰等部分自动无偿转为采购单位所有。

16.供应商应保证各类原有设施设备在使用年限内的完整,如有缺损供应商须承担经济赔偿,折旧金或赔偿金在相关费用中折冲。

17.供应商提供配餐盒,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环保型消耗品。

18.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19.按照津财采【2019】31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支持扶贫工作,将天津市负责支援的50个贫困县农副产品采购任务给成交供应商,由成交供应商按预留比例和扶贫相关要求进行采购,优先通过网络销售平台(www.fupin832.com)自行实施选购。

六、其他说明

1.供应商应自购食堂厨杂工具、耗材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2.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医院对食堂能耗(水费、电费)实行定额管理(电费每月1500度、水费每月200吨,费用由医院承担),超出限额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每季度结算一次,电费0.9元/度、水费7.8元/吨,最终以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为准);

3.供应商负责并承担食堂烟道清洗、有害生物消杀、厨余垃圾等相关费用

七、项目履约保证金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因供应商违约造成采购单位及第三方的经济损失,采购单位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须1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则供应商有义务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合同期满,供应商无违约行为,采购单位应全额(无息)返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八、项目报价说明

1.项目测算报价范围仅包括医院营养配餐服务费用,不包括职工餐供应配套服务费用。

2.按服务期3年,共计1095天[365*3]计算。

3.按营养餐供餐人员规模960人[24*40]计算。

4.营养配餐管理费构成包括服务人员费用、能耗费用、厨杂工具折旧费用、食堂有害生物消杀费用、一次性耗材费、厨余垃圾清运费用、烟道清洗、税金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费用等。

5.营养餐品入口成本标准为23元/人日,为固定标准保持不变。管理费不得超过12元/人/日。

6.上述各项费用报价均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及现行市场行情。

7.供应商须依据投标报价,折算出营养餐餐标包含入口成本及管理费


附件:医院食堂设备清单



附件:医院食堂设备清单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使用部门

资产来源

入账日期

资产原值

资产数量

累计折旧

Y007169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450.00

1

1039.31

Y007170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450.00

1

1039.31

Y007171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450.00

1

1039.31

Y007172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160.00

1

831.46

Y007173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160.00

1

831.46

Y007174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160.00

1

831.46

Y007175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160.00

1

831.46

Y007176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160.00

1

831.46

Y007177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160.00

1

831.46

Y007178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160.00

1

831.46

Y007179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160.00

1

831.46

Y007180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160.00

1

831.46

Y007181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160.00

1

831.46

Y007182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160.00

1

831.46

Y007183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160.00

1

831.46

Y007184

风机盘管

通用设备

职工食堂

购建

2012.11.01

1160.00

1

831.46

合计

 

 

 

 

 

19430.00

16

13926.9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