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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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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委托代理采购比选社会代理机构公告

招标详情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委托代理采购比选社会代理机构公告 2020-11-16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拟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以下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拟于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慰问敬老院,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现需要采购慰问品(米、面、油等物资)。

二、比选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须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二)代理机构的服务团队必须是该机构具有相应合格资质且在职的从业人员;

三、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拟报名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备案证明;

(四)公司简介(资质、资信、组织机构、人员结构以及制度建设情况);

(五)资质证书副本及获奖情况;

(六)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情况;

(七)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组织措施等;

(八)项目质量控制方法及承诺;

(九)收费报价(以国家现行规定为基础,结合市场自主报价,但不得高于指导价)

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以响应文件的形式递交。未按时提交、提交不全和提交资料后审核未通过的中介机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及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新城区新华大街奈伦国际B座1901办公室)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一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00点,下午14:00-16:00。

七、报名联系人:翟威,联系电话:5182797

特此公告

附件:呼市民政局委托代理机构采购比选社会代理机构评分细则

Sheet1

呼市民政局委托代理机构采购比选社会代理机构评分细则
项目名称:
序号项目名称分项名称满分100(分)评分标准细则       备注
1企业实力企业注册时间10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上得5分,注册时间10年以上得10分。        
注册资金10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得10分,以下得5分        
2财务状况招标代理机构在册人员1015人以上得10分(以2020年6月之前社保证明为证),15人以下得5分。        
3资质资质等级10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或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甲级得10分; 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或政府采购代理资格乙级得5分;        
4业绩企业业绩25近三年(2017年01月至比选前)内承担过类似代理业绩有一项得3分,最高的15分; 近二年内承担过民政局相关业绩有一项得5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服务企业本地化服务15代理机构在自治区内有固定办公、评标场所得15分;        
6费用服务费20代理服务费报价依据内工建协 [2016] 17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下浮5个点,加4分,满分为20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