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0-2022年教工和培训餐厅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2683-2041TJJT0109)合同公告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16日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2020-2022年教工和培训
餐厅服务项目合同
餐饮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受托方(乙方):天食康谊(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餐厅项目提供餐饮服务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 服务内容
1.项目服务具体内容:
2.甲方餐厅地址(合同履行地):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以下称甲方)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
3.天食康谊(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场地提供餐饮服务方案;乙方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天祥工业园祥玖路6号。
4.餐厅供餐时间:
早餐7:00—8:30;
午餐11:30—13:00;
晚餐17:30—18:30。
5.服务模式:自助餐及自选风味档口。
6.供餐标准:
教工食堂:
早餐标准:
主食:日常主食、花样主食共8种。
小菜:凉菜6种;咸菜2种;酱菜4种;
汤类:豆浆;老豆腐;云吞;方便面;拉面;锅巴菜;
蛋类:炒鸡蛋;煎鸡蛋;茶鸡蛋;煎饼果子;
炸货:8种
中晚餐标准:
主食:米饭;杂粮4种;面食6种;点心8种;
菜品:热菜6种;
汤类;咸汤;粥;炸货。
水果:4种
窗口:砂锅;拉面;扬州炒饭;包子;煎饺;麻辣烫
培训食堂:
早餐标准:
主食:日常主食、花样主食8种。
小菜:凉菜8种;咸菜2种;酱菜4种;
汤类:豆浆;老豆腐;云吞;方便面;拉面;锅巴菜;
蛋类:炒鸡蛋;煎鸡蛋;茶鸡蛋;煎饼果子;
炸货:8种
中晚餐标准:
主食:米饭;杂粮4种;面食6种。点心8种;
菜品:热菜8种;
汤类;咸汤;粥;炸货。
水果:4种
窗口:砂锅;拉面;扬州炒饭;包子;煎饺;麻辣烫。
以上供餐标准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沟通调整,以满足教工和培训人员的就餐需求,以持续保持餐厅服务满意度。
7.教工食堂:约420人,其中早餐就餐人数约为20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为42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为150人。
8.培训食堂:早午晚餐约为200-1000人(依据当期培训计划确定人数)。
9.服务地点: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学生食堂三楼,操作区及餐厅营业面积:1430㎡(包含9个风味档口),餐位:700个。
10.全年经营时间:教工食堂根据学院全年教学计划预计营业为约10个月,培训食堂根据全年培训计划预计营业时间约12个月。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场地和设施设备,食堂的原材料采购、厨杂物品采 购、水电费用、燃气费用、烟道清洁费用、消杀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
12.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派驻,派驻人员由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派驻员工出现一切工伤意外、法律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第二: 服务期限
1.? 本协议期限为 2020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4 月 30 日;
2.? 甲乙双方可依照双方同意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员工代表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暂定70%),如满意度调查结果低于70%,则甲方有权利提出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均无需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三条:服务费用和结算方式
1.服务费用:
合同总价款: 9568620.00 元,大写金额: 玖佰伍拾陆万捌仟陆佰贰拾 元整。
其中:培训食堂服务费:6811560.00 元,大写金额: 陆佰捌拾壹万壹仟伍佰陆拾 元整,( 36 个自然月);每月 189210.00 元,大写金额: 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壹拾 元整。
教工食堂服务费: 2757060.00 元, 大写金额: 贰佰柒拾伍万柒仟零陆拾 元整,( 30 个自然月);每月 91902.00 元, 大写金额: 玖万壹仟玖佰零贰 元整。
2.结算方式:甲方根据就餐人员调整服务月,最终以实际发生月度费用结算。
3.账期:甲方付款周期为30天(一个自然月)。乙方在每月5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以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甲方信息:
户 名: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税 号:12120000401201487C
账 号:03020 60809 10142 366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佟楼支行
乙方信息:
户 名:天食康谊(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税 号:91120111073122850R
账 号:77190 07880 18000 00787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和支行
第四: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服务条件,以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营。
2.?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委派职工代表、伙委会或其他人员对餐厅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
3.? 甲方提供就餐场地、桌椅等必要设备设施,乙方人为损害照价赔偿。
4.? 甲方有义务提供员工就餐餐具、厨具、厨杂、一次性低值易耗品等餐饮用具;乙方每月进行盘点,分析破损或丢失原因提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购置;乙方人为损害的照价赔偿。
5.? 甲方有权利监控监督乙方使用的人员情况,有权利行使对人员更换、调离的权利。
6.? 甲方应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供餐标准提供餐饮服务。
2.? 乙方不得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有害食品的食品。
3.? 乙方负责供应各种高质量营养丰富的食品,根据营养需求设计菜单。乙方应将菜单提前一周书面报甲方管理人员审核,经核准后在餐厅内公布。
4.? 乙方应当顺应不断变化的膳食发展方向,认真听取就餐员工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5.? 乙方在餐饮服务中要热情周到,服务意识和服务专业性达到甲方要求。
6.? 乙方人员配备应满足现场餐饮需求,按甲方要求满足52人编制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使用人员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7.? 乙方应在员工上岗前在天津防疫部门对其进行体检,无任何疾病的员工方可持证上岗。乙方员工的体检、取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8.? 在未取得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政府及相关单位及甲方的对餐饮服务的各项规定、标准及要求,对于甲方的合理建议,乙方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有令人满意的响应。
10.? 乙方负责每天对食品卫生进行监控,并对每餐的样品保存48小时,以便甲方在任何时候可对卫生质量进行检验,但检验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如出现不留菜样的现象,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11.? 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而造成的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时的正常状态进行, 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甲方应给与必要的协调,以保证正常开餐。
12.? 乙方的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13.? 乙方必须有完善的卫生及操作规范(包括人员管理),并在甲方备案,乙方必须按照此规范运作并有相应检查记录。
14.? 乙方应当保证经营资质的持续合法,乙方派驻餐厅的服务人员均为乙方雇员,乙方承担一切雇主责任,产生任何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等均与甲方无关。
15.? 乙方有义务最大限度提高菜品及服务质量,保证满意度,如出现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投诉,就情节严重性,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经济处罚。经济处罚的额度不应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额度。
16.? 乙方有责任保障餐厅区域的卫生,保证卫生责任区的清洁、整洁度。做到日清,每周做一次大扫除。如未达到标准,依据食堂量化管理考核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7.? 为了满足使用要求,提升菜品质量,乙方对使用食材的品种数量、质量有权与甲方进行沟通,乙方需要的食材必须给甲方供应商充足的采购时间。
第六:法律管辖
本协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及解释,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应对所争议问题进行友好协商的尝试,如双方经协商无法解决纷争,任何一方可在天津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第七:违约责任
1. 双方应自觉遵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乙方未按合同中约定餐标标准提供餐饮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3. 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 发生就餐者食物中毒、消防、餐饮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后果严重的,经甲方调查乙方确认后,属于乙方责任的,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就餐人员不满而发生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未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在经营过程中乙方有转包、分包经营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转包、分包经营。
8.未经甲方同意,利用甲方资源从事校外社会餐饮服务或擅自停餐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甲方如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超过15日后,每日应按当期应付费用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10.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食材原料供应不足,导致乙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不视为违约,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 其它
1.? 双方的工作事宜之交涉需以书面形式,应各自指定专门的负责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双方工作事务处理并签字确认。
2.? 甲乙双方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对方的内部情况,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并保证在合同期满后,将严守保密规定。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产生的本合同中任何一条款无法正常执行,双方可互相免除责任。但并不影响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执行。
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 方: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乙 方:天食康谊(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
日 期 :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一:食堂量化考核表:
项目 |
检查项目及要求 |
得分 |
备注 |
库房 33分 |
1.没有供货商资质档案及没有索证索票-3,采购物品与票据不一致-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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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库房门没有放置不低于40公分高度的防鼠板-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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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材料没有分类上架存放,-0.5;没有摆放整齐,-0.5;没有离墙离地,-0.5;没有明显标识,-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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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散装食品没有盛放在容器中,-1;容器没有加盖,没有标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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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没有执行教委大宗采购制度及学院统采制度,-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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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仓库内外卫生脏乱,-1.毛菜没进蓝筐,净菜没进白筐,-1.毛菜出现腐烂,-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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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食品原料出入库记录-1,没有库房日常查验制度和记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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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及时使用电子库管系统 -2,生畜、禽肉未每笔索取动检证-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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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进货登记电子台账或未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并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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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1,限量和限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未达到五专要求-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及加工方法,未向学院监管部门报备未及时向就餐学员公示-1采购使用索证索票不齐全、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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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间 (37分) |
1.加工场地没有地架,-1;原材料,半成品没有分类上架摆放,没有防蚊蝇措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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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食材放置于排水沟上,-1,垃圾桶无盖、外观不清洁,-1;将杂物及残渣直接清扫进下水管道,-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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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具设备没有及时清洗,-1;没有在指定地方分类摆放整齐,-1;有生锈现象,-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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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没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未分区域存放;接触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也没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未分区域存放;生熟容器、工用具混用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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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肉类、水产、蔬菜未分池清洗,水池没有明显标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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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封的调味料没有置于有盖的统一容器内且摆放不整齐,-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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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冰柜,冰箱无清晰标识,-2;摆放与照片不一致的-2;有大量积霜,-2;成品、半成品未放置于保鲜盒内,-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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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原料、半成品、成品未分开存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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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遵守二次更衣制度,-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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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蜘蛛网、霉斑及明显积垢,地面有垃圾、积水,排水沟有残渣或堵塞,屋顶、墙壁、地面、门窗有破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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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作台,灶台卫生杂乱,-2脚踏垃圾桶摆放不规范、无盖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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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操作台、冰箱表面、脱排油烟机等加工设备与加工用具有明显积垢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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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厨房墙壁瓷砖有裂缝和破裂的瓷砖没有封堵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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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饭间 20分 |
1.售饭人员穿戴不整齐,没有佩戴一次性手套、帽子、口罩,没有佩戴胸卡、头发未置于帽内,-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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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售饭期间售卖窗台有菜渣,饭渣,油渣,-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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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生产操作区域存放私人物品,-2;壁柜内物品未按标识摆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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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饭间使用手机、充电器等个人电器设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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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定时使用空气消毒设施、没有紫外线消毒记录,-1,隔餐菜未及时处理,无处理记录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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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没有菜品留样,-2;留样数目与实际不符,-2;每份不足100克,-1;没有留样和弃样记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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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消间 12分 |
1.没有集中洗碗,-2 2. 餐饮具消毒工作人员不熟知操作规范,没执行洗、冲、消制度的 -5 3.没有消毒用品的,-0.5 4.餐具清洗不干净且不按规定摆放的,-0.5 5.餐饮具消毒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筷子机有污垢或未消毒使用的,-1 6. 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规范未上墙 -1 7. 消毒后餐具未存放在专用密闭的保洁柜内,保洁柜未定期清洗消毒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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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 10分 |
1.大厅餐桌椅放置杂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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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厅地面湿滑、有油渍或污渍-2,就餐期间未及时清理餐桌上的垃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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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展示柜无人看管或离人时未上锁加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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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收餐具区域卫生杂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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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后门楼梯及附近区域环境杂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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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厅玻璃、墙面有污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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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15分 |
1.食堂人员室内吸烟,闭餐后地面有烟头的,每人次及每个烟头-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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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堂煤气等燃气设备设施没有专人每天检查,-2;没有完整记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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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培训出勤率不足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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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训考试及格率不足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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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餐厅有人员住宿,-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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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区域 9分 |
1.网格化责任区域卫生脏乱,-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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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堂厕所卫生不合格,有异味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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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按规定停放,-2;餐厅人员往教学区送餐,-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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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卫生 4分 |
1.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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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晨检记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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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意见及投诉情况 10分 |
1.教工餐厅、培训餐厅满意度调查问卷成绩不足80分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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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现教工投诉现象,经核实属实,每次扣-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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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及时跟进回复教工的建议与投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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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遇监管部门检查提出不合格项每项,-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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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环节不合格项目 |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1.售卖变质、过期、“三无”食品,使用违禁食品,使用地沟油、假盐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制售豆角、韭菜、生芽土豆、凉拌菜、鲅鱼等 2.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火险等安全事故或被学院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 3.在摄像头范围内或巡查时发现有开火离人现象的 4.食堂开业前一天检查不合格的;食堂停业前检查不合格,私自停业的 5.没有推行“标准图示法”管理模式 6.不遵守学院开闭餐时间;售饭收现金,及使用个人支付途径收取餐费的 7.食堂人员矛盾处理不及时,出现越级上访;食堂人员与教工发生肢体冲突 8.食堂没有执行门禁使用要求;私自移动摄像头位置 9.未经膳食服务中心审批增加电器设备或申报的电气设备功率与实际不符 |
说明:此考核表总分150分,每分等值为50元.甲方按此量化考核表进行评分并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