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关于木渎镇社区助餐点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关于木渎镇社区助餐点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关于木渎镇社区助餐点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ZYX2020-WZ-C-010

二、项目名称:木渎镇社区助餐点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华新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55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零贰佰元整(¥5202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木渎镇社区助餐点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要求:该项目包括香溪东路助餐点和南亭驿站两处,负责上门送餐服务人数250人,其中配送11个社区人员150人,上门送餐的老人100人。如增加老人20人增加1名配送员,以此累增(另行结算)。

香溪东路助餐点需要2个厨师、勤杂工2名、配送员6名,包括150人,老人80人。

南亭驿站需要1个厨师,勤杂工1名,配送员1名,包括老人20人。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一年(以甲方通知为准)。

考核标准:采购人将根据国家规范技术要求、采购文件要求对成交单位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五、评审专家名单:鲁泳夫、许志新、陆晓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的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78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市镇办事处)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8号

联系电话:0512-66365123

联系人:陆晓华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晓忠

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8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1605516784721667d92b5d0df489e841d98ad1afe7708SZYX2020-WZ-C-010的相关附件.zip
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SZYX2020-WZ-C-010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市镇办事处)

采购内容:木渎镇社区助餐点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类别:服务类(其他)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一、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木渎镇社区助餐点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市镇办事处)的委托,就木渎镇社区助餐点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X2020-WZ-C-010

项目名称:木渎镇社区助餐点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贰仟元整(¥522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贰万贰仟元整(¥522000.00)

采购需求:

1.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名称

服务人员

人员要求

1

香溪东路助餐点

厨师2名

18周岁≤年龄≤45岁,负责厨房菜单的制定,并负责成本控制,根据本部门成本标准制定生产任务,严格控制进货、采购计划和要求,有食堂工作经验

辅工2名

配送6名

18周岁≤年龄≤50周岁,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洗菜、蒸饭、切菜、端菜、分菜、清理剩菜等工作。配送员要求有配送经验。

2

南亭驿站

厨师1名

18周岁≤年龄≤45岁,负责厨房菜单的制定,并负责成本控制,根据本部门成本标准制定生产任务,严格控制进货、采购计划和要求,有食堂工作经验

洗菜1名

配送1名

18周岁≤年龄≤50周岁,有洗菜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身体健康;能说普通话,有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配送员要求有配送经验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以甲方通知为准)。

3.验收说明:采购人将根据国家规范技术要求、采购文件要求对成交单位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1日。

2. 地点:CA网上报名。

3. 方式:

(1)申领CA。

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按项目名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4)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0-998-0000(技术人员);0512-69820825(中心)

软件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3:30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相关事宜:

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磋商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262204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市镇办事处)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8号 

联系电话:0512-66365123

联系人:陆晓华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晓忠

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8


二、磋商采购文件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市镇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木渎镇社区助餐点服务外包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 采购编号:SZYX2020-WZ-C-010

2、? 采购内容:木渎镇社区助餐点服务外包项目

3、? 采购需求:

(1)? 项目简介

该项目包括香溪东路助餐点和南亭驿站两处,负责上门送餐服务人数250人,其中配送11个社区人员150人,上门送餐的老人100人。如增加老人20人增加1名配送员,以此累增(另行结算)。

香溪东路助餐点需要2个厨师、勤杂工2名、配送员6名,包括150人,老人80人。

南亭驿站需要1个厨师,勤杂工1名,配送员1名,包括老人20人。

(2)? 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名称

服务人员

人员要求

1

香溪东路助餐点

厨师2名

18周岁≤年龄≤45岁,负责厨房菜单的制定,并负责成本控制,根据本部门成本标准制定生产任务,严格控制进货、采购计划和要求,有食堂工作经验。

辅工2名

配送6名

18周岁≤年龄≤50周岁,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洗菜、蒸饭、切菜、端菜、分菜、清理剩菜等工作。配送员要求有配送经验。

2

南亭驿站

厨师1名

18周岁≤年龄≤45岁,负责厨房菜单的制定,并负责成本控制,根据本部门成本标准制定生产任务,严格控制进货、采购计划和要求,有食堂工作经验。

洗菜1名

配送1名

18周岁≤年龄≤50周岁,有洗菜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身体健康;能说普通话,有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配送员要求有配送经验。

(3)? 管理工作要求

1.? 兼职项目经理主要职责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项目管理经验。拟派的兼职项目经理每周在岗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负责项目整体运营情况,拟定人员工作计划、考勤和各项考核细则,及时和甲方对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 厨师服务的主要职责:

(1)? 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严守操作工序,禁止违规操作等,切实做好食堂的管理和卫生工作。

(2)? 服务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均属于管理范围,食堂环境保洁由服务单位负责。

(3)? 服务人员能充分尊重并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在进行食堂管理过程中,能认真倾听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并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

(4)? 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经营者负责。

(5)? 成立膳食委员会,会同总务处共同管理好食堂,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6)? 配备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需符合相关从业要求,并能具备良好的服务观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从细微处着手,为学生打造安全、卫生、和谐的用餐环境。饭菜做到量足,质优,价格公道,确保干净卫生。

(7)? 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操作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每日全面检查水、电、气、油、灶(炉)具、消毒柜和各种炊事器具、消防设施是否正常,下班勿忘关好水、电、气总阀门及门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或影响正常的饭菜供应。

3.? 厨房辅工人员要求:年龄:18-50周岁之间,男女不限,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作为正派,无不良嗜好。

4.? 厨房辅工主要职责:

(1)? 热爱工作,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工作场合的和谐、团结和稳定,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1)?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严禁任何恶意破坏采购人形象的言行,如散布谣言、拉帮结派、制造混乱。

3)? 严禁以任何方式恶意对抗采购人管理。

(2)? 在后勤助理和厨师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厨房纪律 、服从工作分配 、认真执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1)? 搞好食堂各项卫生安全工作。

①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餐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把住餐具卫生质量关,严防病从口入,严防食物中毒。

②搞好食堂环境卫生工作,要求炊具放置有序,保证餐桌面和地面干净、无油渍。

③保证餐厅地面干净,小心地滑,严防员工摔伤。

④按规操作 、注意安全,防止工伤、火灾事故。

2)? 搞好后勤服务工作。

①树立为员工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快捷、周到。

②及时摆放调味品、卫生纸、牙签等物品。

③对乱丢垃圾的员工委婉提醒、严禁恶语伤人。

3)? 做好成本控制工作。

①爱护食堂公用财产,对损坏或缺少的物资及时上报。

②食品采购验收做到大公无私,确保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3)? 配合厨师做好洗菜等饭菜准备工作。

(4)? 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

(5)? 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 食堂管理

要求食堂人员具有有病虫害防治知识,受过专业培训,且有防治、消杀有害生物措施,如蟑类、鼠类、蝇、虫类等,在食堂工作中,避免有害生物啃噬饭菜、桌椅,食堂人员必须定期进行食堂消杀防治工作,保证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食堂供应优先保障工作人员就餐为原则,不得预留、截留饭菜。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配置合理,并负责厨房及就餐区域的卫生环境。

6.? 食堂服务标准及质量要求

(1)? 食堂厨师及服务人员岗位要求:根据采购单位实际要求,负责采购范围内食堂三餐供应及厨房、就餐区域的卫生环境。

(2)? 负责厨房菜单的制定,并负责成本控制,根据本部门成本标准制定生产任务,严格控制进货、采购计划和要求。

(3)? 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洗菜、蒸饭、切菜、端菜、分菜、清理剩菜等工作。

7.? 食堂人员培训计划

(1)? 目标: 

  通过培训使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卫生、膳食营养的基本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自觉在实际工作中遵守相关的法规和食品卫生操作规范,最终达到全面提升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包括肠道传染病)事件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2)? 培训对象: 

  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 岗位基本要求(食堂从业人员):

1)?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2)? 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3)? 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 

4)? 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 参加岗位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4)? 培训方式与培训时间: 

1)?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原则上对新上岗人员和已在岗但未经过培训的人员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对已在岗但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可采取分散教学的方式进行强化培训。 

2)? 培训时间与培训周期 

  ①上岗培训:新上岗人员培训时数以完成培训内容为准,建议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②强化培训:原则上管理人员强化培训周期为三年,培训时数以完成培训内容为准;从业人员强化培训周期为二年,培训时数以完成培训内容为准。 

3)? 培训地点本单位会议室。

(5)?  培训内容: 

1)? 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 

2)? 食品卫生管理知识 

  ①食堂建筑、设施与设备、食堂布局的卫生要求。 

  ②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③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饮食卫生制度”、“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等。 

  ④个人卫生要求。 

3)? 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要求 

  ①食品采购与运输卫生要求; 

  ②食品验收入库与储存卫生要求; 

  ③食品加工烹饪与分餐卫生要求; 

  ④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及餐具洗刷与消毒卫生要求。 

4)? 常见的食物污染及其预防控制知识。 

5)? 食物中毒及常见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①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 

  ②常见肠道传染病。 

  病毒性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与副伤寒、霍乱与副霍乱。 

  ③食物中毒处理原则与报告要求。 

  ④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案例。 

6)? 膳食营养知识 

  ①人体基本营养素(平衡膳食宝塔); 

  ②贮存、加工、制作过程对食物营养成分的影响; 

  ③膳食中营养素的搭配。

(4)? 专用设备:

1.? 成交单位须提供一定的保洁专用设备驻场使用。并及时更新,以保证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10米伸缩梯、榨水器、玻璃刮水器、静电尘推、警示牌、多功能擦地机、洗地机、吸水机、吸尘机、抛光机、吹风机等。

2.? 以上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5)?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起一年(以甲方通知为准)

4、?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 磋商响应函;

2.? 磋商报价表;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6.?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单位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 服务实施方案及承诺

8.?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材料(如属)

9.? 磋商响应单位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10.? 其他需磋商响应单位对本次响应的详细说明;

11.?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资料;

12.?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文件要求:

1.? 响应文件数量:一本正本,二本副本,需装订成册;

2.? 磋商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以上文件资料(序号1-7)必须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

3.? 磋商响应文件以中文为准;

4.? 磋商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等。

5、? 磋商综合说明:

1.?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分采购单元,各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2.? 供应商必须承诺磋商采购文件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列出,未列出的视为响应。

3.?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 成交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签订合同时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543058193738

开户银行:中行南园支行

5.?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且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所需的设备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6.? 磋商说明:

(1)? 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3)? 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 二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5)? 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采购失败。

7.? 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8.? 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6、? 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将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同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原件)接收。

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祝晓忠

联系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

通讯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 座

(2)?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 迟于相关规定时间提交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回答。

(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响应单位提问的澄清,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通知的方式进行修改。

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指定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补充通知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补充通知”栏定期自行查看、下载相关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

7、? 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

1.?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www.sz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诚信苏州(www.szcredit.gov.cn)的网站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

2.? 代理机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

(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1)?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1)?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8、? 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审优惠。

如磋商响应单位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文件中小微企业提供响应单位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复印件,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对以上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相关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

9、? 磋商程序:

1.?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 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5.? 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6.?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8.?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9.?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0.?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3.?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4.? 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15.? 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电话咨询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未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分与排名。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磋商成交原则及评分标准

1、? 成交原则

1.?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 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单位有两个以上的,则由代理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10分)

1.? 磋商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出此范围的磋商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磋商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2.? 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根据各响应单位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磋商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如属于小微企业的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单位的,则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成交金额则以实际响应报价为准)。

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 综合管理服务方案(24分)

1.? 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可操作,包括食堂管理制度、保洁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措施。6分

提出的管理制度,符合项目要求,具有详细制度内容,可操作性强得6分;

提出的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完整得4分;

提出的管理制度,内容仅涉及部分得2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2.? 食堂人员培训计划(保洁、食堂) 6分

具有详细培训方案,提出的人员培训计划合理,培训内容明确,培训措施实施有效得6分;

提出的培训计划人员培训内容不明确,培训方案基本涉及但不详细的,得4分;

提出的培训计划没有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方案不完善得2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3.? 服务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 6分

提出综合协调方案,具有配合具体内容措施,实施有效得6分;

提出的综合协调方案基本涉及但内容不详细的,得4分;

提出的综合协调方案不完善得2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4.? 根据助餐点管理办法,做出有针对性的详细执行方案、具体承诺和创新做法 6分

提出的考核执行方案,具有针对性、具体承诺和创新做法得6分;

提出的考核方案基本涉及但内容不详细的,得4分;

提出的考核方案不完善得2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3)? 响应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24分)

1.? 服务保障承诺及措施 6分

提出的保障承诺及措施,符合项目要求,具有详细措施的得6分;

提出的保障承诺及措施,内容不完整得4分;

提出的保障承诺及措施,内容仅涉及得2分;

2.? 应急方案 6分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应急预案,如厨房、餐厅、大型活动等,由响应单位根据管理经验自行拟制。

提出的应急方案,具有详细内容且措施实施有效的得6分;

提出的应急方案措施不够详细的,得4分;

提出的应急方案措施不完善得2分;

3.? 进退场交接方案 6分

提出的进退场交接方案,具有配合具体方案内容措施,实施有效的得6分;

提出的进退场交接方案基本涉及但内容不详细的,得4分;

提出的进退场交接方案不完善得2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4.? 设备配备种类和数量、完备情况 6分

配备种类、数量完备齐全得6分;

配备种类、数量基本完备但不齐全的,得4分;

配备种类、数量不完备得2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四)响应单位的履约能力(42分)

1.? 人员配置方案 22分

(1)派驻的兼职项目经理(1人)综合素质,最高6分

A、本科或以上学历,1分

B、具有项目经理证书,1分

C、受过行政部门表彰,1分

D、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的得,1分,

E、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2分

(2)派驻项目的保洁主管(1人)综合素质 ,最高4分

A、? 专科或以上学历,1分

B、? 具有类似相关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

C、? 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2分

(3)派驻项目的所有人员中具有应急救护证的,有一份得1分,最高4分

(4)项目组人员中有一份中式烹调师四级或以上证书的得2分,最高4分;受行政部门表彰的,有一份得2分,最高4分,本项最高8分

注:以上(1)-(4)项所有人员需提供人员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证书原件备查。

2.? 相关荣誉 5分

2018年至今获得 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示范)管理项目”荣誉,本项最高5分

(1)? 获得区级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表彰的有1份得0.5分

(2)? 获得市级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表彰的有1份得1分

(3)? 获得省级或以上示范物业管理项目优秀表彰的有1份得2分

同一项目不累计计分。(提供对应表彰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1项得1分 3分

4.?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物业服务认证体系,有1项得2分 4分

5.? 获得《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五星级得3分;四星级得2分;三星级以下得1分 3分

注:上述3-5认证证书必须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可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6.? 同类业绩 5分

2017年1月1日至今,类项目业绩:响应单位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合同(非住宅)得1分。最高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合同及对应的服务发票等资料的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四、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单位地址:

乙方(供应商):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财政局核准木渎镇社区助餐点服务外包项目政府采购计划,依据甲方委托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SZYX2020-WZ-C-010的成交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1.? 合同价格

1.1? 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 圆整(¥: .00)。合同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所产生的人工和劳务、设备、保险、劳保、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费用

1.2?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 服务范围

2.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以甲方通知为准)。

2.2? 服务内容:木渎镇社区助餐点服务外包。

2.3? 实施人员和服务工作要求

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2.4? 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3.? 合同价格支付

支付步骤: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提供服务,次月甲方支付上个月的服务费用(合同金额/12)。

3.1? 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合格的发票。

(1)? 最后一次付款提供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履行验收报告》。

3.2? 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2? 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1)? 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护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5.? 不可抗力

5.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6.? 合同修改

6.1?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7.? 转让和分包

7.1? 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7.2? 经甲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8.? 合同的解除

8.1?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2?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9.? 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

方式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同时须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0.2?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成交通知书;乙方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11.?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12.?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五、附 件

附件1、(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

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

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中“合格供应商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表

采购编号: 价格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是否小微、残疾人、监狱企业

□是 □否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服务要求偏离表

服务要求偏离表

供应商: 采购编号∶

序号

项目

采购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5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日期:


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

(1) 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2)供应商情况表

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企业资质等级

员工总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实现利润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A、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B、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请在上述A、B项中进行选择打勾)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6、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1、? 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 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

2.? 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4.? 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2、? 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响应)人:(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