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年11月16日 20:3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免费早餐(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天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 20:30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新梅、于洪明、毛芳琴、林红、张海兵 | ||
总中标金额 | ¥0.0006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光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6660570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45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廖新华 联系方式:189359977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5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许光辉 联系方式:0991-6660570 | ||
附件: | |||
附件1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免费早餐(专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x | ||
附件2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免费早餐(专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x |
一、项目编号:2020–ZFCG- 0033(招标文件编号:2020-ZFCG-0033)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免费早餐(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爱乐喜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158号3楼315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6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华源顺疆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448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6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天雨露珠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946号11号一楼门面
中标(成交)金额:0.000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爱乐喜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早餐配送 | 天山区环卫工人早餐配送 | 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牛奶、鸡蛋 馕、榨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乌鲁木齐华源顺疆商贸有限公司 | 早餐配送 | 天山区环卫工人早餐配送 | 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牛奶、鸡蛋、馕、榨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乌鲁木齐天雨露珠商贸有限公司 | 早餐配送 | 天山区环卫工人早餐配送 | 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牛奶、鸡蛋、馕、榨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新梅、于洪明、毛芳琴、林红、张海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1980号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内容:6元/人/天
序号 | 配送类别 | 食物名称 | 规格要求(重量 (净含量克/毫升)) | 供应次数 | 备注 |
1 | 套餐配送 | 鸡蛋 | 个/60克 | 每日1次 | 需在8小时内煮熟的 |
2 | 纯牛奶 | 袋/200毫升 | 每日1次 |
| |
3 | 榨菜 | 袋/40克 | 每日1次 |
| |
4 | 馕 | 个/180克 | 每日1次 | 需为8小时内打好的新鲜馕 | |
5 | 节日配送 | 苹果 | 个/200克 | 每年7次 |
|
6 | 粽子 | 个/120克 | 每年1次 |
| |
7 | 月饼 | 个/100克 | 每年1次 |
| |
8 | 防暑配送 | 绿豆 | 袋/1000克 | 每年2次 |
|
9 | 菊花 | 袋/40克 | 每年2次 |
| |
10 | 冰糖 | 袋/500克 | 每年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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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内容,开标时需带样品一份(独立包装) |
天山区全区22个片区管委会,平均夏季每日用餐人数约2700人,冬季用餐人数约3600余人(每日配餐具体人数以甲方确定为准)。
配送时间要求:每天8:30(北京时间)准时(具体冬季、夏季作息时间以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将牛奶(热)、鸡蛋(熟、热)、馕、榨菜,以上配餐内容为一份早餐,需独立包装便于分发,按需送到指定位置。配餐时需采用保温桶,每天配送食物需保证为温热状态,除以上内容为每天配送内容外,每次下雪和节日(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需增加配送一个苹果,端午节需增加配送一个粽子,中秋节需增加配送一个月饼,夏季需发放两次防暑用品,以上配餐内容均需满足新疆地区食用。
配送人员要求:配送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配送时统一着装,戴口罩,手套,确保食物配送时的食品安全及卫生问题,定期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配送车辆要求:配送车辆需为固定车辆(租赁车辆的需提供不低于履约期限的车辆租赁协议),符合食品运输相关要求,保持干净清洁。
日常检(抽)查:城管局不定期对各配餐单位进行抽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城管局将予以相关惩罚。
每扣10分,则需进行整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45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廖新华 联系方式:18935997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511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许光辉 联系方式:0991-6660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光辉
电 话: 0991-6660570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免费早餐(专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2020年10月)
交易编号: |
2020–ZFCG- 0033 |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免费早餐(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类别: |
服务 |
项目编号: |
2020–ZFCG- 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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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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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4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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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廖新华 |
联系电话: |
18935997796 |
代理机构: |
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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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5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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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许光辉 |
联系电话: |
0991-6660570 |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3
第二节 货物/服务要求 4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4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5
第二节 商务要求 5
第三节 图纸附件 6
第四节 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7
第二节 评分标准 7
第三节 废标条款 11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 11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12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13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14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 15
第五节 开标 15
第六节 评标 16
第七节 发布中标公告 19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20
第九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
第十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22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主要条款 23
第二节 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32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 编制要求 38
第二节 投标文件组成 39
第三节 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41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免费早餐(专项)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免费早餐(专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5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ZFCG- 003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免费早餐(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单价合计金额(6元/人/天)
最高限价:单价合计金额(6元/人/天)
采购需求:选取3家早餐配送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6%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节能环保产品,予以部分价格扣除,具体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有效的“一证一码”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当地公证处出具以上相关资质的公证书原件,符合以上四项其中一项(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4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3.1-3.4要求内容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51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元/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20楼202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456号
联系人:廖新华
联系方式:18935997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511室
联系人:许光辉
联系方式:0991-6660570
邮箱号:377747992@qq.com
3.财政监督电话:0991-2822689
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免费早餐(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2020–ZFCG- 0033 |
3 |
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456号 联系人:廖新华 联系方式:18935997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511室 联系人:许光辉 联系方式:0991-6660570 邮箱号:377747992@qq.com 3.财政投诉电话:0991-2822689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采购需求 |
选取3家早餐配送单位 单价合计金额(6元/人/天) |
6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6%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节能环保产品,予以部分价格扣除,具体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有效的“一证一码”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当地公证处出具以上相关资质的公证书原件,符合以上四项其中一项(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现场考察 |
否 |
8 |
投标前答疑会 |
否 |
9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10 |
投标保证金 |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RMB3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由投标人在投标人截至日前提交至如下账户。 基本帐户 单位名称: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税 号:91650104MA78N5LC8P 地址、电话: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驰达-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加速器1栋511室 0991-666057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支行 帐 号:107682142279 行 号:104881004153 投标人汇投标保证金时,请在电汇单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银行划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核后当场退还) |
1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报名截止后48小时内 |
12 |
采购人补遗澄清截止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1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14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1. 正本份数:一(1)份; 副本份数:三(3)份; 开标一览表:一(1)份。 2.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份数:一(1)份,电子版U盘上应清晰标记出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
16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计算90日。 |
17 |
投标文件的签字和盖章 |
1.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或印章。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单位章”和“公章”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
18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提交的文件至少包括三个密封件,分别是:投标文件密封件、开标一览表及电子版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需标注投标人名称);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但须按顺序编号,例如“1/3、2/3…”。 2. 投标文件密封件、开标一览表及电子版文件均须在封套的所有封口标注投标人的明细、地址和电话等内容并加盖公章。 |
19 |
投标文件的标识 |
在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等字样,封套还应标明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启封”字样(上述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 |
装订要求 |
正本、副本分册装订,胶装;电子文件用U盘储存。 |
21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22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23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20楼2020会议室 |
2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25 |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26 |
投标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20楼2020会议室 |
27 |
签署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署《政府采购合同》 |
2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根据国家现行收费政策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执行国家现行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经双方协商一致:代理机构参考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等文件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每家入围单位20000元; |
29 |
其他 |
一、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二、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三、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六、 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
30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交履约保证金30000元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456号 开户银行: 乌鲁木齐银行天山区支行 银行账号:00000 2007 0110 0563 90488 单位税号:11650102MB1922998G 银行行号:313881000027 |
31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注: 本前附表中的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果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
第%1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1、 项目概述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免费早餐(专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5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单价合计金额(6元/人/天)
三、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 购 人
名 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456号
联系人:廖新华
联系方式:18935997796
五、代理机构
名 称:新疆正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511室
联系人:许光辉
联系方式:0991-6660570
邮箱号:377747992@qq.com
六、监督部门:财政监督电话:0991-2822689
第二节 货物/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免费早餐(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国家对配餐服务单位要求。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2.1提供有效的“一证一码”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当地公证处出具以上相关资质的公证书原件,符合以上四项其中一项(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4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2.1-2.4要求内容原件一份。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采购内容:6元/人/天
序号 |
配送类别 |
食物名称 |
规格要求(重量≥(净含量克/毫升)) |
供应次数 |
备注 |
1 |
套餐配送 |
鸡蛋 |
个/60克 |
每日1次 |
需在8小时内煮熟的 |
2 |
纯牛奶 |
袋/200毫升 |
每日1次 |
|
|
3 |
榨菜 |
袋/40克 |
每日1次 |
|
|
4 |
馕 |
个/180克 |
每日1次 |
需为8小时内打好的新鲜馕 |
|
5 |
节日配送 |
苹果 |
个/200克 |
每年7次 |
|
6 |
粽子 |
个/120克 |
每年1次 |
|
|
7 |
月饼 |
个/100克 |
每年1次 |
|
|
8 |
防暑配送 |
绿豆 |
袋/1000克 |
每年2次 |
|
9 |
菊花 |
袋/40克 |
每年2次 |
|
|
10 |
冰糖 |
袋/500克 |
每年2次 |
|
|
备注: |
以上内容,开标时需带样品一份(独立包装) |
天山区全区22个片区管委会,平均夏季每日用餐人数约2700人,冬季用餐人数约3600余人(每日配餐具体人数以甲方确定为准)。
配送时间要求:每天8:30(北京时间)准时(具体冬季、夏季作息时间以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将牛奶(热)、鸡蛋(熟、热)、馕、榨菜,以上配餐内容为一份早餐,需独立包装便于分发,按需送到指定位置。配餐时需采用保温桶,每天配送食物需保证为温热状态,除以上内容为每天配送内容外,每次下雪和节日(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需增加配送一个苹果,端午节需增加配送一个粽子,中秋节需增加配送一个月饼,夏季需发放两次防暑用品,以上配餐内容均需满足新疆地区食用。
配送人员要求:配送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配送时统一着装,戴口罩,手套,确保食物配送时的食品安全及卫生问题,定期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配送车辆要求:配送车辆需为固定车辆(租赁车辆的需提供不低于履约期限的车辆租赁协议),符合食品运输相关要求,保持干净清洁。
日常检(抽)查:城管局不定期对各配餐单位进行抽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城管局将予以相关惩罚。
1、 配餐的质量: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有一项不符合扣5分,两项不符合的,停止配餐,进行整改学习。符合规定后酌情酌量考虑重新配餐。
2、 配餐的数量: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有一项不符合扣5分,两项不符合的,停止配餐,进行整改学习。符合规定后酌情酌量考虑重新配餐。
3、 配餐的环境:配餐中心及配餐车辆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抽查时发现脏乱差现象,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配餐,进行整改学习。符合规定后酌情酌量考虑重新配餐。
4、 配送时间: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配送,可以提前10-15分钟,不可以迟到,保证保洁员可以按时按点吃饭。如发现有迟到现象,扣5分。
5、 配餐人员的着装:配餐人员穿戴必须整洁,戴口罩手套,保证食物的卫生。如发现配餐中心配餐工作人员及配送人员衣冠不整的,扣5分。
6、 食品安全: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操作执行,如发现有食品安全隐患,或配餐食物霉变等严重失误,造成食用人员出现腹泻、食物中毒等状况,立即取消配餐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 应急情况的处理:特殊情况下,需积极配合甲方相关工作,协调配餐的需求,却有不能配合的情况,需提前与甲方进行沟通。
8、 和配餐相关的其他事宜:与甲方协商为准。
每扣10分,则需进行整改。
特别要求: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用“★”对采购清单中数量较多金额较大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主要产品进行标注。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天山区辖区内
二、验收标准、规范:响应甲方要求。
三、售后服务:响应甲方要求。
四、付款方式: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交履约保证金30000元。
六、投标有效期:90天
特别提醒:若招标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需对业绩进行评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进行准确的定义,避免投标人误解采购人对业绩的要求,而有损双方利益。
第三节 图纸附件
无
第四节 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序号 |
商务实质性条款 |
技术实质性要求 |
备注 |
1 |
商务要求内所有要求 |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内所有要求 |
|
2 |
|||
3 |
|||
4 |
|||
…… |
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须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明,便于投标人及评标委员会理解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 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二、评分标准
1.初步审查表
初 步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免费早餐(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
|||||||
交易编号:2020–ZFCG- 0033 项目编号: 2020–ZFCG- 0033 |
|||||||
评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驰达-高新区(新市区)电子信息产业加速器1栋511室评标室 开标时间: |
|||||||
一、资格性审查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
1 |
经营资格审查 |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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