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应急救灾粮及食用油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1-2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应急救灾粮及食用油项目
- 项目编号: TB-LB-2020-96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 荔财采【2020】112号
- 采购主要内容: 竞争性谈判
- 采购数量: 1批
- 预算金额:862,000(元)
- 最高限价:862,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加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提供住真实有效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的证明(截图); ④具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11-17 09:00:00至 2020-11-19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方式: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5,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11-17 09:00:00至2020-11-19 17: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汇款、银行保函、电汇(投标供应商须从银行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
- 开户单位名称: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荔波县支行
- 开户账号:2405043109024966001
- 截止时间: 2020-11-20 09:3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开标室
- 时间: 2020-11-20 09:30:00
- 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开标室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方指定的项目实施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谈判文件》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中标供应商需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供货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 项目联系人:何潇
- 地址: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 联系方式:18685096676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韦兴燕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3)1单元10层2号
- 联系方式:18885471284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韦兴燕
- 电话:18885471284
-
-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应急救灾粮及食用油项目采购文件.docx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xiab
贵州省荔波县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 目 名 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应急救灾粮及食用油项目
项 目 编 号:TB-LB-2020-96
采 购 人: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11 月
目录
敬告: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
第一章
采购公告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应急救灾粮及食用油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应急救灾粮及食用油项目
2、项目编号: TB-LB-2020-96
3、项目序列号: 荔财采【2020】112号
4、项目联系人:韦兴燕
5、项目联系电话:18885471284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 主要内容: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 采购数量:1批
(3) 采购预算:862000.00元
(4)最高限价:862000.00元
(%1)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 交货期:中标供应商需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供货。
(%1)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的项目实施点
(%1)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谈判文件》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提供住真实有效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的证明(截图);
④具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11月17日09 时00分至2020 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人民币。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 年11月20日09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 年11月20日09时30分
12、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开标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 年11月17日09 时00分至2020 年11月19日17时00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汇款、银行保函、电汇(投标供应商须从银行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荔波县支行
帐号:2405043109024966001
14、PPP 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何潇
联系电话:18685096676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3)1单元10层2号项目
项目联系人:韦兴燕
联系电话: 18885471284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一) |
采购说明 |
|
1.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何潇 联系电话:18685096676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3)1单元10层2号项目 项目联系人:韦兴燕 联系电话:18885471284 |
1.3 |
项目名称 |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应急救灾粮及食用油项目 |
1.4 |
项目编号 |
TB-LB-2020-96 |
1.5 |
服务地点 |
采购方指定的项目实施点 |
1.6 |
预算金额 |
862000.00元 |
1.7 |
最高限价 |
862000.00元 |
1.8 |
▲交货期 |
中标供应商需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供货。 |
1.9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并满足行业要求。 |
1.10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本项目“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 8 项” |
1.1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1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3 |
▲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供应商不得以高于最高限价的价格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二) |
投标要求 |
|
1.1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 (1)非现金方式: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2)现金方式:从公司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付款单据中的支付方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荔波县支行; 户名: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 账号: 2405043109024966001 投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11月19日17时00分前,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以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计息退还。 荔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854-3516161 注:①缴纳保证金备注项目名称; ②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须另提供1份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
1.15 |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
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如因投标供应商未按照相关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其投标无效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1.16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
1.17 |
投标供应商的选择性方案 |
不接受选择性方案。 |
1.18 |
▲响应文件的份数 |
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1.19 |
响应文件装订 |
如纸质响应文件每本文件页码过多,可分为两个及以上分册装订(需胶装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 |
纸质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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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壹个 包封套。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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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也可不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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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明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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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封套密封及标记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响应文件内容: (纸质文件正副本)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在 2020 年11月20日09时30分(即谈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注: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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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1) 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需用 A4 纸打印装订(胶装)成册,逐页标注页码并提供目录(图页及图纸除外),如单独提供彩页或产品说明书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的封面以及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且响应文件正本每页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 响应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上述改动,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相关人员签字。 |
1.22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 LED 显示屏为准)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1.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一经进入评审阶段不予退还。 |
(三) |
开标与评标 |
|
1.24 |
开标 |
(1)开标时间: 2020 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 LED 显示屏为准) |
1.25 |
评标 |
(1) 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2) 评标委员会:由 3 名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名,其余 2 名专家。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3) 详细评标办法: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第 4 项“评审办法”。 |
1.26 |
定标 |
(1)成交原则: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后最低价格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价格相同,按照先技术后商务为优的原则确定。 |
(四) |
授予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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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成交通知书 |
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因中标供应商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1.28 |
投标项目费用 |
(1) 各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由于自身参加本项目投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 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场租费等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857号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市场具体情况向中标人收取。 |
1.29 |
履约保证金 |
(1)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0%交纳,交纳形式为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议定; (2) 履约保证的期限:从成交公示期结束到合同履行完毕; (3) 履约保证返还:采购人验收全部合格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出现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的情况且未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供货的,采购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1.30 |
▲付款方式 |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 |
(五) |
补充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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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站上发布。 |
注: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②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二)总则
1、 名词解释
1.%2 “采购人”: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2 “供应商”:响应谈判、购买了谈判文件,并递交了响应文件参加谈判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自然人。
4.%2 “有效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未出现谈判文件中“无效投标”条款中任何一款条件的供应商。
5.%2 “谈判小组”: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6.%2 “成交供应商”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交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政府优惠政策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确定的供应商。
7.%2 “服务”: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 ,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8.%2 “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按采购方要求时间内完成的期限。
9.%2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10.%2 “谈判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缴纳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项目中可能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风险。
11.%2 “谈判文件”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修改通知。
12.%2 “响应文件”指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必须纸质文件,不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
2、 适用范围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文件等制定本须知。
2.%2 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当事人适用本须知。3、 应遵循的原则
1.%2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2 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3.%2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2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该行业现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