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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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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集经)职工食堂餐料(呼和地区)集体议价采购2020-11-17

招标详情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集经)

职工食堂餐料(呼和地区)集体议价采购

编号:BTL-XPC-2020-16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职工食堂餐料源头控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强化成本卡控,不断提高职工食堂服务质量,定于2020年11月组织呼和地区食堂餐料公开采购。

一、采购项目:

1.职工食堂餐料:包含蔬菜水果类、粮油类、肉类、辅料类、蛋禽类、干果类。

2.采购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期限为准。

3.到货地点:包头车辆段呼和运用车间、包头车辆段呼和客列检车间、包头车辆段呼东动车所、呼东客技站。

二、主要事项

1.物资基本、辅助性能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卫生防疫要求。

2.质量保证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的食品卫生标准,在质量保证期内,按我单位需要提供商品检疫证书,供货方应对由于餐料质量等问题而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损失负责,费用由供货方负担。使用单位及时通知供货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质量问题的索赔追责, 必须提供有效质量证明,此批次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1、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配送货,保证配送质量、数量、规格准确无误。2、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接需方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4.交货日期要求:按照使用方要求时间提供。

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6.验收方式:按有关国家、部门、行业规定的验收标准与使用单位共同进行现场验收。

7.评标方式:按照综合评议,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8.报价说明:投标人报价需要以投标人对外公布的报价为依据,按下调比率进行报价。

9.报名单位需提供对外经营场所地点,我单位将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实地考察,不合格率超过50%的报名单位不能参与现场开标。

三、集体议价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彩印件(三证合一);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投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财务季度决算报告,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④餐料配送方案:制定专项配送方案,重点说明原料采购、二次分拣、配送前检查、点对点对接、专人专车配送以及质量重量核实互控等各环节作业流程。⑤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说明食品安全风险卡控措施以及卫生安全问题发生后的责任承担约定,包含每次配送餐料食品安全检疫合格证、长期固定原料供货部门协议以及提供食品安全风险抵押金。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税务缴税凭证或相关证明);⑦本次公开采购需大型超市或具有法人资质的贸易市场等大型法人企业参加。(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专门配送人员及车辆)⑧所提供商品必须按规定出具权威机构检验证明。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竞标资格,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不予受理的投标人投诉: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④超过投诉时效的;⑤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⑥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⑦投诉人未按照公开采购须知要求提交资料的。

六、时间、地点安排:

竞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17:00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下午14:30

七、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2-2893152;QQ:63026212

注明①竞标项目编号;②竞标单位名称、相关资质③竞标报名表,注名联系人姓名、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

集体议价采购报名表

(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对外营业场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集体议价采购编号

注:本表报名单位盖章、签字后生效,无盖章、签字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