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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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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留置监察所餐饮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留置监察所餐饮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7 10:43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留置监察所餐饮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1号大秦御港城4号楼3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30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CG-2020-168

2、项目名称: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留置监察所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566,400.00元

4、最高限价: 566,400.00元

5、采购需求: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留置监察所餐饮外包服务项目,1批, 采购预算: 566,400.00元, 项目概况: 采购12个月餐饮服务,服务内容包含食品加工及配送、餐饮服务人员管理及日常餐厅厨房保洁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04 09:00:00 至 2021-12-04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24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1号大秦御港城4号楼32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30 14:00:00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朱雀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小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

地址:咸阳市长虹南路9号

联系人: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经办

电话:3388056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802998839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1号大秦御港城4号楼32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