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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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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粮油及生鲜食品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贵阳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粮油及生鲜食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4839761、0851-84839740,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2-11 10: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贵阳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粮油及生鲜食品采购
  • 项目编号: KHZB2020-TR1001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2020-ZFCG-2502
  • 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采购数量: 1批
  • 预算金额:1,876,100(元)
  • 最高限价:1,876,1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一般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0年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2020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书面承诺: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证明材料。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0-11-17 11:00:00至 2020-12-10 10: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4839761、0851-84839740,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
  • 方式: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4839761、0851-84839740,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3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11-17 11:00:00至2020-12-11 10:3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帐、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 (提示:1、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注册电子证书投标单位登陆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办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交纳。由于农信系统原因,除贵阳农商银行外,其他农信系统金融机构暂不能实现网上缴纳政采保证金,拟采用网上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从其他银行账户转出或到银行柜台转账。 2、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单原件。原件单独递交,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单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 开户单位名称: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账号:2189010001201200000213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 2020-12-11 10:3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四楼开标四室)
  • 时间: 2020-12-11 10:30:00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至签订合同后壹年内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贵阳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 项目联系人:赵飞
  •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二福路7号
  • 联系方式:0851-85404810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宽惠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徐茂东
  •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高新区下坝山路大学生创业园1栋3楼
  • 联系方式:0851-84583624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茂东
  • 电话:0851-84583624
  • 八、附件

  • 【招标文件】贵阳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粮油及生鲜食品采购-正式版.pdf
贵州宽惠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1 第一章 采购范围............................................................................................. 1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1 第二节 货物要求..........................................................................................2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2 第二章 采购清单、供货要求及商务要求.....................................................4 第一节 采购清单、供货要求........................................................................4 第二节 商务要求............................................................................................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0 第一节 评标办法..........................................................................................10 第二节 评分标准..........................................................................................10 第三节 废标条款..........................................................................................19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19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21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21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21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21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22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24 第五节 开标、资格审查..............................................................................25 第六节 评标.................................................................................................. 26 第七节 发布中标公告..................................................................................29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31 第九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 32 第十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32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34 第一节 主要条款........................................................................................34 第二节 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43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 46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46 第一节 编制要求..........................................................................................46 第二节 投标文件组成..................................................................................48 第三节 投标文件格式范本..........................................................................49 1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贵阳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粮油及生鲜食品采购 项目编号:KHZB2020-TR1001 交易编号:2020-ZFCG-2502 项目概述:为严把食品采购源头关、确保饮食安全,切实保障我院 257 名服务对象 和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质量,科学合理的储存食品,降低伙食成本,使我院食堂 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积极创建“放心食堂”,同时规范我院粮油、生鲜、蔬果、禽 蛋、肉食、调味、干货等采购程序,现面向社会采购符合标准的供应商定点定时供应相 关货物。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壹佰捌拾柒万陆仟壹拾佰元整 (¥1,876,100.00)。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大写:壹佰捌拾柒万陆仟壹拾佰元整 小写:1,876,100.00 元整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四、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五、采 购 人 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2.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二福路 7号 3.联 系 人:赵飞 4.联系电话:0851-85404810 2 六、代理机构 1.名称:贵州宽惠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高新区下坝山路大学生创业园 1栋 3楼 3.联系人:徐茂东 4.联系电话:0851-84583624 七、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贵阳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851-85806835 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箭道街 78 号 第二节 货物要求 一、货物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来源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的粮油、生鲜、蔬 果、禽蛋、肉食、调味品等。 二、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产 品国家标准等 米类执行标准:GB/T1354—2018,标准一级梗米; 油类执行标准:菜籽油国家标准(GB 1536-2004)非转基因三级压榨油; 所有肉类货物类执行标准:GB 20799—2016; 蔬菜、水果类货物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 3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的完整财务 审计报告;若为 2020 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2020 年资信证明和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凭证和 2020 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 件范本);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 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 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 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 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为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第二章 采购清单、供货要求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供货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货物单位/规格 1 大米 3100 斤/月 50 斤/袋 2 食用油 1550 斤/月 5L/桶 3 肉类 1500 斤/月 斤 4 鸡蛋 22 件/月 件 5 鸡肉 400 斤/月 斤 6 水果 3600 斤/月 斤 7 蔬菜 31200 元/月 斤 8 调味品 食盐 90 包/月 500g/包 味精 30 包/月 1kg/包 白糖 60 包/月 500g/包 老抽 30 包/月 1.9L/瓶 酱油 240 包/月 438ml/包 料酒 30 瓶/月 500ml/瓶 陈醋 60 瓶/月 420ml/瓶 蚝油 30 瓶/月 700g/瓶 特别要求: 下述“★”号条款与上述采购清单均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评 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1.大米(序号 1)“★” (1)大米须至少为国标一级梗米,质量达到 GB/T1354-2018 标准,每个包装上有 能够直接看清生产日期的产品合格证,标签上必须有清晰的“SC”标志、生产许可证编 号、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包装规范,规格至少为 50 斤/袋, 米质优良“无劣质大米或杂物掺杂,无异味,感官性状好”。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 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 (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行政 5 监管部门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所有复印件加盖 公章为证明材料;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该产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相关供货 合作协议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 报告,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该小项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人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中,未提供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2.食用油(序号 2)“★” (1)食用油须至少为国标三级的非转基因菜籽油,质量须达到 GB1536-2004 标准, 单个货物的包装标签上标有清晰的“SC”标识和非转基因标识、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 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包装桶为一次性的规范包装桶,规格至少 为 5L/桶,油质优良,无杂物混入,无异味,无杂质沉淀、感官性状好、色泽好、透明 度高、无浑浊、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无酸臭异味的食用油。 (2)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 重金属污染物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并根据采购人需求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不 允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 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行政 监管部门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该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所有复印件加 盖公章为证明材料;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该产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相关供 货协议、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该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 告,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注:该小项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须附在 投标人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中,未提供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3.肉类(序号 3,采购品种为猪肉)、鸡肉(序号 5)“★” (1)提供的任何肉类货物需感官状好、不掺假、未变质、无异味、未混入有毒有 害物质,严禁掺假(如注水、有病、使用死因不明的肉类等);所有肉类货物检疫手续 齐全,例如猪肉须有胴体上盖有能清楚辨认检疫编号和检疫日期的检疫章,和与胴体检 疫章信息完全一致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严禁提供检疫日期超过两天以上的所有肉类,严禁提供加工后、去皮或将皮进行烧、 烙等处理的,无法看清检疫章信息或肉皮感官性状差的猪肉,提供的所有肉类货物须确 保为当日屠宰、无异味。 6 (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若为屠宰场的,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 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合作供货方的营业执 照、相关供货合作协议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所有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注:该小项要求的证书或报告编制在投标人响应文件实质性 响应条款中,未提供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4.蔬菜(序号 7)、鸡蛋(序号 4)、水果(序号 6)“★”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优质产品,要求蔬菜类和水果类货物残留农药污染 物不得超过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的货物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其标准应符合我国食品安全 法相关规定。提供的蔬菜和水果需为当季新鲜、感官性状好、不掺假、可凭嗅觉直接识 别其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所供货物应尽量避免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和水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 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供应的鸡蛋不允许有异味、蛋体饱满质量上佳。 (2)证明材料要求:货源仅接受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农产品自有基地、商品菜基 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由散户农民提供的蔬菜、鸡蛋、水果;要求须在投标 人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条款中,针对本小项附上相关货源供应保障承诺函,函格式自 拟,内容需满足本小项要求承诺的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未提供承诺函者按 无效投标处理。 5.调味品(序号 8)“★” (1)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的全部过程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要求 提供由正规厂家生产的货品,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并须提供贴有生产许可证号和商标及 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的产品。 (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行政 监管部门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所有复印件加盖 公章为证明材料;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该产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相关供货 合作协议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 报告,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注:该小项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须附 在投标人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中,未提供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7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供货期及交货地点 供货期:至签订合同后壹年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 1.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产品国家标准等。 2.采购人将于供货期内每季度定期对中标人进行 1次综合考核(考核内容至少有货 物质量、配送服务、售后服务、食品安全及检疫报告等方面);且采购人会不定期抽检 (抽检内容至少有当期所供货品的随货质量检测报告、蔬菜货源是否背离本招标文件有 关要求等)。若中标人综合考核和抽检不通过,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若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将对中标人追责。 三、售后服务 1.送货时间要求:采购人将于每周的星期一或星期二,向中标人提交下周的原料采 购清单及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标人在接到购货订单 通知后,应按采购人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拟暂定送货时间为:每天上午 8 点 30 时至 9 时前)且节假日正常供应。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差或没有货源时,须在收到原材料采购清 单及计划的 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协商调整下周的供货计划。一经双方确认无误后, 中标人须按合同约定的送货时间准时到达,如若迟到,中标人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供货要求调整机制:供货期内,采购人将视实际情况调整对中标人的供货要求或 售后服务,如若调整内容是合同约定范围外的,将由中标人酌情考虑或协商签订补充协 议;若为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如因协商无果或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对采购人带来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 3.运输安全:食材配送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人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独立承担一 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配送专项服务小组: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须成立售后配送专项服务小组,负责订 单确认、调货、供货、配送、货款结算等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且向采购人提供小 组名单(内容至少包含姓名、电话、负责事项等内容)。 四、质保期 米、油、调味品类货物质保期限以该产品合格出厂后所示日期为准,拒绝提供上述 货物标示的质保期截止之日前6个日历月内的上述货物;所有肉类货物需保证当天屠宰; 蔬菜、鸡蛋、水果类货物不允许提供超过 2日历日(指中标人调货到供货的时间间隔) 8 的货物。 五、付款方式 将采用月结或一月两结的方式,具体以采购人财务室当月工作进度于每月中旬或月 底时,提前 2工作日通知中标人提供相关付款凭证或证明,至收到相关资料的 3个工作 日内据实向中标人结算货款。 注:采购人支付的钱款含有中标人货款及因供货产生的所有服务,采购人将不再另 行支付其他费用,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支付: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且签订合同前,须先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的 5%作为本 项目的履约保证。 (2)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将在本项目供货期结束,且采购人与中标人结清所有货款和发票后,由 中标人发起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双方在均确认无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况下的 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于中标人基本账户中。 (3)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时间送货且次数超过 3次(不含)以上的、货品存在质量问 题的、供应的货物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未通过采购人季度考核且不改正的、签订的合 同约定扣除条款等的。 七、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八、其他要求 1、如若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从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 它后果,一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 济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2、中标人能随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类货物产地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检疫、检测报 告。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若检测不合格,采购人将予以书面警告,并对该批货物予以销毁,防止二次流通至社会 市场;同时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条款对中标人处罚或直接解除合同。 4、中标人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 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清单并加 盖公章;采购人将指定具体的负责人验收过秤并记录后在清单上加盖采购人公章(清单 9 为一式两份)。 注:该清单将作为采购人入库签收、结算凭证之一。对于不符合质量的货物,采购 人可要求退货或换货。 5、包装和运输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 无异味、无霉变现象。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 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6、中标人如送货迟到超过 1小时,扣罚当天总货款的 2%。若超过时间 2小时以上 (含),扣罚当天总货款的 5%。累计出现三次的,采购人人将终止合同。 7、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报价请根据本招标文件“采购清单”要求的采购量,自行结 合我国大型超市市场的定价情况,按分项进行总报价且不允许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 限价(投标人报价参考值只能在我国大型超市市场定价的 70%以内,同时中标人也按此 标准结算每月货款)。中标人如若有虚报价格,哄抬物价等情形,一经查实,采购人将 终止合同并对其追责。 8、若采购人在供货期内因供应人数增加导致采购的货物数量或品种超出本招标文 件“采购清单”要求的数量,或因市场价格波动大导致本项目原预算不足以支付的情况 发生时,采购人将结合实际情况,在征得贵阳市财政局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 另行增加预算并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协议。 9、若有临时增加货物数量和新增采购品种的情况发生时,将按双方协商一致后的 内容执行,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将协商一致的内容形成书面材料并经双方确认后加盖采 购人与中标人公章。该书面材料将作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其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第四节 实质性响应要求明细表 序号 商务实质性条款 技术实质性要求 备注 1 售后服务 完全满足并逐条响应本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第二章,第一节 采 购清单、供货要求中的特别要求” 的所有内容。 / 2 其它要求 注:上表“售后服务、其它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章,第二节 商务要求”的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 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 独立评审、打分。 二、评分标准 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人负责资格性审查 2. 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 11 资 格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2020-ZFCG-XXXX 项目编号: 2020.X.X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要求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3 供应商 4 1 经营资格审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的完整财 务审计报告;若为 2020 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2020 年 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任意三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凭证和 2020 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 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 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7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 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 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 12 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 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8 专业资格审查 本项目供应商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为证明材料。 9 投标保证审查 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提供系统提示已交纳的回执截 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选择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方式的提供原 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出具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承诺 书,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资格审查成员(签字):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日期: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审查内容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 4 1 商务实质性 响应审查 1.供货期及交货地点 2.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 3.售后服务 4.质保期 5.履约保证金 2 技术实质性 完全满足并响应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章,第 13 响应审查 一节 采购清单、供货要求中的特别要求”的所有内 容。 3 报价审查 异常低价审查 4 无效标审查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 查是否通过 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成员(签字) 14 3.评分表 评 分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2020.X.X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供应 商 1 供应 商 2 供应 商 3 供应 商 4 价格分 (30 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 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 30分 技术分 (30 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定整体供货方案, 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配送管理、售 后服务、应急响应、卫生管理控制。 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内容完整且详细 的,得 7-5 分;较详细的,得 4.9-2 分;一般的,得 1.9-0 分。本小项最 高得 7分,不提供不得分。 7分 投标人提供的大米质量检测报告(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符合国家 GB/T1354-2018 标准,其中满足“碎 米总量≤0.3%”得 1分;“黄粒米含 量<0.02%”得 1分;“杂质(总量) <0.02%”得 1分;“互混率<0.02%” 得 1分。本小项最高得 4分。同时承 诺如若中标,提供的大米与投标时出 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大米一致,若与事 实不符,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 的责任(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分 投标人提供的食用油质量检测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符合国家 GB 1536-2004 标准,其中“等级”为 3 级得 2 分;2 级为 3 分;1 级为 4 分,本小项最高得 4分。同时承诺如 若中标,提供的食用油与投标时出具 质量检测报告的食用油一致,若与事 实不符,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 的责任(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分 投标人具备配送车辆的,同时每车配 备 1名专职司机的,每提供 1辆,得 2分。本小项最高得 10 分。车辆为自 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且须登记在 10分 15 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下;非自有车 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租赁合 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每提供 1个车辆的相关证明须 附上1名专职司机与投标人签订劳务 合同,车辆与司机不可重复,以此类 推)。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5分,提 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 证明材料 5分 商务分 (40 分) 投标人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同 类食材供应项目的业绩,每提供 1个 得 3分,最高得 15 分。要求提供合 同和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15分 投标人具备食品安全检验室的,得 10 分。要求提供检验室彩色照片、检验 设备清单、食品安全检验员证书及与 其签订的劳务合同,所有复印件加盖 公章,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10分 投标人具备配送基地或场所的,且场 地在贵阳市内的: 1、1000(含)平方米以下的,得 1 分; 2、1001-2000(含)以下平方米得 3 分; 3、2001-4000 平方米以上得 5分; 本小项最高得 5分,要求提供自有产 权或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及场所不少 于3个不同视角的彩色照片为评审材 料,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 提供不得分。 5分 投标人具备保鲜库且在贵阳市内的, 得 5分。要求提供自有产权或租赁合 同、保鲜库正门及内景彩色照片为证 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不提供不得分。 5分 投标人能为采购人专供于本项目不 少于 2人的售后服务人员,且在贵阳 5分 16 市区域内具有售后服务点或售后服 务机构的,得 5分;若售后服务点或 售后服务机构在贵州省区域内的,得 3分;若在贵州省区域以外具有售后 服务点或售后服务机构的,得 1分。 本小项最高得 5分。 注:提供售后服务点/售后服务机构 的自有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及专供于本项目售后服务人员不少 于 2人的承诺函(函格式自拟并附上 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 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 政策性加 分(5分) 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 志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采 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 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 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每一项 加 0.5 分, 本项最高不得超过 3分。 (须提供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 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 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分 根据[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规定,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 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 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 区、云南、贵州、青海)生产制造的 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并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及相关证 明材料的,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 分基础加 2分,(投标主产品不得低 于本次采购预算的 60%)否则不得加 分。(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材料真 实性负责)。 2分 得分 100+ 5 分 评标专家(签字): 4.价格分的计算 17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1)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 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说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2)价格分值计算表: 价 格 分 值 计 算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 室 2020.X.X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 价(元) 享受价格扣 除政策的企 业给予 6%价 格扣除后报 价(元) 评标基准 价(元) 价格 分值 得分 1 0.00 2 0.00 3 0.00 4 0.00 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 18 评标专家(签字): 5.评分汇总表 评 分 汇 总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2020.X.X 专 家 专家姓名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 4 贵州省综 合评标专 家库专家 采购人 代 表 总 分 平均分 排 序 评标专家(签名): 19 6.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 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第三节 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 (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 (二)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三)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四)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五)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六)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20 (七)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十)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十一)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21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变更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内容的变更 公告。供应商须关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发 布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若发布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 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 (二)项目延期: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 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 22 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 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 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 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 复不满意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 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第二 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一、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否? 二、交纳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 元 三、交纳方式 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登陆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 务办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交纳。 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单原 件。原件单独递交,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且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单原件扫描件 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 四、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如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并将投标保 23 证金线上交纳成功的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供应商 银行账户转出,不得由他人账户代交。保证金交纳须按项目名称进行交纳。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以系 统查询结果为准),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投标。 3.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第十节”的相关 退还投标保证金规定执行。 银行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如下要求办理: 1. 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 目名称、交易编号、保证金金额(应大于或等于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 保函的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承诺书》(格式文本附后)。 3. 项目评审活动结束后,银行保函由采购人自行保管。 4. 符合退还条件的,由采购人通知投标人退还,投标人凭公函到采购人处领取投 标保函(项目存在异议、投诉的,须待异议、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领取)。 5.若出现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投标人应自收 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出具保函的银行或自行将本项 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采购人自行上交同级财政部门。否则,采购人将向行政监 管部门申请对投标人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投标人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 资格。 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如下要求办理: 1.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交易编号、保证金金额 (应大于或等于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大于或等 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格式文本附后)。 24 3. 项目开评标活动结束后,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由采购人自行保管。 4. 符合退还条件的,由采购人通知投标人退还,投标人凭公函到采购人处领取投 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项目存在异议、投诉的,须待异议、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领取)。 5. 若出现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投标人应自收 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签订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 或自行将本项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采购人自行上交同级财政部门。否则,采购 人将向行政监管部门申请对投标人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投标人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参与投标资格。 注:以上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包含保险合同和保险单。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 登记并给予接收回执。不接受逾时递交的投标文件)。 二、递交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及四楼 LED 屏显 示的具体开标室)。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 soho 办公区 G 座。 三、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份(电子文档用 U盘制作,不 加密,须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撤回。 (2)投标补充或修改文件必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补充或修改投标文件” 25 字样和标识项目名称、交易编号、单位名称信息,要求密封递交。 (3)投标文件撤回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项目授权代表签署的撤回投标文 件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五、联合惩戒查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 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六、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家的,可以由代 理机构提交延期开标申请,并予公告。原则上延期开标不超过一次。投标有效期相应顺 延。 第五节 开标、资格审查 一、开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开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及四楼 LED 屏显 示的具体开标室)。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 SOHO 办公区 G 座。 三、开标流程 1.会议准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到开标室组织 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并将开评标环节所需表格文档资料填写、准 备齐全。 2.宣读纪律: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开始,并宣读开 标会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工作人员将于现场对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身份进行验证,要求 如下: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被 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出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本磋商文 件要求出示身份证明的,代理机构拒绝签收其响应文件。③代理工作人员将通过贵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查询各投标人信用情况,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投标资 26 格,拒收其投标文件。 3.开标唱标: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 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按供应商签到顺 序依次当众拆封,并宣读开标一览表中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投标声明等相 关内容。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唱标的投标文件,不能进入评标程序。 4.开标记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唱标内容进行记录,开标记录表由采购 人代表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若供应商代表对开标唱标有异议的,可举手示意,待核验 身份后提出异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 会议结束:开标唱标完毕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结束,并 宣读评标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四、资格审查 开标会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完整的移交给 资格审查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成单数的资格审查人),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第六节 评标 一、评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评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推选出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 (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 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分和 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 27 束。 商务、技术实质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 即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或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方面的要求。商务或技术无实质性负偏 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符合 采购文件规定。 无效标检查:依照本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为有效投标。 (二)比较与评价:评标专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 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 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 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 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四)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 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 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 外)。 (五)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 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 (六)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 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 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七)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由评标组长宣布评标工 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评标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 标区。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 28 注: (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 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的,或招标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招标文件内容违 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 (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 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 (3)开标、评标过程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 像资料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 关事宜提供资料。 (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 (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四、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项目开标前从贵州省评标专家系统 中,随机抽取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专业的专家共计 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应遵循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 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 担责任。 (一)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担的义务: 29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 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询标与澄清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等 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向供应商进行询标,要求供应商对询 问的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须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书面答疑和 澄清。供应商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 (二)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 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 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 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 第七节 发布中标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 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评标报告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及相关评标结果进 行公告。供应商可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评标结果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 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 30 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 日起 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 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成交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贵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 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 二、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 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受理条件 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 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 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2、质疑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 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 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 31 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项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收悉质疑函后及时告知贵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二处。 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 代理机构:贵州宽惠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贵阳市金阳高新区下坝山路大学生创业园 1栋 3楼 联 系 人:徐茂东 联系电话:0851-84583624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 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须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示文件获取渠道 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拒收其质疑文件。 (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 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五)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按中标人中标价 计算后下浮 2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二、支付方式 1.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32 第九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 一、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 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 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和贵州省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 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 政府采购活动。 二、合同内容 本项目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见第五章有关内容。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 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 第十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 一、退回时间 (一)非中标人的保证金于代理机构上传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由交易中心五个 工作日内退还。 (二)中标人(供应商)保证金于中标人上传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后,由交易中心 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退还方式 注册电子证书用户登陆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退保。 33 三、提交资料 中标供应商退保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页扫描制成一个 PDF 文件上传, PDF 文件需清晰、完整,文件名写清楚为:XXX 项目合同;未中标供应商无须提交资料, 直接提交申请退保。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法律法规的情形。 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 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主要条款 注意事项 1:本章节所述的合同条款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 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 容。 注意事项 2:本章节所述主要条款及合同内容仅为参考范本,采购合同以采购人与 中标供应商签订的最终合同版本为准。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款 项。 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工程、材料、设备、机械、仪 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 试、性能考核、提供操作,维修及其他技术指导、培训等和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 其他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法人。 6.卖方:系指投标文件被买方接受,而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 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7.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现场交货指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产品运抵现场并 承担一切费。合同项下的全部产品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现场”系指合同项下 的产品将要进行安装和使用的地点,其地名在采购文件的“投标资料表”中的合同条款 资料中指明。工厂交货指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运输部门出具最后一批货物运单的日期为交货日期。买方自行提货指由买方在合同规定 35 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技术 规范要求并被买方接受的手续。若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中无相应验收规范的说明,则以国 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9.技术规格:卖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规格附 件(如果有的话)、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投标文件的 “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相一致。 10.标准 10.1 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 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需是最新版本的标准。 10.2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11.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 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 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需的范围。 11.2 除了合同本身外,11.1 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 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买方。 12.专利权: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 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 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3.包装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 准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装卸时受损,确保产品 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赔偿责 任。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6 14.保险:如果产品是按照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以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产 品运抵现场的“一切险”,保险范围覆盖卖方承诺装运的产品。如果产品是按工厂交货、 或买方自行提货方式报价的,其运输保险可由卖方办理,运保费由买方负责。 15.技术资料:合同项下的产品技术资料(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外)将以下列方 式交付:合同生效后 60 天之内,卖方应将合同规定的中文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 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 给买方。 16.质量保证 16.1 卖方应保证产品是新近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产品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而成熟的改进,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或行业的标 准,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 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可满足买方使用需求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 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 或故障负责。 16.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和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在质量保证 期内,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 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16.3 在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 响应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 如果卖方在上述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 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7.检验和考核验收 17.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 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 37 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 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7.2 产品运抵现场后,买方有权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 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产品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产品运抵现 场后 90 天内,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 出索赔。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由投保/托运方负责交涉索赔事宜;或 产品运抵现场后,由卖方的代表进行检查,买方有权监督卖方代表的检查,所有产 品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的不符,包括运输中的损坏、丢失均由卖方负责。 17.3 如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品 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7.4 买方有权提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 监造人员提供方便,当买方需要对产品出厂前的试验进行监察时,制造厂应该事先作出 安排。 17.5 合同产品的安装工作在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对 合同产品进行性能考核(即终交验收考核)。如果合同附件规定的所有保证指标在性能 考核中都已达到,双方的被授权代表应在性能考核后 5日内签署合同产品的验收证书一 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证书签署日应视为安装完成日亦即完成终交验收。 17.6 如果在合同文件规定允许的最后一次性能考核中仍有指标没有达到合同附件 的要求,买方有权按第 17 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18.伴随服务 18.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规定的附加服 务(如果有的话): 实施或监督所供产品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提供产品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8 为所供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 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产品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 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8.2 卖方应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商定 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9.备件 19.1 卖方应承担下列与提供备件有关的责任: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 的质量责任和服务义务。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 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格。 20.索赔 20.1 除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按检验标准自 行检验的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0.2 若卖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第 13 条和第 14 条规定承担在产品检验或性能考核中 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和责任,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在此情况下双方可通过协商, 按照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 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 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39 (2)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 降低产品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 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 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属于卖方责任应免费修理合同产品缺陷或消除不符合合同之处的情况,如果 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 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5)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 2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 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 17.2 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 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 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20.4 当属于 17.2 条情况的索赔发生时,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提 出的,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21.延期交货 21.1 卖方应按照“招标产品清单”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 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的通知后,应进 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1.3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地拖延交货,将被扣没履约保证金并加以违约损失索赔 和/或终止合同。 22.误期赔偿 40 22.1 除了合同的专门约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迟交产品或未提供服务交 货价的 0.5%计收(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天按一周计算)。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 迟交产品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误期赔偿限额后仍不能交 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3.不可抗力 23.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 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 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 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2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 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 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 同。 24.税费 24.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24.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4 在中国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均由卖方负责。 25.履约保证金 25.1 卖方在收到的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日起三十天内,通过一家银行,向买方提供 相当于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到产品完成安装调试, 用户在交接验收文件上签字时止。 25.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 41 由卖方负担。 25.3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26.违约终止合同 26.1 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买方可 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 卖方提出的索赔: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 部分产品、技术文件;或卖方未能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 指标;或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 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26.2 在买方根据第 23.1 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卖方或其他供货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产品,卖方应对买方 购买同种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7.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27.1 如果卖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 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 的权利。 27.2 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 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8.转让和分包 28.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8.2 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买方,但 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8.3 分包必需符合合同条款第 11 条的规定。 29.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42 29.1 买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 下述一项或几项: (1)当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在相关部分尚未投入生产前变更 图纸、设计或规格; (2)在合同项下的产品托运之前,变更运输、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 (3)卖方提供的服务。 29.2 除了上述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 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30.争端的解决 30.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通过 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 讼应在买方所在地进行。 30.2 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或 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0.3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 执行。 31.通知 31.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 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31.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 为准。 43 第二节 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货物类)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 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 2.供货规格: 3.供货价格: 4.交货地点: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 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面食类产品全部为当天产品,不得夹带隔夜产品。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 纠正,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月货 款;甲方供餐单位因食用配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 44 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 甲方并可自行办理解约事宜。 3.乙方供应之食品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市各供货单位同货品 价格;如出现价格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以便调整,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 当月货款。 4.交货时,甲方抽检(以甲方计量称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数量,以实际抽检规格计 算当批次货品款;如乙方所供货物未达到甲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甲方将拒绝接受 乙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货品运送至甲方现场以凭验收;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 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时间。 6.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提前一天征得甲方同 意,由双方协调解决,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按违约论处,扣除乙方上月货 款,甲方直接解约。 7.交货后,前批次装置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现场。 8.付款方式: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办理罚款,乙方 不得异议。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甲方同意解约时, 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甲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 厂商不得异议。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45 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 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最终以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46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 编制要求 一、格式 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 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 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 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 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3. 投标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得 倒置、歪斜,由于投标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及投标文件页码标注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投 标文件内容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手写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不认同。 5.投标文件应严格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 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二、装订 1.投标文件须按所投项目名称单独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供应商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是否统一或分开胶装成册。 2.投标文件须用 A4 纸打印,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 (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超过 A4 幅的应以相应幅面打印,但应折叠为 A4 幅大小后装订,采购文件有提供图册等其它 47 要求的除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打孔等方式装订。 4.不推荐使用豪华装订,建议平装。 三、签署与封装 1.签署: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响应文件”字样, 并加盖封面单位公章和骑缝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 增删。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范本中注明 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签章。 2.封装: 2.1 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投标实际厚度,自行选择投标文件的外包封套的数量,对 投标文件的外包封份数不作具体规定,但投标供应商应确保投标文件的外包封没有严重 破损导致投标实质性内容泄露的情形。 2.2 封口(接口)处用密封条封装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 称、交易编号以及 xx 年 xx 月 xx 日前不得启封”字样;同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3 外包封上有重复或多余标记,未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产生影响的,不作无 效标依据。 2.4 电子响应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的 PDF 格式文件,可封装在任意封套内。 2.5 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会现场有权相互检查外包封情况,若有异议的,应在开 标会现场当场提出,由监督部门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当场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被判 定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不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的评审。 48 第二节 投标文件组成 一、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类别 货物类投标文件。 二、组成 具体详见下一页“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49 第三节 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XXXXX(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正本 / 副本/电子投标文件) 交易编号: 2020-ZFCG-XXXX 项目名称: 品 目: 采购方式: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 电 话: 2020 年 月 日 50 专家评分导航表 序 号 评分项目 分值 投标文件导航 1 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 标报价)×价格权值(X%)×100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2 技术部分 1、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评分内容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2、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3 商务部分 1、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评分内容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2、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投标供应商:(公章) 2020 年 月 日 51 目 录 (目录格式自拟) 52 第一 报价文件 (一)投 标 报 价 函 一、投标报价 1.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 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零万零千零百零拾 元人 民币,小写: 元。本投标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设备价、专利费、 零备件和专用工具价、运输费、保险费、检测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本报价在投标 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供 货 期: 。 3.交货地点: 。 4.投标有效期: 。 5.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 。 6.质保期: 。 7.付款方式: 。 8.履约保证金:(1) ;(2) ;(3) 。 二、递交资料 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投标文件 份。 三、相关承诺 1.本投标报价在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 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 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 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7.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 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53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供货方名称 规格 产地 单价(元) 数量 其他费用合计(含运 输、售后等) 投标报价(元) 1 2 3 …… 交货期 质保期 是否有优惠及其它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整 注: 1.“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先后不一致的,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87 号)第五十九条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 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有无投标价优惠折扣等情况均应在开标一栏表中载明。 3.“开标一览表”每页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54 (四)成本测算表 1、厂家投标成本测算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生产主要产品 1 一、产品生产成本 2 1、直接材料 3 2、辅助材料 4 3、燃料(动能) 5 4、工人工资 6 5、工资附加 7 6、制造费用 8 合计 9 二、管理费用 10 1 工资、福利费用 11 2、保险费用 12 3、办公费用 13 4、其他应交税费 14 合计 15 三、财务费用 16 四、销售费用 17 五、运输费用 18 六、销售税金 19 主要产品生产成本合计 20 备注说明 55 说明: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屠宰场的,须填写此表。 2、表中第 19 项产品生产成本合计=8项+14 至 18 项。 3、投标人可结合企业实际对表内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产 品生产成本。 投标人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56 2、经销或代理商投标成本测算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代理主要产品 1 一、进货成本 2 1、商品进价 3 2、运输费用 4 3、税金 5 4、保险 6 5、仓储费用 7 6、维保费用 8 合计 9 二、管理费用 10 1 工资、福利费用 11 2、保险费用 12 3、办公费用 13 4、其他应交税费 14 合计 15 三、财务费用 16 四、销售费用 17 五、运输费用 18 六、销售税金 19 主要产品代理成本合计 20 备注说明 说明:1、供应商为经销或代理商的,请填此表。 2、表中第 19 项产品生产成本合计=8项+14 至 18 项。 3、供应商可结合企业实际对表内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 生产成本。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57 第二 资格文件 (一)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交易编号:2020-ZFCG-XXXX)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 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商(公章): 58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交易编号:2020-ZFCG-XXXX )的招 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59 (二)一般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若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评标文员 会判定投标文件为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0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或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 2020 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2020 年 资信证明材料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2 4.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下述二选一) 4.1 银行转账:投标人在线交纳保证金后,可自行在系统中“保证金到帐查询及打印” 一栏,打印保证金到帐信息回执,并将回执附在投标文件中。 4.2 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除提供下述承诺书外还需附上保函或保险的复印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 格式如下: 银行保函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交易编号 为: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单号: 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 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同时我单位郑重承诺出现违反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 况的,若银行保函失效,我单位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 5个工作 日内将本项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63 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交易编号为: ,项目名 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提供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合同, 保单或合同号: 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 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同时我单位郑重承诺出现违反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 况的,若投标保证保险失效,我单位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64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凭证和 2020 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5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 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 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供应商:(公章) 声明时间: 66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供 应 商 全 称 ) 参 加 贵 单 位 组 织 的 交 易 编 号 为: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 重承诺 年 月 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67 8.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 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证明材料。 68 第三 响应性文件 (一)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 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务部分实质性审查 序号 实质性条款内容 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备注 1 售后服务 1.送货时间要求: 2.临时加货: .......(投标人自行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 2 其它要求 1、采购人将于供货期内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 1次 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货物质量、配送服务、售后 服务、食品安全及检疫报告等方面,若考核不通过, 且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 购人带来损失的,将对中标人追责。 .......(投标人自行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 *投标供应商技术部分实质性审查 序号 实质性条款所涉及的产品 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备注 1 完全满足并逐条响应本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第二章,第一节 采购 清单、供货要求中的特别要求”的 所有内容。 1.大米(序号 1)“★”:大米须为国标一级大 米........... .......(投标人自行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 投标供应商:(公章) 2020 年 月 日 69 附件: 1.大米(序号 1) 2.食用油(序号 2) 3.肉类(序号 3)、鸡肉(序号 5) 4.蔬菜(序号 7)、鸡蛋(序号 4)、水果(序号 6) 5.调味品(序号 8) 分割线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本表中标注*号的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2.上述“附件”为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70 (二)商务材料 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整体供货方案(要求首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评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1 业绩证明材料 同类或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 号 采购人 项目名 称 履属交 易平台 名称 合同主 要产品 合同金 额 供应商 负责人 采购方 式 合同签 订时间 采购人 评价意 见 备注:合同复印或扫描件(按业绩一览表所列顺序依次排列合同和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复 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71 2.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评审证明材料 72 (三)声明及承诺 1.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 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采购名称) 的(项目名称)的投标,并慎重作出如下声 明承诺: 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 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追究法律责任: 73 (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 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 5‰的 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三条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 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 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财政部 87 号令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4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政府采购针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其他规定 我公司声明承诺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对供 应商投标行为的规定,如声明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75 (四)优惠性政策情况 投标报价符合优惠性政策情况表 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 备注:投标供应商享受上述政策的,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没有 可不用编制在其响应文件中。 投标供应商:(公章) 2020 年 月 日 序 号 优惠性政府名称 投标供应商享受优惠政策的情 况说明 信息数据来源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 声明函(格式附后) 来源于投标文件部 分,第页,佐证材料 2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 声明函(格式附后) 来源于投标文件部 分,第页,佐证材料 3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声明函(格式附后) 来源于投标文件部 分,第页,佐证材料 4 招标文件已规定享受的其他优惠 政策……(如《政府采购实施条例》 第六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等政策)【可根据招标文件 规定和要求自行添加】 来源于投标文件部 分,第页,佐证材料 5 …… 76 1.中小微企业声明(格式如下) 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77 2.节能环保产品声明或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格式如下) 2.1.如招标项目标的产品不涉及到节能环保产品则,《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改为《节 能环保产品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提供财政部官网截屏作为证明文件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评标文员会判定投标文件为 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次投标中本公司所投产品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第XXX (必需是最新一期)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制造商为 ,品牌为,产品型号为:,,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为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清单的财政部网站截屏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 公章。 78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1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 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 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9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 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 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 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 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80 3.2 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81 4.监狱企业声明函 4.1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 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 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 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 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 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 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 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 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 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 82 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 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 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 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 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 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 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 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 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83 4.2 声明函格式 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四 其 它 资 料 注:竞标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 竞标供应商公章)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第二节 货物要求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章 采购清单、供货要求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供货要求 第二节 商务要求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第二节 评分标准 第三节 废标条款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 第五节 开标、资格审查 开标会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完整的移交给资格审查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第六节 评标 第七节 发布中标公告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九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 第十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主要条款 第二节 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 编制要求 第二节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三节 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