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关于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关于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7 14:27

一、项目编号:SZT2020-SN-QT-FW-0886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西安云骏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公田三路曲江怡景苑9号楼1单元2940

中标 金额 : 折扣率 :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报价.jpg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 樊柏龙、王文、许洪、朱海丰 陈洁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负责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D座1909

联系电话:8885584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婷

电话:029-88364979-817

传真:029-88364979-888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一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17

十、附件:

2020-0886食堂原材料招标文件发售.doc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T-FW-0886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4

TOC \o "1-3" \h \z \u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A 总则 8

1 适用范围 8

2 定义 8

3 合格的投标人 8

4 费用 9

B 招标文件说明 9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9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9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10

8 投标语言 10

9 计量单位 10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

11 服务内容 10

12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1

13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

14 投标有效期 11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

17 投标截止时间 12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2

E 开标/评审 13

19 开标 13

20 评标委员会 13

21 对供应商资格性的审查 13

22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3

23 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14

F 授予合同 15

24 定标及合同授予 15

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16

26.履约保证金 16

27.腐败和欺诈行为 16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16

2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6

30 质疑 18

第四部分 合同 20

(参考合同) 20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 24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6

附件1 投标书 28

附件2 投标报价表 29

附件3 分项报价表 30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6

附件5 商务偏离表 37

附件6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38

附件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39

附件8 业绩一览表 40

附件9 服务方案 41

附件10 资格证明材料 42

附件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45

附件12 投标确认函 46

第七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47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13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T2020-SN-QT-FW-0886

2、项目名称: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5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支队锦业一路驻地餐厅,就餐人数约250人,餐厅供应模式为早、午、晚、夜餐分段供应。,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单位用餐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19 08:00:00 至 2021-11-20 0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0-28 17:30:00 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13 14:0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负责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D座1909

联系电话:8885584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婷

电 话:029-88364979-817

传 真:029-88364979-88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

编列内容

服务期限

一年,服务期内,若原材料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未及时送货或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其他

在服务期内,供应丰富品种的新鲜食材,如服务期内采购总金额满150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说明

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在合同服务条款不变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

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接受采购人的订货后,凭送货凭证每月与采购人据实结算。中标人在接受采购人的每一笔付款前,应向采购人方开具全额发票。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电子光盘壹份,电子光盘随投标文件正本一并提交,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胶装成册。提倡双面打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漏页、插页。并保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

7

其他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8

失信行为

供应商有《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纳入黑名单系统。

9

信用中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对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如投标人出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

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 号:102846245822

备注:服务费转账,请备注采购项目编号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1.2本次采购属服务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服务单位。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义务。

2.4 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发包人”、“甲方”和“投标人”、“承包人”、“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供应商条件且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供应商均可投标。

3.2 供应商必须在招标公告载明的地点登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登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3 供应商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3.4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

3.4.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4.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4.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采购、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5.1.1 招标公告;

5.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3 投标人须知;

5.1.4 合同;

5.1.5 评标方法;

5.1.6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1.7 采购内容及要求。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5.3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自购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纸质的形式予以确认。

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4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投标语言

8.1 由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 计量单位

9.1 除在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所有附件内容;

10.2 投标人认为提交的其他资料。

11 服务内容

11.1 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调整项目具体需求。

12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2.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

12.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由投标人在服务期间提供的服务。

13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

13.3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由投标人在服务期间提供的服务和成果资料等。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情形。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者使用墨水笔书写,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当由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15.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5.3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份和副本贰份电子光盘壹份,电子光盘随投标文件正本一并提交,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密封袋/箱正面和响应文件封面须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等字样。

16.2 注明采购项目编号中指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字样。

16.2.1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箱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投标截止时间

17.1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统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地址。

1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7.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8.3 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

E 开标/评审

19 开标

19.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址组织公开开标。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单位代表、监督机构代表、投标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和监标人共同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宣读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价格或折扣,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19.3采购代理机构将派专人负责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9.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0 评标委员会

20.1 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特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组建评标委员会。

20.2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推荐出 3家中标候选人。

21 对供应商资格性的审查

21.1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2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2.1 评标委员会将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3 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23.1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3.2在投标文件的评标、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单位进行符合性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报价有效,方案唯一。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完整,无重大缺漏项。

3)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对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无重大偏离,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23.4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合格地签署。“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标

23.4.1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登记领取标书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23.4.2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直接投标除外)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3.4.3供应商资格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23.4.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有效签字和盖章的;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3.4.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3.4.6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

23.4.7投标文件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23.4.8规定不接受选择方案和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供应商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

23.4.9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23.4.10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3.5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3.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3.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5.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情况。

23.6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标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前后表述不一致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7 评标主要内容

23.7.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3.8评审原则和办法:

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评审标准。

F 授予合同

24 定标及合同授予

24.1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24.2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定标,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报告对评标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24.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如果已中标的投标人不能按投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4.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再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5.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6.履约保证金

26.1无

27.腐败和欺诈行为

27.1 定义

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72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28.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服务类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定额收取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此代理服务费应含在报价中但不应单独列出。

28.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服务费。

2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小企业应符合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必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中小型企业声明函》证明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证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并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中标、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满足以上三条中任意一条,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政策要求的相关资料)

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供应商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和戒毒企业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单独列表并汇总报价,其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单独列表汇总报价或未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的不予扣除。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单个合同项为多种产品的,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给予3%的扣减;未单独列表汇总报价或未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的不予扣除。

30 质疑

30.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30.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0.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1.3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采用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1.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未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质疑的;

3、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

4、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5、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6、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31.1.7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1.1.8质疑接收方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至接收部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自然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代理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

接 收 人:李艳菊

联系电话:029-88364979-863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第四部分 合同

(参考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就 采购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的供货品种

乙方供货的品种,包括蔬菜、水果、副食调料品及肉类等厨房需要原材料,具体内容以甲方要求为准。+

.

供货时间

蔬菜类每日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以前一天采购人书面(传真或邮件)菜单为准,采购人根据需求开出每日菜单的品种及数量,供应方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供应方保证当日7点前将各类蔬菜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肉禽蛋类由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肉禽蛋类供应商肉禽蛋类需求计划,供应商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肉禽蛋类供应商根据菜谱上的每日需求,当天配送。

水产类配送方式同肉禽蛋类配送方式。

干货、调味品类由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须在2日内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采购人准备情况,每月根据需要配送当月产品。

注:如遇采购人所属单位出现紧急任务或加班备勤等突发状况时,供应商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食品原材料配送到位。

产品验收

原材料验收由采购单位业务管理方、供应方、餐厅使用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签字,各自留存。

供货质量

乙方应当确保所配送的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及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确保产品品质稳定。

乙方所供货物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资料。

如乙方所供产品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需立即无条件地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退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

乙方所供货物需经过甲方派员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为:肉类必须保证提供为当日生产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同时出具加盖政府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鲜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注水,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5、禽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注水、无羽毛、表皮无疤痕,大小匀称、肉质紧至,码放整齐;

6、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7、蛋类须新鲜,不超过三日以上产品,大小均匀,外壳无破裂,光洁饱满的产品,周转箱堆放 。

8、豆制类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9、水果类须保证新鲜 ,无农药,无异味,无挤压、虫眼、过熟或欠熟,大小重量匀称等,表面无疤痕,果体光洁饱满。

10、米、面、油类 大米无掺杂、无沙石,碎米少,无黄粒米;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高筋面粉达GB8607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Q/JHMF01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Q/JHMF01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验收粮、油时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出具的该批次批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批量粮、油到货后,必须抽样打开包装仔细检查,要求供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货物净重量须与外包装标明的重量一致,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产品。

11、水产品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

12、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13、调料类须保证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14、副食及其他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牛奶,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15、因乙方所供产品未通过甲方验收而导致的产品退换或乙方不能配送相关产品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同时甲方保留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16、乙方理解并接受如果某次配送的产品部分未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该批次的所有产品。

17、乙方对其提供产品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结算价格

1、本合同定价频率为一个月,若出现短期内市场波动幅度较大时,可适当缩短定价频率,且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单价清单进行不定期市场调研等方式进行定价确认。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单价为甲方进行产品配送,未经甲方确认的价格不得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3、双方所确定的单价为含税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等与本合同内容有关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单价有效实施期间调高该价格。

结算方式

货款按月进行据实结算,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供货明细,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当月货款的结算依据,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视为违约。

结算公式:

月货款= (各品种按照甲方所定单价*各品种数量)*(1-投标所报下浮率)

说明: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所报下浮率应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基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违约责任

乙方出现迟延供货、未按甲方要求供货、所供货物不满足甲方要求及合同约定等情形,每次应按当月货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累计出现 次以上延迟交货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若该等价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予补足。

若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则按照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规定处理。

合同终止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终止本合同,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本合同仅为参考,合同最终签订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

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1评审过程的保密: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评标原则和办法:

2.1 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审因素和分值如下:

评审因素

分值

内 容

价格

10

1、满足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且综合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每项价格分2分,其价格分为满分6分。

蔬菜水果折扣率得分=评标基准价/折扣率*价格分2分

米面油折扣率得分=评标基准价/折扣率*价格分2分

肉蛋奶折扣率得分=评标基准价/折扣率*价格分2分

2、满足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且综合单价之和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分。

调料及干货类综合单价之和得分=评标基准价/综合单价之和*价格分4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服务方案

67

根据投标人整体工作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和各项保障保证措施综合评审。5-12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人员专业及配置、设备配备是否合理综合评审。5-12分

根据投标人供应时效和质量承诺综合评审。5-12分

根据各投标人卫生管理控制方案综合评审。满分2-6分。

根据各投标人食品安全控制方案综合评审。满分2-6分。

根据各投标人应急预案方案综合评审。5-12分。

7

满足甲方的便利条件。(3-7分)

企业实力

8

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每项得2分,满分8分。

5

投标人具有固定的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配送车间、保鲜仓库、存货仓库、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不动产证明材料(租赁或买卖合同)并附场所彩照,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程度,横向对比,自主赋分,满分2-5分。

业绩

10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2.2评标委员会各评委独立评分,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3 评委评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时,该评委的该项评分作废,不计入汇总;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待评标委员会确定后,再行评定。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食堂原材料外包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T-FW-0886

投标人:

(盖章)

二零 年

投标文件目录

附件1 投标书

致: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规定,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投标文件。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4. 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5.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足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2 投标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

蔬菜

投标报价(折扣率)

%(精确到0.01%)

水果

投标报价(折扣率)

%(精确到0.01%)

肉蛋奶

投标报价(折扣率)

%(精确到0.01%)

调料副食、米面油类综合单价之和(人民币)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说明:

1、蔬菜、水果、肉蛋类的报价各投标人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xa.gov.cn/)公布的价格行情第一项:批发市场目录下朱雀市场价格为基础报优惠率,若为网站没有公布价格的品种,按招标人市场调研价格结算,合期内,优惠率在后期项目执行中不得随意调整。

2、调料副食、米面油、调料及干货类的报价各投标人按照清单项目报价,中标单位需要按照所报价格配送,合同期内不得调价。

3、调料及干货类的报价各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报价。

4、例如:原价格10元,折扣率70%,相当于价格为:10乘以70%等于7元;

5、此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全过程的一切费用;

6、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 标 单 位 公 章:

附件3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格式自定。

调料副食、米面油、调料及干货类的报价按照以下表格进行报价:

报价.jpg 2020-0886食堂原材料招标文件发售.doc

序号

名称

建议品牌

规格

单位

单价

备注

1

大米

中粮吉原精米

25kg

2

面粉

爱菊、中粮等

25kg

3

特一粉中筋

爱菊、中粮等

25kg

4

玉米面粉

爱菊、中粮等

25kg

5

江米

爱菊、中粮等

500g

6

玉米糁

爱菊、中粮等

500g

7

小米

爱菊、中粮等

500g

8

非转基因黄豆

爱菊、中粮等

500g

9

非转基因红豆

爱菊、中粮等

500g

10

绿豆

爱菊、中粮等

500g

11

芝麻油

爱菊、中粮等

≥200ml

12

一级压榨菜籽油(非转基因)

水鸭牌

15L

13

大豆油(非转基因)

水鸭牌

15L

14

小麻花

爱菊、中粮等

≥3kg

15

牙签肉

康美

20斤

16

鸡米花

泰森

2.5kg*4

17

牛扒

哈桑

150g

18

鸭排腿

利华

20斤

19

鸡排腿

利华

20斤

20

鸡脯

石羊

20斤

21

鸡排

泰森

30斤

22

鸭翅

三合

20斤

23

鸭胗

三合

20斤

24

生猪肝

三合

1斤

25

鱿鱼串

康美

40g*100串

26

冰鲜虾

1斤

27

安康鱼

1斤

28

剥皮鱼

1斤

29

鮰鱼块

1斤

30

三净罗非鱼

20/斤/件

31

扇贝

105个

32

罗非鱼

10斤

33

龙利鱼

20斤

34

蝴蝶鱼片

10斤

35

培根

24斤

36

去头鲳鱼块

40条

37

马面鱼

8斤

38

带鱼段

20斤(8/10)

39

鲜鱿鱼

1斤

40

中装鸡

金牧.闻喜

20斤/10头

41

深海鱼头

20斤

42

肥肠

20斤

43

鸡翅中

金牧.闻喜

20斤

44

小黄鱼

20斤

45

青虾仁

1板

46

小鸡腿

金牧.闻喜

20斤/90个

47

牛肉酱

200g

西安阿香婆

48

耗油

680g

李锦记

49

蒸鱼豉油

410g

李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