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评审条件
项目实施单位为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项目资金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专项资金,评审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评审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评审。
二.项目概况
(1)蔬菜外销窗口建设80万元。主要用于拓展贺兰县果蔬产品销售渠道,扩大产品市场,支持有种植基地的产销一体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果蔬生产、流通型企业,在上海、西安、成都等地区外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运营销售窗口。贺兰县补贴8家企业或合作社,每家补贴10万元。
(2)开展农商互联(订单农业)及产销对接4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特色农产品种植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与区内外客商签单,召开产销对接活动,在大型连锁零售终端企业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以推动发展订单农业,提升农产品价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贺兰县对本次评审得分在60分以上企业或合作社进行奖补,补贴金额以实际补贴金额为准。注:以上补贴项目为独立的两个项目,各申报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可同时申报以上两个项目。
三.参与本次评审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3.1、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承担本次评审项目的申报能力(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注册地必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管理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 月17至2020年 11 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主动与评审代理机构联系,并准备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前往评审代理机构领取评审文件,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飞 电话:15909588025。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5.1 评审时间及地点:评审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上午9:00; 评审地点为银川市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会议室(贺兰县政务中心A座9楼91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评审公告与媒介
本次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网站管理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评审实施单位: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政务服务大厅9楼
联系人:林夏欢
联系电话:0951-8069088
评审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银川市黄河东路恒泰大厦13楼
联系人:杨飞
联系电话:15909588025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