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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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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14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海南省公安厅-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14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7 08:25
流程图 -->
项目概况
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14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0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14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 项目编号 HNJC2020-0827
预算金额(万元) 909.0500
最高限价(万元) 909.05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标讯正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20-11-17 至 2020-11-24 , 每天 0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12-09 09:30
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2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8836755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5893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上丹村德盛华庭L3栋北楼第6层601室
项目联系人 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58930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南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海南省公安厅(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 采购人 )委托,对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14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14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

2、项目编号:HNJC2020-0827

3、采购预算:90905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采购内容及要求: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14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5、付款方式:该项目是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以省公安厅名义办理政府采购,统招、统签,分级负担费用,实际费用由各个支队负担并办理款项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服务期限:一年

7、项目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海口、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乐东、东方、昌江、洋浦、儋州、临高、澄迈、三沙支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确认投标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0年11月17日 08:30:00 至 2020年11月24日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获取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0年12月9日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2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3.2、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保函方式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zw.hainan.gov.cn/ggzy/;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6、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则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标书款:¥300.00。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公告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七、其他

采购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加密压缩);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标:投标书为GP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文件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开标必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公安厅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联系人:卓警官

联 系方 式:0898-688367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兴丹路13号德盛华庭L3栋北楼601室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898-66758930


附件:
采购需求.pdf
第三章 采购需求 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 14 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 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 14 个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 项目(海口支队、文昌支队、琼海支队、万宁支队、陵水支队、三亚支队、乐东 支队、东方支队、昌江支队、洋浦支队、儋州支队、临高支队、澄迈支队、三沙 支队)。 (二)物业类型:14 个支队的机关及所属派出所、机动中队的食堂员工劳务派 遣。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服务地点:海口、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乐东、东方、昌江、 洋浦、儋州、临高、澄迈、三沙支队。 (五)项目食堂数量及需求人数:海口支队、文昌支队、琼海支队、万宁支队、 陵水支队、三亚支队、乐东支队、东方支队、昌江支队、洋浦支队、儋州支队、 临高支队、澄迈支队、三沙支队 14 个支队所管辖的派出所及机动中队共有各类 食堂 120 个。原则上各支队的机关食堂配备 2至 3名炊事人员(与中队合并就餐 的可适当增加 1名),派出所及机动中队食堂原则上配备 1名炊事人员(就餐人 数超过 20 名民警的可适当增加 1名),14 个支队根据上述原则拟配备食堂炊事 人员 162 名。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 食堂数量 岗位 配备人数 备注 120 162 海口支队 15 21 支队机关和中队 1 厨师 4 美兰大队 1 厨师 1 红岛派出所 1 厨师 2 新埠派出所 1 厨师 1 东营派出所 1 厨师 1 三江派出所 1 厨师 1 塔市派出所 1 厨师 1 演海派出所 1 厨师 1 桂林洋派出所 1 厨师 1 长堤派出所 1 厨师 2 水上派出所 1 厨师 1 万绿园派出所 1 厨师 1 西海岸派出所 1 厨师 1 新海派出所 1 厨师 2 博南湾派出所 1 厨师 1 文昌支队 13 15 支队机关 1 厨师 3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龙楼派出所 1 厨师 1 抱虎派出所 1 厨师 1 赤水派出所 1 厨师 1 八门湾派出所 1 厨师 1 冯家派出所 1 厨师 1 锦山派出所 1 厨师 1 龙马派出所 1 厨师 1 冯坡派出所 1 厨师 1 清澜派出所 1 厨师 1 铺前派出所 1 厨师 1 口牙派出所 1 厨师 1 琼海支队 7 9 支队机关及中队 1 厨师 3 博鳌驻兵楼 1 厨师 0 因博鳌任务期间开伙, 暂不考虑配备食堂厨师 潭门派出所 1 厨师 2 博鳌派出所 1 厨师 1 东海派出所 1 厨师 1 龙湾港派出所 1 厨师 1 青葛派出所 1 厨师 1 万宁支队 9 11 支队机关 1 厨师 3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龙滚派出所 1 厨师 1 港北派出所 1 厨师 1 礼纪派出所 1 厨师 1 乌场派出所 1 厨师 1 东澳派出所 1 厨师 1 山根派出所 1 厨师 1 新梅派出所 1 厨师 1 陵水支队 9 11 支队机关 1 厨师 3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赤岭派出所 1 厨师 1 军田派出所 1 厨师 1 椰林派出所 1 厨师 1 黎安派出所 1 厨师 1 光坡派出所 1 厨师 2 新村港派出所 1 厨师 1 三亚支队 13 18 支队机关 1 厨师 3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三亚港派出所 1 厨师 2 红沙派出所 1 厨师 2 藤桥派出所 1 厨师 1 蜈支洲派出所 1 厨师 1 后海派出所 1 厨师 1 亚龙湾派出所 1 厨师 1 安游派出所 1 厨师 1 西岛派出所 1 厨师 1 天涯派出所 1 厨师 1 港门派出所 1 厨师 2 梅联派出所 1 厨师 1 乐东支队 9 12 支队机关 1 厨师 3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九所派出所 1 厨师 1 望楼港派出所 1 厨师 1 新联派出所 1 厨师 1 黄流派出所 1 厨师 2 莺歌海派出所 1 厨师 1 佛罗派出所 1 厨师 1 岭头派出所 1 厨师 1 东方支队 9 11 支队机关和中队 1 厨师 3 八所港派出所 1 厨师 1 墩头派出所 1 厨师 1 四更派出所 1 厨师 1 新村派出所 1 厨师 1 感城派出所 1 厨师 1 板桥派出所 1 厨师 1 新街派出所 1 厨师 1 月亮湾派出所 1 厨师 1 昌江支队 6 7 支队机关 1 厨师 2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昌化派出所 1 厨师 1 沙塘派出所 1 厨师 1 海尾派出所 1 厨师 1 新港派出所 1 厨师 1 洋浦支队 5 12 支队机关及中队 1 厨师 4 干冲派出所 1 厨师 2 新都派出所 1 厨师 2 新英湾派出所 1 厨师 2 三都派出所 1 厨师 2 儋州支队 10 14 支队机关及中队 1 厨师 4 海头派出所 1 厨师 2 排浦派出所 1 厨师 1 松鸣派出所 1 厨师 1 白马井派出所 1 厨师 1 新英派出所 1 厨师 1 峨蔓派出所 1 厨师 1 兰训派出所 1 厨师 1 松林派出所 1 厨师 1 光村派出所 1 厨师 1 临高支队 9 12 支队机关 1 厨师 3 机动中队 1 厨师 1 新盈派出所 1 厨师 2 调楼派出所 1 厨师 1 博厚派出所 1 厨师 1 马袅派出所 1 厨师 1 临高角派出所 1 厨师 1 金牌派出所 1 厨师 1 美夏派出所 1 厨师 1 澄迈支队 5 6 支队机关 1 厨师 2 机动中队 0 厨师 0 东水派出所 1 厨师 1 马村派出所 1 厨师 1 老城派出所 1 厨师 1 桥头派出所 1 厨师 1 三沙支队(含 永兴派出所、 中队) 1 厨师 3 2、食堂员工劳务派遣的服务内容、人员工作要求及标准 (一)服从单位食堂管理人员的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食堂管理工 作人员做好菜品购置工作。 (二)熟悉和掌握菜品的基本制作技术,要求色、香、味、形符合质量标准, 每日根据拟定的菜单烹制,保障民警一日三餐按时开饭,出色完成本岗位承担的 工作任务。 (三)计划用料,精工细作,经常变化花色品种,掌握火候,菜肴用料、配 料恰当,味道适口,并虚心听取民警对伙食的意见,研究改善伙食的措施,改善 制作方法,提高烹饪技巧,不断提高烹饪技术。 (四)烹调时应注意个人卫生,接触食品要洗手,生熟用具要分开,菜盆、 盛器等必须清洗干净方可盛菜,加工菜肴必须做好无泥沙、无虫、无黄叶烂叶和 其他杂物,要严格遵守卫生要求。 (五)配合单位全体就餐人员搞好厨房卫生,确保厨房地面干爽洁净,无污 渍、积水等,厨台、厨具、灶面等干净无灰尘。 (六)注意节水、节电、节煤气,爱护公物,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 防煤气中毒、防腐等工作。 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所属 14 个支队 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人员条件要求 序 号 岗 位 人 数 性 别 年龄范围 要求 健康状况 备 注 1 食堂厨师 162 人 男女 不限 25 岁-55 岁 从事厨师行业 5年以上,具 备大众化菜肴 制作的能力, 讲究卫生,爱 岗敬业。 良好,无不良 嗜好、无传染 性疾病 合计 162 人 3、招标要求 ★(一)人员方面的需求: 1.1 中标人向采购人派遣的人员均需由采购人业务考核后方可录取上岗,招 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或采购人推荐、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中标人应根据体检情况协助拟派遣人员办理健康证。 1.2 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拟派遣人员进行季度考核,考核不达标者,采 购人有权将派遣人员退回至中标的劳务派遣公司,空缺的岗位由中标单位负责招 聘,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录用,新录用工作人员由中标单位按有关程序予以录用及 安排。 1.3 在合同期内,派遣人员由采购人员统一管理,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二)管理方面需求 1.1 由中标人负责与派遣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1.2 中标人负责派遣员工薪酬管理、社保、补贴、个税代扣代缴等工作,按 时足额发放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及收取核算管理费。 1.3 在合同期间,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派遣的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 宜。 ★(二)服务质量方面需求 1.1 中标人应该在确保在《劳务派遣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派遣 本项目岗位要求相符的人员至采购人单位提供后勤服务,并办理完毕与派遣人员 的劳动合同签订和派遣手续,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相关情况。 1.2 中标人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地处理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中标人在 收到费用后 2个工作日内将费用通过银行转账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缴纳办 理事宜,如薪酬发放不及时、无故拖欠、采购人将扣除中标的劳务派遣单位当月 50%的管理费用。 1.3 中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1.4 中标人应该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及劳务派遣 有关约定承担派遣人员的用工责任。 4、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14 个支队)将按照劳务派遣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职工食 堂劳务派遣款项;劳务派遣单位根据派遣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按月按招标单位确 定的工资标准足额发放薪酬、补贴、办理社保及个税代扣缴等工作;如派遣员工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其剩余工资要向采购人单位报备,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按月 支付费用。 ★(二)采购人原有聘用部分临时工作人员,为妥善解决此类人员工作安置 问题,经采购人推荐,中标人应优先考虑聘用。 ★(三)采购人(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正处于整编阶段,因采购人 单位整编调整,采购人将对应减少聘用人员数量,相关费用按实际情况按月结算。 届时,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合同情况再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四)中标人不可将该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中标单位私自转包给 其他单位,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报价要求 采购预算:9090500.00 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 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薪酬福利原则上按“表 1、表 2:人员基本工资及基本福利”执行;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法调整,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工作;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履约要求,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表 1、表 2:人员基本工资及基本福利 表 1:人员基本工资: 534000 元/月 单位:元 部门 岗位 人数 基本工资 小计 备注 炊事人员 1:海口支队 2:三亚支队 39 3500 136500 3:文昌支队 4:琼海支队 5:万宁支队 6: 陵水支队 7:乐东支队 8:东方支队 9:昌江支队 10:洋浦支队 11:儋州支队 12:临高支队 13: 澄迈支队 120 3200 384000 14:三沙支队 3 4500 13500 合计 162 534000 表 2、 序号 项目 标准 比率 人数 小计(元/月) 备注 1 用餐补贴 一人一天 10 元工作午 餐费,按 22 天计算, 220 元/人/月 220 162 35640 全员补贴 ★(二)为促进人员能够认真负责的做好服务工作,保障整个项目的服务质 量。投标人在对该项目的人员基本工资、用餐补贴、服装费进行报价时,不得低 于采购人既定的标准。 ★(三)投标人需根据以上服务费包含的内容进行报价,并且在投标文件中 附加投标报价的分项报价。分项报价应依次标明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人员工资及福利(含人员基本工资、用餐补贴、服装费);2、社会保险;3、工 会费;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法定税费;5、管理费。 ★(四)除分项报价外,投标人需根据各支队的实际情况计算出各支队承担 的费用并以表格形式附上(备注:该项目由海南省公安厅组织采购,统招统签, 分级负担费用,实际费用由各支队具体负担并办理款项支付,投标人在计算时应 根据各支队及派出所、中队的食堂用工人数以及用工数量合理分摊)。表格应加 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本人签字或名章,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五)法定税费:必须按国家规定计算税金,税率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等。 三、商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海口、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 亚、乐东、东方、昌江、洋浦、儋州、临高、澄迈、三沙支队)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需求人数:14 个支队需求 162 名;详见人数配备基本情况表。 (四)付款方式:该项目是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以省公安厅名义办理政 府采购,统招、统签,分级负担费用,实际费用由各个支队负担并办理款项支付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劳务费按月结算,采购人在每月 15 日前向成交供应商 支付上月劳务费用,中标人在收到费用后 2个工作日内将费用通过银行转账付给 2 服装费 (每人夏装 2套、120 元/套;冬装 2套、180 元/套) 50 元/人/月 50 162 8100 全员购买 1—2 项合计 43740 劳务派遣人员。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每 月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同意可视报账情况予以协商调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验收: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做好该项目后续招聘、派遣等。 注:★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一、技术要求 二、报价要求 三、商务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