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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物业服务采购项目(GXZC2020-C3-004735-CGZX)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物业服务采购项目(GXZC2020-C3-004735-CGZX)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1-1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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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我中心受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百色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0]19131号-001),现对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址: 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C3-004735-CGZX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

采购需求: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百色分中心台区物业服务采购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17:00止(北京时间)。

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1万元。 (必须足额交纳)

(1)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竞标人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45001604568059198888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竞标人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我中心财务处。

(4)本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0号;

电话:0771-2501693。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gxzfcg.gxzf.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百色分中心

地址:广西百色市城乡路105号

联系人及电话:何红霞,15577668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联系方式:0771-5309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佩玲

电 话:0771-5309303

4、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1544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信息:

  • 广电百色分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GXZC2020-C3-004735-CGZX)12.01开标.doc

    251.5K


3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XZC2020-C3-004735-CGZX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百色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采购需求…………………………………………………14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1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3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我中心受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百色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0]19131号-001),现对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址: 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C3-004735-CGZX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

采购需求: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百色分中心台区物业服务采购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17:00止(北京时间)。

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1万元。 (必须足额交纳)

(1)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竞标人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45001604568059198888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竞标人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我中心财务处。

(4)本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0号;

电话:0771-2501693。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gxzfcg.gxzf.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百色分中心

地址:广西百色市城乡路105号

联系人及电话:何红霞,15577668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联系方式:0771-5309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佩玲

电 话:0771-5309303

4、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1544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17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20-C3-004735-CGZX

2

3.1

供应商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7.4

报价:磋商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4

8.2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1份(光盘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磋商供应商名称)。

5

9.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6

9.2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

7

11.0

保证金(人民币):1.1万元。 (必须足额交纳),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8

12.1

磋商时间:2020年12月1日10时整截标后(如有变动,具体时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9

12.6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见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百色分中心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供应商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4. 磋商费用、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本中心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竞争性磋商公告: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及本中心网站(http://gxzfcg.gxzf.gov.cn)。

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3.1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3.2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三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本中心,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本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3.3本中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和修改对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实质影响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不足五日顺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及本中心网站(http://gxzfcg.gxzf.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3.4本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本中心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及本中心网站(http://gxzfcg.gxzf.gov.cn)上发布变更公告。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2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本中心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及附件进行编制。

5.5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小组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要求装订成一本)。

5.6.1价格文件

1)报价表;(附件二)[必须提供]

5.6.2 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书;(附件一)[必须提供]

2)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三);[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附件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

5)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6)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查询方法;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②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竞标人在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进入竞标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下载信用报告”后点击“下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方法: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设置起始时间,只能设置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竞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服务承诺书(内容可以是提供的切实可行的服务和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2)服务检验、测试、验收执行的标准;

13)服务获奖证书;

14)服务保证措施;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报价要求

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全部工作。

7.3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7.4报价: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8.1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装订成一本(两文件相隔之间用封面标识,封面写明“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字样)。

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8.2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1份(光盘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磋商供应商名称)装入到一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袋内,封装并加以密封(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

文件袋外层封面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分标号:本项目

4)供应商名称:

5)(截标时才能启封)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9.1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本中心开标室。

9.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内有效。

1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0.1在本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本中心将拒收。

11.0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具体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 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2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相关票据(非现金)或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免耽误竞争性磋商。

11.3保证金相关事宜:电话:0771-2501693,地址:南宁市园湖南路2-60号。

11.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合同签订后送达本中心),不计利息。

11.5对应交未交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会在评审中按照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说明: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以本中心财务室编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登记名单及保证金收缴情况表》作为评审依据)。

11.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已经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后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1、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活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活动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关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4、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的,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2.1第一轮磋商

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

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书面评审,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评审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要点,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本中心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书面磋商记录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按时密封递交。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12.4、12.6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二轮磋商。

12.2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

⑴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各供应商退场等候,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结合第一轮磋商整体情况,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已事先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统一变动,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响应。

⑵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由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12.3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就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与单一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本中心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书面磋商记录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按时密封递交。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12.4、12.6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二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仍有实质性变动的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12.4最后报价及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作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2.5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12.6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3.1 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2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公告

14.1本中心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及本中心网站(http://gxzfcg.gxzf.gov.cn)上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4.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本中心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4.3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本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本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监督部 0771-5309287

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0771-5331544

八、签订合同

15.1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采购人另有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15.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根据磋商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九、适用法律

16.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最终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磋商。

十、其他事项

17.1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本中心。

17.2 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530011

通讯地址:南宁市朝阳路63号

电 话:0771-5309303

传真:0771-530931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百色分中心台区物业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百色分中心百色二四二台、百色二四七台、靖西中波台、那坡中波台、田东微波台、分中心办公区及百色二四七生活区安全保卫、日常维修维护(水电)、交通秩序维持及清洁卫生、绿化养护、食堂管理的服务采购。

项目需求: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百色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项

服务期: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

进场接管时间:2020年12月18日。

二、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百色分中心的地理位置及概况:

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百色分中心共辖5个直属台站,其中百色二四二台位于百色市林业科技示范园,建筑面积约120335.57方米;百色二四七台位于百色市右江区坡勇山项,建筑面积约5018.33平方米;靖西中波台位于百色市靖西市绣球大道75号,建筑面积约11426.2平方米;那坡中波台位于百色市那坡县城厢镇伏必街105号,建筑面积约6886.57平方米;田东微波台位于百色市田东县坡勇山顶,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分中心大院位于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105号,建筑面积约15738.9平方米;百色二四七台生活区位于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18号,建筑面积约1755.83平方米;共计152626.47平方米。

三、物业概况

1、整体概况

1.1百色二四二台工作区(简称Ⅰ号门岗,下同)。

台区占地约180.502亩,包括台区机房及值班宿舍、水泥硬化场地、道路、检修巡查便道、天线场地及绿地面积,养护绿化树木一批。

1.2百色二四七台工作区(简称Ⅱ号门岗,同下)

台区占地约7.527亩,包括台区机房、油机房、值班宿舍区、食堂、水泥硬化场地、天线地块及绿地面积。

1.3靖西中波台工作区(简称Ⅲ号门岗,下同)。

台区占地约17.139亩,包括机房、值班室、天线场地、台区道路、水泥硬化场地、办公区大楼、值班宿舍楼楼梯及走廊、值班食堂、球场、停车棚及绿地面积,养护绿化树木一批。

1.4那坡中波台工作区(简称Ⅳ号门岗,下同)

台区占地约10.33亩,包括机房、发电机房、天线场地、台区道路办公区大楼、值班宿舍楼走廊过道、食堂、库房、车棚及及绿地面积,养护绿化树木一批。

1.5田东微波台工作区(简称Ⅴ号门岗,下同)

台区占地约2.7亩,包括机房、配电房、天线场地、值班宿舍、值班食堂、台区水泥硬化地面及绿地面积。

1.6百色分中心大院工作区(简称Ⅵ号门岗,下同)

大院占地约23.6058亩,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大院出入便道、停车场、电动车充电车棚、职工食堂,绿化树木一批。

1.7百色二四七台生活区大院工作区(简称Ⅶ号门岗,下同)

大院占地约2.634亩,包括大院内出入便道、停车场、电动车充电车棚,绿化树木一批。

2、公共设施概况

2.1 Ⅰ号门岗的岗亭、物业值班休息房、发射机房一栋、配电房一栋、值班宿舍一栋、仓库二栋、调配间四间、台区大门和监控设备。

2.2 Ⅱ号门岗物业值班休息房、发射机房一栋、油机及配电房一栋、台区大门。

2.3 Ⅲ号门岗的岗亭、物业值班休息房、机房一栋、配电房一栋、值班室一间、办公楼一栋、宿舍楼一栋、仓库两栋、调配间三间、值班食堂、台区大门。

2.4 Ⅳ号门岗的岗亭、物业值班休息房、机房一栋、油机房一栋、库房四间、办公室一间、党员活动室一间、值班宿舍五间、调配间二间、台区大门和监控设备。

2.5 Ⅴ号门岗物业值班房、机房一栋、油机房一栋、台区大门和监控设备。

2.6 Ⅵ号门岗的岗亭、办公室十五间、会议室二间、党员活动室一间、食堂四间、出入闸门门禁和监控设备。

2.7 Ⅶ号门岗的岗亭、生活区大门和监控设备。

2.8公共道路、活动场地和树木、草皮、花草及卫生桶(箱)。

3核心工作区指位于工作区范围内的发射机房、库房、高压配电房等采购人明确指定的核心部位。

3物业人员薪酬不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岗位设置、人员要求以及服务范围

序号

岗位

数量

人员要求

服务范围

备注

1

安保人员(兼职绿化、保洁工作)

13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品德良好,年龄20至60周岁,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保卫意识。需野外工作,暂不考虑录用女性。

台区范围内为安全保卫管理服务区域,安保人员应依法执行守护、巡逻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管理区域的安全。负责工作区内的道路、场地、绿地等清洁卫生、养护美化管理;负责作区办公楼楼道、卫生间、会议室等公共场地清洁卫生。

2

食堂管理员(兼保洁员)

1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品德良好,年龄20至45周岁,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食堂管理能力。

1)具有熟练的厨师技能

2)负责食堂每日所需菜品的采购,做好每餐用餐人员的登记及所用金额的统计,每个星期凭采购小票及发票给办公室主任审核,财务人员实报实销。

3)每日用过的餐具要及时进行清洗并消毒。

4)负责食堂的日常环境卫生管理。

5)负责工作区内的道路、场地、绿地等清洁卫生、养护美化管理;负责工作区办公楼楼道、卫生间、会议室等公共场地清洁卫生。

3

保洁员

2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品德良好,年龄20至60周岁,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保卫意识。

负责工作区内的道路、场地、绿地等清洁卫生、养护美化管理;负责楼道、卫生间、会议室、食堂等公共场地清洁卫生。

合计

16

五、服务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一)安全保卫

1. 加强治安管理,搞好整个台区的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各种治安不稳定因素,不发生影响台区稳定的恶性事件和刑事案件,确保台区内部安全。要维护好整个台区的治安秩序,制止外来人员冲击事件,如遇突发性事件时,安保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前往进行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即时报告采购人。

2. 在值勤时间内,要求安保人员着制服和挂牌上岗,严格落实审查外来人员证件和登记制度。对进出台区人员、车辆以及所带、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登记、检查和验证。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台区。进入核心工作区必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由单位工作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3. 值班人员持证上岗,要求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保卫及服务意识。要求每天定期对安保区域进行巡逻。

3.1 Ⅰ号门岗安保人员职责

3.1.1 Ⅰ号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定期巡逻。

3.1.2 对出入Ⅰ号门岗的行人车辆出入及台区道路安全行车管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3.1.3行人、车辆出入Ⅰ号门岗凭由安保人员开门进出;禁止外单位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台区的,要先登记方可放行。

3.1.4 对进入台区车辆进行停放管理,按照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3.1.5 兼管台区路灯的管理,发现损坏情况应及时报告业主进行维修。

3.2 Ⅱ号门岗安保人员职责

对进入Ⅱ号门岗车辆、人员进出的监管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定期巡逻。禁止外单位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台区的,要先登记方可放行。

3.3 Ⅲ号门岗安保人员职责

3.3.1 对进Ⅲ号门岗车辆、人员进出的监管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定期巡逻。禁止外单位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台区的,需核对并登记其信息。

3.3.2 对进入台区车辆进行停放管理,按照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3.3.3 禁止外单位人员至公共停车棚停放车辆。

3.3.4兼管台区路灯的管理,发现损坏情况应及时报告业主进行维修。

3.3.5 有外单位人员进入台区球场锻炼的,需有在台区人员认可并做好登记后方可放行,未经同意的外来锻炼人员车辆不能进入台区停放。

3.4.Ⅳ号门岗安保人员职责

3.4.1对进Ⅳ号门岗车辆、人员进出的监管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定期巡逻。禁止外单位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台区的,需核对并登记其信息。

3.4.2 对进入台区车辆进行停放管理,按照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3.4.3 禁止外单位人员至公共停车棚停放车辆。

3.5 Ⅴ号门岗安保人员职责

3.5.1对进Ⅴ号门岗车辆、人员进出的监管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定期巡逻。

3.5.2 禁止外单位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台区的,要先登记方可放行。

3.6 Ⅵ号门岗安保人员职责

3.6.1对进Ⅵ号门岗车辆、人员进出的监管工作,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8:00至00:00定期巡逻,00:00—8:00在值班室监控,禁止外单位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大院的,需核对并登记其信息。

3.6.2 对进入大院车辆进行停放管理,按照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3.6.3 禁止外单位人员至公共停车位停放车辆。

3.6.4禁止外单位人员至电动车停车棚进行停放及充电。

3.7 Ⅶ号门岗安保人员职责

3.7.1 对进Ⅶ号门岗车辆、人员进出的监管工作,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8:00至00:00定期巡逻,00:00—8:00在值班室监控,禁止外单位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台区的,需核对并登记其信息。

3.7.2 对进入大院车辆进行停放管理,按照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3.7.3 禁止外单位人员至公共停车位停放车辆。

3.7.4禁止外单位人员至电动车停车棚进行停放及充电。

4.每逢法定节假日和重要播出保障期,必须加强巡逻防范,保证台区、大院的安全和稳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 如有上级部门及友邻单位领导到台进入核心工作区办公楼指导检查,应安排有物业人员配合做好相关安保工作。

6. 要求安保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专心致志,严禁擅离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许看书、看报、与人聊天等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以免影响正常工作。安保人员在工作中有违法行为,交由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7. 服务区域内如发生被盗案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必要时,由甲方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做好案情记录,根据公安部门(或甲方保卫部门)裁定案件安全责任的大小,乙方应对被盗物品进行相应的责任赔偿,在两周内将案情和处理结果报甲方保卫专干备案。若在甲方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发生撬门入室盗窃案,被盗物品和损失能经公安部门(或甲方保卫部门)核实的,并且安全责任全部在成交人的,按公安部门(或甲方保卫部门)核实数的80%由成交人赔偿;公安部门(或甲方保卫部门)无法核实的,每次扣罚成交人100--500元。

8. 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治安综合管理及河池市相关的物业管理规定,要按甲方的标准要求做好各种综合治理检查评比工作,如因成交人原因影响了甲方的检查评比成绩,甲方有权对成交人处以每次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9. 成交人配备必要的安保设备和器材:

(1)保安人员制服(分冬、夏装)。

(2)手电筒(夜间巡逻用)。

(3)临时需要的办公器具(警示带、路障、临时标牌等)。

(二)环境绿化及保洁

1 .保持办公楼公共过道、会议室干净整洁;保持卫生间干净卫生、干燥无异味,保证办公楼无纸屑、烟头、蜘蛛网等;会议室桌椅摆放整齐,同时协助办公室做好会议的会务工作。

2 .保持工作区内绿地定期养护、修枝。绿地不得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花草树木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绿化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 公共道路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场地无纸屑、烟头、树叶等废弃物。

4.保持沟渠无淤泥、杂物,排泄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并制定有应急处理方案。

5. 定期对工作区的高杆树木进行清枝,对高度存在安全隐患的高杆树木进行修理(外请专业砍伐人员由成交人提出,经采购人研究同意后,相关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8. 各区域清扫保洁范围及要求

范围

内容

要求

办公楼部分

门岗

(1)清扫、整理门岗内物品

(2)清洁窗及附属设施

每天至少1次

每天至少1次

(1)清扫、干拖走廊过道,地面清洁

(2)清洁门、窗、框、栏杆、扶手

(4)清洁垃圾桶、花槽内外表面

(5)收集、清理所有垃圾桶内垃圾

每天至少1次

每月至少1次

每周至少1次

每天至少1次

(1)用清洁剂清洗便池

(2)清洁门、窗、框

(3)冲洗地面、拖干,地面清洁

(4)擦净卫生间内镜面、面池、水箱

(5)天花板、灯罩表面除尘,卫生间内无蜘蛛,物品摆放整齐。

(6)检查和添加(更换)卫生纸、洗手液,保持不间断。

每天至少1次

每周至少1次

每天至少1次

每天至少1次

每周至少1次

即少即添

(1)清扫梯台阶、地面

(2)擦拭栏杆扶手

每天至少1次

每天至少1次

(1)门、框、窗台、地面清洁

(2)会议桌椅表面

(3)墙面、天花板

每周至少1次

每周至少1次

每月至少1次

室外部分

(1)主干道、人行道、户外球场及其它公共场地地面清扫

(2)公共卫生间(与办公楼卫生间部分要求相同)

(3)垃圾清理和处理

(4)其它公共设施:垃圾桶、宣传栏窗、路灯、消防水栓等清洁

(5)绿化区域内杂草杂物的清除。

(6)树围花槽内外表面清洁

(7)户外排水沟渠清理疏通

(8)花木养护、修整

(1)至(3)每天至少1次;

(4)至(6)每周至少1次;(7)(8)每月至少1次。

(三)食堂管理员

1)具有熟练的厨师技能

2)负责食堂每日所需菜品的采购,做好每餐用餐人员的登记及所用金额的统计,每个星期凭采购小票及发票给办公室主任审核,财务人员实报实销。

3)每日用过的餐具要及时进行清洗并消毒。

4)负责食堂的日常环境卫生管理。

5)负责工作区内的道路、场地、绿地等清洁卫生、养护美化管理;负责工作区办公楼楼道、卫生间、会议室等公共场地清洁卫生。

六、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评

实行物业服务管理质量考评制,每月的最后一周,业主组织人员对当月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测评,作为当年服务总评的参考依据。

百色分中心安保物业管理服务测评打分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制度 管 理

与业主关系融洽

6

与业主协调沟通顺畅,无重大分歧。

 

 

2

岗位培训及值班

2

各物业岗位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以上业务培训,各物业岗位没有出现空岗现象。

 

 

3

对外联络

3

与小区业主、辖区派出所、社区委员会保持联动机制,遇到突发性事件能及时联络报告。

 

 

4

消防安全检查

7

定期检查安保系统,并做好台账记录;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辖区内当月无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5

服务响应

4

业主和使用人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物业管理服务及时处理或汇总报告综合部

 

 

6

安 保管理

停车管理

5

台区内车辆停放规范整齐,非机动车车辆按规定位置停放

 

 

7

门岗管理

15

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台区的,要先登记方可放行;对进入台区车辆进行停放管理,按照指定位置整齐停放;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发现盗窃、破坏活动及时制止。

 

 

8

8

工作区内的水电、卫生、消防管理到位,无外单位人员、不明货物随意进入情况;定期清理绿地,定期维护保养、杀虫。

9

巡更检查

5

按规定每天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更检查不少于3次,并做好巡更签到记录。

 

 

10

卫 生 绿 化

公共场所的清洁养护

6

保持办公楼公共过道、会议室及其他公共场所干净整洁;会议室桌椅摆放整齐;保持卫生间卫生、干燥无异味、无蜘蛛网。

 

 

11

公共绿地的养护

10

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花草树木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绿化完好率达到95%以上;正确使用绿化设备,不致于使得绿化设备经常损坏。

 

 

12

公共道路的维护

10

公共道路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13

水 电 管 理

用水管道的维护

2

做好台区、办公区场所用水管理,保证管道用水正常、完好。

 

 

14

照明线路的维护

2

做好台区及办公区路灯维护,严禁私拉线路,及时发现有损坏的灯具,报台区及办公区工作人员更换,保证台区及办公区域正常照明。

 

 

15

电单车充电管理

15

维护充电线路,做好电单车充电管理,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禁止外单位人员至公共电动车棚进行电动车停放、充电;保持电动车棚内卫生清洁,做好棚内应急消防预案。

 

 

16

合计

 

 

 

业主每月对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全年取得优秀(90分以上)档次不足10个月或业主的每月测评打分连续3个月低于85分以下的,全年总评不能达到优等(90分以上),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七、商务及其它要求

(一)成交单位安排培训合格的人员统一着工作制服上岗,提供文明礼貌服务,营造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

(二)在工作期间如发生员工工伤,人身意外事故伤害,劳动纠纷等,由成交单位负责。

(三)成交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安保检查和监督。

(四)成交单位要加强对参与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的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成交单位在服务期间,如因发生撬门、撬窗、入室盗窃案件,造成服务对象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成交单位负责赔偿。赔偿范围和标准按照现行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六)成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文件中“岗位人员设置”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七)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如需完成或扩建须与采购人协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八)成交单位应为上述人员支付不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为所有的从业人员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上述人员的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成交单位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

(九)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或非法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索造成的损失。同时向百色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八、工作衔接要求

(一)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百色分中心规定要求,独立运作,落实安全保卫、台区环境绿化保洁管理整体方案,并结合百色分中心实际变化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

(二)安全保卫、台区环境绿化保洁管理须与百色分中心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每季度向百色分中心办公室书面或口头汇报所承担的安保、保洁绿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每半年要有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交。

(三)服从百色分中心相关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和指导督查。

(四)执勤人员要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核查。

(五)与周边单位有关部门协作,内外联动,开展一体化安全防范。

九、风险承担

百色分中心作为采购人对安全保卫、环境绿化保洁管理、进行全过程监控,成交单位(公司)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违约处理与处罚规定:成交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百色分中心有权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减:

(一)未按合同规定派足人员的,按人员缺额数×人均日物业服务费×实际缺员天数×1.3扣减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未执行采购文件、合同规定任务的,或对百色分中心要求整改的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百色分中心有权扣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2%,直至执行、整改为止。出现以上情形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百色分中心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三)百色分中心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物业人员有离岗、窜岗、睡岗现象或有玩手机、看报刊等不负责任情形之一的,每人次扣减50元。

(四)因台区环境不整洁影响百色分中心月绩效考核结果的,一次扣1000元。

十、报价及付款方式:

1、本次采购按一年的服务费进行报价。本项目采购预算:5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无效,报价需针对服务期限的物业服务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工资、保险费、税费等一切服务成本费用的总和),其它维修、保安、绿化、清洁等投入的工具、设施、器械设备和耗材由采购方提供。

2、付款方式:物业费用按月支付。甲方依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时应先扣除预付款(本项目预付款为年度合同金额的10%)成交单位入场服务并签订物业合同后,采购人即支付成交人当月年物业费用,采购人在每个支付月前15日支付当月的物业费。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将物业管理费划拨到成交单位指定的对公账户,税费由成交单位负责,成交人收到采购人支付的物业费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物业服务费用等额的正式发票。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外包装封面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本项目

供应商名称:

(截标时才能启封)

二).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本项目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二、附 件

附件一

磋 商 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1份(光盘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磋商供应商名称)。

1. 报价表;

2. 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3. 资格证明文件;

4.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采购需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二

报 价 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

报 价(元)

说 明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服务期限:

注:

1.报价为完成项目需求所有内容的总报价,总价包干,成交人在实施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变更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磋商人名称(盖章):

报价时间:年月日

附件三

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商务部分

1

项目服务期限

技术部分

1

2

3

说明:1、应写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商务与技术要求的响应和偏离情况;

2、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商务、技术条文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商务、技术参数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对应的详细应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委托代理人的正面及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说明:1.磋商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做出声明。

2.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盖章(自然人参与磋商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采购单位(甲方)

住 所:

供 应 商(乙方)

住 所: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 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占地面积 ;具体管理范围及构成细目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具体服务内容包含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的《服务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诺服务内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第五条 合同金额: (¥ ),服务期:

付款方式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乙方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三)检查监督乙方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解除合同;

(四)审议乙方提交的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决算,审批乙方所申请的维修项目资金使用预算,并对乙方负责的公用部分维修、更新、改造的竣工进行验收;

(五)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管理的全部行为,并责成乙方就服务不善或缺失、错误的行为进行及时整改;

(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写清楚什么时候制订、提交给甲方审定后实施,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全面履行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成交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乙方在采购文件承诺的所有内容,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二)对服务区域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和服务,并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三)遵照政府相关部门以、本合同约定、双方磋商文件和乙方所有承诺的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不擅自加价;

(四)乙方应组建为甲方服务的员工队伍,并为其办理购买法律法规要求的医疗、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发放薪酬和劳动工具、劳保用品等,指派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专人负责甲方物业管理,确保服务质量。乙方不得将所辖物业的主要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需要转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所辖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受让方同意承接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并不因此增加甲方的费用;

(五)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维护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采取必要措施培训其服务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安全保护意识,确保安全作业,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购买商业保险;

(六)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及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负责修复(低值易耗品除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或经甲方确认的第三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工具)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

(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修复、赔偿责任;

(二)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违法、违约,不履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磋商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违法或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或因违约被解除、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共为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四)乙方服务区域内发生安全意外时,应采取紧急预案并及时向甲方和辖区公安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如有财物被盗,经监控设备测定或有关职能部门裁定属于乙方岗位人员失职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因乙方未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及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出具保函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规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词语,均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双方确认本合同落款通讯地址作为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适用于包括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讯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不准确、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 磋商小组成员组成: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对磋商人的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审方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报价分…………………………………………………………………30分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条件且按该办法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磋商,对其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1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最后报价。

磋商供应商及所提供产品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产品或服务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最后评标价为30分。

(3)某磋商人报价分 = 磋商人最低最后评标价(金额)/某磋商人最后评标价(金额)× 30分

2业绩分…………………………………………………………………………18分

(1)投标人考核期内承接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保安、绿化保洁或物业管理等项目,每项得2分,满分为18分;

【备注:(1)项考核期为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等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同一个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成交)、或多次中标(成交)的只算一次。】

3、服务方案分………………………………………………………………………32分

3.1服务方案分(满分6分)

针对采购人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提出服务总体设想、服务宗旨、重点关键问题。提供机构设置、管理服务运作流程方案。

不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得0分

一档(2分):物业管理服务总体方案有不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无针对性,亮点不多,针对性不强;

二档(4分):物业管理服务总体方案基本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针对性一般,方案架构基本完整,较为合理,基本可行得;

三档(6分):物业管理服务总体方案完全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有较强针对性,完整详细,科学合理,亮点多,可行性强。

3.2服务人员工资方案分(满分5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