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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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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8 10:46:22
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03758FW0240006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ZZ03758FW0240006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人员共计不超过14人;预计费用每年70.068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服务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相关类似业务。
(2)服务投标人须具备进行食堂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必备的相关资质,包括国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服务投标人具有2018年10月1日以后签订的服务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食堂(至少1处)的合同标的金额50万(及以上)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以上;
(4)在以往餐饮服务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5)2017年5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且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
(6) 服务人员基本条件:
1.无违法、违纪前科。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4.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7)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服务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食堂服务费用结算;
(9)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3)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4)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在采购人单位开立结算账户用于本项目资金结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8日08时30分00秒---2020年11月23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领取,详见公告七”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1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1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五里河城A座 1401室),纸质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丹东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ZZ03758FW02400068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4、招标内容:丹东市行食堂服务项目包括:市行食堂、凤城市支行、东港市支行、宽甸县支行食堂;人员共计不超过14人;预计费用每年70.068万元。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服务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相关类似业务。

(2)服务投标人须具备进行食堂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必备的相关资质,包括国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服务投标人具有2018年10月1日以后签订的服务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食堂(至少1处)的合同标的金额50万(及以上)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以上;

(4)在以往餐饮服务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5)2017年5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且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

(6) 服务人员基本条件:

1.无违法、违纪前科。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4.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7)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服务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食堂服务费用结算;

(9)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3)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4)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在采购人单位开立结算账户用于本项目资金结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备注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zlnfgs@1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3)提供公告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服务投标人具有2018年10月1日以后签订的服务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食堂(至少1处)的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以上,提供合同;

6)“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截图(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7、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1日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五里河城A座1401室)。

8、发布公告的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两家投标人可供选择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转为公开竞争性磋商;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投标人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一号

联系人:秦女士

电话:0415-31310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五里河城A 座 1401 室

联系人:盛女士

电话:024-81899488

电子邮件:zzlnf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