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半程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规知识;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本地化服务;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12.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半程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807)
采购单位: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山东众合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零年十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前 附 表 5
一、总 则 8
二、磋商文件 10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2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15
六、合同的授予 24
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25
一、项目概况 25
二、项目内容 25
三、服务管理质量目标及要求 26
四、就餐区环境卫生 27
五、人员配置 28
第四章 授予合同 28
一、授予合同前调整服务内容的权力 28
二、中标通知书 28
三、签订合同 29
采 购 合 同 30
第五章 附件 33
一、投 标 函 33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
三、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36
四、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 39
五、小、微型企业声明函 40
六、 报价一览表 包 43
七、报价分析表 44
八、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45
第一章 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驻地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合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柳青街道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IEC国际企业中心1901室
联系方式:高工 17568066972
二、采购项目名称:半程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807
包 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 金额 |
A包 |
政府食堂餐饮服务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规知识;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本地化服务;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12 万元 。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19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1)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备案,然后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CA认证证书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化交易。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238号文《关于加快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互认应用的工作方案》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山东省健康电子通行码》,递交磋商文件时需要间隔1米以上,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参加投标的所有人员按文件要求需做好自我隔离与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护目镜)。
4.售价:0元
五、公告期限: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众合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高工 17568066972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1 |
项目名称、编号 |
名称:半程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 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807 |
2 |
采购人 |
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驻地 |
3 |
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合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颐高上海街一期A座1701室 联系方式:高工 17568066972 |
4 |
项目实施地点 |
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食堂 |
5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12万元,报价(含首次)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重大偏离并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0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天 |
1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12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13 |
响应文件份数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两份:一份格式为.NLYTF 文件,一份PDF(或word)格式的,用光盘(或优盘)存储,同CA锁一同密封提交。 (3)纸质版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投标时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装订,并按规定签字盖章。 (4)公开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 参加投标时务必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以便开标现场解密。 |
14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签署;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
15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标法 |
1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
17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按月定期结算服务费。 |
18 |
承包年限 |
一年,一年期满后根据甲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 |
19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
20 |
中标人的确定 |
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
21 |
质量要求 |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与报价文件中描述相一致; |
22 |
其他要求 |
1、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将导致报价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报价处理; 2、投标人须保证启用电子版时能正常读取,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3、投标人有多个CA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报价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视同其未提供。 |
23 |
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 |
投标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制作工具中凭账号、密码进行同步诚信库。 电子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 1、开标时责任风险: 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投标人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②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文件制作时的CA 锁,到现场解密。 2、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③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④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⑤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监督部门确认后,可改用U盘进行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可延期开标,也可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电子投标U盘开标。 |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及范围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招标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采购人系指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众合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本招标文件中的 “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
供应商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6.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本须知第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再统一收取投标保证金,相关保证金条款作废。
8.基础资料提供
1)供应商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清单、补充说明等所有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存在的异议或者偏差或者缺项漏项,应于质疑有效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过时不再予以供应商处理解释。
2)如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等条款的,请在收到招标文件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至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 合同范本
第五章 附件
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变更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以答疑文件形式推送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供应商须下载答疑文件并以此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1)投标人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根据法律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的通知为准(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4)为使投标人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5)自磋商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投标人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接收并由相关人员解答后向所有潜在投标人答复,除参加招标方组织的答疑会或勘察活动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1.解释权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最终书面解释为准。
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若投标人没有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本磋商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招标人享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临沂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有: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 *.LYTF )和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nLYTF )。
14.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审小组有权取消其评审资格。
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组成
(A) 商务标书的主要内容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小微企业声明函;
d)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B)报价部分
开标一览表;
报价分析表;
小微企业产品明细表;
(C) 技术部分
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D)服务部分
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15.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4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4条的内容相悖)。
2)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页码应连续,不可插页、抽页,不可活页装订。
16.投标报价说明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所注明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所包含的全部费用。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售后服务、保险、风险、利润、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完成采购人指定服务内容的费用。
2)全费用综合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价,结算时不予调整,数量根据现场优化设计情况,据实结算
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公开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必须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审委员会2/3的评委认定;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
5)供应商必须在采购预算以内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有2次报价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在采购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第2次报价不得高于第1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17.响应文件签署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将光盘(或优盘)介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之前启封”的字样。
3)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第18.1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供应商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4)如果响应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8.1)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9.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过时拒收。
20.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
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购买者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迟交的响应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3.开标一般规定
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按规定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报价。
2) 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 开标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供应商、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4) 开标时,由投标单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拆启并宣读每个供应商的《公开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并以此作为供应商的唯一报价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6)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4.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a)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c) 要求加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d)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比较。
3)其它情况及处理
3.1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投标单位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3)投标单位与采购人、其他投标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投标单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主动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2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投标单位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3在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并将理由书面告知所有投标单位:
(1)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评标委员会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公开开标后,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响应文件的初审
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响应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是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重大偏离的判定由评审专家现场确定,须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
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 响应文件中未做详细描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确认或理解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向对于供应商不利的方向确认或理解。
4) 在商务评议时,若出现采购法36条情形以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利拒绝该供应商的投标或作废标处理:
4.1报价超出限价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4.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开唱价一览表中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4.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4.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7公开唱标后,供应商撤回投标、退出评标的;
4.8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的;
4.9妨碍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10供应商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4.11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4.1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14供应商串通投标。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或同一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编制或上传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7)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利拒绝该供应商的投标或做废标处理:
7.1响应文件技术方案存在重大偏离的。
7.2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7.4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8)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8.响应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
2)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本须知第28.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对澄清的答复以书面材料为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投标人澄清和答复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9.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30.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仅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评定的标准和方法
a) 本次评标的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b)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原则直接确定中标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以技术指标优的排名在前。如果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都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排名。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只宣布结果,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①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价和比较。
②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根据评审情况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进行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相关政策及措施
a)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优惠扣除后的价格仅参与评审,中标价格不变。
计算方法:计算价格=供应商总报价-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幅度。
开标时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除
c)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d) 据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具体评标办法: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 |
报价得分 |
10 |
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别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分 |
技术部分 |
响应文件制作情况 |
4 |
对响应文件制作情况进行比较评价:响应文件制作符合 磋商文件编写要求、装订成册、图片文字清晰、目录与页码一致规范、内容完整得4分;响应规范程度及内容完整程度一般得3分;响应规范程度及内容完整程度较差的得2分。 |
食材质量保证情况 |
15 |
食材来源安全环保,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质量、安 全、卫生可控,措施有力方案合理得 15 分;质量与措施方案一般得12分;存在瑕疵得9分。 |
|
食材配送保障情况 |
15 |
冷链运输条件完善,每日食材物流直配,货源配送保障 有力得 15 分;运输条件与货物配送保障一般得12分; 存在瑕疵得9分。 |
|
服务保障体系情况 |
15 |
针对本项目制定了餐厅服务、运营管理、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厨房管理优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方案措施, 方案全面、完整、科学、详细、有针对性的得 15 分;制定方案措施及针对性一般得12分;存在瑕疵得9分。 |
|
人员配置的合理性 |
15 |
根据磋商文件中要求拟派的人员配置,按照是否符合实 际服务要求进行综合打分,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实用完 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5分;人员配备情况一般得12分,存在瑕疵得9分。 |
|
综合评价情况 |
15 |
对所报服务质量、餐饮质量保证方案、菜品定期更新及菜品研发方案、仓库管理方案、食材采购检测方案、设施设备餐具管理方案等措施有力科学合理、实用完整、齐全、针对性强得 15 分;方案及措施一般得12分;存在瑕疵得9分。 |
|
服务部分 |
售后服务承诺 |
5 |
根据后期服务配合及承诺保障措施,以及拟投入的跟踪服务人员配备(专业、人员、数量、驻场时间,服务承诺等)情况等酌情打分:承诺内容具体,保障措施完善,合理可行且完全能够满足要求的得5分;承诺内容较为空泛,保障措施没有针对性,基本合理的,得3分;内容不详细,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或情况较差的,得1分。 |
合理化建议 |
6 |
针对食堂实际情况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实际情况匹配程度高且措施切实可行的得6分;提出建议与实际情况基本符合的得4分;提出建议与实际情况一般的得2分。 |
|
合 计 |
100分 |
说明:
本评标办法只针对有效响应文件予以评分,不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委根据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依据评分标准及分值酌情打分;合格供应商技术标的有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F=(T1+T2+…+TN)/N,其中:F-为合格供应商技术标的汇总得分,T-为评委所给的分值,N-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4、评标过程中若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集体决策定标或废止本次招标,经监管部门同意,招标单位可另行组织招标。
31、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31.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者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磋商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31.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招标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六、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确定的中标人。
33.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根据实际需求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对货物服务内容行适当调整并按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34.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将无法签订采购合同。
35.签订合同
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盖章生效。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违约责任、风险承担等其他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36.验收
1) 采购单位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单位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等组成,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
37.中标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半程镇政府食堂餐饮服务
2、服务期限:一年,一年期满后根据甲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
3、招标限价:12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重大偏离并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项目内容
服务需求及参数标准
一、管理服务内容
1、厨房管理:包括出品管理(食谱制定、验收、加工、储存管理等)、厨房安全管理(水、电、气、暖气、设施设备、操作安全)、厨房卫生管理等。
2、员工餐厅服务:包括仪容仪表、环境、卫生、消毒、厨余存放、水、电、电器、就餐秩序、餐具等管理。
二、人员配备及要求
1、人员配置不低于 4人(包含 4 人)。其中,管理员兼厨师不低于 1 人,
副灶不低于 1 人,面点不低于 1 人,洗涮兼卫生清理员不低于 1人。
2、身体健康,持有《食品卫生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3、工作人员须听从分管领导安排,尊敬单位的领导及职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为做好服务。
4、所有工作人员须做到节约水电和食堂物品,坚持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注重节约。
5、当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6、食堂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配备,工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对食堂进行全面管理,且保证厨房工作人员稳定,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7、采购人将食堂交由成交供应商管理后,不再参与食堂内部经营,需定期对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整改。
三、制度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有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如人事管理制度,安全防患管理制度,卫生保障制度,文明服务制度。
四、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一)、饭菜标准:
早餐:3元 ,汤粥类不少于2种,小菜不少于3种,面食3种
中餐:5元,菜品不少于4种,面食不少于2种
晚餐:5元 ,菜品不少于2种,面食不少于2种,汤粥类不少于2种
(二)、服务承诺:
1、绝不使用国家禁用的食品添加剂,保证菜品口味,努力提高技术含量, 打造家庭厨房。
2、做好三关把控。严把进货关:所有食材全部使用新鲜、合格原材料。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的食材坚决不用。严把质量关:进入食堂的蔬菜,一定要摘好洗净,认真执行清洗和浸泡,去除农药残留。严把卫生关: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容器分开,操作案板、刀具区分开,杜绝交叉污染。
3、坚决杜绝使用非正规厂家的烹饪用油,索要厂家的合格证便于职工监督。
4、绝不售卖不合格、变质及制作失误(过生或过糊)的加工品。
5、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6、严格执行清洗、消毒规定,卫生防疫部门和内部检测合格率 100%。五、就餐方式:
统一办理食堂就餐卡刷卡就餐,卡内金额不足时及时充值。单位有杜绝浪费的义务,对连续三次出现浪费严重的职工,建议单位应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其他相关要求:
1、成交供应商按预计就餐人数备菜,以便提供足量满意的菜品及服务。遇大型就餐接待应提前告知成交供应商,便于准备食材,临时取消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成交供应商尽职尽责为职工提供满意的菜肴,并确保饮食卫生,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3、在经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仅承担单件费用在 100 元左右的低值易耗品, 比如:开关、水、龙头、菜墩、刀具、拖把、收子、空气清新剂、洗手液、垃圾袋、餐巾纸、碗筷、桌布等。
4、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及体检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食堂基本配置:
食堂配备相应的空调设备、厨房设施设备、餐厅设施设备、厨具及消防器材等,并负责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和维修、更换等,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水、电、气、暖齐全,合同期间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八、其他:
出品食谱每周提前公布,做到营养搭配合理;员工服务、安全、职业道德培训全覆盖。
第四章 授予合同
一、授予合同前调整服务内容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对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据实结算。
二、中标通知书
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示,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报价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报价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报价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签订合同
1、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如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得分排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违约责任、风险承担等其他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7、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两份。
采 购 合 同
(范本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方)所需 (货物名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 (乙方)为中标投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采购文件
2、报价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成交投标人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服务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
(详细清单见附件)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小写)
四、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
支付途径分为三种:
国库集中支付
财政预算内资金:人民币 元; 财政预算外资金:人民币 元;
甲方支付
金额:人民币 元;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本合同的支付途径采用其中第 种。
第五章 附件
一、投 标 函
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招标活动并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数量。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遵守有关规定。
6.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
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我方与本此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号: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授权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 招标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报价、评审、定标、合同签订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贴全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全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申 请 人: 。
单位性质: 。
地 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
姓 名: 性 别: 。
年 龄: 职 务: 。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 )做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法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和临沂市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
另外,如需,本公司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采购内容)的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 ,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五、小、微型企业声明函
投报小、微型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小、微型企业产品生产厂家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
①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②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从业人员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报价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1 |
投标报价(总价) |
小写: 元 大写: |
2 |
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
|
3 |
其他承诺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报价分析表
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
序号 |
报价项目 |
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取费标准说明 |
备注 |
合 计(金额) |
小写: |
||||||
大写: |
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电子版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 : 时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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