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自治区][招标公告]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自治区][招标公告]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4139

项目编号: NZC/C200165

项目名称: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196799.20

最高限价(如有): 1196799.2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管理采购 物业管理服务 1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筑面积为18985.88平米,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为综合维修服务、保洁服务(含会议服务)、秩序维护服务、餐厅服务。 1196799.2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196799.2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4.供应商需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5.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11-18 12:00:00 至 2020-11-26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2-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富平街549号
联系方式: 09532134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 0951-6891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莉
电话: 0953213401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穆学港
电话: 0951-689105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C200165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2020-11-18

服务类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 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4139 招标文件编号:NZC/C200165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11 月 18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 - 一、投标邀请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 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4139 招标文件编号:NZC/C200165 采购单位: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吴忠市利通区富平街 549 号) 联系人:马 莉 电话:0953-213401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6 楼) 联系人:穆学港 电话:0951-6891055 传真:0951-6891031 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119.67992 万元/年(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 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5.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 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 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 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 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 18:00 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地址:http://main.nxggzyjy.org/TPBidder/ 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项目报名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拨打 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西部安全认 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 1: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四楼大厅;办理地点 2:银川市民大厅 C座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13 室。) 2、办理完成后通过 CA 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main.nxggzyjy.org/TPBidder/),在【采 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搜索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 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新平台使用及操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 服电话:4009980000 按 2 号键或 0951-6891120 进行咨询。 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 QQ 交流群:283038356 进行咨询。 3、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 文件的制作,下载地址: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5/005004/20170909/502ab118-2ad0-42ef-90af-2302832b8948. html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公 告发 布 媒 体: 中国 政府采 购网 ( www.ccgp.gov.cn ); 宁夏回 族自 治区公 共资源 交易 网 (www.nxggzyjy.org);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www.ccgp-ningxia.gov.cn)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 -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 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 2 采购单位: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马 莉 电话:0953-2134019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穆学港 电话:0951-6891055 传真:0951-6891031 3 预算金额:119.67992 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1万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9:00 4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60 天 5 答疑会时间及地址:(不安排现场答疑,有疑问者请于开标截止日前 15 日一次性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所有投标供应商请自行下载,不再 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 富中心 B 座)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8:30 至 9:00 7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8 服务期:3年(此预算金额为 1 年服务费用) 9 投标文件: 1 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第 13 条。 2 纸质投标文件:本次投标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 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生成纸质投标文件,采用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注: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 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10 以投标文件为实际性响应证明,不寻求外部证据来证明。 11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12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缴纳账号,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单 位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未按要求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还。 13 电子开评标 (一)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含商务标及技术标。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 编制,电子投标模式操作步骤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流程文件,使用 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 件(包含商务标及技术标)。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4 - 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 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以 U 盘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供。 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 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下载”。 电子标书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 (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 “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 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 系统进行上传递交。 5、开标解密: 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 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 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大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51 号 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7、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 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4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 号文件执行,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 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 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 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 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 办理融资业务”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5 - 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投标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加宁夏 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 格。 1.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 2.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 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 营业执照复印件; 2.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 录); 2.4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 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 设置起始时间); 2.5 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2.6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 1 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 次招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6 - 3.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内容。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采购需求; 4.5 投标文件格式; 4.6 合同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 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5.2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 5.3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 公告,供应商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变更文件,不 再另行通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延长 6.1 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 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使用的文字及要求 7.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 符号。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7 - 7.2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A4页幅,白色页面,文字采用黑色字体,不编制目 录页,不编排页码。纸质版投标文件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双面打印、密封即可。 7.3 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8.2 供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中标后,其 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3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 标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其作进一 步评审。 9.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证明服务能力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能力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供应商应注意:招标文件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参照的服务 内容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提供更优于服务内容的服务。 12.投标保证金 12.1 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数额缴纳 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的利益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投标文件的编制 12.5” 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2.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单位 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12.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办 理退款手续,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宁夏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 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8 - 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后 5个工作日内,到宁夏政府采购中心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12.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供应商将不得要求退还其投标保证金:⑴ 供 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⑵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 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供应商承诺的投 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供应 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 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本“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署 14.1 供应商应准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 楚的标明“电子投标文件(U 盘)”或“纸质投标文件”字样,由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电子投标文件(U 盘)”与“纸质投标文件” 内容必须一致。 14.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 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9 - 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 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4.3 电子投标文件: 14.3.1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 子签名和盖章。 14.3.2 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宁夏版)”,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 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14.3.3 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 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4.3.4 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4.4 纸质投标文件: 14.4.1 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生成纸质投标文 件,以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纸质文件无效。 14.4.2 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 盖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供应商应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一份、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分 别用包装袋封装,在封皮右上角标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字样。 15.2 密封袋均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电子版或纸质版及“请 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之前 启封”字样。 15.3 供应商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 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采购人时,能原封退回。 16.供应商迟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0 -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 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 盖章、密封、标记、发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组织开标活动,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 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程序 (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名单; (3)宣布工作人员名单; (4)投标供应商派代表一起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采购人与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唱标:由电子开标系统进行电声唱标。 (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7)开标会议结束。 19.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0.评标 20.1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 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 20.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 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1 -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0.3 评委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投标文件初审。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20.4 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2 - 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6 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低于成本价又不能做出合理 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示计算:投标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商务 部分 (30 分) 企业资质 1.投标人提供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每有一项得 2 分,满分 6分; 2.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公共安全技术 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每有一项得 2分,满分 6 分。 注: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企业荣誉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由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评选的相关物 业企业荣誉每有一个得 2分,满分 6 分。 注: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企业业绩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非住宅类物业管 理服务业绩:每有一项得 2分,满分 12 分。(与同一业主签订的同一项目在规 定的时限内只计一次,不累计计算。)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技术部分 (60 分) 物业管理 思路及目 标承诺 针对本项目管理思路清晰,物业管理的规划布局合理、科学可行,相关目标承 诺齐全明确、充分响应采购需求得 4-5 分;有管理思路和目标承诺,较能满足 采购需求得 2-3 分;内容不完整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维修服务 及设备管 理方案 提供的维修服务及设备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有设备运行维保计 划及保养标准,各类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方案,设备经营体现节能降耗。根据内 容完整情况,设备维保计划、维修服务及设备管理方案完整合理得 7-9 分;具 有较为完整可行的设备维保计划、维保服务及设备管理方案得 4-6 分;维保计 划或方案不完整得 1-3 分;未提供不得分。 保洁服务 管理方案 提供的保洁服务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性强,有工作流程、标准及服务 质量考核,并且提供完善的清洁消毒方案。保洁方案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全 面、合理、详细、适用性强,能充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7-9 分;方案全面、有 可操作性和一定的针对性大致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4-6 分;方案不完整得 1-3 分; 未提供不得分。 秩序维护 服务管理 方案 提供的秩序维护服务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有工作流程及标准, 有门卫、巡逻服务、消防检查,根据内容完整情况,方案全面、完整得 6-8 分; 管理方案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秩序维护服务采购需求得 3-5 分;方案不完 整,表述模糊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餐厅服务 管理方案 提供餐厅服务方案及目标承诺,餐厅服务方案有特色,有针对性,卫生条件达 标,膳食搭配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7-9 分;餐厅服务方案及服务目标承 诺具体详细,能够满足卫生条件,品种花样齐全,得 4-6 分;方案及服务目标 较为合理,内容不全面,得 1-3 分;未提供不得分。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3 - 档案管理 方案 档案管理制度及分类清晰明确,便于操作且满足项目需求得 4-5 分;档案分类 基本满足需求具有一定可行性得 2-3 分;制度不齐全,分类不清晰的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内部管理 制度方案 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实用性强,部门职责清晰、运作环节合理得 4-5 分; 内部管理制度内容相对完整,可操作性较强得 2-3 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完整, 覆盖面小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各类应急 处置预案 提供有针对性地突发应急预案,预案覆盖全面、合理、科学、应急处理得当, 可操作性强得 4-5 分;预案基本齐全,有可操作性得 2-3 分;应急预案不完整, 不具体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人员培 训、行为 规范及考 核细则 提供人员行为规范、培训计划、考核细则,内容全面具体,满足项目采购需求 得 4-5 分;有人员培训计划、行为规范及考核细则,内容较为全面,可操作性 较强得 2-3 分;行为规范、相关培训方案及考核细则一般,内容不完整得 1分; 未提供不得分。 注:1.得分项证明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导致无法得 分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合 理设置评分点链接,方便评委查阅。 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 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1.2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 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2.2 发生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3.1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2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3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 人;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4 - 23.4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3.5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3.6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4.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4.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4.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上述 24.1~24.5 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六)授予合同 25.合同的授予 25.1 采购人应当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 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 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27.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 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7.2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5 - 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对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合同签订及履约 28.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2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 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 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质疑 29.质疑 29.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行为,提高质疑效率,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在 区本级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 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原则上统一在系统中进行。供应商应登陆“宁夏回 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进行电子化质疑。 29.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 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9.3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6 -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9.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网上报名成功页面截图。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5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 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序号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1 招标文件质疑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0951-6891055 2 评标结果质疑 0951-6891055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7 -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筑面积为 18985.88 平米,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研 究室、纪检组(监察室)、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立案 庭(信访处)、审监庭、行政庭、执行局、法警支队、审管办。本次招标服务 内容为综合维修服务、保洁服务(含会议服务)、秩序维护服务、餐厅服务。 二、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 (一)人员配置情况及说明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人员名称 人数 职责说明 项目经理 1 全面负责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及协调工作。 工程维修 人 员 1 1、主要负责楼宇综合维修服务工作;2、楼宇各类设施设备 日常巡视和运行维护工作,并做好日常维修和急修处理工 作;3、停水、停电等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处理;4、会议室电 视电话会议、话筒、音响、投影等设施的运行保障工作。 环境保洁 人 员 9 1、维护院区路面、绿地的环境清洁工作,确保院区、绿地 干净、整洁;2、楼宇室内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3、楼内审 判法庭室内卫生清洁工作;4、楼宇公共区域卫生间的清洁 工作;5、部分办公室、会议室卫生专项清洁工作;6、按指 定位置将垃圾收集到垃圾中转或堆放点;7、协助做好各类 会议茶水服务保障工作;8、负责法官法袍、职工工作服等 清洗工作;9、服从甲方及公司领导安排的各项其他工作。 秩序维护 人 员 4 1、院落及楼宇公共区域巡视,按规定要求进行技术巡视防 范(不少于 2 小时/次);2、南门岗 24小时值班,做好来 访人员接待工作,控制不符合规定人员进入办公区域,严查 携带物品,邮件、包裹的接收登记和发放等工作;3、做好 门岗区域车辆的引导和规范停放;4、做好本楼宇内各类应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8 - 急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 餐厅服务 人 员 7 1、负责职工食堂一日三餐的就餐服务;2、做好职工食堂菜 谱制作和随时调整工作,做到营养搭配合理、健康;3、负 责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4、做好菜品每日留样工作; 5、配合院方做好食堂食材采购工作;6、负责食堂卫生清洁 工作;7、院方安排的其他配合性工作。 司 机 1 负责所分管车辆的出勤工作。 合 计 23 (二)项目团队的要求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配置人员不少于 23人。 1、项目经理 年龄 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 5年以上同类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工作 经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较强。 2、工程维修人员 男性,50 岁以下,高中或以上学历,须持有电工上岗证,5 年以上工作经 验;熟练掌握强、弱电、空调及电梯的运行维护工作;熟悉水电安装、给排水 的实操,了解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 神。 3、环境保洁人员 50岁以下,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4、秩序维护人员 男性:50 岁以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消防控 制室上岗人员不少于 2人,须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 5、餐厅服务人员 45岁以下,身体健康,主厨须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6、司机 男性,45岁以下,持有驾驶证资格为 B照或以上。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9 - 三、技术规范及要求 (一)维修服务 一)服务范围 办公区域内设施设备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主要包括:停车场、道路、道砖、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化粪池;院 内所有灯具;电梯、消防系统、空调、水电暖系统等正常运行维护工作。 二)管理要求 1、建章立制。乙方制定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运行管理制度、 监督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 2、资料与标识。建立完整的设施设备资料档案;设施设备标识规范齐全。 3、负责现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按设备运行制度和运行维护管理要求执行。 4、协助甲方对施工单位保质期内的各类工程问题进行维修。 5、物业区域内各项工程报修维修处理。 6、大中修工程改造及维修的建议和意见上报,待甲方同意后的协商跟进工 作。 (二)保洁服务 一)服务范围 1、办公楼内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健身活动区、公共区域和院内卫生保洁 及垃圾清运管理。 2、上下水井、雨水井及管道、管线等清理保洁;化粪池及油污池定期检查、 清理。 3、卫生防疫、消毒灭菌、杀虫灭蝇。 二)管理要求 1、卫生保洁日常管理和清扫、擦拭、消毒等常规性服务。 2、对石材、金属、玻璃等物件进行保养护理,不得造成损伤和损害。 三)管理标准 1、院落保洁基础工作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0 - (1)对院落、大门外、自行车棚等处每天清扫一次。清扫工作随季节在上 班前半小时前结束。 (2)每日将院内相关设施擦拭一遍。 (3)每日将大门擦拭一次、每周将院内路灯、射灯、围栏等擦拭一遍。 (4)基本保洁结束后,保洁员对院落进行不间断巡视,发现杂物或不干净 处随时清理、擦拭。 (5)每月对部分院落地面用水冲洗一次。(每年 5-10 月期间) 保洁标准: (1)保持院落地面干净、无纸屑、烟蒂等杂物。 (2)大门、路灯、围栏等设施保持清洁、院内无卫生死角。 2、门厅保洁 (1)每天在 7:40 和 13:40 之前进行常规保洁。 (2)在正常办公时间尘推数次,随脏随推。进出频繁和容易脏污的区域进 行重点拖擦,并增加拖擦次数,巡回保洁每日不少于 4次。 (3)及时更换有烟头的烟灰缸并清洗干净。 (4)对大厅内的扶手每天擦拭 2 次,对大厅外墙玻璃及大门每周擦拭 1次。 (5)遇下雨或下雪天在大厅门口铺设防滑垫,设警示牌,增加拖擦次数, 以防客户滑跤或将雨水带进大厅。 保洁标准: (1)保持地面无脚印、无污迹、无烟蒂、无痰迹、无垃圾。 (2)玻璃大门无手印及灰尘,保持干净光亮。 (3)大厅内的其它部位,如墙面、台面、厅柱、装饰品等保持整洁。 (4)大厅内烟缸保持光亮、无烟灰迹、痰迹。 3、步行梯及楼层公共区域保洁 (1)步行梯每天拖洗 1 次,楼梯扶手每天擦拭 2次。 (2)走廊通道每天清拖 2次,巡回保洁 4次。 (3)用干净的毛巾擦抹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电梯门、消防栓柜、玻璃窗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1 - 内侧、灯具、楼梯扶手、护栏、墙面、墙根部分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应保证每周循环保洁 1次。 (4)各层垃圾桶内垃圾随时清理,垃圾桶每天擦拭 2次,保持干净。 (5)地面粘有口香糖用万能除胶剂清除,免用铲片以防划伤地面。 保洁标准: (1)地面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无污迹。 (2)不锈钢无灰、无水迹、污迹、手印。 (3)垃圾桶放置整齐,保持清洁,无污迹、无异味,四周无散积垃圾。 (4)步行梯、楼梯扶手、走廊墙面、门框、门窗等保持干净无积灰。 (5)各层玻璃干净、明亮。 4、会议室、领导办公室保洁 (1)每天 1次对领导办公室进行常规保洁。 (2)会议室在每次开会前后各进行一次常规保洁,中途每周定期清洁一次 基础性维护清洁。 (3)每次召开会议按照会议组织部门要求,进行会前会场布置、会中茶水 服务及会后清洁服务。 保洁标准: (1)室内门、窗台、窗框干净、整洁白,无破损。 (2)室内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破损、蛛网。 (3)各种灯具清洁、完好、无破损。 (4)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挂放端正,清洁无损。 (5)室内痰盂、烟缸干净,无污渍、无破损。 5、卫生间保洁 (1)每日对卫生间保洁不少于 4次。 (2)每周 1次用玻璃清洁工具清洁洗手间的玻璃。 (3)每月 1次用毛巾擦灯具、清扫天花板。 保洁标准: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2 - (1)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发丝,无异味。 (2)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3)镜子保持明亮,无灰尘,无污痕,无手印,无水迹。 (4)金属器具保持光亮,无浮灰,无水迹,无锈斑。 (5)卫生用品保证齐全,无破损。 (6)检查卫生间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洁具阀门,龙头是否关好)。 (7)保持卫生间室内空气清新。 6、灯具清洁 每季度清擦 1 次。 保洁标准: (1)灯具、灯管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 (2)大楼、院落等所有照明灯完好率不低于 95%,应急灯、安全指示灯、 霓虹灯完好率 100%。 7、墙面清洁 (1)办公楼内大理石、瓷砖墙面每季清擦一次,每季清洗一次,使用全能 清洁剂清理。 (2)办公楼内乳胶漆墙每季度清洁一次。 保洁标准: (1)保持墙面整洁,完好无损。 (2)墙面无手印,无污迹,无灰尘。 (三)秩序维护服务 一)服务范围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及周界(含审判法庭、安检大厅)提供公共 秩序维护服务,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并能应急处理消防安全隐患和突发 事件。 二)管理要求 依照服务合同内容提供防范性安全服务,维护甲方单位的安全和秩序,有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3 - 效避免因服务提供方或秩序维护人员责任造成客户经济损失,满足客户单位安 全需求。 三)管理标准 巡逻服务 1、秩序维护人员对特定区域和目标进行巡查、警戒,保卫人员、财产安全。 2、通过巡逻,震慑不法分子,使其打消对客户单位不法侵害的企图。 3、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对有嫌疑的,汇报本院法警 队处理 4、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及时汇报本 院法警队或报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群体 冲突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 6、在巡逻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本 院法警队按指示操作并保护现场。 7、巡逻过程中,及时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遇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并报告, 如不能排除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保护现场,以防止次灾害发生。 门卫服务 1、秩序维护人员对本院各出入口进行把守、检查,确保办公楼内的公共财 产安全及出入口周界的安全秩序。 2、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非本院工作 人员、临时进入办公区域必须报告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 3、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出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甲方财物流失。 4、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截获赃物,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协助甲方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四)餐厅服务 1、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餐厅必须保证 200 人同时就餐,工作时间为国家法 定工作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提供服务时,必须无条件服从。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4 - 2、所有餐厅提供餐饮保障均为早、中、晚一日三餐,所有饮食必须做到色、 香、味俱全。 3、所有服务人员应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饭菜和优良 服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类疾病,并 定期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工作期间统一制式工作衣帽,保持整洁干 净,每周换洗一次,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性, 具一定传播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 4、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 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 不能混用;操作间每周彻底清理擦洗一次;厨具餐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 5、餐厅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 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 6、从业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履行全部职责。对违章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的,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下岗待业。 7、从业人员必须加强对餐厅各类用品的保护,非正常原因造成物品损坏的 必须原价赔偿。 8、食材、水、电、燃气由采购方负责。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价格应不低于成本价格。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利润、保洁耗材及化粪 池清洁等费用。 2、服务期限: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 1 年服务费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 3 年,每年服务费用以本次项目中标金额为准。 3、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5 - 五、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盖章) 供 应 商: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6 - 目 录 (一) 投标函……………………………………………………… (二) 开标一览表………………………………………………… (三) 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 采购需求响应表…………………………………………… (五)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 资格证明文件………………………………………………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7 - (一)投标函 致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1.根据贵中心 (招标文件编号)招标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中 心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 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约 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贵中心递交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 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并 接受相应处罚。 5. 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6. 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手机: 通讯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8 -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万元): 人民币大写: 服务时间 时 间 备选方案 (不接受备选方案) 备 注 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 终报价。 2.供应商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注: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 评标时将以本表为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9 -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0 -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 号 服务 名 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6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1 -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服 务方案和相应的服务承诺等。) 备注:投标供应商服务方案需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2 - (六)资格证明文件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3 -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 负责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 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附法人/负责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4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书面声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5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供应商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若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 究法律责任。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6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填写,非残疾热福利性企业无需填写。2、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 3、若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 究法律责任。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7 - 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 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 A)。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 A 所列的特 定服务。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见附件 A。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 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 A 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 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 附件 A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 A 规定的标准进行。 二、 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 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元整)。 2、本费用结构仅限于附件 A 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 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 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 在验收确认该阶段服务完成合格,并且乙方发出该阶段工作的费用账单及正式 有效的税务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 项目阶段 付款比例 付款时间 第一阶段 % 附件 A 所列之( )~( )结束之后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8 - 第二阶段 % 附件 A 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三阶段 % 附件 A 所列全部服务项目结束汇报之后 5、 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6、 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7、 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三、 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 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 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如从协商开始 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 方应将争端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 力。 五、 其他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附件 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点: 地点: 日期: 日期: 一、投标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二) 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七)质疑 五、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