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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朗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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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朗医院饭堂承包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 项目概况

    东莞市大朗医院饭堂承包单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3W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医院饭堂承包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元):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东莞市大朗医院饭堂承包单位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2.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1.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0年12月0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注:投标人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或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人须在采购结果公示前应自行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操作详情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重要通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因投标人未及时按上述要求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大朗医院

    地 址:东莞市大朗镇金朗中路85号

    联系方式:0769-83009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2366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9-23663761

    附件
  • 1、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协议.pdf

    2、招标文件: (发售稿)东莞市大朗医院饭堂承包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发布人: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8日



东莞市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医院饭堂承包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3W






采购人:东莞市大朗医院(盖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二〇二〇十一

1

第一册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第四部分 评分方法 26

第二册 31

第五部分 投标人须知 32

一、说明 33

1. 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 33

2. 定义 33

3. 合格的投标人 33

4. 联合体投标 34

5. 合格的服务 34

6. 投标费用 34

7. 踏勘现场 34

二、招标文件 35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35

9. 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35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3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7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7

13. 投标文件格式 38

1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8

15. 投标报价说明 38

16. 投标货币 39

17. 投标有效期 39

18. 投标保证金 3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0

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0

20. 投标截止期 41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41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

五、开标与评标 42

23. 开标 42

24. 资格审查 42

25. 评标委员会及评标方法 42

26. 投标文件的评审 44

六、合同的授予 48

27. 合同授予标准 48

28.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48

29. 履约保证金 49

30. 签订合同 50

31. 中标服务费 50

32. 其他 50

3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50

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 52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1

一、投标函 63

二、承诺书 64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5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71

五、服务方案 72

六、技术规格偏离表 75

七、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76

八、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77

唱标信封 78










第一册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大朗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大朗医院饭堂承包单位采购项目(采购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3W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东莞市大朗医院饭堂承包单位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采购预算金额: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2.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1.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1118日至20201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3、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注:投标人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或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4、 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人须在采购结果公示前应自行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操作详情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重要通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5、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6、 因投标人未及时按上述要求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 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8、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01118日至20201125(共5个工作日)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址: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129 1400-1430(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 开标时间:2020129 14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3、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并现场核对。


六、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23663761 传真:0769-23663760

联系人:杨自立 邮箱:zhongyuanzb@163.com

网址:www.zhongyuanzb.com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

注:带“▲”号为重要条款,不满足将扣分;以下带“★”号为必备条款,偏离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一、商务要求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饭堂经营权外包。

2、承包单位数量:1家。

3、承包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自2020 日至2022 日。

4、服务地点:东莞市大朗医院饭堂或其他用户指定地点。饭堂面积约1678.72平方米(包括厨房、餐厅),同时可容纳约200人就餐。

5、医院员工约1200名,床位870张。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中标人负责采购一切食物原料、配料,负责承包饭堂内务,需配置饭堂主管、主厨、洗消、采购、仓管、送餐、服务等岗位,按时完成采购人早、中、晚餐的供应工作。中标人自负盈亏。中标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工伤赔偿等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7、禁止中途转包、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禁止搞不法经营,禁止未经采购人同意向供餐对象以外的其他单位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没收或扣减部分履约保证金。

8、必须应依法持证经营,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保障采购人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卫生,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


(二)绩效考评

采购人对公司的服务有监督管理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每月做绩效考评汇总。采购人在每月支付中标人的院方工作人员就餐补贴和其余就餐费用中,提取5%作为绩效考评金,由采购人管理,每月根据考评结果,按比例支付给中标人。


(三)管理机制

中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如:各工种的规章制度、工作职责、服务承诺、业务与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各项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四)责任划分

1、由于中标人的责任(如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等)引起的任何纠纷、差错事故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与医院方无关。

2、中标人派遣的服务人员,有爱护和保养劳动工具的责任,非正常导致的损坏或丢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院内设服务管理中心,保持一位现场管理人员在岗,与医院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并负责医院内食堂的人员调度、工作质量督促、检查与工作安排。

2、由中标人直接收取费用的特殊服务项目,要公示出物价局认可的服务项目及清单报价,在病人及家属要求下为其服务并开据有效的税务发票。不得利用医院环境,开展超范围服务项目或做违法违规的事情,不得使用营销的方法让病人消费,给病人造成困扰。

3因医院饭堂现有自助餐称重设备、自动洗碗机等设备为原承包商为我院量身定制,中标人须按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收购。(设备原价值约为35万元)

4、中标人履行合同期间,向采购人交付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费用说明:

1、采购人提供厨房、就餐场地,收取场地出租费5000/月起。

2、食堂内现有的固定资产由中标人免费使用。中标人须做好管理,并负责保养及维修,如固定资产丢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需更新、新增设备由中标人购买并归中标人所有,陷墙式的资产除外

3、新增的陷墙式的资产(如装修、壁柜等),合同到期后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拆除。

4、饭堂(包括厨房、用餐大厅及围餐房)的水电、蒸汽费及两台传餐电梯每月维修保养费由中标人承担。

5、每月产生的员工补贴、超时工作餐、超时手术餐、三无人员餐等按实际产生费用每月一结,经双方审核无误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20天内支付中标人费用。

6、中标人需配置净水器供熟食制作区使用(进场后一个月内配置完成)。


(二)供餐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上午7:00-13:00;下午17:00-19:00


(三)管理细则:

1、中标人要有自己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有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

2、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餐饮行业的相关规定,遵守医院的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格管理食堂,并随时接受医院考核,如在考核过程中,医院提出要求整改的,整改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因卫生及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由中标人负责全部费用。

3、中标人必须保证食材质量和膳食制作的规范操作程序,不得发生食物中毒等差错事故,如有发生中标人负全责。

4、中标人必须讲究卫生,常消毒,灭“四害”,食堂内所有地方(包括厨房、就餐区、围餐房)地面、物表要清洁消毒,保持光洁,无灰尘和油渍;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医院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医院内未经采购人授权许可不得乱占、乱放杂物、垃圾。

5、中标人生产、运输及院内分送场所的设施与卫生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要求,并具有政府监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6、中标人应建立以食品卫生为核心的餐饮服务质量监管制度与程序。

7、中标人必须合法、合规用工,负责所聘员工的劳动报酬和国家有关规定享有的福利待遇,负责所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和工伤事故的赔偿。

8、食堂必须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上岗。

9、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厨师要有资格证上岗,并报医院管理部门备档。中标人要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育,使他们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标人以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10、中标人须服从医院膳食服务管理的要求。

11、中标人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合理处理餐厨垃圾、废弃油脂,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签有有效合同,不得私自违法处理,如有发现,中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12、中标人负责食堂内现有的所有物业、设备、耗材与资产的维修、保养和配置,每月至少清理二次沉油池并做好记录,对不及时维修、清理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请人维修、清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3、中标人负责食堂内的消防安全,厨房内燃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需由专业人员每季度检查一次;厨房内抽烟机罩每日擦洗一次,烟道每半年清洗一次;厨房内配置常用灭火器及防火毯。

14、中标人必须做好安全生产(水、电、气、设施、设备、人员等),发生安全差错事故中标人要负全责。

15、中标人不得改变采购人场所及物业的主体结构,需对食堂的内部进行装修、改造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装修、改造以及食堂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食堂外供电线路、供水管道等维护由采购人负责。

16、中标人须有下送餐饮为医疗工作服务的措施并落实。

17、中标人须定期征求就餐人员意见,开展膳食服务追踪与评价,并持续改进。

18、医院外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定的膳食管理制度,对食堂日常卫生、质量、安全、服务态度等各方面进行监督和满意度测评,并协调处理有关投诉事宜。

19、中标人每天采购的肉类等的票据与检测合格单复印上交医院管理部门,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20、按要求为患者提供个体化的疾病膳食。(例如糖尿病餐、脂肪餐等)。


★(四)绩效考评:

1、中标人需接受采购人对食堂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采购人定期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方案见附件:大朗医院饭堂管理绩效考评方案)

2、每月考评中,一年内若累计出现两次总分低于6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伙食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要求

1.1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制作各种食品,做到食材新鲜、饭熟菜香,营养搭配科学合理。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应处以保证提供每天每餐的质量、份量、菜式要经常更新,兼顾南北方特色口味,品种要齐全,保证每餐有新鲜鱼///蛋,蔬菜等菜色供应,每天公示菜单。中标人应全力协助采购人实施患者营养膳食,认真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膳食要求或开膳方式。

1.2 中标人保证不采用过期食品,一切原料、辅料须正规渠道供应,不能采用散装原料,不采用非法生产的食盐,采购票据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1.3 周六、日应提供与周一至周五相同质量的饭、菜、汤标准。

1.4 大米:供应的米饭须符合卫生和营养要求,应颗粒均匀、无杂质、有米饭香。

1.5 食用油:须采购正规合格厂家生产、销售的著名品牌食用油,禁止使用转基因油。

1.6 酱油:建议少用,须采购正规合格厂家生产、销售的产品。

1.7 味精:建议不用或尽量少用,须采购正规合格厂家生产、销售的产品。

1.8 熟食: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采购。

1.9 冷冻肉类:建议少用冷冻肉类,须采购正规合格厂家生产、销售食品。

1.10 深加工食品(如火腿肠、腊味、咸鱼等):建议少用,须采购正规合格厂家生产、销售食品。

1.11 每天饭菜按要求留样48小时,按《食品卫生法》具体要求进行留样、登记,以备查验。

2、常规伙食标量

2.1 早餐:品种须达到6个以上(包括各式粥、粉、面、馒头、面包、点心等)价格自由选择;

2.2 中晚餐按照最低餐式标准提供10个品类以上进行自由选择,建议提供自助餐和快餐打包,快餐打包份量要求:肉类不少于150g;蔬菜类不少于200g;粮食类不少于250g。例汤免费提供。打包快餐堂吃时米饭免费添加。

2.3 病人/陪人订餐:中晚餐按照市场价进行调整,设置多个价位区间的基本餐,菜品须兼顾南北风味,荤素搭配。随时提供住院孕产妇日间粥、粉、面类餐饮。

3、多元化供餐方式

3.1 提供各类小炒,供餐建议采用自助餐和快餐两种,快餐可堂食可配送,菜品由订餐者自行选择后结算,同时配有北方风味面食类提供(如面类、粉类、云吞、水饺)。

3.2 各科室、住院病患、陪人采用电话、微信下单订餐要有送餐服务(可收打包餐具费,但不能收配送费),此项由订餐者自行结算。打包餐具的收费标准须经院方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3 手术室、其他临床科室、职能部门等超时采用电话通知要有送餐服务(不收打包餐具费及配送费)。此项结算方式为一月一结。

3.4 接院方通知得到需要围餐接待时,由院方提供用餐标准后出示对应菜式,院方审核后进行采购加工,结算方式为一月一结。


(六)价格及餐费支付方式

1中标人进场前须向院方提供供餐价格清单,每月提供更新后菜单及价清单,不得私自提高售价,确因物价变动等原因需调整价格的情况,经院方管理部门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多种支付方式,员工可使用饭卡和微信(支付宝)支付;病人可使用微信、支付宝和现金支付。

3、院方工作人员就餐补贴和其余就餐费用由采购人按月支付。


(七)其他

1、按本次招投标规定,由一家服务单位负责医院食堂的经营服务。

2、中标人厨房就餐管理系统应符合医院统计要求。

3、服务合同期满,中标人应将场所及时交付采购人(原则上应确保不影响医院员工及病人的正常就餐),并清点物品,如有缺少,按规定支付赔偿损失。

4、中标人违反合同条款,采购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中标人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标人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缴2000元违约金。中标人每次被扣缴违约金后都应在7 天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在合同期内,中标人需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采购人定期对饭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设施情况、服务态度等进行检查,中标人需根据检查反馈内容进行整改,每项整改内容若连续三次发现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项内容扣200元,若仍不按要求整改,则每次每项扣200元。

6、履约期间,中标人因服务态度、开餐时间、配送时间、环境卫生、用餐设施等问题引起的有效投诉,次数累计达到3次或以上的,每次扣款100元。中标人因食品卫生引起的有效投诉,视情节轻重,每次扣款50200元。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况除外。

7、中标人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而给医院和医院员工及病人造成损失、伤害的,中标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全部的经济责任,如处理不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中标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将经营场所和业务转包第三方或给本企业内部个人承包的方式经营管理。如违反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合同期内,中标人每年需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上采购不少于6万元的扶贫产品。

10、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没有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为保障医院饭堂经营服务的稳定性,入场后,中标人员工需在采购人处留底备案。

11、中标人如需投放广告,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且不得投放与承包无关的广告。


附件:

大朗医院饭堂管理绩效考评方案

一、目的

为了提高医院饭堂的服务满意度,监督饭堂的操作程序,提高餐饮质量,改进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绩效考评方案。

二、考核指标

每月考核由《膳食监督小组绩效考评表》与《饭堂满意度调查(科室负责人填写)》、《堂吃员工满意度调查》、《病患满意度调查》(表格详见附件)所构成,分值所占比重分别为30%30%20%20%,且每月考核总分值80分为合格,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考核分数= 膳食监督小组考评平均分数 (发售稿)东莞市大朗医院饭堂承包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委托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