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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公安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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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公安局公安局各办公区清洗、更换排烟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公告)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抚顺市公安局公安局各办公区清洗、更换排烟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公告)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局各办公区清洗、更换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X2020111102

项目名称:公安局各办公区清洗、更换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79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79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公安局各办公区清洗、更换排烟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公告)(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与本采购项目相关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8日 至 2020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到代理公司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二楼开标室(辽宁程信)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二楼开标室(辽宁程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公安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号

联系方式:024-57819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9号楼门市(辽宁程信)

联系方式:024-57637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永娜

电 话: 024-5763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