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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教育体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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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JYDL202010-80: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一标段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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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一标段中标公告

2020-11-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一标段
采购单位 富宁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区域 文山州 公告时间 2020-11-18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0-10-12 中标日期 2020-11-18
中标供应商 文山市源昇食品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76-6139027
采购单位 富宁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富宁县普厅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6-6139027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文山州文山市民族村9幢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6-2198367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NJYDL202010-80
二、项目名称: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一标段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文山市源?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开花街道永通社区下沙坝恒丰商贸城凯旋路D99号

中标金额(万元):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null
品牌:null
规格型号:null
数量:null
单价:null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周伟(组长)、陈朝银、蒋次清、师红聪、李民、黄绍元(业主代表)、覃招好(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

金额:24.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富宁县普厅北路

联系方式:0876-6139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州文山市民族村9幢1号

联系方式:0876-2198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876-6139027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在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ZCZBJ文件查看工具”)

采购公告:

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目 录 注意事项............................................................................................................................................................................0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三章投标须知.............................................................................................................................................................13 一、总则................................................................................................................................................................. 13 二、招标文件......................................................................................................................................................... 14 三、电子招投标..................................................................................................................................................... 1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五、开标与评标..................................................................................................................................................... 19 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21 第四章合同条款............................................................................................................................................................. 24 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3 第六章评审办法 ...........................................................................................................................................................46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关附件................................................................................................................................. 52 0 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投标单位办理报名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 人递交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到场参加至开标结束,不到场或中途退场的视为自动弃权。 1. 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提供 2019 年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19 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 最近的财务报表。 5.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近 1 年内(至少提供 1 个月) 缴纳税收的凭据; 6.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近 1 年内(至少提供 1 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彩色截图。 9.各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次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所需的资金、生产、仓储、运输、配送及其他 履行合同能力,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书原件。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10.投标人评分材料原件及满足投标文件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注:以上文件须与刻录有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光盘一起密封在一个包中,并在封套上标 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投标单位名称、日期,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 封”字样;未按要求提供文件资料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招标 公告 项目概况 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文山 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65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87 号】》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 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富宁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富宁县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项目编号:FNJYDL202008-80 号)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 标文件》)规定条件,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NJYDL202008-80 号 项目名称: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 采购需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禽肉、禽蛋、干货、调料 等大宗农副产品。为便于配送,科学监督管理,保障质量安全,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配 送公司资格。按地域(片区)及享受学生人数相当原则进行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 5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华、花甲、阿用、特殊学校。 第二标段:里达、睦伦、木央。 第三标段:者桑、剥隘、那能、洞波、一中。 第四标段:板仑、归朝、谷拉、民中。 第五标段:思源、田蓬、郎恒。 2 注意:本项目共分 5 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可对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在报名下 载招标文件时应予以确认所参加投标段号。每个标段单独为一个整体,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 时投标人应对单个标段进行整体编制文件、递交(上传)文件及报价,即按标段号进行投标。 本项目每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数为 3 家,一家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各投标人请 慎重报名。各投标人须按各标段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轮招标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提供载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许 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供应商应提供 2019 年年度第三方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19 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最近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近 1 年内(至少提供 1 个月) 缴纳税收的凭据,新公司提供最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近 1 年内(至少提供 1 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新公司提供最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网上查询的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开标时提供网页截图) 7、各供应商必须具有本次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所需的资金、生产、仓储、运输、配送及其他 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8、供应商中标后需在配送服务所在县内成立财务独立核算的公司。甲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 准入协议,甲方所属学校与新成立的公司签订食品配送合同,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书。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 图,截图内容体现时间及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3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开标时提供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 四、中标供应商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1.硬件要求 ①投标单位应在本县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建立完善的配送体系,有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仓储设施和满足供应需要的库房,固定的仓储地点,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须的设备、 规模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包装、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和学校选购原(辅)材料等的货展地点。 ②投标公司应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 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蔬菜等)进行检测,禽肉类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并将检测结 果每月上报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企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④投标公司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需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上述内容每年索要一次。 ⑤投标公司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该批次的检验报告或 合格证明文件、并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⑥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若发现配送公司不认真执行 3、4项的内容,将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从严处罚。 ⑦必须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⑧配送价格不高于富宁县质量和价格监测组询价确定价格,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食品原料的质量要求 ①三级以上籼米,质量达到 GB/T1354-2018 标准,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透明编织袋包装, 每包 25 公斤或 50 公斤。且富宁当地市场常见籼米。 ②非转基因食用油,质量达到 GB/T1535-2017、GB/T1534-2017、 GB/T19111-2017、 GB/T10464-2017 标准,并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瓶 5升或 10 升。且富宁当地市场常见食用油。 4 ③禽肉类,新鲜、质量好、兽药残留不超标。 ④禽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30 枚包装成一板。 ⑤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投标公司自行负责。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30 至 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sggzy.cn/) 方式: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需提供如下资料: 投标报名函;网上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授权委托 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有 授权委托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并注明用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标段。 注:投标人需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为 PDF 格式传至电子邮箱 2484160379 @qq.com 备查,请 自行修改扫描文件名称以方便确认。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以及 所提供资料须保证真实可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资料发送成功后,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sggzy.cn/),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查找到该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采购电子技术 标文件,格式为*.ZCZBJ)。 售价:/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 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一份(光盘内刻录电子版 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八、 其他补充事宜 6.1 投标保证金 6.1.1 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元)。 账户名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标段一: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38 标段二: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39 标段三: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40 标段四: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41 标段五: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42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6.1.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20 年 11 月 16 日 16:00 时前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 式提交到账至保证金专户,其它形式的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 注明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 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及未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确认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项目。 6 6.1.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 单位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1.4 投标保证金在线收退,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操作指 南。 6.2 其他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开标会议时各投标人只可拟派 1 位身体健康的代表前往现场参加会议,并认真阅 读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s://wsggzy.cn/tzgg。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 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富宁县政务网”等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富宁县普厅北路 联系方式:赵老师 0876-6139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州文山市民族村 9幢 1号 联系方式:唐工 0876-2198367/13577643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876-6139027 7 十、投标报名函 投标报名函 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s://wsggzy.cn/)下载招标 公告电子稿,并将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项目标段号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帐号 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和 QQ 邮箱 注:报名函所投标段必须与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无效。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技术支持 1、联系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2 室(文山市华龙西路 2号)。 供应商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www.ynggzyxx.gov.cn)点击 【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也可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 8 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wsggzyxx.gov.cn/)进入【学习园地】的招投标学习区,下载视 频进行学习。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2152881、0871-65315589。 办理证书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西路 2号新业务用房 4楼大厅。 联系人:孙志平,电话:0876-2152881 2、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2、公司开户许可证;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证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 6、《企业证书申请表》;7、《企业电子公章 申请表》;8、《个人证书申请表》;9、《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9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富宁县教育体育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 4 项目编号 FNJYDL202008-80号 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6 采购范围 对全县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实行统一采购配送, 配送商品范围包括学校食堂使用的大米、面粉、食用品、蛋类、 副食品、蔬菜、禽肉类等食品及原料,由中标企业实行统一配送。 具体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7 采购内容和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8 交货期和地点 1.交货期:三年(具体以准入协议时间为准) 2.交货地点:中标单位需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9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 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副本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 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供应 商应提供 2019 年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19 年财 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最近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 近 1 年内(至少提供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近 1 年内(至少提供 1 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10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网上查询的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开标时提供网页截图) 7、各供应商必须具有本次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所需的资金、 生产、仓储、运输、配送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提供相关书 面承诺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8、供应商中标后需在配送服务所在县内成立财务独立核算 的公司。甲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准入协议,甲方所属学校与新成 立的公司签订食品配送合同,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书。 9.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图,截图内容体现时间及网址。“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开标时提供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 所有资格。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2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转账。 提交时间:每个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1月16日16:00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 “转账”形式提交到保证金专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 受。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及标段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 11 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 此次招标活动。 账户名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标段一: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38 标段二: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39 标段三: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40 标段四: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41 标段五: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42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基本账户(供应商为个体户除外)划出, 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到账时间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 准,截止时间未到账的投标无效,不接收投标文件; 2、保证金提交方式为转账,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自中标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 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原路返还。 14 评标委员组成 7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在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2 16 电子光盘 投标文件份数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壹 份,(光盘内刻录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CTBJ),如有视 频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图纸文件)、*ZCTBY(视频文件)), 供应商需将所有格式的电子文件一同刻录进光盘,地点:富宁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 件光盘不一致的,以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为准。 17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1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1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11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开标室) 评标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评标室) (开标后原件密封送富宁县交易中心评标时查验) 19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0 履约保证金 每个标段人民币 20 万元整,需由中标人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21 项目预算与报价 项目预算:具体以甲方所属学校实际结算为准。 22 合同期限 三年(具体以准入协议时间为准)。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五家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3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1.2、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2 项目介绍: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3 供货地点:中标中标单位需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2、合格的供应商 本次招标要求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2.1、投标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提供 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 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供应商应提供提供 2019 年年度第 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19 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最近的财务报表。 2.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近 1 年内(至少提供 1 个月) 缴纳税收的凭据,新公司提供最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2.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近 1 年内(至少提 供 1 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新公司提供最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6、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网上查询的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开标时提供网页截图) 2.7、各供应商必须具有本次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所需的资金、生产、仓储、运输、配送及其 他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2.8、供应商中标后需在配送服务所在富宁县内成立财务独立核算的公司。甲方与中标供应 商签订准入协议,甲方所属学校与新成立的公司签订食品配送合同,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书。 2.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站 14 截图,截图内容体现时间及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开标时提供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资格。 3、投标费用 3.1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 人将不给予任何补偿。如果本项目由于某种原因招投标失败,招标人也不给予任何补偿。 3.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并与招标 人充分协商,根据双方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一次性支付。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评审办法 第七章 附件 注: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 其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招标公告的通讯地 址以书面形式如电传、电报、传真等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 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的方式予以答复,同时书面答复传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 商,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质疑和投诉 6.1 在投标截止期前 15 天前,招标单位可对已发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 6.2 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修改或者更正、澄清一并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网上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15 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6.3 为使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单位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具体以网上公告为准。 6.4 特别说明:决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 公正性,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可以质 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规定执行。 6.5 质疑和投诉: 6.5.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6.5.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 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6.5.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受到供应商的电子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电子 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6.5.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 6.5.5 供应商质疑或投诉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电子章网上提 交电子的质疑书(投诉书),质疑书(投诉书)中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6.5.6 质疑人(投诉人)和被质疑人(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日期等; 6.5.7 具体的质疑(投诉)对象、质疑(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6.5.8 本项目要求实行实名制质疑(投诉)。质疑人(投诉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书(投诉 书)须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投诉人)为法人的,质疑书(投诉书)须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由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投诉书)的,须附法定代表人(或 自然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三、电子招投标 7、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 7.1 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及要求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 标文件的光盘壹份(光盘内刻录电子投标文件,文 件格式为.ZCTBJ),如有视频图纸文件格式为 (*.ZCTBT(图纸文件)、*ZCTBY(视频文件)),供 应商需将所有格式的电子文件一同刻录进光盘,否 则视为无效投标 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 正文。 16 7.2 网上报名及电子投标文 件提交 本项目共分 5 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可对其中的一个 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在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予 以确认所参加投标段号。电子投标文件也必须分标 段编制及提交 8、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 8.1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编制系统》制作。(如果有视频文件和图纸文件的话,格式为*.ZCTBY、*ZCTBT) (2)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 JPG 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 小于 100dpi,最终的每份电子投标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 50M。 8.2 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 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2)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答疑和澄清后,请自行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收取修改内容。供应商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有 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 (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8.3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 式为*.ZCTBJ)。(如果有视频文件和图纸文件的话,制作格式为*.ZCTBY、*ZCTBT)编制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正文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 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8.4 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 8.5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份数: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sggzy.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 17 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只能递交技术标文件 *.ZCTBJ,视频文件*.ZCTBY和图纸文件*.ZCTBT需要在开标时线下导入,供应商将生成的视频和 图纸文件拷贝到U盘中,再解密投标文件时需要进行线下导入) (2)现场递交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如果有视频文 件和图纸文件的话,格式为*.ZCTBY、*ZCTBT,将所有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内。)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系统(https://wsggzy.cn),同时到开标现场递交 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 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 为准。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 CD 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 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 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 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 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8.6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 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不要在 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未按本章第(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8.7 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 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有关电子投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8.8 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在到开标现场递交 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供应商 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8 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此文件必须网上递交,单独刻录光盘密封,提交到开标现场)。 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效果图纸文件/电子视频演示文件,也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 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生成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视频演示文件(格式 为*.ZCTBY),这两个文件无须网上递交上传,需单独刻录 2张光盘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XXX 单位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和视频演示文件”,并提交到开标现场,在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现场 开启光盘并导入开标系统。 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 CD 或 DVD 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 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 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 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 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2、《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 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对投 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 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 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文山 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s://wsggzy.cn))”网上上传指定的开标项目, 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 4、现场光盘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 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5、供应商投标时,须按本附件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按规定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 为未按要求提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光盘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 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 6、该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 19 为准。 7、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 JPG 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 于 100dpi,最终的每份电子投标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 50M。 注: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 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壹份,(光盘内刻录电子 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CTBJ),如有视频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图纸文件)、*ZCTBY(视 频文件)),供应商需将所有格式的电子文件一同刻录进光盘,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与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不一致的,以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为准。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密封成一套,在外封上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注明“XX 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未按规定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予以当场退还。 9.2 在所有外封密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及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密 封和标记”之规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予以当场退还; 9.3 投标文件应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送交。 10、投标截止日期 10.1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0.2 推迟投标截止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10.3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交的投标文件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承诺将作 不接收处理。 11、迟到的电子光盘文件 11.1 按照第 10 条规定,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1.2 投标递交的地点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地点。 五、开标与评标 12、开标 12.1 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及有关单位工作人 员参加,开标由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 在“开标一览表”中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20 12.2 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供应商签字确 认。 1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1 电子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13.2 原件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未按要求密封的; 13.3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名、未 盖章的; 13.4 原则上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13.5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13.6 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的规定,服务实施方案、拟投入的设备设施、人员不能满足招 标基本要求的; 13.7 投标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3.8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的。 1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4.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 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4.2 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人及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 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投标将被宣布为无效投标,并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4.3 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4.4 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 14.5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5、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可分别要求对拟中标单位进行询标,要求澄清, 或要求拟中标单位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有关要求和答复可现场进行,也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包 括电传、传真,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1 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16、定标 16.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要求和原则择优定标。 16.2 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综合评分法评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17、 授予合同 17.1 定标原则 17.1.1 合同将授予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 (1)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授标将考虑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生产能力等方面,其基础是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 文件和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最终中标供 应商。 17.1.2 为维护国家和投资方的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按照法律规定选择或拒绝任 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利,并且无解释的义务。 17.2 中标通知 中标单位确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17.3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法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 少,并相应地以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为基础增减费用。 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决定重新招标或采取其它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供应商的; 18.2 如出现以上情况,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15 天内,向供应商发出通知,确定重新 招标时间和进一步的安排。如招标人确定招标失败而不再招标,则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 19. 纪律和监督 1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2 1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1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单位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 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 行评标。 1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单位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 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投诉。 20.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各供应商: 为加强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规范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请各供应商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缴纳 1、供应商必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无效。 2、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 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转入保证金缴纳账户。 23 为保证各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性和及时准确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各供应商在转账进账单(复印 件应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备注栏注明供应商名称和具体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标段及编 号。对于一次投两个标段的供应商,请在转账时按标段分次单独进账,杜绝一个单位汇总一次 进账,否则,由此带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标段一: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38 标段二: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39 标段三: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40 标段四: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41 标段五: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42 联系人:龙师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二、退付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 户。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 (注:本合同只作范本参考,具体条款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制定) 合同条款前附表 项号 编 列 内 容 1 供货地点:中标单位需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2 供货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准入协议时间为准)。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其中一份用于结算,一份给代理公司 存档,退还保证金时提交)。 25 合同参考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登记编号:<合同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 采购合同书 备注:合同封皮由代理机构提供 ●设备类 ●委托中介 ●集中采购 ●是否国库支付(□全额 □部分) 甲方(采购人) 名 称:<甲方> 地 址:<甲方地址> 邮 编:<甲方邮编> 法定代表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乙方(供应商) 名 称:<乙方> 地 址:<乙方地址> 邮 编:<乙方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售后服务联系人: 电话: 开 户 银行:<乙方开户银行> 账 号:<乙方账号> 26 甲、乙双方根据 2020 年-月-日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签发的《富宁县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中双方所述事实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 二、配送标段 (配送片区以中标单位选定的供货标段为准,具体配送地点以甲方提供的为准)。 三、配送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供货期限、地点、方式 1.供货期限: 2.供货地点: 3.方式:由乙方负责配送,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产生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一)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实行“学校食堂财务纳 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经配送公司与各釆购学校核对好货 物数量金额后,由配送公司提供有效票据,交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支付手续一律釆 用银行转账方式,不得进行现金结算。 (二)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所有配送食品单价必须不得高于 质量和价格监测组询价确定价格。每月下旬由县质量和价格监测组到富宁当地市场和超市询价, 并召开食品采购询价讨论会共同协商得出当前食品价格作为下月配送价格,且执行一个月,月 中不再调价;若出现市场上食品食材价格上涨,配送公司向县资助中心提出调价申请,由县质 量和价格监测组在当月下旬进行询价,确定下月新配送价格;若市场价格稳定,下月可继续沿 用此价格统一配送;若市场上食品食材价格下降,由学校向县资助中心和配送公司提出调价申 请,由县质量和价格监测组在当月下旬进行询价,确定下月新配送价格;若询价后,配送公司 和采购学校仍然无法达成统一价格,采购学校可临时按质量和价格监测组确定价格在当地市场 上进行采购,坚决杜绝配送公司强制配送高价格产品。 27 (三)落实采购公示制度。配送公司及学校及时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并予以公示。各釆购学校 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食堂公 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四)因采购或配送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损耗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 配送范围和内容 (一)配送范围:乙方中标后选定的标段( 片区)学校食堂。学校有勤工俭学基地 的,食品及原料由学校勤工俭学基地供给,不足部分再由配送企业统一采购配送。 (二)配送内容:大米、面粉、食用油、蛋、食盐、味精、酱、醋等食品及原辅料,鸡、鸭、 鱼等时鲜禽肉类食品,各种时鲜蔬菜。配送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本地货源,就近从本地 合作社或蔬菜基地采购食品及原料,支持本地经济发展,促进当地农户早日脱贫。 七 、食品原料质量 (一)乙方向甲方所属学校提供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调味品等食品及原辅料必 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合格检测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通过相关食品质量认证,并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索证(所配送食品食材须是富宁当地市场常见产品)。 (二)配送的鲜肉类食材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 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三)配送的蔬菜、水果类食材,需注明产地、生产者及数量,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经县 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后方可采收配送。 (四)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腐烂变质、污秽不 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及原料进入甲方所属学校。 八、 配送要求 配送公司为学校釆购的食品和配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配送公司必须为学校提 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 1.配送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 28 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 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2.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是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办理证照 或备案的商家。 3.配送公司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分批次的检验报告或 合格证明文件。 4.配送的生鲜禽肉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配送的蔬菜等农产品必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6.配送公司列出食材名称和价格供釆购学校进行报价,采购学校选择釆购原料清单,提前 一周将采购原料清单上报配送公司,并每月上报县资助中心备案。 7.配送公司按学校需求食材必须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到指定地点,并确保食品新鲜、安 全可靠。 8.配送公司在提供食品配送服务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服务、跟踪、对账、快速处理突发事 件,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9.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 学校。 10.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及时退货召回,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退补食 品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予以补齐,若不及时补齐的,学校将自行在富宁当地市场上进行临时 采购,采购资金由配送公司进行结算,学校并将情况上报县资助中心备案。 11.配送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与配送公司商定;所有配送公司每周为学校(县属学校、乡 镇中小学,完小、教学点)配送的肉类、新鲜蔬菜 2次;粮油等每月配送 1次。 12.配送公司每年为采购学校购买 1份学校食品安全责任险。 13.配送公司为采购学校提供一套生鲜食材保鲜设施或设备,使配送食品、蔬菜、肉食类产 品新鲜度得到延续保障,三年后设备归学校所有,若中途退出后按折旧价进行处理。 14.配送的食材必须选用富宁当地市场上常见品牌,这样既能保证食品安全,也方便学校询 29 价,避免配送公司为规避询价,故意选用市场上找不到的食品品牌,不是富宁当地市场上的食 品,学校一律拒收。 15.配送公司每月末将采购学校所供应食材数量、价格、质量、每次送货批次的图片等工作 台账资料整理上报县资助中心备查。 16.全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抽查配送公司的食品供货渠道, 配送公司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九、 双方权责 (一)配送公司责任 1.对提供的食品及原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药残留超标等导致校方就餐人员 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有关法定检测机构鉴定确为食品质量原因引起 的,配送公司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承担。 2.配送公司须按与学校商定的地点及有关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所订购的食品送达,若 不按学校提供菜单配送的,学校有权拒收,并临时自行在富宁当地市场上采购;如遇不可抗力 导致不能送达,配送公司需在 1 小时内通知学校,以便学校临时自行在富宁当地市场上采购, 及时解决食品供应问题。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食品不能送达的,由配送公司承担学校相应损失 (损失大小由配送公司、学校、教体局和县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商确定)。 3.配送公司员工在配送食品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事故(含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工伤及其 他不可抗因素等)造成配送公司人员受损,由配送公司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学校出现食品中毒事件,在双方责任不明确时,所需费用由配送公司先暂付,责任认 定后,由责任方承担应有费用。 (二)学校责任 1.因学校向第三方购买或者因学校加工、使用(存放)不当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由学校 承担责任。 2.因学校不能按时填报采购原料清单,导致学校不能按时接收食品的,由学校承担责任。 3.学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收配送食品,因学校责任造成的损失由学校承担。 30 十、解除或终止配送主体资格 (一)招标结束后,中标公司与富宁县教育体育局签订三年服务合同,配送公司与配送学 校签订一年签订一次配送合同,并在服务合同签订前向教育体育局交纳 20 万元(不计息)的履 约和安全保证金。 (二)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和配送公司退出机制。配送公司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 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每学期由县政府组织、市场监管局、教体局、财政局、农 科局、卫健局、纪检组等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及平时不定期明察暗访或 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运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除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罚外,出现一次扣除质量安全保证金 5000 元,并由 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发现两次的,立即取消配送公司的供应资格,配送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经 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 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3.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4.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 5.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立即取消配送公司的供应资格,由配送公司自行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 法律责任。 1.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2.转包他人的; 3.配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经县质量和价格监测组通知后拒不执行 2次(含 2次)以上的; 4.满意度测评累计 2次为不满意的; 5.检查考评结果累计 2次不合格的; 6.违法违纪及进行商业贿赂的; 31 7.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配送能力的。 十一、不可抗力 1.如一旦有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且签约方被认为无力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中规定的 职责,签约方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县教体局并告知有关细节。 2.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应解释为重特大自然灾害、战争、入侵、暴动,或其它具有相似性 质的事件。 3.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该合同中所有权利和义务乙方不得转让或分标段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转予他人。如果乙 方转予他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 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需双方的招、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招标文件; 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澄清;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书附件。 32 附件名称(如有请填写):1、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配送资 格准入协议书 2、……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3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 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 2、项目编号: FNJYDL202008-80 号 ; 3、采购预算资金:具体以甲方所属学校实际结算为准。 4、招标内容::对全县所有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实行统一采购配送,配送 商品范围包括学校食堂使用的大米、食用油、蔬菜、禽肉、禽蛋、干货、调料等食品及原料, 由定点配送企业实行统一配送。 5、供货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准入协议时间为准)。 6、供货地点:中标中标单位需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7、中标供应商数量:本次招标为 5个合同段进行招标,共选择 5家供应商中标(按照供应 商评标得分最高选择供应标段,且一家供应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附件一:准入协议书 附件二:国市监食经〔2020〕61 号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 动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 34 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配 送资格 准入协议书 甲方:富宁县教育体育局 乙方: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寄宿制学 生生活补助政策要求,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 定立如下准入协议: 第一条 配送资格准入条件 (一)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招标编号:)中标企业。 (二)乙方无弄虚作假行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件等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三)乙方必须保证中标后 2个月内在富宁县境内成立财务独立核算的公司(甲方与中标供 应商签订准入协议;甲方所属学校与新成立的公司签订食品配送合同)。并在新成立的公司建 立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有稳定的货源、仓储(营业面积不低于 1 亩,专用冷库不低于 100 立方 米)、运输车辆(企业独立所有的核载 1000 千克以上的全封闭专用冷藏配送车 15 辆及以上, 且在签订准入协议前已落户在企业名下,所有配送车辆必须有道路运输证、行驶证和保险卡等 证明材料)、食品原料检测、分捡、留样等设施设备,配足配齐管理、检测、配送等相关专业 人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和配送制度,确保统一采购配送工作顺利开展。 (四)乙方必须在签订准入协议之前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20 万元履约保证金(含食品安全保 障金),协议期满,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违约行为,由甲方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第二条 配送范围和内容 (一)配送范围:乙方中标后选定的标段( 标段)学校食堂。学校有勤工俭学基地 35 的,食品及原料由学校勤工俭学基地供给,不足部分再由配送企业统一采购配送。 (二)配送内容:大米、面粉、食用油、蛋、食盐、味精、酱、醋等食品及原辅料,鸡、鸭、 鱼等时鲜禽肉类食品,各种时鲜蔬菜。配送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本地货源,就近从本地 合作社或蔬菜基地采购食品及原料,支持本地经济发展,带动当地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第三条 食品原料质量 (一)乙方向甲方所属学校提供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调味品等食品及原辅料必 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合格检测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通过相关食品质量认证,并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索证。 (二)配送的鲜肉类食材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 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三)配送的蔬菜、水果类食材,需注明产地、生产者及数量,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经县 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后方可采收配送。 (四)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腐烂变质、污秽不 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及原料进入甲方所属学校。 第四条 配送服务 (一)乙方必须按甲方所属学校要求,按时按量送货到指定地点,每周统一配送不少于 2次。 (二)乙方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开展配送工作,遵循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的宗旨,指导并协助 学校完成收货、验货、分类存储等管理工作。学校因商品质量、数量、索证等原因而绝收的, 乙方必须按学校要求时限退补或更换。 (三)乙方必须从源头开始强化食品卫生安全过程监管,配送时同步提供货物清单、各种食 品及原料检测检验报告。 (四)乙方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为学校提供“云南省食品 安全监管网”、“阳光校餐平台”等所需的证件、产品信息、图片等资料,协助学校完成相关 信息、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 36 (五)乙方要以乡镇或配送片区为单位,每年至少对服务学校管理人员、食堂临时工勤人员 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学生营养膳食和烹调烹饪技术等知识培训。 第五条 配送价格和结算方式 (一)乙方及甲方所属学校每月对市场同期价格进行调查。乙方向甲方所属学校提供的各类 食品及原料价格以配送价格不高于县质量和价格监测组询价确定价格,每月由乙方与配送片区 价格监测组进行议价,并将议价结果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二)配送食品资金先由乙方垫付,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与学校核对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开 具正规发票,经各学校校长在发票上签字确认后,以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为单位支付。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不得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 (三)因采购或配送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损耗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负责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管,有权按本协议项目、条款执行配送主体资格的准入、终 止或解除,履约保证金(含食品安全保障金)的扣减,食品原料质量、数量、配送服务和价格 监督。 2、甲方负责协调、指导所属学校与乙方建立便捷、高效的配送、验收、结算机制。 3、甲方负责指导所属学校完善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 4、甲方负责督促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并将结算款在约定时间 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二)乙方权责。 1、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项目、条款承担选定标段( 片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 采购配送。 2、乙方负责按照学校订单需求,安排专业人员进行采购、检测和配送,指导并协助学校完 成收货、验货、分类存储等管理工作,并能跟踪、对账、快速处理突发事件。对存在质量、数 量、索证问题的食品原料必须及时退货召回,且在学校要求时限内更换补给。 37 3、乙方提供的食品及原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药残留超标等导致甲方就餐 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卫生检疫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乙方承担全部赔偿和 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4、如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在双方责任尚不明确时,处置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 待责任认定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在配送食品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员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和学校不承担 任何责任。 6、乙方必须为所配送学校购买相应的食堂食品安全保险。 第七条 扣减履约保证金(含食品安全保障金) 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第三条第(一)至(四)款、第四条第(一)至(五)款、第五条第 (一)至(三)款、第六条第(二)款第 2、4、6点之一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0 元;发 生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第 3 点情形的甲方一次性全部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含食品安全保 障金)。 第八条 解除或终止配送主体资格 (一)在协议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需提前解除乙方配送主体资格时, 甲方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主动放弃配送主体资格时,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 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终止配送服务,在没有约定和法定条件的情形下,乙方 不得无故终止配送服务。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乙方的配送主体资格,且由此造 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未达到本协议第一条所有配送资格准入条件的; 2、协议期间发生死亡 1 人以上或者一次 30 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乙方 有责任的; 3、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不积极履行救治和善后处置责任和义务的; 4、乙方在一年内所配送食品及原料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 2次以上的; 38 5、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单价)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要求 2次以上的; 6、乙方在协议期间不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认真解决学校提出的合理要求,导致师 生和社会反响强烈。或者一年内被师生投诉举报食品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 2次以上,经相关部 门核实属实的; 7、乙方不按时按质按量将食品及原料配送到校,影响学校食堂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因素 除外); 8、甲方对乙方配送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9、未经甲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 10、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协议能力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自动丧失配送主体资格,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1、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 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 3、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 配送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 4、在协议期半年以内要落实所提供的富宁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带动方案及支持地方经济 发展等相关承诺,从扶贫 832 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资金份额低于 20%的(比例份额每 年根据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且一年内未见扶贫带动成效的,视为自动丧失配送主体资格。 第九条 协议期限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期限自 20 年月日起至 20 年月日止。在协议期内,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申 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39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0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推动学校及幼儿 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现决定开展校园食 品安全守护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 单位(以下称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 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 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1.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 围经营行为。 2.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 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3.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 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 4.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 合格行为。 6.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 7.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8.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 9.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三、主要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科学防控安全风险。全面分析企业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 41 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督促员工严格落实。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 HACCP 或 ISO22000 体系,逐步通过认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2.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倡导建 立原料供应基地、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 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3.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 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 品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4.全面推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 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开食品加工制 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5.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 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的智 能化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6.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校园食品安全的风险点,针对性制定 明确、可操作的防控要求并严格落实。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对自查中发 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教育部门负责) 7.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 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学校原则上应在属地教育部门公 开招标并确定的大宗食品供货商名录中选择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教育部门负责) 8.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要督促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 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 等食 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鼓励建立 HACCP 体系或 ISO22000 体系,并通过 42 认证。倡导实行分餐制。(教育部门负责) 9.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通过将视频信息接 入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 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负责人 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 安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推 动学校安装使用校园食安系统。(教育部门负责) 10.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 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 号) 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教育部门负责) 11.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 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严格遴选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采用供 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应优先选择通过 HACCP 或 ISO22000 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教育部门 负责) (三)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2.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 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3.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 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 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 负责) 14.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供 餐比例。健全并落实大宗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制度,确保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43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 学调查、报告行为,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通报。(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四)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6.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 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按职 责分工负责) 17.采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创建学校健康食堂。指导学校优化膳食结构,采取措施减油、 减盐、减糖。(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社会共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 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 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工作 各省级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属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 具体实施方案,在本地区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二)扎实推进 根据本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围绕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研究采取解决办法。 坚持问题导向,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 出问题,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 (三)巩固总结 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取得实效。对 五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地市及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开展一次 联合督导。对督导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逐一销账。认真总结工作成 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 44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增强底线意识,定期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 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底线。 (二)争取政策支持 各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定期研究 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加强部门配合 各部门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 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形成书面材 料,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各省级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上报工作部署情况、 具体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每年 7月 15 日、12 月 30 日前,各部门要报送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 工作情况统计表。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各部门要报送三年工作总结。 45 附表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项目 数量 基本情况 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 实施五常、6T 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 建立 HACCP 或 ISO22000 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其中:视频式展示(家) 互联网式展示(家) 辖区内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供应的学校数(个) 建立 HACCP 或 ISO22000 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通过 HACCP 或 ISO22000 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督促整改 情况 学校食堂 整改问题 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供餐单位 整改问题 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监督检查 和案件查 处情况 监督检查数(户次)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家) 取缔无证经营(家)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刑事立案数(起) 46 第六章 评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18 号】》等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 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商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 为七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二、评标原则 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保密”的原则。 2、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和参考。 3、询标只针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和问题,供应商澄清问题不允许超出要求的范围或修改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评标纪律 47 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向供应商、其他利 害关系人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4、评标委员会如有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负责转告。 5、不允许任何人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会场(已经公开的价格等资料除外), 所有资料不得复制,完成评标后所有材料如数交还。 6、违反上述规定对评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四、评审依据 1、投标设备的性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综合评估最佳。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4、有配送服务能力并对配送服务做出了承诺。 5、供货期(工期)保证和供货质量保证。 五、评标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 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 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提供载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许 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供应商应提供提供 2019 年年度第三 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19 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最近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近 1 年内(至少提供 1 个月) 缴纳税收的凭据,新公司提供最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近 1 年内(至少提供 1 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新公司提供最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网上查询的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开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48 7、各供应商必须具有本次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所需的资金、生产、仓储、运输、配送及其他 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8、供应商中标后需在配送服务所在县内成立财务独立核算的公司。甲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 准入协议,甲方所属学校与新成立的公司签订食品配送合同,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书。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 图,截图内容体现时间及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开标时提供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资格。 二、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内容完整、关键字迹清楚、能辨认; 3、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份数提供投标文件; 4、供应商之间的投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没有相互混装; 5、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附供应商承诺书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7、无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的。 六、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 1、项目预算:固定总价。 2、评标委员会应首先对各供应商投标书进行评标,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 分。 3、统计分数原则: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供应商的分值(计算时 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具体如下: 评审 项目 评审因素 评分内容 49 综合 实力 得分 (满 分 100 分) 针对本项目 配送服务方 案(满分 20 分) 对投标人拟定的针对本项目配送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第一档次(14-20 分):投标人拟定日常配送流程和配送实施计划周全、科学、 合理、可操作性强;配送服务方案符合项目实际,完全满足日常配送需求;送货 车辆定车、定人、定点方案描述清晰,远距离与近距离送货责任划分明确;送货 途中发生不可预见情形时的应急预案处理措施完整,方案合理、可行、能够很 好的应对突发事件;配送延误违约责任承诺有详细描述、针对性强,内容具体; 第二档次(6-13 分):投标人拟定日常配送流程和配送实施计划合理、操作性 一般;配送服务方案符合项目实际,基本满足日常配送及加工需求;送货车辆定 车、定人、定点方案描述基本合理,远距离与近距离送货责任划分基本明确;送 货途中发生不可预见情形时的应急预案处理措施基本完整,方案基本可行、能够 应对突发事件;配送延误违约责任承诺针对性有描述、针对性不强,内容基本 合理的; 第三档次(0-5 分):投标人拟定日常配送流程和配送实施计划较为不合理、较 为不完整;配送服务方案较为不符合项目实际,较为不满足日常配送需求;送货 车辆定车、定人、定点方案描述较为不完整,远距离与近距离送货责任划分较为 不明确;送货途中发生不可预见情形时的应急预案处理措施较为不完整,存在一 定遗漏,能够应对突发事件;配送延误违约责任承诺针对性有描述、无针对性, 内容不具体的。 投标企业拟 投入人员配 置(满分 10 分) 投标企业拟投入本项目配置人员具有健康证,且与配置人员签订有劳动合同并缴 纳保险,10 人以下不得分(不含 10 人),有 10 人得 5分(含 10人),超过 10 人的每增加 1人加 1分,最高加 5分,满分 10分。 评审依据:提供配置人员有效的健康证和本项目开标之日前人社局缴纳保险记录 (复印件加盖鲜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 目人员的配 备合理性 (满分 4 分) ①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专职人员的合理性,②根据人员职能不同搭建合理的组织架 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合理性③制定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人 员配备方案的合理性。 配备合理性好(3-4 分),配备合理性一般(1-2 分),配备合理性不具体不得 分。 投标企业基 础冷链设施 (满分 8 分) 投标企业自建或租用有冷库低于 100 立方米不得分(不含 100 立方米),达到 100 立方米得 4 分(含 100 立方米),超过 100 立方米的部分每增加 50 立方米 加 1分,最高加 4分,满分 8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内外景图片、冷库横、纵向尺寸图片(复印件加盖鲜章), 未提供的不得分。 产品质量安 全保证及售 后服务保障 承诺(满分 14 分) 对投标人拟定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及售后服务保障承诺进行综合 评审打分,评分标准如下: 第一档次(9-14 分):投标人拟定的产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操 作性强,安全性能要求高,能有效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管理机 构科学、合理、可行内容有详细描述、针对性强,内容具体的; 第二档次(4-8 分):投标人拟定的产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合理、操作性一般, 满足安全性能要求,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管理机构基本完整, 方案基本可行,内容有描述、针对性一般,内容基本合理的; 第三档次(0-3 分):投标人拟定的产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操作性不 强,基本满足安全性能要求,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管理机构 不完整,存在一定遗漏,内容有遗漏、不完整、无针对性,内容不具体的。 50 投标企业车 辆配置 (满分 10 分) 投标企业拟投入本项目须配备有载重不低于 1000 千克的箱式运输车辆 10 辆,其 中厢式冷藏车辆配备低于 6辆不得分,达到 6辆得 4分,6辆以上的每增加 1辆 加 2分,最高加 6分,满分 10 分。 评审依据:车辆必须是在本项目开标之日前登记于投标企业名下的,附投标文件 内车辆正、侧面图片 2张,(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有效期限内的保险卡或保 险单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企业经 营场地 (满分 10 分) 投标人经营场地(自有或租赁):面积小于 1000 平方米不得分;面积达 1000 平 方米以上(含 1000 平方米)得 6分;每增加 1000 平方米加 2分,满分 10分。 注: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或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信用 (满分 8 分) 提供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信用等级、企业资信等级,每提供一 个得 2分,最高得 6分。 提供 2019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新设立企业根据成立年限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及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记录,能提供者得 2分。 评审依据:①提供原件核查,②提供该信用报告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 备案的证明材料(机构营业执照、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否则不得分。 企业资质认 证(满分 16 分) 投标人通过 ①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 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 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 18001); 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 22000); ⑤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HACCP 体系); ⑥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GB∕T31950-2015); ⑦五星级或五星级以上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GB/T 27922-2011)。 以上证书缺一项减 4分,减完为止。 证书有效性证明资料:提供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截 图或证书上显示查询网址查询截图。 评审依据:提供以上有效状态的证书原件核实,未提供或若提供虚假证书,一经 查实此项不作为计分依据。 七、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 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最终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3名中标 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评议要点序号顺序内容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八、评标报告 51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用书 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的,可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将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关附件 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标段号: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全称 : (加盖电子公章):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53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标段: 项目编号: 标段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备注 根据实际结算。 满足采购人要求。 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1. 此表应放在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未按投标报价表格式进行投标而产生 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统一填写为按照实际结算。 3. 本表应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54 附件一: 投 标 函 致: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代理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的招标文件要求。我单位(公 司名称)决定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壹份(光盘)包含以下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承诺书 6、投标质量保证书 7、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8、评分证明材料 9、投标保证金凭证 10、供应商其他证明文件 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 1、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 2、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投标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3、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在合同生效后 按照合同要求内按时按量完成交货。 4、本投标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 90 日,在此期间本投标书之规定对我 方具有约束力; 5、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标书保持有效。 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5 附件二:投标保证书 致: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书作为_ _(供应商)对,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邀请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的保证。 由(开户银行名称)提供的_ (填投标保证金形式)总额为: 元(人民 币__元)。 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 1、从开标日起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撤回投标; 2、开标、评标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3、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中标后未按规定交付服务费。 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 90 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年_月 日 56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57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采购人)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 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部 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58 附件五:投 标 承 诺 书 致: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承诺书作为(投标人名称)对 项目(项目编号 )的承诺书,现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我方已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款,我方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 再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提出任何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9 附件六:投标质量保证书 致: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书作为_ (供应商)对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采购所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的货物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食品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 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货物; 2、提供的货物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3、保证“配送、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部内容的满足。 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 90 日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货物保质期满为止有效。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 __ ___ 日期:年月日 60 附件七: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材料) 附件八:评分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提供评分内容的材料) 相关评分资料附后 附件九: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十:供应商其他证明文件 (供应商自行提供) 注意事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富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一、投标邀请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中标供应商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七、公告期限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十、投标报名函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2、项目概况 2、合格的供应商 3.1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人将不给予任何补 3.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并与招标人充分协商,根据双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5、招标文件的澄清 6、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质疑和投诉 三、电子招投标 7、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 8、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投标截止日期 11、迟到的电子光盘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12、开标 1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5、投标文件的澄清 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16、定标 1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要求和原则择优定标。 16.2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综合评分法评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17、 授予合同 17.1定标原则 17.1.1 合同将授予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 (1)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授标将考虑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生产能力等方面,其基础是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评标委员会 17.1.2为维护国家和投资方的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按照法律规定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 17.2 中标通知 中标单位确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17.3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决定重新招标或采取其它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供应商的; 18.2 如出现以上情况,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5天内,向供应商发出通知,确定重新招标时间和进一 19. 纪律和监督 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9.5投诉 20.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为保证各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性和及时准确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各供应商在转账进账单(复印件应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联系人:龙师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评审办法 四、评审依据 五、评标程序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关附件 开标一览表 3. 本表应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附件一: 投 标 函 附件二:投标保证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投 标 承 诺 书 附件六:投标质量保证书 附件七: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八:评分证明材料 附件九: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十:供应商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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