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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医院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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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新院)的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新院)的更正公告 2020-11-19 17:38: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JCG2011090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新院)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原采购公告附件以本次上传的附件采购文件为准,详见公告附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 09:302020年12月8日 09:30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人民医院

地 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鳌大道5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一63730077

质疑联系人:胡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一63730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639288

质疑联系人:朱旭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6392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原采购公告附件修改 1700000


  • 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定稿11.19.doc

    833.0K

平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招 标 文 件

平 阳 县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新院)

招标编号:MJCG201109042

采 购 人:平阳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7一63730077

代理机构: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639288

联系传真:0577-63639288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新院)公开招标的公告

(线上电子招投标)

公告日期:2020年 11月12日

项目概况                                             

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新院)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CG201109042

    项目名称: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新院)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新院)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新院)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6.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6.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疫情期间,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优化政采贷服务条件,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人民医院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昆鳌大道5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一63730077

    质疑联系人:胡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一63730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639288

    质疑联系人:朱旭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6392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窗体顶端

投 标 通 知 (邀 请) 书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新院)进行公开招标,特通知贵公司(企业)前来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按时前来投标。

1

采购编号

MJCG201109042

2

采购内容

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新院)

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供应商资格

按采购公告要求

6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7

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

8

履约担保

不需要

?需要

9

投标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

7

投标文件的签章

电子签章。采购文件所指的加盖单位公章为电子签章。

响应文件须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

8

响应文件的组成

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9

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10

响应文件的形式

电子响应文件(即:“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

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11

响应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 王女士收 联系电话:13567716938)(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电子邮箱:490302676@qq.com))。

1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13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与投标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8日上午 09:30

14

开标地点

代理机构于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开评标活动;

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不需要现场参与);

15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639288

联系传真:0577-63639288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

16

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7

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18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当面送达由代理单位签收或采用邮寄形式由代理单位签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9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如线上解密失败,会在开启备份响应文件时与授权代表联系索取密码。)(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0

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21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

22

供应商信用查询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截止评标当日,经查询“信用中国”等网站,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23

合同备案

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490302676@qq.com;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

24

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5

免则声明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2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7

备注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采购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28

特别说明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如无法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其投标文件中的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提交主管部门处理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评标办法

附:质疑函范本

第一部分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人民医院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新院),本次招标资金已经落实。

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进行投标。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要求供应商充分理解本项目的特点,以采购方的满意度为服务标准,全方位满足医院餐饮的特性。要求制定后勤餐饮服务方案,并按投标响应和承诺进行实施运作。

本项目将选定一家中标供应商实行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统一管理,综合服务,不得分包、转包经营。项目实行总负责制,要求由项目总负责人和各部分业务主管组成项目的核心服务团队。供应商拟派核心服务团队成员到岗率须达100%,接受采购方的相应考核。服务要求:要求服务人员配置合理,科学使用;餐饮花色丰富,品质保证,卫生健康,服务规范;全体员工在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同时要求在采购方的管理下做好节能工作,配合采购方实现能耗逐年下降。

本项目采用管理服务方式为“清包”。中标供应商承包费用包括以下:①管理服务团队人员费用(工资、津贴)及综合费用(管理服务团队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行政办公费用、服装费、培训费等)②人员的招聘(管理岗)、管理等;③供应商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运行费用;④税金;⑤利润。

采购方应承担的费用:①物耗费用:食材原料,餐厨用具及低值易耗品等;②能耗费用:包括水、电、燃气;③规定费用: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检测、测试费用,以及排污、垃圾清运等费用;④室内盆花租赁费用;⑤其他相关费用:第三方派遣人员的相关费用。

(二)餐饮服务标准和技术要求

1、餐饮服务总体内容

1.1 供应商须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核心服务团队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厨师长、前厅经理、财务/EHS、库管、各部门主管及领班等)进行餐饮管理服务,为平阳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和病患提供营养、健康、科学、合理的餐饮,同时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用餐满意度。

1.2 餐厅日常运作需要的食材原料、餐厨用具等由采购方负责采购。中标单位负责制定提供主副食的采购清单,按照规定对食材原料进行验收和记录,并进行餐饮加工并供应,负责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厨房设备及安全管理、菜肴质量、干货备料仓库管理等,并将所有发生的运行数据进行记录,确保合理性和准确性,每月提交采购方财务及膳食管理部门审核,由采购方进行财务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等。但若采购方提出需要中标单位采购相关物品等时,中标单位应当满足采购方的需求。

1.3餐厅收入(含职工餐厅、对外综合餐厅、职工之家、各类送餐等餐饮业务收入)归采购方所有。

2、餐厅及用餐情况

2.1 就餐人员情况:医护人员约1500人,外包人员约1000人,住院病人约1000人,住院病人家属约1000人。采购方对每日就餐人数不做承诺保证。

2.2就餐形式:

医护人员:职工餐厅零点、面食、套餐、净菜服务等。

住院病人及其家属、外包单位员工:对外餐厅零点、病人家属套餐送餐、病人营养餐送餐等。

体检对象:体检中心餐厅早餐(套餐形式)。

职工之家(咖啡吧):咖啡、现榨果汁、奶茶、水果、糕点、简餐等。

2.3 日常供餐要求:

服务天数:合作期的每一日。

每日餐次:每日常规三餐,病人夜间营养餐和值班人员夜点心。

用餐时间:(根据采购方作息情况进行相应时间调整)

早餐:06:30-09:00(其中体检中心早餐:8:00—12:00)

中餐:10:30-12:30

晚餐:16:00-18:00

夜宵:凌晨1点前

职工之家(咖啡吧):9:00-20:00

2.4 特殊餐饮活动:科室工作餐、误餐(根据采购方指定科室,结合科室需求送餐)、专家餐、招待餐、职工聚餐、每月职工生日聚餐、自助餐、茶歇、假日特色餐饮。拖班人员炒菜、月子餐。

2.5 供餐需求:价格合理、营养丰富,早午晚及夜宵菜肴、主食品种搭配科学合理。

2.6 特殊供餐:

2.6.1 根据采购方指定部门的通知提供培训、值班人员就餐,用餐标准按照通知要求供应;

2.6.2 为职工提供净菜和卤菜熟食及日常糕点业务。

2.7 人员就餐方式:

2.7.1 医护人员:早餐零点形式,午餐分套餐形式和零点形式。

2.7.2 病人:按照采购方营养科要求提供。

2.7.3 病人家属:早餐零点形式,午餐分套餐形式和零点形式,提供送餐服务。

3、餐标及菜单设置:

3.1日常餐标与菜单设置

职工餐厅、访客餐厅、陪护饮食点送餐:三餐无固定餐标,用餐人员先零点后结算形式。早餐菜单设置为各类中西餐干点湿点品种合计不得低于15个品种;午餐及晚餐菜单设置荤素菜10款、蒸菜5-8款、炖菜3款、粗粮3-5款、营养粥2-4款、面条、饺子、馄饨、鲜榨果汁、水果、牛奶、汤、米饭等。

3.2餐饮服务与价格

中标方根据采购方指定的价格为其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餐饮服务。

4、餐饮服务具体要求:

4.1 爱护采购方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等设备,严格履行租借手续,负责日常使用管理,遗失需赔偿。如系中标方无故损坏的,按设备原价90%赔偿。

4.2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方同意后,由采购方实施并承担装修费用。

4.2节约水电及能耗。

4.3 所用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服务证,并统一着装上岗。

4.4 坚持“服务第一”宗旨,按采购方规定时间为相关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变更开饭时间,做到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4.5 采购方负责购买智能餐盘系统和点餐管理软件,中标方负责运行与使用。

4.6 中标方负责病房现场订餐、电话及网络订餐。

4.6中标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法违纪等损害采购方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和影响信誉的事故,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4.7对中标方服务未达标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采购方有权提出更换,具体由采购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方更换人员,要求中标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十个日历天内人员更换到位,若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按500元/人/天予以处罚。

5、管理要求:

5.1 中标方提供安全、卫生、色香味俱全的菜品及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用餐环境,定期举办各种美食节,丰富餐饮文化。

5.2中标方必须制订风险管理计划,制定停水、停电、停气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须采购方配合,须及时与采购方取得联络,以保障安全供餐。

5.3 中标方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购买餐厅区域的公众责任险、食物中毒险,保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提供相应的保险凭证及缴费单据原件或副本。

5.4 中标方提供的服务水准不得低于医院食堂现有服务的质量。

5.5中标方根据采购方要求(既能满足食堂各项费用的开支,同时满足用餐人员对价格的认可度)制定合理的菜品定价机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定价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批,经同意后予以实施。

5.6负责第三方派遣人员的招聘、培训等全部事项。

(三)注意事项

1、中标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按合同约定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方若认为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按规定流程提出质疑,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方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方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供应商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报招标管理部门。已经签订合同的,取消合同,中标方承担一切后果。

5、中标方应符合国家餐饮及卫生许可相关管理规定。

6、中标方的各岗位员工要统一服装,清洁整齐、配证上岗,并由中标方负责其员工工服配备和洗涤。

7、中标方应有岗前培训机构及专职培训师,服务人员要100%经过岗前培训、院感培训、消防知识培训、食品卫生安全、设备与软件使用培训、标准化服务流程培训等,并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8、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采购方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制度落实及做好各项工作并提供必须的资料。(如医院评级、国家卫生城市复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等)

9、中标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温州市政府、平阳县政府规定给所有的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

10、中标方必须同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中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给付员工加班薪资,并包含国家规定的员工年假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不另外增加费用。中标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费、加班费、劳保费用,并形成分项报价表;如发生劳资纠纷、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方全部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11、采购方的食堂员工劳务关系及其它一切事务由采购方负责,中标方只负责对其进行日常工作上的管理。现场人事管理权、薪资结构及日常绩效考核由中标方负责制定并管理,最终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后予以实施。

12、采购方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中标方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而造成采购方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13、本项目餐饮服务人员约配备70人(不含清包管理团队),具体人数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配置。具体根据采购方工作量饱和度,中标方提出服务人员配置方案,采购方同意后逐步配置,具体均以书面函告为准。

14、所有员工入职服务时都必须体检,并且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入职员工无身心疾病、无故意犯罪记录,每年需进行体检一次(项目需含传染病筛査)。

15、本次招标采购方和中标方是承揽合同关系,采购方只向中标方支付合同确定的费用。合同期内,政府最低工资增长,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不补贴费用。

16、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费用已包含在各岗位的人员费用里。

17、中标方应权衡各岗位工作量的大小,适当调整各岗位工资标准及工作量,以确保员工能安心工作及各项工作的落实。

18、采购方有监管权限,对于餐饮服务质量评价不到位有相应考核与管理费挂钩。

19、中标方建立对员工的有效培训机制,员工上岗前经过标准化考核并达标;同时有完善的培训体系,且每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两次岗位培训并做好记录。

21、中标方从业人员需具备一定学历以保障工作质量。

22、中标方对员工工作量和工作质量需建立详细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3、采购方负责为员工提供倒班宿舍,购买宿舍设施并进行管理。

24、中标方需提供临时应对措施,如员工临时请假等,必须立即调整人员安排,不影响采购方日常需求。

25、中标方进场服务时间由采购方提前7天通知。中标方接到采购方通知7天内工作人员、设备必须到位,并完成岗前培训等工作。本招标项目服务期以正式服务日起计。

26、中标方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应急预案。

27、中标方有健全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标准化管理体系、质量管理评定体系。

28、中标方按计划巡检厨房设备运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29、中标方指定专门能源管理人员,加强用能设备管理和能耗管理,并制订具体的节能管理措施;做好节能运行监测,每月统计能源消耗表及其分析提供给采购方。

30、中标方保证餐饮区域等责任区域内的管理制度齐全,标示清楚,做好各种安全用具、消防用具、设备备品及维修工具的管理,保持设备责任区的清洁卫生,设备、墙面、地面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渗水、漏电、锈蚀现象。

31、中标方掌握责任区内设备的用途、参数、运行状况,健全设备档案,提出合理的设备维护保养的措施及方案计划,并对设备进行故障分析诊断。

(四)人员配置要求

1、为保证服务质量,拟派管理人员数量≥15人。▲

2、各岗位人员基本要求:投标单位人员配置方案应包含以下各岗位,具体岗位配置人数及人员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并报采购人批准,具体工作人数及岗位设置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置。

人员配置最低要求:

序号

岗位

人员要求

其他要求

1

项目负责人(1人)

1、4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库管(1人)

1、5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一年以上在同类项目库房工作管理经验。

3

厨师长

(1人)

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厨师证(中式烹调师)以上证书;

50周岁以下,具有二年及以上在同类项目工作管理经验。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

4

财务/EHS(1人)

1、4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财务类学历,;

2、具有两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的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5

前厅经理(1人)

1、45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两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的食堂服务管理工作经验。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部门主管(4人)

1、5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两年及以上同类项目食堂工作管理经验。

7

部门领班(6人)

1、5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一年及以上同类项目食堂工作经验。

注:

本表所列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在职员工,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并均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知识、技能、经验等必须经过采购方考评、考核认可。

所有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由中标方负责。

3.其他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管理、监督和考核。整个餐饮服务必须承诺服从采购方管理、监督、考核。

(五)采购方对中标方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环境卫生安全、安全检查、应急反应、电气安全、设备安全、限制区域管理等;

2、服务管理:员工素质、服务标准化流程执行、人员排班合理性与到岗情况、新员工培训及再教育、餐厅布局设置、菜品设计、节能降耗、验收库管、送餐服务等。

3、▲考核方法

3.1每周一次,每月取月内考核平均分即为每月考核分数。
3.2考核分数计算如下(保留小数点一位):

总分比例:70%(考评组分数)+10%(病人/家属满意度)+20%(采购方职工满意度)

1)月考核分数在90(含)分以上,费用按合同金额全额支付;

2)月考核分数在80分(含)~89分,每降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用1000元;

3)月考核分数在70分(含)~79分的,每降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用2000元;

4)月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每降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用5000元。

5)病人/家属满意度和采购方职工满意度服务期内累计三次或连续两次未达到80分及以上,则扣除服务费用5000元/次,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予以整改;若服务期内每月病人/家属满意度和采购方职工满意度都达到90分及以上,则采购人给予5000元/次的奖励。

3.3成立考核监督机制:由采购方相关职能科室、膳食管理委员会和中标方成立考核评价小组。后附《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服务清包质量考核表》、《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表》、《病人/家属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六)其它

1、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②按月支付服务费。次月5日前,采购方对中标方上个月服务及满意度项目进行考核。次月15日前,采购方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发票,根据《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服务清包质量考核表》扣除相应处罚款项后,核对无误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平阳县人民医院餐饮清包管理服务模式项目定稿11.1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