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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党政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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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度镇江新区管委会机关大院统一管理餐饮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2021-2023年度镇江新区管委会机关大院统一管理餐饮服务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0-11-20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镇江新区管委会机关大院统一管理餐饮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JZCFS-(2020)公字第0540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CFS-(2020)公字第0540号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财采[2020]11-0029

3、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镇江新区管委会机关大院统一管理餐饮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90万元

6、最高限价:190万元

7、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为镇江新区机关大院统一管理餐饮服务,包括:镇江新区机关食堂一楼厨房约250平米,二楼的大食堂餐厅(含厨房)使用面积约600平米,早餐按50人左右保障,午餐按500人左右保障,晚餐按50人左右保障;三楼的自助餐厅,使用面积约125平米,午餐按50人左右保障。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采购人保障水、电的正常供应。

本项目预算(服务费)为190万元/年。服务费包括:中标人聘用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周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易耗品费用、员工管理费、设备维修费、管理费以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服务期三年,合同价不随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而调整和变更,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8、服务期限:3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

B.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C.“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登记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 北京时间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长江路35号滨江1号405)

联系人:刘萍 电话:0511-8502983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注:1)没有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采购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如投标单位为小微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证明材料可免收标书费。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五、开标时间

1、时间:2020年12月15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2、在磋商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是否有变更公告。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镇江新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1-83121655

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6室

联系方式:0511-85029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萍

电 话:0511-85029832

九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另行组织。如因投标未踏勘现场引起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概不负责。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1-83121655

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8号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