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社会代理]长春市二道区困难群体2021年节日慰问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二道区困难群体2021年节日慰问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社会代理]长春市二道区困难群体2021年节日慰问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11-20】

招 标 公 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二道区困难群体2021年节日慰问物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4日下午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ZTB-HW-2020-1109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困难群体2021年节日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2150000.00元

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全部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预计单价

1

大米(25KG)

4300

150元

2

面粉(10KG)

8600

50元

3

豆油(5L)

12900

50元

4

杂粮礼盒(4KG)

4300

100元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50天内。

质量标准: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9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10、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 2020年11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邮件报名:发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hzx18686666615@sina.com)进行报名,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的发出的《报名登记表》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4日13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915号

联系人: 姜启

电 话:0431-81326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项目联系人:李萌

联系方式:18686666615

3、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4658564

招标文件下载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二道区困难群体 2021 年节日慰问物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 2501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3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ZTB-HW-2020-1109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困难群体2021年节日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2150000.00元 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全部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预计单 价 1 大米(25KG) 盒 4300 150元 2 面粉(10KG) 盒 8600 50元 3 豆油(5L) 盒 12900 50元 4 杂粮礼盒(4KG) 盒 4300 100元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50天内。 质量标准: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 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根据采购需要单最终定稿)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服务 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 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19 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9 年后成立 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近 3 个月(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9 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和依法缴纳 税收的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 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 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 派出 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10、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 2020年11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件报名:发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 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 项目编号)、(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 (hzx18686666615@sina.com)进行报名,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 构的发出的《报名登记表》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14 日 13 点 00 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915号 联系人: 姜启 电 话:0431- 81326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项目联系人:李萌 联系方式:18686666615 3、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4658564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