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DDQ2020-129(招标文件编号:SDDQ2020-12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济南新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171号财税大厦416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材采购及配送
折扣率(%):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济南新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食材采购及配送 | 无 | 见招标文件 | 见招标文件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洪深、戈杨、姜阵剑、韩玉峰、常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444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
地址:济南市纬七路130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0531-87033839 潘老师 0531-81255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信龙奥九号25层
联系方式: 孙甲申 15910101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老师
电 话: 0531-81255896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食材
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食材
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SDDQ2020-129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29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7 3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7 4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SDDQ2020-129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山东省济南市
项目联系人:孙甲申
项目联系电话:1591010127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郑老师 0531-87033839 潘老师 0531-81255896
联系地址:济南市纬七路130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甲申 0531-82380658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5层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A150299 - 其他食品
行业划分:F511 - 农、林、牧产品批发
本项目控制价为: 276.76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选取一家供应商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提供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配送地点为 济南市槐荫区纬七路130号办公楼一层、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367号办公楼一层、济南市槐荫区道德街税务所、匡山税务所 ,服务期限1年,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和合同履约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
3.具有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7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2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5层)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0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 276.76万元;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采购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
采购预算 |
276.76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
|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
□ 无 ? 有,金额:276.76 万元 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 |
|
公告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
2 |
采购人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 地址:济南市纬七路130号 电话: 0531-81255896 联系人:潘老师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信龙奥九号25层 电话:15910101271 联系人:孙甲申 |
4 |
资格审查资料 |
资格后审,开标时审查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如为法人(负责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或《信用山东》(省外企业可不提供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需密封,在开标时根据见证律师要求提交审验。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
5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 □ 组织: 1.时间: 2.地点: 3.其他: |
6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7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 |
分包 |
?不接受 □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
8 |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 |
9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产品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本项目不适用) |
? 否 □ 是 |
|
10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本项目不适用) |
产品: □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本项目不含非强制类节能产品。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
产品: □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本项目不含环境标志产品。 |
|
11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6 %,微型企业扣除6%。 ②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支持监狱企业 |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6 %。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
支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
□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6 %。 □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
12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
详见招标文件 |
13 |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详见评分标准及项目采购需求 |
14 |
答疑或者修改时间 |
投标单位提交疑问时间:2020年11月3日中午12:00前; 投标单位对采购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上述时间内,选择直接联系采购代理公司等形式提出疑问,应以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ddeqinzhaobiao@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具有最终约束力。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
15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0年11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0层 |
16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0年11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0层 |
17 |
其他唱标内容 |
无 |
18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 0元 |
19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 |
2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 副本4份 开标一览表一式2份(单独密封) 电子文件U盘1份 (□扫描件,?WORD) |
2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其他: |
22 |
信用查询 |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i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2020年 月 日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2020年11月19日 |
23 |
定标原则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24 |
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1年; 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25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
送货款项每月据实结算一次,按采购人财务规定,在中标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票据后,一次性结付。 |
26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预算金额的 %,提交方式为:电汇。 |
27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见证费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预算金额为标准按原国家计委由中标单位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向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信息:(开户名称: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湖支行(原北园大街支行);开户行行号:402451010460;银行账号:9010 1011 0654 2050 0050 92 ) 见证费: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预算金额的1‰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见证费,最低不少于500元。 |
29 |
其他规定 |
无 |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1.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考察
7.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7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
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14.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价格部分:
(1)
招标文件.docx
评审劳务报酬.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