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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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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SITC项目编号:20100604)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0-11-20

招标详情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SITC项目编号:20100604)的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招标项目发售稿.pdf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00604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为招标人大楼食堂、轮艇停泊码头、横沙码头提供食堂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7年1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全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近三年(从2017年1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至 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

方式: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采购公告栏搜索相应项目的购买链接进入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潜在投标人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会将纸质文件和发票快递给潜在投标人。 供应商首次注册需要提供《注册专用-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或供应商补全信息流程页面下载,注册手机号即为供应商登录主账号,该手机号所有人应为被授权办理供应商注册和主账号登录管理的合法代理人)、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地址:上海市淞浦路181号

联系方式:江杰 021–66897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陆恺 021-62791919-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恺

电 话: 021-62791919-1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 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20100604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 年度食堂 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SITC i 总 目 录 投标邀请书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 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25 第三章 技术规格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34 第五章 各种格式 .............................................................................................................39 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 ......................................................................................................49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6 第1页 共57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00604 投 标 邀 请 书 SITC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2页 共57页 投 标 邀 请 书 日期:2020年 11月 20日 项目编号:20100604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标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伴随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为招标人大楼食堂、轮艇停泊码头、横沙码头提供食堂配送。 采购期限:1年。2021 年 1月 1日-2021年 12月 31日。 本次招标的采购预算为 240万元。 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 240万元。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 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 2017年 11月 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 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全 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 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 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 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 (3) 近三年(从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3页 共57页 (4)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 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5)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 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 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 标人)。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 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 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格式要求的中小微 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 141 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 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2020 年 11 月 20 日 16:00 时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 16:00 时的时间内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 线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采购公 告栏搜索相应项目的购买链接进入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潜在投标人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 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会将纸质文件和发票快递给潜在投标人。 供应商首次注册需要提供《注册专用-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 注册页面或供应商补全信息流程页面下载,注册手机号即为供应商登录主账号,该手机号所 有人应为被授权办理供应商注册和主账号登录管理的合法代理人)、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 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 领购招标文件。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 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于 2020年 12月 14日 10:30时(北 京时间)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号美丽园大厦 19楼第三会议室。 6. 兹定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 10:30 时,在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9 楼第 三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地址:上海市淞浦路 181号 邮政编码:200940 电话号码:021–66897075 联系人:江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4页 共57页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 358号美丽园大厦 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陆恺 电话:86-21-62791919×166 传真:86-21-62791616×166 邮箱:lukai@shabidding.com 第5页 共57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0060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SITC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6页 共57页 分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投标人须知 .......................................................................................................................10 一、总则 ...........................................................................................................................10 1 适用范围 ............................................................................................................................... 10 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10 3 合格的投标人 ....................................................................................................................... 10 4 投标费用 ............................................................................................................................... 10 5 质疑 ....................................................................................................................................... 11 二、招标文件 ....................................................................................................................11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 11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1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9 投标语言 ............................................................................................................................... 12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 12 11 投标函 ................................................................................................................................... 12 12 投标报价 ............................................................................................................................... 12 13 投标货币 ............................................................................................................................... 12 14 资格证明文件 ....................................................................................................................... 13 15 证明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 13 16 投标保证金 ........................................................................................................................... 14 17 投标有效期 ........................................................................................................................... 15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1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发送 ........................................................................................... 16 20 投标截止期 ........................................................................................................................... 17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 17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 17 五、开标与评标 ................................................................................................................17 23 开标 ....................................................................................................................................... 17 24 资格审查 ............................................................................................................................... 18 25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7页 共57页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 18 27 评标办法 ............................................................................................................................... 19 六、授予合同 ....................................................................................................................19 28 合同授予标准 ....................................................................................................................... 19 29 资格复审 ............................................................................................................................... 19 30 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 19 31 中标通知书 ........................................................................................................................... 19 32 签订合同 ............................................................................................................................... 19 33 履约保证金 ........................................................................................................................... 20 34 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 ........................................................................................................... 20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21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8页 共57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货物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 2 2 招标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地址:上海市淞浦路 181号 邮编:200940 联系人:江杰 电话:021–66897075 3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 358号美丽园大厦 14楼 邮编:200040 联系人:陆恺 电话:86-21-62791919×166 传真:86-21-628791616×166 邮箱:lukai@shabidding.com 4 7 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 28日 10:00时(北京时间) 5 16.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低于 40000元;其有效期应至少能履盖投标有效 期(即其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应不晚于投标截止日,其有效期的届满日应不早于投标 有效期的届满之日);其收退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1《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 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投标人代表请注意提醒贵单位财务人员,在投标保证金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 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 6 17.1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天 7 18.1 投标文件副本的套数:正本 1套,副本 4套 投标人在递交纸型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以只读光盘形式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文 档(一般文件或表格应采用 Word 或 Excel格式;图纸文件应采用 AutoCAD 格式; 图像文件应采用 JPEG 或 TIF 格式),投标人应保证光盘中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 其纸型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光盘应一式两份,其背面应标有投标人名称。在完成 光盘刻录之后投标人应先试读一下,以确保其中的电子文档能正常打开。 8 19.1 提交投标文件的方法:提交纸型投标文件 9 19.2(2) 投标货物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 项目编号:20100604 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号美丽园大厦 19楼第三会议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9页 共57页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0 20.1 投标截止期:2020年 12月 14日 10:30时(北京时间) 11 23.1 开标日期:2020年 12月 14日 时间:10:3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号美丽园大厦 19楼第三会议室 12 32.1 合同签约地点:待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10页 共57页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列项目及货物的采购。 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和第3项。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 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设计、编制技术规格或者 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3 投标人应满足投标邀请函第 2条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各项资格要求。 3.4 如果本次招标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则整个投标联合体 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且组成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及各成员应满足投标邀请函第 2 条所列 明的相关资格要求。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时,除须提交联合体各方各 自的相关证明文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一份“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 头人,阐明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联合体各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将承担 各自独立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2) 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应与各自的特长、专业工作经验和资质等级允许承担的 工作范围(若有时)相适应; (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 束力; (4) 除牵头人之外的联合体其他各方的单位负责人应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 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格; (5)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6)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 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全部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7)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共同投标协议”中分工承担该专业工作 的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整个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等级。 4 投标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11页 共57页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质疑 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质疑期限内,以符合要求的书面形式向投标邀 请书中注明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全部质疑,否则将 不予受理。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 章节 名称 投标邀请书 一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二 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 技术规格 四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五 各种格式 六 资格证明文件 七 评标办法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图样、附表和附件。如果投 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 出实质性响应,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将被判为无效。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 按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下同)发 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该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及答复,但不 包括问题的来源。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 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12页 共57页 8.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 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了修改通知。 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 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后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 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按照本须知第11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 (2) 按照本须知第12条和第12.1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 (3) 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 能力履行合同; (4) 按照本须知第15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伴随服务是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5) 按照本须知第16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函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投标函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涵盖本次招标项下投标人履行全部工作和职责所需的费用, 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利润、税金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包含的全部 风险和责任等所有相关因素涉及的所有费用。一旦投标人中标且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在投 标报价表中未具体报明的,但在合同执行阶段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将被视为已经包含在投 标人已报明的相关费用及投标单价中,由中标人承担,合同价格不得因此而变更。 1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货 物及服务的单价。单价应包括第三章“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内容。 12.3 每项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将被作为否决 投标处理。 12.4 投标人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 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标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13页 共57页 入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之中。 12.5 本次投标只需填报单价,该单价为本次配送肉类、水产品、蔬菜类、调味品、粮油 类在合同签订后 1年内配送的最高单价(除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 12.6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配送单价不得超过投标单价或市场价格(以低者为准)。 13 投标货币 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RMB)报价。 14 资格证明文件 14.1 按照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 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于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提及的与 单位或个人相关的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文件中直接提供相关资质 或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提供可以查询到相关资质或资格信息的有关官方网站的 网址(必须保证此类查询无需任何费用,也无需事先办理注册或认证等手续);如果投标人 在其投标文件既未提供上述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未提供可供查询的官方网站 的网址,则将视为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4.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应能使招标人 和招标代理机构满意,并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以下证明材料: (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 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全 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 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 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 2017年 11月 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截图; (3)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4) 其他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的材料。 14.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4.4 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将以招标代理机构从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查得的信息为准,所查得 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招标文件等一并归档。 15 证明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14页 共57页 15.1 按照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证明其按合同要求提供的 所有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合格性,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证明文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 部分。 15.2 证明货物及伴随服务合格性的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及伴随服务原产地的 声明。 15.3 证明货物及伴随服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投标人应提供: (1) 所配送食材的详细说明; (2) 食材的配送方案; (3) 相关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4) 相关配送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 投标人企业介绍; (6) 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介绍; (7) 其他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所需提供资料。 (8) 逐条对技术规格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提供的货物及伴随服务是否作出了实质性响 应,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逐条填报“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9) 对招标人提出的商务条款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填报“商 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10) 凡是投标文件的商务或技术部分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之间存在负偏离(即不能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和“技术规 格响应/偏离表”中予以反映,否则在中标后一律不予考虑。但在评标时,如果 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之外发现上 述负偏离的,则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估。 15.4 投标人在按照上述第15.3(3)条的要求进行阐述时应注意:如果招标人在技术规格 中给出了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或者参照的品牌及型号,则它们仅仅起说明作用,并 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的标准、品牌和(或)型号,但这种 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的相关要求,并能使招标人满意。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提交一笔金额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5条的规定不退还其 投标保证金。 16.2 对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在评标时将视为非响应性的投标而被判为无效。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退 还。 16.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本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15页 共57页 知第32.1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的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6.5 当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其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 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b) 根据本须知第3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条款有约定); (c) 根据本须知第34条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人的投标应从本须知第23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的投标而被判为无 效。 17.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投标人的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 证金不会因此而不被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 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10条的要求,准备 1 套投标文件正本和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 定套数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均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 符,将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档案墨水书写或用打印 机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也可用复印机复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 整洁、规范。 18.3 当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型投标文件(包括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另行提交 纸型投标文件)时,凡招标文件的投标格式中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之处,投标人 提交的纸型投标文件的正本对应文件均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 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公章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 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9〕25 号)的单位正式印章,下同)。由授权代表 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 定。 18.4 当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该网 站的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转换成符合要求的格式,并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 法》(沪财采〔2012〕22 号)的规定,通过该网站认可的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 证书上传其电子投标文件。 18.5 当要求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另行提交纸型投标文件时,或者要求投 标人在上传和/或提交电子和/或纸型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在指定网站的价格填报栏中直接填报 价格时,上述投标文件及报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保证相关内容间的一致性。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16页 共57页 果在资格审查、评标或签署合同时发现某一投标人所提交上述文件或报价的内容存在不一 致时,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都将按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18.6 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 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 18.7 投标文件副本的上述签名及盖章之处既可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 签署,也可以通过复印将上述签名及盖章复制到副本上。 18.8 当招标人有要求时,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制作并提交若干套纸型投标文 件,并保证纸型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此前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发送 19.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9.2 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纸型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操作: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再将这些信封密封装入一个或多个外套的大信封(大口袋 或包装箱)中。 (2) 内外层信封均应 (a) 标明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中注明的投标货物名称及项目编号,并注明“在 年 月 日 : 时(北京时间)(填入本须知第23条规定的投标截止 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和 (b) 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中说明的地址发往或送往指定地点。 (3) 在内层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在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 时,能原封退回。 (4) 如果外层信封末按上述第(1)款和第(2)款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如果没有内层信封或者内层信封未按 上述第(3)款写明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信息的意外泄露和 无法原封退回投标文件不承担责任。 (5) 对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通过资格 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外层信封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如果仅单独提交的投标声明未按规定密封,则只拒收 投标声明,原投标文件仍将受理;内层密封情况不作为判定拒收的条件)。 19.3 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 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及相关电子采购平台的操作规程用密钥对电子投标 文件进行加密,并保证在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能够顺利地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 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17页 共57页 20 投标截止期 20.1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截止日期和 时间。 20.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 延后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 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后至新的截止期。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须知第19.2条第(3)款和第20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其 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 期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进行签署、密封、标 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信封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2.4 根据本须知第16.5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届满这段时 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3.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3.2 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纸型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 按照本须知第22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启封。 (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报价变更声明、修 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 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变更声明才能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4) 投标函或报价汇总表明确载明最终报价或优惠报价的,以此为准宣读并记录投标 价格;投标函或报价汇总表未明确载明最终报价或优惠报价,且两处报价存在不 一致的,开标时按投标函宣读投标价格并记录不一致的情况(投标函大写金额和 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按大写金额宣读),评标时按评标办法的规定检查计算错误 并确认投标价格。 (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应包括按本须知第(3)和(4)条规定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18页 共57页 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当投标人不派代 表参加开标会时,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3.3 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 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及相关电子采购平台操作规程的规定,在上海政府 采购网的开标大厅进行。 24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 括: (1) 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本项目投标邀请书中列明的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 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须知第 3条中列明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 他要求; (2) 投标文件(含纸型和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情况是否符合本须知第18.3条 和第18.4条的规定(包括当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时,是否提交了格式符合招 标文件第六章要求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 投标人是否按本须知第16.1条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的金 额、形式和有效期等); (4) 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本须知第17.1条的规定; (5) 投标报价是否超过了本项目投标邀请书中可能列明的最高限价,或者在未规定最 高限价的情况下是否超过了本项目投标邀请书中列明的采购预算; (6) 是否提供了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任一报价项提出了可选择的报价 (除招标文件允许投备选方案外); (7) 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和行贿等违法行为。 如果投标人未通过上述资格审查,其投标将被直接判为无效,不再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本项目将直接发布评标结果公告(或废标公 告),不再启动评标程序。 25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方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5.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 方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或)评标委员会的评委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判为无 效。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或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代理 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 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19页 共57页 2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将按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所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六、授予合同 28 合同授予标准 除本须知第30条规定外,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 够满意履行合同义务的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 29 资格复审 29.1 在最终授标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是 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将针对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若有时)或开 标之后可能发生的资格变化而进行。 29.2 如果复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复审没有通过,则其投标将作无效处 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综合得分排序在后的中标候选人作类似的资 格复审。 30 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当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一投 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 中标通知书 31.1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31.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2 签订合同 32.1 中标人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2.2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向其 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除招标人原因 之外),或者拒绝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均视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 合同。 32.3 招标人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20页 共57页 33 履约保证金 33.1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其格式应为招 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或其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格式。 33.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2.1或33.1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充 分理由取消原先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本标 授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4 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准,按《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所规定 的货物类招标收费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21页 共57页 附件 1: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2020版) 35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2)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 账号:215080920510001 36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和时间 (1) 地点:中国上海延安西路 358号美丽园大厦 14楼 1401室 (2) 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 9:00 时~11:30 时和 13:00 时~ 16:30 时) 3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7.1 投标人可以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支票等形式提 交投标保证金。为提高效率,鼓励投标人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 金。 37.2 当投标人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时(前提是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声明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的一方或多方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对于施工招标项目应由联 合体的牵头人或联合体的各方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对联合体的所有 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即只要有任一联合体成员在投标有效期内申明退出联合体,或在中标后 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 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不退还全部投标保证 金)。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响 应/偏离表”中明确申明,否则视为接受。当由联合体的牵头人以联合体的名义提交投标保 证金时,本须知中提及的投标人均指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 37.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境内投标人用现金(含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 票、银行汇票)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均须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其他招标项 目是否有此要求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文件。 37.4 投标人不得以现钞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也不得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 或银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 37.5 投标人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办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手续: (1) 当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应款项直接付至本须知第35条指定的账户(以实际到 账时间为准,宜适当提前办理);在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22页 共57页 项目编号”(示例:“投标保证金:12300001”)。 (2) 当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之前,委派代表携带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到本须知第 2条的指定地点 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的经办 人明确申明项目编号等信息。 (3) 当采用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 5 个 工日之前,委派代表携带支票,到本须知第35(1)条的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保证 金提交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的经 办人明确申明项目编号等信息;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的支票不是空头支票和不被银 行退票,否则,在评标时将被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4) 当投标人选投一个招标项目的多个包件或标段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用表格或 其他方式清晰注明每个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 中注明其所投各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且合计的保证金金额又不足时, 评标委员会将按其所投全部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符合要求来处理。 37.6 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将会“投标保证金收据”(原则上采用电子收据,如投标 人有特殊需求,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联系,下同)发给已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各 投标人,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封装在装有“投标一览表”(或“开标一 览表”或“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小信封中,或者装订在正本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或 “投标书”)之后。如果投标人在封装投标文件时尚未收到“投标保证金收据”,也可直接 将投标保证金支付单据的打印件或复印件封装在装有“投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或 “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小信封中,或者装订在正本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或“投标书”) 之后;随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并索要“投标保证金收据”。 37.7 当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 金,且投标人收取了纸质版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时,投标人应妥善保存该收据的原件, 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时,该收据的原件将作为退还凭证。 38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8.1 在具备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条件之后,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中标人应按下列方式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马上填写“中标通知书回执”,并在加盖公章后尽快以 扫描邮件方式或传真发给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 (2) 中标人代表携带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回执”原件、本须知第37.7条中提及的 纸质版“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的中标合同(正本或副本) 或招标人开具的中标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当招标文件未要求中标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须提供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的中标合同),到本须知第35 (1)条的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8.2 在具备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条件之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23页 共57页 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下同),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 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未中标人应按下列方式办理投标保 证金退还手续: (1) 在收到“中标结果通知书”后马上填写“中标结果通知书回执”,并在加盖公章 后尽快以扫描邮件方式或传真发给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 (2) 未中标人代表携带加盖公章的“中标结果通知书回执”原件、本须知第37.7条中 提及的纸质版“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本须知第35(1)条的指定地点办理 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8.3 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将采用网上支付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提交该保证金时的汇 出银行账户,或者用支票方式退还给“投标保证金收据”中注明的投标人。 38.4 对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在退还的同时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其在“中 标结果通知书回执”或“中标结果通知书回执”中确认的投标保证金利息。 39 其他 39.1 本须知如被具体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引用,即成为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 组成部分。如投标人欲对本须知中的相关内容作进一步咨询,可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 知”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也可打电话向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招标代 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咨询。 39.2 对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比选等非招标采购项目,如果在竞争性谈判文 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或比选文件等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或者称 为谈判响应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报价保证金或比选保证金等),则一旦在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文件或比选文件等采购文件中引用了本须知,则表示本须知有关投 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的规定将同样适用于对应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比选等 采购项目。此时,本须知中的“招标文件”应理解为“采购文件(也可分别理解为“谈判文 件”、“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或“比选文件”等);“投标人”应理解为参加谈 判、磋商或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理解为“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应 理解为“保证金”(也可理解为“谈判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报价保证金”或“比 选保证金”等);“评标委员会”应理解为“评审委员会”(也可理解为“谈判小组”、 “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或“比选小组”等);“评标”应理解为“评审”;“中标” 应理解为“成交”。 39.3 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24页 共57页 附件 2: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 为了加强公司的廉政建设,规范从业人员的代理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公司代理的各类项目均能依法、合规地进行操作,防止出现违法、违纪 行为,特对制定本廉洁自律承诺。 本廉洁自律承诺将在公司代理的每个招标或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予以公 布,以接受招投标或采购活动有关当事人(包括监管部门、招标人、评标专家、投标人、供 应商等,下同)的监督。 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在招标及采购代理工作中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 不索取或接受招标人、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馈赠的现金、礼品、礼 物、有价证券及其它财物等,无法拒绝的一律上缴。 (2) 不要求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报销应由个人或公司支付的各类费用。 (3) 不接受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或其他有悖于 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的各种活动。 (4) 除招标人之外,在投标截止期(或者提交响应文件或应选文件的截止期)之前不 对外泄露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的名称及数量;除依法公示评标结果或发出有关通 知之外,不对外泄露资格审查及评标情况,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5) 不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或者协助投标人、供应商作假、作弊、 串标、陪标或围标等。 (6) 除支付合理评审费之外,不向评标或评审专家提供其他财物或好处,不影响或干 扰他们独立、客观和公正地履行评标或评审职责。 (7)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有关当事人及社会的监督。 (8) 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的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如公司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有关当事人均可向公司反映,或直接向有关监管部门 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公司监督电话:021-32173646,传真:021-62791616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25页 共57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00604 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SITC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26页 共57页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品名称 推荐品牌 单位 一 肉类 1 去皮夹心 金锣、双汇、雨润等 斤 2 五花肉 斤 3 牛肉 斤 4 羊肉 斤 5 大排 斤 6 鸡蛋 斤 7 肋排 斤 8 长猪爪 斤 9 精肉丝 斤 10 光鸭 斤 11 草鸭 斤 12 老鸭 斤 13 童子鸡 斤 14 三黄鸡 斤 15 老母鸡 斤 16 汤骨 斤 17 筒骨 斤 18 肉膘 斤 二 水产品 1 青鱼 斤 2 带鱼 斤 3 黄鱼 斤 4 白鲳鱼 斤 5 板鱼 斤 6 基尾虾 斤 7 目鱼 斤 8 白果子鱼 斤 9 马鲛鱼 斤 10 黑鱼 斤 11 鳝筒 斤 12 鳝丝 斤 13 梅子鱼 斤 14 牛蛙 斤 15 条虾 斤 16 鲫鱼 斤 17 鳊鱼 斤 三 蔬菜类 1 大白菜 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27页 共57页 2 青菜 斤 3 土豆 斤 4 牛心菜 斤 5 卷心菜 斤 6 韭菜 斤 7 绿豆芽 斤 8 冬瓜 斤 9 黄瓜 斤 10 佛手瓜 斤 11 青椒 斤 12 鸡毛菜 斤 13 芹菜 斤 14 红薯 斤 15 生菜 斤 16 菠菜 斤 17 蓬蒿菜 斤 18 杭茄子 斤 19 青茄子 斤 20 番茄 斤 21 丝瓜 斤 22 山药 斤 23 刀豆 斤 24 莴笋 斤 25 花菜 斤 26 香干 斤 27 盒豆腐 斤 28 老豆腐 斤 29 油面筋 斤 30 油豆腐 斤 31 百叶结 斤 四 调味品 1 盐 不加碘 袋 2 生抽 市场知名品牌 瓶 3 老抽 市场知名品牌 瓶 4 味精 市场知名品牌 袋 5 麻油 市场知名品牌 瓶 6 豆瓣酱 市场知名品牌 罐 7 酵母 市场知名品牌 袋 8 辣油 市场知名品牌 瓶 9 香醋 市场知名品牌 瓶 10 黄醋 市场知名品牌 瓶 11 米醋 市场知名品牌 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28页 共57页 12 白砂糖 市场知名品牌 包 13 绵白糖 市场知名品牌 包 14 白醋 市场知名品牌 瓶 15 白酒 市场知名品牌 瓶 16 鲜辣粉 市场知名品牌 袋 17 白胡椒粉 市场知名品牌 袋 18 黑胡椒粉 市场知名品牌 袋 19 咖喱粉 市场知名品牌 袋 五 粮油类 1 大米 五常大米 斤 2 苏三零面粉 斤 3 小麦粉 斤 4 澄面粉 斤 5 低筋粉 斤 6 黄豆 斤 7 绿豆 斤 8 赤豆 斤 9 糯米粉 斤 10 油 非转移基因 桶 第29页 共57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00604 第三章 技 术 规 格 SITC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30页 共57页 食堂配送需求 一、就餐情况概述: (一)就餐人数(包括双休日、节假日) 1、大楼本部 周一至周五早餐约 180人左右,中餐约 200人左右,晚餐约 90人左右;双休日早餐约 60人左右,中餐约 90人左右,晚餐约 90人左右;节假日双休日相同。(其中就餐人员包括 港航公安及在本大楼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早餐每月约 400人左右,中餐晚餐每月约 850人左 右) 2、码头轮艇 连续作业轮艇平均 33人/天、990人/月,66元/人标准,65340元/月。 3、每日供餐品种 (1)早餐:各类面食(馒头、包子)、炒面(或年糕、河粉)、鸡蛋(或咸蛋、茶叶蛋 等)、粥(小米粥、粗粮粥、皮蛋瘦肉粥等)、各种糕点、豆浆、酱菜(二个品种)等,或 汤面(配浇头荤、素、荷包蛋)、馄饨或饺子。不局限以此,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2)午餐、晚餐:至少两个大荤、一份豆制品、一份蔬菜、一份水果(或酸奶、饮料)。 4、就餐形式 自助餐或其它方式 5、配送地点 配送地点包括大楼食堂、轮艇停泊码头、横沙码头。 6、预收金额 每日伙食费标准为 20元/人(含三餐)。 二、配送要求 (一)资质条件 配送方必须出具相应的营业执照、工商证明、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等相关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31页 共57页 需配备专车专人。配送方若具备稳定的本地蔬菜种植基地、优质水产供给方或农牧养殖基地, 可优先考虑,自主经营资质的可优先考虑。 (二)配送时间和地点及形式 配送方对于招标人订购的蔬菜、肉类、水产、粮油、调味品等食品,必须在招标人指定 时间送到指定地点,对于招标人的订单内容要品名、品牌、数量一致(严禁有散装食品), 配送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招标人验货后签字确认,配送方、招标人双方 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如有缺货和送货不及时,提前通知招标人管理部门,如未 通知或延误通知的,配送方负全责。 (三)质量标准 配送方提供所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政府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相关规定,严禁提 供国家、上海市政府明令禁止的食品和过期食品,造成损失由配送方负全责。 1、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清洁度及新鲜度。 2、调味品、冷冻类及干货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必须有密封包装,不得散装。 3、鲜肉类食品,必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每日新鲜。 4、配送方每天配送的蔬菜必须要有农药残留检验报告,肉类应有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四)数量标准 配送的数量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订货数量,只允许有“两”为单位的误差。对于冷冻品要 算去冰后的数量,蔬菜要去筐计算。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招标人的验货称重数量为准, 如配送方对招标人所提出数量短缺问题持有异议的,应当指派专人与招标人委托人共同予以 清点。 (五)定价标准 配送方必须严格按照低于投标价格或市场价格(以低者为准,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政府 主副食品价格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对比),作为配送价格。如有超出投标价格或市场价格(以 低者为准)的差额由配送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32页 共57页 1、配送方提供的销售价格由双方协商而定。 2、配送方必须提前向招标人提供价格表,周期为一周。 3、在配送价格表上没有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招标人有疑义的,需双方通过 协商予以最后确定。 4、在结账时,双方应严格按定价表上的价格予以结算。 5、如遇台风、暴雨、突发疫情、政策变动等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配 送方应及时通知招标人管理人员,并征得招标人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调整。如在招标人不知 情的情况下,擅自调价的一切后果由配送方承担。 6、如配送方在没有提供价格表,未经双方协商价格的情况下,配送食材,招标人将不 与结算,一切后果由配送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次月招标人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给配送方指定的账户。结算前配送方 需提供有效的发票且该月其配送的菜品质量及相关服务得到招标人的确认。 四、责任追究 (一)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配送方配送的食物问题而造成招标人人员食物中毒或 损害健康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配送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包括民事、刑事责任。 (二)在合同内,配送方须按招标人订购的品种、数量、商定价格、质量标准等要求, 向招标人提供配送服务。如发生配送方没有提供价格表,未经双方协商价格、配送数量有误 等情况,所配送食物招标人将不予以结算,责任由配送方承担。如发生三次以上类似事件, 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配送方负责承担。 (三)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品种,招标人有权退货和要求配送方换货。如发生三次以上 质量不符合标准事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配送方负责承担。 (四)如有缺货和送货不及时,配送方应提前通知招标人管理部门,如未通知或延误通 知的,由配送方负全责。如发生三次以上类似事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33页 共57页 配送方负责承担。 第34页 共57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0060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SITC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35页 共57页 重要说明 1、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中标人提供的合同格式签订服务合同,但付款方式必须满足 招标文件所附服务合同的要求。同时中标人提供的合同格式必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如中标 人提供的合同格式未能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则双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格式签订服务 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36页 共57页 甲方(订购方): 乙方(配送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食堂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特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 1、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合同。 2、在合同期内,乙方按甲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单价准时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否 则甲方有权拒收。 3、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商品,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 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时间及特殊要求等。若甲方有临时加送菜品(需提前 24小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按甲方要求及时送达。 第二条: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验收及补送 1、配送商品质量: 按甲方要求的质量配送。 2、数量: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原则上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 3、送货: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于每日 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乙方的商品 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配送时间到货到货,到货后有需时应协助甲方的工作人员过称进仓。 4、验收: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甲方验收后由甲方人员签字核认,作为 送货凭证。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有权退货和要求乙方换货。 5.货物补送:甲方有需临时加送菜品(提前 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 (每月 次为限)。 第三条、商品价格 乙方根据市场行情,每 天向甲方提供一次价格表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37页 共57页 第四条、付款方式 1、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并于结算后五天内甲方以支票向乙方支付货款,也可通过转账至乙 方指定账户。每月底最后一天对账,对账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可开具上月所购货款发票。 2、甲方必须将货款转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乙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乙方 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据此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提前解除本合同 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在合同期内,乙方须按甲方订购的品种、数量、商定价格准时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如 发生乙方没有提供价格表、未经双方协商价格、配送数量有误等情况,所配送食物甲方将不 予结算,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累计发生三次以上类似事件,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 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方逾期货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连续 二个月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 失。 4、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 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5、任何一方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对方收到解约通知日即为合同解 除日。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经双方签字核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38页 共57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9页 共57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00604 第五章 各 种 格 式 SITC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40页 共57页 投 标 函 格 式 致: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采购的 货物的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为: ),现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投文件正本 1份,副本 份: (1) 投标报价表; (2) 货物说明一览表; (3) 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资格证明文件; (6) 由 银行开具的金额为 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人须知”第14条和第15条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a)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货物及提供伴随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RMB )。 (b)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c) 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果有的 话)、我方知道必须放弃对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提出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 解之问题的权利。 (d) 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第23条所述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的规 定,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对我方均具有 约束力,而且有可能中标。 (e)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 还。 (f) 如果贵方有要求,我方愿意进一步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g)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投标人代表姓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41页 共57页 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 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 序号 物品名称 单位 单价(元) 一 肉类 1 去皮夹心 斤 2 五花肉 斤 3 牛肉 斤 4 羊肉 斤 5 大排 斤 6 鸡蛋 斤 7 肋排 斤 8 长猪爪 斤 9 精肉丝 斤 10 光鸭 斤 11 草鸭 斤 12 老鸭 斤 13 童子鸡 斤 14 三黄鸡 斤 15 老母鸡 斤 16 汤骨 斤 17 筒骨 斤 18 肉膘 斤 小计 A 二 水产品 1 青鱼 斤 2 带鱼 斤 3 黄鱼 斤 4 白鲳鱼 斤 5 板鱼 斤 6 基尾虾 斤 7 目鱼 斤 8 白果子鱼 斤 9 马鲛鱼 斤 10 黑鱼 斤 11 鳝筒 斤 12 鳝丝 斤 13 梅子鱼 斤 14 牛蛙 斤 15 条虾 斤 16 鲫鱼 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42页 共57页 17 鳊鱼 斤 小计 B 三 蔬菜类 1 大白菜 斤 2 青菜 斤 3 土豆 斤 4 牛心菜 斤 5 卷心菜 斤 6 韭菜 斤 7 绿豆芽 斤 8 冬瓜 斤 9 黄瓜 斤 10 佛手瓜 斤 11 青椒 斤 12 鸡毛菜 斤 13 芹菜 斤 14 红薯 斤 15 生菜 斤 16 菠菜 斤 17 蓬蒿菜 斤 18 杭茄子 斤 19 青茄子 斤 20 番茄 斤 21 丝瓜 斤 22 山药 斤 23 刀豆 斤 24 莴笋 斤 25 花菜 斤 26 香干 斤 27 盒豆腐 斤 28 老豆腐 斤 29 油面筋 斤 30 油豆腐 斤 31 百叶结 斤 小计 C 四 调味品 1 盐 袋 2 生抽 瓶 3 老抽 瓶 4 味精 袋 5 麻油 瓶 6 豆瓣酱 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43页 共57页 7 酵母 袋 8 辣油 瓶 9 香醋 瓶 10 黄醋 瓶 11 米醋 包 12 白砂糖 包 13 绵白糖 包 14 白醋 瓶 15 白酒 瓶 16 鲜辣粉 袋 17 白胡椒粉 袋 18 黑胡椒粉 袋 19 咖喱粉 袋 小计 D 五 粮油类 1 大米 斤 2 苏三零面粉 斤 3 小麦粉 斤 4 澄面粉 斤 5 低筋粉 斤 6 黄豆 斤 7 绿豆 斤 8 赤豆 斤 9 糯米粉 斤 10 油 桶 小计 E 综合单价 注: 1、 综合单价确定:综合单价=0.3×A+0.3×B+0.15×C+0.15×D+0.1×E 其中:A 为投标人肉类评标单价之和、B 为投标人水产品评标单价之和、C 为投标人蔬 菜类评标单价之和、D 为投标人调味品评标单价之和、E 为投标人粮油类评标单价之 和。 2、 以上单价为本次配送肉类、水产、蔬菜、粮油、调味品等副食品在合同签订后 1年内配 送的最高单价(除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 3、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配送单价不得超过投标单价或市场价格(以低者为准)。 4、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5、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2条的规定进行报价。 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44页 共57页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和规格 品牌(如有) 其他说明(如有) 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45页 共57页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 序号 货物及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响应/ 偏离 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指标的服务要求,投标人 必须提供所提供服务能够达到的具体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46页 共57页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47页 共57页 项目人员名单格式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 备注 注:1、本表后附以上人员详细资历介绍。 2、请投标人注明关键人员。 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48页 共57页 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 序号 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注:1、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49页 共57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00604 第六章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SITC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50页 共57页 营 业 执 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 的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 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就 项目的 合同提交投标文件、澄清答复、谈判、签约、 执行、完成和保修,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 天。 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51页 共57页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此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之前的 3年内,我方没有因违法经营而受到下列处罚: (1) 刑事处罚; (2) 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3) 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注: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见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或人民 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 供应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52页 共57页 配送方的资格声明 1 名称及其他情况 (1) 配送方名称: (2) 地址: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主管部门: (5) 企业性质: (6) 上年末从业人数 (a) 职工人数: (b) 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7) 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a) 固定资产: (b) 流动资产: (c) 长期负债: (d) 短期负债: (e) 资产净值: 2 服务提供者提供此类服务的历史(年数) 3 近三年该货物销售给境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出口销售额: 4 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总额 5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银行名称 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53页 共57页 6 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贵 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 配送方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54页 共57页 法人出具的承诺函 敬启者: (填入分支机构的名称)是由我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已按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进行了登记。在本承诺函的载明的有效期内,该分支机构参与的所有投标、竞 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比选或类似竞争性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均直接由我公司承 担。 本承诺函的有效期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法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注:由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参与投标或竞争时,须在投标或响应文件中提 供本承诺函的原件或复印件,否则将判定该分支机构的资格不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资格 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55页 共57页 其 它 (如近三年供应商牵涉的主要诉讼、仲裁案件及其判决、裁决情况等)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以下证明材料: (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 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全 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 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 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截图 第56页 共57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00604 第七章 评 标 办 法 SITC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57页 共57页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适用范围 本评标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的评标。 2 评标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2001〕第 12号); (3)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令〔2003〕第 29号); (4)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 (5)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7〕第 87号); (6)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 第 2号); (7)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 (8) 《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沪财库〔2012〕30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0) 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 基本要求 3.1 整个评标工作应符合下列总要求: (1)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3) 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 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开展评标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守则: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 认真履行评委职责,严守秘密,廉洁自律; (3) 客观、公正、公平地参与评标工作; (4) 明确提出个人意见并对所提意见负相应责任; (5) 不接受招标人、招标机构、投标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因提出不正当要求而给予的财 物或其他好处; (6) 在评标工作期间不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人员,或者与投标人或投 标设备制造商有利害关系其他人; (7) 在发布中标或成交公告之前不对外泄露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的情况、中标候选 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评审活动开始前主动申明,并不得担任评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58页 共57页 (a)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 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b)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 (c)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d) 不是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除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经主管预算 单位同意的项目之外); (e) 是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 (9) 不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投标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投 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 (10) 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作为评标依据; (11) 不发表与个人打分相反的言论; (12) 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客观明确的评价意见。 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保守有关秘密。应当予以 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2)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情况; (3) 对各投标人的澄清问题及投标人的答复; (4) 评委发表的评审意见; (5)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评标结果公示后除外)。 3.4 参与本项目评标工作的其他人员应按诚实、信用和勤勉的原则完成评标委员会交办的 事务性工作,并主动接受评标委员会的监督。 3.5 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参与本项目评标工作的其他人员如果违反上述第3.1条和第3.2(1) 条的规定,将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4 人员及职责 4.1 评标委员会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从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评 委不少于评委总数的 2/3。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行使评委职责;在评标委员会的专家评委中推选 1 位评 委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负责主持评标工作。 5 评标细则 5.1 评标步骤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将按下列步骤进行: (1) 符合性审查; (2) 详细评审。 5.2 符合性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59页 共57页 5.2.1 在符合性审查如果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下列任一情况时,将直接判定其无效,不再进 入后续的详细评审: (1) 投标人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 投标人参与了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的; (3)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4) 投标人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或其清偿能力与本项目合同标的不相适应。 (5) 投标人卷入了可能影响本项目顺利实施的未决诉讼及仲裁案件。 (6) 投标文件存在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现象。 (7)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付款方式提出了保留或负偏离。 (8) 投标文件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之处。 5.2.2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判定为无效投标人,不再进入后续的详细评审。 5.3 详细评审 5.3.1 一般要求 5.3.1.1 详细评标分为商务评标和技术评标两部分,满分为 100分,其中商务部分满分 30 分、技术部分满分 70分。 5.3.1.2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商务部分评标得分+技术部分评标得分。 5.3.1.3 在统计计算各投标人的得分时,各表中显示的数据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 小数。当出现并列时,将自动计入后续各位小数以决定最终排序。 5.3.1.4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可用书面方式要求有关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 以书面方式进行,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澄清过程 中不得向投标人提出暗示或诱导性问题;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作出的澄清。 5.3.1.5 每位评委均应按规定格式填写《评审意见表》,并按有关规定签署在评标过程中 形成的相关文件。 5.3.1.6 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项目,当拟供服务是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时, 将给予 6%的价格扣除。享受上述评标优惠的前提条件是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得将自己承担的 工作分包或转包给大型和/或中型企业或其他组织,且联合体中的大型和/或中型企业或其他 组织与上述小型和/或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为此,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如 果是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话,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填写和提交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且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对声明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作出认定;上述产 品(或服务)的占比将按投标人在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计算,如投标人 未在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相关信息,将按不利于相关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投标人为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正本声明函;在评标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执行上述支持小型和微 型企业的相同政策。如投标人为监狱或戒毒企业,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或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在评标 时监狱或戒毒企业将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执行上述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相同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60页 共57页 5.3.2 商务部分评标(满分 30分) 5.3.2.1 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漏项或缺项,将以其他有效投标人该项报价的最高报价对 其进行修正,并计入其评标价格。 5.3.2.2 对投标人在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提供的优惠或让利,评标时一律不予考虑; 5.3.2.3 评标价确定:评标价=0.3×A+0.3×B+0.15×C+0.15×D+0.1×E 其中:A为投标人肉类评标单价之和、B为投标人水产品评标单价之和、C 为投标人蔬菜类 评标单价之和、D为投标人调味品评标单价之和、E为投标人粮油类评标单价之和。 5.3.2.4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纠正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最低的 作为评标基准价。经纠正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商务部分评标得分为 30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部分评标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部分评标得分=(评标基准价/经纠正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30%×100。 5.3.3 技术部分评标(满分 70分) 5.3.3.1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认真审阅报价文件的基础上,对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打分。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评标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部成员对其技术部分评标 打分结果的算数平均值。 5.3.3.2 详细评标中技术部分的评审因素、各评审因素的满分分值及所包含主要内容下表 所示。 表1 技术标评审因素一览表 序号 评标要素 分值 主要评审内容 1 配送方案 25 配送方案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分析透彻、特点突出、 可操作性强、能落到实处(较差的得 5分,一般的得 12分, 较好的得 19分,好的得 25分) 2 配送计划以及 承诺情况 15 配送计划是否合理,对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响应时间与解 决突发故障等承诺情况(较差的得 3分,一般的得 7分,较 好的得 11分,好的得 15分) 3 人员配置 10 专业人员年龄结构配置合理、职责分工清晰、工作经历丰富, 专业针对性强、满足本项目要求,且文本表述清晰(较差的 得 2分,一般的得 4分,较好的得 7分,好的得 10分) 4 质量保证措施 10 配送食材的品牌;品质保证措施是否合理、有效,能否响应 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文本表述清晰(较差的得 2 分,一般的 得 4分,较好的得 7分,好的得 10分) 5 类似业绩 10 投标人类似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企业信誉及荣誉等。(较差的得 2分,一般的得 4分, 较好的得 7分,好的得 10分) 合计(满分 70分) 注:1. 好是指针对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系统、翔实、准确,针对性强, 无负偏离,响应性表述清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淞海事局 2021年度食堂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61页 共57页 2. 较好是指针对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比较系统,针对性较强,无 负偏离,响应性表述较清晰。 3. 一般是指针对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有 负偏离,个别内容的响应性表述不够清晰。 4. 较差是指针对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 有较多负偏离,部分内容响应性表述不清晰。 6 定标 6.1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 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作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除外)。 当因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刚好相等而无法判定前三名或无法判定前三名之间 的排序时,将自动计入后续各位小数以决定排序;当计入后续各位小数后评标价格仍然并 列时,将报价低者排序在前;当报价也相等于,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6.2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 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而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 的中标候选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中标合 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 7 其他 7.1 评标工作小组成员、评标专家小组成员、评标领导小组成员对本项目所有评标资料必 须保密,不与投标人作有关评标工作的谈论,不受外来的干扰和影响。 7.2 现场的有关人员须安排好相关工作,关闭移动电话、传呼机等联系工具,对评标工作 的全过程必须保密,不得外泄。 7.3 评标期间不得将评标的有关资料带出工作场所,评标工作结束后,所有资料统一由评 标工作小组整理后交招标人。 7.4 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会将评标结果通知各投标人,但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中标或未中标 原因。 7.5 投标人不得干扰本项目的评标活动,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6 投标人如出现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取消有关违规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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