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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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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0-11-20 15:07 】

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HTC-HW-2020-0644

二、项目名称: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益锦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万科北街19号3栋2单元14层1409号

中标金额: 投标结算率93%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1项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肖宏伟(采购人代表)、赵玉虎(采购人代表)、曹阳、曹方、李素娟 、谢福元、张崇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中标后以采购预算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下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若采用框架协议方式的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单批次供货金额,分别计取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金额

货物

服务

工程

100万以下

1.5%

1.5%

1.00%

100—500万

1.1%

0.8%

0.70%

500—1000万

0.8%

0.45%

0.55%

1000—5000万

0.475%

0.2375%

0.35%

5000—10000万

0.225%

0.09%

0.20%

10000—50000万

0.04%

0.04%

0.05%

50000—100000万

0.035%

0.035%

0.05%

100000—500000万

0.006%

0.006%

0.01%

500000—1000000万

0.005%

0.005%

0.01%

1000000万以上

0.005%

0.005%

0.01%

收费金额:141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 杨先生 0816-2491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西南总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1区W9层1425号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张晟 18989289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晟

电 话: 18989289715

十、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招标文件


附件: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附件2: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pdf

采购编号:XHTC-HW-2020-0644 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 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年10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7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 材料........................................................................... 5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53 第六章 评标办法............................................................... 63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 74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绵阳市涪 城区高水中街 29 号院内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HTC-HW-2020-0644 2.项目名称: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900万元 4.最高限价:1900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交货 地点 交货期 1 (1)蔬菜类:时令新鲜蔬菜(叶 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 类、食用菌类)采购及配送;(2) 肉类:生鲜猪肉(牛肉、羊肉 等)采购及配送;生鲜禽肉(鸡 肉、鸭肉、鹅肉、兔肉等)采 购及配送;水产类(活鱼、虾、 蟹等)采购及配送;水发类(水 发鱿鱼、水发牛筋、水发海参、 水发黄笋、水发海带丝、水发 玉兰片等)采购及配送;冻肉 制品类(鸡边腿、鸡大胸、鸡 胗、冻鸭、鸭翅、鱼、冷冻水 产类等)采购及配送;(3)禽 蛋及水果类(鸡蛋、鸭蛋、鹌 鹑蛋及时令水果等)采购及配 送。 四川省绵阳市游 仙区,采购人指 定地点。 正式开始执行 合同任务(以采 购人书面通知 为准)后三年内 一周一次,初次 合同有效期为 一年,考核合格 后方能续签合 同。 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合同履行期限:正式开始执行合同任务(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后三年内一周一次,初 次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 3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2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 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 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 许可证》。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0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2:00,下午 1:30 至 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2.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 29号院内二楼 3.方式:投标人可以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1现场购买: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 4 3.2远程购买: 供应商应当把下列资料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并通过电话提醒采购代理机构查 看邮箱。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购买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 注: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售价:300元。 购买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2835935 注:此账号只针对本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1 月 18 日 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 29号院内一楼本项目开标厅。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 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 品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 4.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 64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816-2491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9号西金大厦 8层 810室 西南总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 W1区 W9层 1425号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 29号 联系方式: 谷婉秋、张晟 18989289720、18989289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晟 电话:18989289715 邮箱:guwanqiu@xhtc.com.cn 2020 年 10月 27日 6 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上传至公告附件) 项目名称 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XHTC-HW-2020-0644 包号 / 购买单位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标书款汇款账 号 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2835935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日期 发票邮寄地址 领取人(签字)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预算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 处理。 1.1.3 ★最高限价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 处理。 1.1.4 项目名称 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 况 已落实 1.3.1 交货期★ 正式开始执行合同任务(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后三年内一周 一次,初次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 1.3.2 交货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招标文件、开 标、评标工作 咨询 联系人:张晟 联系电话:18989289715 1.8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 预防措施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说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 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 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 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1.9 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 8 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 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同时为以上两种及以上企业的, 价格不重复扣除)。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 件(加盖鲜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 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10 节能、环保及 无线局域网 产品政府采 购政策、扶持 不发达地区 和少数民族 地区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 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 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 9 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 章),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六章《综 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本项目不涉及)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六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 进行加分。(本项目不涉及) 三、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供应商评审排名存在并列情况的,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时,优 先确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为中标人(不发达地 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 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2.3.1 答疑会和现 场考察 □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地点: ■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如需要) 联系人:张晟 联系电话:18989289715 3.4 联合体 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3.8 ★投标保证 金 1、金额: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2、交款方式: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由本单位以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 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10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 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2835935 3、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代 理机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投标 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支票、汇票、本票入账时间(建议至 少预计 7个工作日),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 支票、汇票、本票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 入指定账户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应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 证的扫描件(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采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 保证金的,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 代理机构。 注:不满足以上 1.2.3.4 投标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 无效投标处理。 4.2.4 评标委员会 人数 评标委员会人数 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2名) 4.3.1 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数量 3人。 5.2 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5.5 ★履约保证 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6%*投标结算率。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 11 开 户 行: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 银行账号: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5.6 合同公告和 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中国工 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 理机构备案。 7.1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询问由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晟 联系电话:18989289715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 29号 邮编:610000 7.2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 当包括下列内容: 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事实依据; 2.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 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 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 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 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受理部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 4、联系人:徐女士 5、联系电话:010-63905903 6、邮箱: zhangsheng@xhtc.com.cn 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9号西金大厦 8层 810室 8、邮编:10003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7.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16-2482753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 64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1 信用信息查 询 1、截止时点:截至投标截止日。 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2.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2.2 中 国 工 程 物 理 研 究 院 招 投 标 信 息 网 (http://ztbxx.caep.ac.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在以上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 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13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使用规则: 4.1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处罚决 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2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8.2 采购代理服 务费 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2835935 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代理服务费。中标人中标后以采 购预算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下 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若采用框架协议方式的采购项目,代 理服务费按单批次供货金额,分别计取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 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金额 货物 服务 工程 100万以下 1.5% 1.5% 1.00% 100—500万 1.1% 0.8% 0.70% 500—1000万 0.8% 0.45% 0.55% 1000—5000万 0.475% 0.2375% 0.35% 5000—10000万 0.225% 0.09% 0.20% 10000—50000万 0.04% 0.04% 0.05% 50000—100000万 0.035% 0.035% 0.05% 100000—500000万 0.006% 0.006% 0.01% 500000—1000000万 0.005% 0.005% 0.01% 1000000万以上 0.005% 0.005% 0.01% 8.3 ★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有中国工程 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应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说明材料(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除外),格式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6 ★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在裁判文书网上对中标候选人及其现 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发现中标 14 候选人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 其中标资格。 8.7 本项目交货/服务地点涉及军事管理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条 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 车辆、船舶进入军事管理区,或者对军事管理区进行摄影、摄像、 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必须经过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 批准。”的规定,本项目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自行办理完成 进入军事管理区的相关手续,逾期不能办理完成的,招标人有权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对招标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说 明 本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有负偏离,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 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1.6投标风险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1.10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1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其中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其中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投标报价相同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 相同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1.11.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1.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 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11.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 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 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投 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6 (一) 招标公告; (二) 投标人须知; (三) 投标文件格式; (四)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 (五)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 评标办法; (七) 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 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 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 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2.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3.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 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是 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以及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 3.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即可)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 17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范本、证书 证件名称除外。) 3.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3★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3.4★联合体投标 3.4.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 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条 第 1-3.4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3.5项规定的要求。 3.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3.4.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 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4.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3.5★知识产权 3.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侵犯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 18 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 使用权)。 3.5.4如采用不归投标人所有的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3.6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 分: 3.6.1★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集中在此部分提供资格证明 材料,未在此部分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在进行资格性审查时不予认可。 3.6.2其他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除资格性审查材料以外的其他一切材料。 3.6.2.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采购报价要求: (1)★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 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 投标人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6.2.2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投标人的商务 应答应当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部分商务部分”所列内容,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 标文件格式”中的规范性要求进行编制。 3.6.2.3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 术需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当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部分技 术部分”所列内容,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范性要求进行编制。 3.6.2.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本部分内容本招标 文件无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 3.7投标文件格式 3.7.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3.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8★投标保证金 3.8.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的一部分。 3.8.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3.8.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 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 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3.8.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 (2) 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 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 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或声明)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 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9★投标有效期 3.9.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9.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 件。 3.9.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 改投标文件。 3.10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3.10.1★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包含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文件和其他材料投 标文件)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 3.10.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0 若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3.10.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 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3.10.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3.10.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3.10.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指加盖 单位公章)。 3.10.7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纸、报表除外),并自目录第一页开始按自然数 逐页编码。 3.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3.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材料 (或其他材料)、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3.11.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应当分开密封,其中,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正本一个封装、投标文件(资 格性审查材料)副本一个封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投标 文件(其他材料)正本一个封装、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副本一个封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 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包含资格性审查材料和其他材料)一 个封装、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一个封装。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 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材料(或其他材料、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3.11.3★密封袋应当完好。 3.12投标文件的递交 3.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 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 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 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3.12.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3.13.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13.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3.11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3.1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销投标的,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开标、评标和中标 4.1开标 4.1.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4.1.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4.1.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4.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 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明细表” (如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 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1.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单独 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1.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 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 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4.1.7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 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 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以及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 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 22 (3)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 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 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 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 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疑义的,可 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说明资料,不 签字又不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 作。 (4)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 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 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4.2评标 4.2.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2.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4.2.3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 4.3中标 4.3.1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2中标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4.3.3中标通知书 4.3.3.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3.3.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中标供应商 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4.3.3.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 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3.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 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 23 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4.3.3.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5。 5.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5.1签订合同 5.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 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 处理。 5.1.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 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5.1.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 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2★合同分包 5.2.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该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 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 中标的标的物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 义务。 5.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 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5.2.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 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2.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 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 (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24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4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 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5.5★履约保证金 5.5.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5.5.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5.6合同公告和备案 5.6.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5.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因签订的合同不符 合法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合同双方 重新签订合同。 5.6.3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5.6.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7验收 5.7.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验收。 5.7.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 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继续支付采购资金。同时保留追究中标人相 关责任的权力(包括要求中标人退回采购人已支付的资金)。 5.8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25 6.(实质性要求)投标纪律要求 6.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单位、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单位及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 正当利益的; (五)招标采购过程中与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通知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 (七)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签订采购合同的; (八)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十)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 (十一)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三)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 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未按规定说明的; (十四)其他违反国家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规定的行为。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六)条情形之一的,同时 将取消被确认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7.询问、质疑和投诉 7.1询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质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处理。 8.其 他 8.1信用信息查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8.2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 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材料(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 位除外),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4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 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8.5★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 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8.6★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在裁判文书网上对中标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8.7本项目交货/服务地点涉及军事管理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 二十条 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军事管理区,或者对军事管理区进 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必须经过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批准。”的规 定,本项目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自行办理完成进入军事管理区的相关手续,逾期不能办理 完成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对招标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2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材料和其他材料应分册装订。投标人须将用于资格性审查的 材料集中编制入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册。 二、投标人应按本章给定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改变给定格式但不影响实质投标的可 以继续进行评审。没有给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 明,不作为必填项。 四、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 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28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号及名称: (如有) 投 标 文 件 (资格性审查材料) 投标人名称: 投标日期: 29 目录 (自拟) 30 一、声明函 致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包号(如有) )投标, 现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交以下资格性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为真实的、合法的、 有效的。 1、 2、 3、 ……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31 二、承诺函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已经在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 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 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单位不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 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 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 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未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 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五、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公司不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六、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未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未处于禁止期内。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 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32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 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 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 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注:1、本承诺函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提供自有格式的承诺函。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 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 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自然人参与的以身份证签发机关)所在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 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 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3 三、投标保证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包号(如有) ) 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 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 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4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 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采购编号: ,包 号(如有)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 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 注:1、供应商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时,需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是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 人(适用供应商为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适用供应商为非法人单位的)亲自参加采购活动的,则仅需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2、授权代表、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士)或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士)或居民身份证或 军官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也可由供应商自拟格式)。 35 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系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 电 话: )。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36 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 37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号及名称: (如有) 投 标 文 件 (其他材料) 投标人名称: 投标日期: 38 目录 (自拟) 39 第一部分 报价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 包号: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投标结算率 (%)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 注 1 项 1 注:1.本项目采取统一投标结算率(即:所有配送产品的投标结算率相等)的方式进行投标 报价,配送产品实际结算价格=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投标结算率×实际供货数量。 2.总体工程研究所食材采购项目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确定方式:(1)主要以绵阳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绵阳城区主副食品民生价格信息行情》-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价格作为 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按周核实);(2)对于科学城农贸市场未公布的产品,主要以绵阳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其它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最低价格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进行产 品报价(按周核实);(3)对于上述(1)(2)中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均未公布的配送产 品,由采购人在绵阳市大型超市询价后的同类产品(促销商品除外)的市场零售平均价格为产品 结算单价基础价格进行产品报价。定价时间:每周第二个工作日上午 12:00之前报当周价格。 3.如采用不归投标人所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0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编号: ,包号(如有) )招标文 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 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投标价为“开 标一览表”中所述价格。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电子文档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 标一览表”1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五、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 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现声明,我方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将提供相关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会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 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 权)。 六、我方承诺,我方及我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 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 七、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 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41 二、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 目号 采购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注: 1、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 务应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2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 备注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3 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4 五、说 明 我单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 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其中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指与本人关系密切 的亲友,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等。 序号 股东姓 名 实际控 制人姓 名 重要任职 人员姓名 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重要任职人员 在中国工程物理 研究院的具体工 作单位 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重要任职人员 的家庭成员、主要 社会关系人在中国 工程物理研究院的 具体工作单位及姓 名 二者之间 关系 1 2 3 …… 备注:1、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说明”,在相应的“□”内打勾并在表格内填写相关内 容,表格内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可以空白或“/”表示。未按实际填写“说明”的供应商响应 文件做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有多名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 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应按上表格式分别填写,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 3、上表“二者之间关系”指: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与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 系人之间的关系。 4、如供应商未填写以上说明的,视为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没有中国 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 5、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本说明。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 XXXX 45 中小企业声明(范本)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4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范本)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47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注: 1、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 术服务应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在投标时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技术服务条款应在上表应答,并在本表后附相应的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8 二、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49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拟在本项 目担任职 务 姓名 职称 常驻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如有)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本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50 第四部分 其他部分 (格式自拟) 51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组 织提供相应的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 件。】 注: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 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 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内(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至投标截止时间 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或无法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 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③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注: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资料,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个月(自 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 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个月(自投标截止时 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收款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或社保 查询网站打印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②投标截 止时间前成立不足 6 个月的法人或组织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 承诺函。③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④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保的单位,应当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个月(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 况进行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52 (8)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 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具体按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执行。 (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 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未被列 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止期内的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下载最新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并进行核对。 (10)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 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2)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已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采购代理机构核对: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 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领取招标文件后名称进行变更的,应提供工商管理等部门的变更 证明资料>)。 注:①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 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投标人 营业执照注册地(自然人参与的以身份证签发机关)所在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 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 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 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3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节 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及配送内容 1.蔬菜类:时令新鲜蔬菜(叶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 2.肉类:生鲜猪肉(牛肉、羊肉等);生鲜禽肉(鸡肉、鸭肉、鹅肉、兔肉等);水产类(活鱼、 虾、蟹等);水发类(水发鱿鱼、水发牛筋、水发海参、水发黄笋、水发海带丝、水发玉兰片 等);冻肉制品类(鸡边腿、鸡大胸、鸡胗、冻鸭、鸭翅、鱼、冷冻水产类等); 3.禽蛋及水果类(鸡蛋、鸭蛋、鹌鹑蛋及时令水果等)。 注:若上述产品属于国家或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规定的扶贫产品范围内的,则采购人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采购。或上述扶贫产品需交由第三方采购的,经采购人确认后,由供应商负责采购, 价格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二)产品质量要求 响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 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 足《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标准要求。 1.蔬菜类 ①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 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 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 麸,无畸形花,农药残留达标。 ②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 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农药残留达标。 ③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烂斑,无 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农药残留达标。 ④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农药残 留达标。 ⑤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 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54 2.肉类 配送的生鲜肉类、生鲜禽类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应符合 GB9959.1-2001鲜、冻片猪肉、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强制性 规定。 鲜猪肉(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 其它家畜白条肉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散装生鲜禽肉(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肉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 识,生鲜禽肉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①生鲜猪肉(牛肉、羊肉等)类: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 净;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肌肉应有光 泽,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原状,并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排骨类无龙骨。 ②生鲜禽肉类:家禽鲜活原料应体壮,色泽正常,无病,无内脏,无异物,符合规格要求, 达到使用标准。 ③水产类:新鲜程度高,须保证鲜活(冻货除外)、大小基本统一。要求身体表面 光洁有正常粘液,无异常色泽肉质,有弹性(有鳞鱼类还须鳞片完整或极少量脱落),眼球微凸, 有光泽,不凹陷,无灰白色,鱼鳃鲜红,不乌,肉质结构紧密,肉刺不分离,无异味。 ④水发类:颜色色泽正常,无腐败变质、无霉变、气味正常、无刺激性异味,无掺假掺杂, 严禁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保持食材原有特性、正常加热后不能化渣。 ⑤冻肉制品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 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 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禽类食品解冻 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小时以内(室 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 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SC标志。 3.禽蛋及水果类 鸡蛋、鸭蛋、鹌鹑蛋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及蛋制品》(GB2749-2015)出厂日期不超 过 7 日,无破损;时令水果果形完整,大小均匀,新鲜,正常色泽且色泽均匀,果质优良,气 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无发霉,无干疤,无失水枯萎,无农药残留。 55 (三)配送要求 1.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证明):生鲜肉类由产地检疫部门出具当日的《动物产品合格证明》和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 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应提供当日《动物产品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 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冻肉制品类,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蔬菜、水果应提供每批次蔬 菜的农残检测报告;其他食材,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货物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报 告和盖有企业印章的配送清单。采购人有权拒收无相关报告或证明的食材。 2.配送车辆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 1辆冷藏车或具备冷藏功能的配送专用车,易变 质产品(如肉类等)均必须由冷藏车或具备冷藏功能的配送专用车进行配送。配送车辆必须是 封闭的厢式货车、有配送时温度记录,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 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配送专用车为 供应商自有车辆时,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其他材料)的相应 章节中提供在车辆正前方 45°拍摄的实车图片(实车图片中必须清晰显示车牌照)、车辆购买 发票复印件、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车辆一致性证书复印件等则证明 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的相关材料;配送专用车为租赁车辆时,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 件格式-投标文件(其他材料)的相应章节中提供在车辆正前方 45°拍摄的实车图片(实车图 片中必须清晰显示车牌照)、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车辆有效 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车辆一致性证书复印件等则证明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的相 关材料。) 3.服务团队人员要求:项目经理 1名,主要负责与采购人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往来,第一年合同 期内不得更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更换项目经理,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司机 不少于 1名。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因供应商未遵守上述规定而导致 无法正常进入采购人单位内送货的,所有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项目经理及司机人员名单,同时根据自身情况,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 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其他材料)的相应章节中作出中标后提供配送工作人员近三年内在参 加采购活动中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吸毒史、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等材料报采购 人备案的承诺。) 4.包装与标志要求: (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2)标志:农产品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 56 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SC 认证等。(3)甲方有权拒 收包装及标志不达标的食材。 5.品种数量要求:保证配送食材品种重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下单品种及数量为准,所有食材 的重量以净重为准,不得包含包装材料的重量。若采购清单上有部分货物因为季节或其他特殊 原因无法提供,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换其他品种。严禁少量配送、超量配送、延时配送或 者配送产品质量不达标。 6.送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通知,从正式供货之日起,每周四采购人将次周 的配送清单下单给供应商,供应商于次日 08:00 前将采购清单上的货物按每天用量保质保量 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 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7.供应商应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食品保鲜、保质工作,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确保配送的生鲜肉及蔬菜水果新鲜、优质、安全、可靠,确保运输安全。若采购人发现配送的 食材存在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供应商需无偿更换相同品种相 同数量的原材料。 8.卸货要求:供应商负责卸货,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蔬菜水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 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9.建立出入库台账。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监控体系。所有产品在 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肉类产品留样(冷冻保存)保存 24 小时,其余产品留样保存一周。 10、因采购人临时所需的配送需求,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 二、验收 1.数量验收标准:送货质(重)量优(大)于采购人下单质(重)量时按采购人实际下单要求 验收,送货质量低于采购人下单质量要求或者送货重(数)量小于采购人下单重(数)量的,则供 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按下单要求补齐,若无法按时补齐,则按缺货金额的的 5 倍在合 同款中进行扣罚。 2.质量验收标准; 2.1总体要求: 2.1.1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质量验收,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若本招标文件 57 中所述产品有质量要求标准的,则要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2.1.2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食材必须满本招标文件要 求。保证合同食材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冻肉制品类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 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食材,保质期超过 15 日 的食材剩余保质期不得短于获批保质期的 90%,保质期不多于 15 日的食材必须为送货当日三 日内生产的货品。 2.1.3 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 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2.1.4 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 质改变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3.验收流程 3.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食材的 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配送车厢内干净整洁、无不良气味、异味。易变质产品(如:肉 类等)均必须由冷藏车或具备冷藏功能的配送专用车进行配送,冷冻食品没有解冻痕迹或软化 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所有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受虫害或机械 损伤现象。 3.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食材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 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采购人留存原件,如原件仅有一 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采购人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供应商加盖公章)。 3.3填写验收记录。每次配送的食材都要登记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 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4.抽样送检 采购人有权对配送的食材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样送检。供应商应每天随机抽取 不少于 10 个品种的配送食材进行供应商内部自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告随当天配送的食材 一起送交至采购人。 采购人和供应商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随机抽样送检,即随机从配送到食堂库房的食材中抽取 不少于 30 个品种的食材,送国家认监委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 验,并将检测结果报告递交给采购人,检验所产生的检验费、样品费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肉类,须符合国家标准 GB2707-2016、GB2762-2017 等相关标准,所供肉类不得检出国务 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 号)规定的“瘦肉 58 精”品质目录;水产类,须符合国家标准 GB2733-2015 等相关标准;蔬菜及水果类,须符合国 家标准 GB2762-2017、GB2763-2016等相关标准。 三、考核及处罚 合同期内,为了及时了解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采购人对供应商采取日常抽查和每 8 周进行 一次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采购人有权对综合考核标准进行修改调整(后附综合考核标 准样本)。 (一)日常抽查: 1、根据各项服务日常检查和处罚标准对日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采购人将按各项 服务标准严格管理; 2、由采购人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对供应商的配送范围进行调整。 (二)每 8 周进行一次考评:每 8 周为一个考评期,考评结果作为支付考评期内后 4 周食材费和 安排后期配送范围的主要依据,由采购人将日常检查扣分结果进行汇总,按考核扣分档次支付 考评期内后 4周食材费,安排供应商下个考评期的配送范围: 1、根据配送服务的日常抽查扣分结果汇总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考评期内的扣分情况。一个考评 期内扣分低于 5分(含)的,考评期内后 4周支付给供应商的食材费=考评期内后 4周合同约定 金额;一个考评期内扣分在 5分(不含)至 10分(含)之间的,考评期内后 4周支付给供应商 的食材费=考评期内后 4周合同约定金额-1000元*扣分分数;一个考评期内扣分在 10分(不含) 至 15 分(含)之间的,考评期内后 4 周支付给供应商的食材费=考评期内后 4 周合同约定金额 -2000元*扣分分数;若一个考评期内扣 15分(不含)以上,考评期内后 4周支付给供应商的食 材费=考评期内后 4 周合同约定金额的 30%,同时,供应商须就相关问题向采购人提供问题整改 报告。 2、考评中累计两个考评期内扣分均超过 15 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 任。 责任追究制度: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供应商如无正当 理由拒绝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次抽查商品的合同价款,情节恶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或配送错误,影响正常就餐的,给予处罚 3000元/次。因配送产品引发的 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9 附综合考核标准样本: 食堂蔬菜肉类配送综合测评表(满分 100分) 分管领导:配送企业名称:考核负责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序 号 测评 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测 评 得 分 1 报价及 对账 5% 5分 1.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报价的,一次扣 2分;2.配送供应商对于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公布的配送产品的报价超过 采购人询价后的报价的,一次扣 2分; 3.因供应商原因将对 账时间每逾期一天扣 0.5分;付款资料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扣 0.2分;4.因考核测评等原因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在 10 日内补交,每逾期一天扣 0.5分,以此类推。 2 人员 3% 3分 配送员工需穿戴工服且衣着整洁,个人清洁卫生干净,佩戴胸 牌,每有一样不符合要求一次扣 1分;抽检配送员工的健康证, 无证的一人次扣 3分,并限期整改。 3 食品 质量 40% 肉类 15% (15分) 每个单品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对于肉类产品质量要求的 扣 1分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元,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蔬菜水果 类 15% (15分) 每个单品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对于蔬菜类和水果类产品 质量要求的扣 1分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元,本项分值扣完为 止。 冻货类 5%(5分) 每个单品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对于冻货类产品质量要求 的扣 1分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元,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水(海) 产类 5% (5分) 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对于水(海)类产品质量要求的扣 1 分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元,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4 质量保 障 28% 包装与标 志 3%(3 分) 对于没有满足招标文件配送要求中的包装与标志要求的,每缺 少 1样扣 0.5分,扣完为止,且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及标志不 达标的食材。 60 合格证 明、检测 报告 15% (15分) 对于没有满足招标文件配送要求中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证 明)要求的,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每一种食材扣 3分,扣 完为止。 抽检管理 10%(10 分) 配送供应商未及时将采购人随机抽取的食材进行企业内部自 检、未及时将检测结果公示或者检测结果不达标的,每有一项 不达标的扣 2分;对于一季度一次的抽样送检不合格的一次扣 10分。扣完为止。 5 食材 配送 14% 准时准点 情况 4% (4分) 对于下单约定送达时间,每迟到 10分钟扣 1分,扣完为止(不 足 10分钟按 10分钟计算)。发生退货情况,造成采购人食堂 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的,每发生一次扣 3分;扣完为止。 配送规范 5%(5分) 少量配送、漏送货的,每一样食材扣 2分;食材包装(对于没 有包装的食材须用洁净卫生的食品框或者食品袋包装)不规范 的,每一种食材扣 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配送车辆 车况 5% (5分) 非箱式配送专车的,一次扣 1分;易变质食材未采用冷链车配 送的,一次扣 1分;未携带“准用通行证”,一次扣 1 分,没有消 毒清洗记录扣 2分;外观破损或车内有明显异味一次扣 0.5分, 车内脏乱差一次扣 1分。 6 应急处 置 10% 10分 根据实际应急响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响应服务质 量、应急响应服务态度)酌情打分。 注:此综合考核标准仅为样本,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修改调整。 61 第二节 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1. 交货期:正式开始执行合同任务(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后三年内一周一次,初次合同有 效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 2.交货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确定方式 (1)主要以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绵阳城区主副食品民生价格信息行情》- 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价格作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按周核实); (2)对于科学城农贸市场未公布的产品,主要以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其它 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最低价格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进行产品报价(按周核实); (3)对于上述(1)(2)中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均未公布的配送产品,由采购人在 绵阳市大型超市询价后的同类产品(促销商品除外)的市场零售平均价格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 格进行产品报价。定价时间: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上午 12:00之前报当周价格。 (4)定价方式:调价周期内原则不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但若在 定价后市场价格涨/降幅度超过 30%,供应商有义务提出申请/告知,经双方协议、核实,重新询价 后再定价。供应商累计超过 3 次未尽告知价格降幅义务的,本次采购合同终止,并对采购人的损 失进行赔偿,赔偿总金额为历次支付合同金额总和的 10%。 4.付款方式 合同期内每 4周进行一次结算,并按照考核细则条款要求计算当次应支付合同价款。乙方须 在每次结算周期截止后的 3个工作日内将食材配送清单以及结算周期内每一周由四川省绵阳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价格截图或其它农贸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截 图上报给甲方进行核对,在甲乙双方共同核实确认后 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 办齐相关付款手续,在甲方收到完整的付款资料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若乙方采 购食材价格未按照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每一周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价格或其 它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最低价格作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与投标结算率及数量进行计算时,则 甲方在合同款中扣除乙方考评期内后 4周涉事物资总价的 10倍金额)。 产品实际结算价格公式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投标结算率×实际供货数量(如:某食 材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为 100 元/g,投标结算率为 90%,数量为 100g,则实际结算价 =100×90%×100=9000 元)。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注: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供应商。 5.供应商配送产品实际结算价格 62 供应商产品实际结算价格根据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四川省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 网站网站每一周发布的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价格或其它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最低价格或由采购人 在绵阳市大型超市询价后的同类产品(促销商品除外)的市场零售平均价格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 价格) ×投标结算率×实际供货数量进行计算,产品实际结算价格以元为单位,报价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且调价周期(每周二至下周一)内原则不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 注:本章所有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一条款负偏离视为不能满足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投标 作无效处理。 63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 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 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 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七)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 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 64 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 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 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 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 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 否具备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 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 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 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65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 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除外);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 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商务、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 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七)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 3.3.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 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 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66 (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单位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 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 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 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 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 后,应当书面报告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 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 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 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7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9.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 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 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 理。 3.10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本条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 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 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中国工程物理 研究院财务部。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本次综合评分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加权汇总每项 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 权重 评分标准 备注 68 1 报价30%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 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1.评审价格扣除见“第二章 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1.9条。 2.供应商以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 方网站公布的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价格(或 其它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最低价格)为产品 结算单价基础价格,采取统一投标结算率 (即:所有配送产品的投标结算率相等)的 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结算率越小,则投 标报价越低。 2 企业业绩及 履约评价 12% 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1 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且同时提供使用单位满 意度评价表的,得0.2分,本项最多得8分。 2. 上述类似业绩的使用单位满意度评 价表,评价为满意(含优秀)的,得0.1分, 本项最多得4分。 注: (1)类似业绩指至少包含猪肉类的肉、 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配送业绩,需提供 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 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同一使用单位的 业绩按一个进行计算,不进行重复加分。 (2)使用单位满意度评价表需提供满意 度评价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少包含: 使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以核实使用单位 满意度评价表的真实性,未提供不得分;同 一使用单位的满意度评价表按一份进行计 算,不进行重复加分。 69 3 企业体系 认证8%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得 2分; 2.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得 2分; 3.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得 2分; 4.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分。 注:(1)证书的颁发机构必须是国务院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2)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国家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4 企业综合 实力10% (1)具备保鲜储藏、冷冻的场地及设施, 得4分; 注:需提供①场地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 间要求) 等相关证明材料②设施为自有设施 时,需提供设施购买发票复印件、实物图片 等相关证明材料;设施为租赁设施时,需提 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 间要求)、实物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 ①-②中任一项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分。 (2)具备专业的农药残留物检测设备, 得4分; 注:上述(2)中设备为自有设备时,需 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产品合格证明、 实物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设备为租赁设备时,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产品合格 70 证明、实物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 得分。 (3)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供 应商每多提供1辆冷藏车或具备冷藏功能的 配送专用车得1分,最多得2分。 注:上述(3)中的配送专用车为供应商 自有车辆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在车辆正前 方45°拍摄的实车图片(实车图片中必须清 晰显示车牌照)、车辆购买发票复印件、车辆 有效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车 辆一致性证书复印件等则证明车辆具备冷藏 功能的相关材料,未提供不得分;配送专用 车为租赁车辆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在车辆 正前方45°拍摄的实车图片(实车图片中必 须清晰显示车牌照)、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 (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车辆有效 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车辆一 致性证书复印件等则证明车辆具备冷藏功能 的相关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5 团队配置5% (1)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每具备1名农 产品食品检测员,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每具备1名食 品安全管理员,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1.上述(1)中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 证明材料复印件;2.上述(2)中提供岗位培 训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上述人员 不进行重复计分。 6 实施方案35% 实施方案,包含:①食品安全监控体系②人 员职责与管理③卫生管理控制措施④食材入 71 库保存措施⑤发生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 交通管制)时的应急处理措施⑥运输过程中 的食材保鲜、保质措施⑦成本控制措施⑧确 保长期稳定供货的渠道及措施⑨食材按时送 达指定地点的保证措施⑩配送车辆的运营管 理措施;以上内容完全合理,对本项目有针 对性,符合项目需求得35分,每有一项内容 非针对本项目的或内容简单不能满足本项目 实际需求的扣3.5分,扣完为止。 注:各项得分有小数点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 废 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 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 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7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 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 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 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 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 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 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73 (六)服从评标现场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 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74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密级: 合同编号: 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 水果食材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75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甲 方 单位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 研究所 法人(或委托 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纳税人 识别号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乙 方 单位名称 法人(或委托 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纳税人 识别号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76 一、合同组成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开展 总体工程研究所肉、蔬菜、禽蛋水果食材采购 。 合同组成文件: 1. 合同; 2. 保密承诺书(附件 1); 3. 廉政承诺书(附件 2); 4. 中标通知书; 5. 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 7. 其它--。 二 、范围与内容 1. 配送内容 (1)蔬菜类:时令新鲜蔬菜(叶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 (2)肉类:生鲜猪肉(牛肉、羊肉等);生鲜禽肉(鸡肉、鸭肉、鹅肉、兔肉等);水 产类(活鱼、虾、蟹等);水发类(水发鱿鱼、水发牛筋、水发海参、水发黄笋、水发 海带丝、水发玉兰片等);冻肉制品类(鸡边腿、鸡大胸、鸡胗、冻鸭、鸭翅、鱼、冷 冻水产类等); (3)禽蛋及水果类(鸡蛋、鸭蛋、鹌鹑蛋及时令水果等)。 注:若上述产品属于国家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规定的扶贫产品范围内的,则甲方按照 相关规定进行采购。或上述扶贫产品需交由第三方采购的,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 责采购,价格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2.工作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 三、配送要求 1.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证明):生鲜肉类由产地检疫部门出具当日的《动物产品合格 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应提供当日《动物产品 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冻肉制品类,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 证;蔬菜、水果应提供每批次蔬菜的农残检测报告;其他食材,乙方必须向甲方提 77 供每批次货物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盖有企业印章的配送清单。甲方有权拒收 无相关报告或证明的食材。 2.配送车辆要求:乙方针对本项目配备 辆冷藏车或具备冷藏功能的配送专用车,易 变质产品(如肉类等)均必须由冷藏车或具备冷藏功能的配送专用车进行配送。配送 车辆必须是封闭的厢式货车、有配送时温度记录,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 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 消毒记录。 3.服务团队人员要求:项目经理 1 名,主要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往来,第一 年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更换项目经理,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 可更换。司机 名。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因乙方未遵守上 述规定而导致无法正常进入甲方单位内送货的,所有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包装与标志要求: (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 变现象。(2)标志:农产品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 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SC认 证等。(3)甲方有权拒收包装及标志不达标的食材。 5.品种数量要求:保证配送食材品种重量的准确性,以甲方下单品种及数量为准,所有 食材的重量以净重为准,不得包含包装材料的重量。若采购清单上有部分货物因为季 节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换其他品种。严禁少量配送、超量 配送、延时配送或者配送产品质量不达标。 6.送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通知,从正式供货之日起,每周四采购人 将次周的配送清单下单给乙方,乙方于次日 08:00前将采购清单上的所有货物按每天 用量保质保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甲方同意后,乙 方应按甲方另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7. 乙方应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食品保鲜、保质工作,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 保质。确保配送的生鲜肉及蔬菜水果新鲜、优质、安全、可靠,确保运输安全。若甲 方发现配送的食材存在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乙方需无 偿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原材料。 8.卸货要求:乙方负责卸货,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蔬菜水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 78 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 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9.建立出入库台账。乙方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产 品在配送前,必须由乙方自行查验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肉类产品留样(冷冻保存) 保存 24小时,其余产品留样保存一周。 10、因甲方临时所需的配送需求,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 四、验收要求 1.数量验收标准:送货质(重)量优(大)于采购人下单质(重)量时按甲方实际下 单要求验收,送货质量低于甲方下单质量要求或者送货重(数)量小于甲方下单重(数) 量的,则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下单要求补齐,若无法按时补齐,则按缺货金额 的的 5倍在合同款中进行扣罚。 2.质量验收标准; 2.1总体要求: 2.1.1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质量验收,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若本合同中所述产品有质量要求标准的,则要符合本合同文件要求。 2.1.2乙方应保证合同食材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冻肉制品类除外)、检验合格、无 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 期的食材,保质期超过 15日的食材剩余保质期不得短于获批保质期的 90%,保质期不 多于 15日的食材必须为送货当日三日内生产的货品。 2.1.3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 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2.1.4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 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3.验收流程 3.1 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 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配送车厢内干净整洁、无不良气味、异味。易 变质产品(如:肉类等)均必须由冷藏车或具备冷藏功能的配送专用车进行配送,冷 冻食品没有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所有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 79 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受虫害或机械损伤现象。 3.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食材的质量,按索票——验 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甲方留存原件, 如原件仅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甲方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乙方加盖公 章)。 3.3 填写验收记录。每次配送的食材都要登记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 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4.抽样送检 甲方有权对配送的食材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样送检。乙方应每天随机 抽取不少于 10个品种的配送食材进行乙方内部自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告随当天配 送的食材一起送交至甲方。 甲方和乙方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随机抽样送检,即随机从配送到食堂库房的食材中 抽取不少于 30个品种的食材,送国家认监委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报告递交给甲方,检验所产生的检验费、样品费等费用 均由供应商承担。 肉类,须符合国家标准 GB2707-2016、GB2762-2017等相关标准,所供肉类不得检 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号) 规定的“瘦肉精”品质目录;水产类,须符合国家标准 GB2733-2015 等相关标准;蔬菜 及水果类,须符合国家标准 GB2762-2017、GB2763-2016等相关标准。 五、质量要求 响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 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 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 品的标准要求。 1.蔬菜类 ①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 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 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 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农药残留达标。 80 ②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 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 感,农药残留达标。 ③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 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农药残留达标。 ④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 农药残留达标。 ⑤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 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2.肉类 配送的生鲜肉类、生鲜禽类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 应符合 GB9959.1-2001鲜、冻片猪肉、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和相关强制性规定。 鲜猪肉(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 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 印章。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 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散装生鲜禽肉(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 《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肉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 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肉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①生鲜猪肉(牛肉、羊肉等)类: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 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 染物;肌肉应有光泽,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原状,并具有鲜肉的正 常气味,排骨类无龙骨。 ②生鲜禽肉类:家禽鲜活原料应体壮,色泽正常,无病,无内脏,无异物,符合 规格要求,达到使用标准。 ③水产类:新鲜程度高,须保证鲜活(冻货除外)、大小基本统一。要求身体表面 光洁有正常粘液,无异常色泽肉质,有弹性(有鳞鱼类还须鳞片完整或极少量脱落), 眼球微凸,有光泽,不凹陷,无灰白色,鱼鳃鲜红,不乌,肉质结构紧密,肉刺不分 81 离,无异味。 ④水发类:颜色色泽正常,无腐败变质、无霉变、气味正常、无刺激性异味,无 掺假掺杂,严禁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保持食材原有特性、正常加热后不能化渣。 ⑤冻肉制品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 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 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 于 92%,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 于 82%,解冻时间为 4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 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动物产 品检疫合格证、SC标志。 3.禽蛋及水果类 鸡蛋、鸭蛋、鹌鹑蛋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及蛋制品》(GB2749-2015)出厂日期 不超过7日,无破损;时令水果果形完整,大小均匀,新鲜,正常色泽且色泽均匀,果 质优良,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无发霉,无干疤,无失水枯萎,无农药残留。 六、考核及处罚: 合同期内,为了及时了解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对供应商采取日常抽查和月考 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甲方有权对综合考核标准进行修改调整(后附综合考核标 准样本)。 (一)日常考评: 1、根据各项服务日常检查和处罚标准对日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甲方将 按各项服务标准严格管理; 2、由甲方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对乙方的配送范围进行调整。 (二)每 8周进行一次考评:每 8周为一个考评期,考评结果作为支付考评期内后 4周食 材费和安排后期配送范围的主要依据,由甲方将日常检查扣分结果进行汇总,按考核扣 分档次支付考评期内后 4周食材费,安排乙方下个考评期的配送范围: 1、根据配送服务的日常抽查扣分结果汇总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考评期内的扣分情况。 一个考评期内扣分低于 5 分(含)的,考评期内后 4 周支付给乙方的食材费=考评期内 后 4 周合同约定金额;一个考评期内扣分在 5 分(不含)至 10 分(含)之间的,考评 期内后 4周支付给乙方的食材费=考评期内后 4周合同约定金额-1000元*扣分分数;一 82 个考评期内扣分在 10分(不含)至 15分(含)之间的,考评期内后 4周支付给乙方的 食材费=考评期内后 4周合同约定金额-2000元*扣分分数;若一个考评期内扣 15分(不 含)以上,考评期内后 4周支付给乙方的食材费=考评期内后 4周合同约定金额的 30%, 同时,乙方须就相关问题向甲方提供问题整改报告。 2、考评中累计两个考评期内扣分均超过 15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自行承担相关 责任。 责任追究制度:乙方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乙方如无正当 理由拒绝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次抽查商品的合同价款,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因乙方配送不及时或配送错误,影响正常就餐的,给予处罚 3000 元/次。因配 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 任。 七、合同金额和支付条件 (一)本合同投标结算率为 %,配送产品实际结算价格=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 ×投标结算率×数量。 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确定方式: (1)主要以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绵阳城区主副食品民生价格信息 行情》-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价格作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按周核实); (2)对于科学城农贸市场未公布的产品,主要以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的其它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最低价格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进行产品报价(按周 核实); (3)对于上述(1)(2)中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均未公布的配送产品,由 甲方在绵阳市大型超市询价后的同类产品(促销商品除外)的市场零售平均价格 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进行产品报价。定价时间: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上午 12:00 之前报当周价格。 (4)定价方式:调价周期内原则不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但 若在定价后市场价格涨/降幅度超过 30%,乙方有义务提出申请/告知,经双方协议、 核实,重新询价后再定价。乙方累计超过 3次未尽告知价格降幅义务的,本次采购合同 终止,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总金额为历次支付合同金额总和的 10%。 (二)支付方式和进度 83 合同期内每 4 周进行一次结算,并按照考核细则条款要求计算当次应支付合同价 款。乙方须在每次结算周期截止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食材配送清单以及结算周期内每 一周由四川省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价格截图 或其它农贸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截图上报给甲方进行核对,在甲乙双方共同核实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办齐相关付款手续,在甲方收到完整的付 款资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若乙方采购食材价格未按照绵阳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每一周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价格或其它农贸市场同类产 品的最低价格作为产品结算单价基础价格与投标结算率及数量进行计算时,则甲方在合 同款中扣除乙方考评期内后 4周涉事物资总价的 10倍金额)。 八、质量安全与保密 1.双方共同对食材进行验收,对腐烂变质或质量不达标的原材料可拒绝验收。乙方加强 食材库房管理,确保储存过程受控。 2.双方按职责保持相应能力和条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与监督,确保合规运行。 3.双方共同建立职工食堂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与监督,严防“病从口入”,切实保障 食品和就餐卫生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规定,杜绝供应腐烂变质的食物与食物中毒事件 的发生。 4.乙方应确保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不带传染病菌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 能上岗 5.乙方负责职工食堂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应按照双方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遵守相 关安全制度和安全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具备必要的 安全生产知识,确保人员及设备设施安全。 6.甲方职工对乙方服务的投诉,经查实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必须对投诉有书面答复,并 提出整改措施。 7.乙方工作人员如出现严重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乙方须及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 进行更换。 8.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对乙方提供物料价格的核准权及监督权,当乙方实际供货价格与招标和双方 协定价格出现偏差时,甲方有权拒收; 84 2.甲方向乙方下达的需用计划及供货通知,须明确约定所供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 交货时间、以避免甲乙双方就所供产品产生异议; 3.甲方负责对物料的验收,保证验收合格的物料入库,不合格的物料当即退货,损失 乙方自负。甲方在接货时,应在供货交接凭证上由本合同指定的业务代表或负责人现 场验收签字; 4. 协调办理乙方供货出入甲方的相关手续,按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5.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验货,对于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品种有权不予退还该批次 货品且不支付任何费用,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对于乙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履约情况提出质疑时,均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包括由此而给甲方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直至本供货协议的解除; 7.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 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 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8.甲方有权依据综合测评表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 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9.乙方未自主经营管理,将本合同内容进行转包、分包、变相转包或让他人身份挂靠, 如有上述情况,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 10.乙方管理层备案人员不得擅自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情节严 重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11.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甲方的服务供应,中标后不得拒绝甲方分配的任务。乙 方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或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或 乙方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甲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 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物料需求计划按时、按量、保质送货; 3. 乙方的供货不得以任何借口迟交,由此而造成甲方的各种损失,乙方须负责赔偿; 4. 乙方应遵守甲方厂区内关于交通、安全、保卫等各项相关规定; 5. 乙方应需根据合同约定按期提供物料报价,按时提供结算相关资料; 85 6. 如出现脱销、紧缺等特殊情况,乙方应优先保证甲方的物料供应; 7.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 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的,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法律责任 等; 8.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 其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责任方应向对方赔 偿经济损失; 3.若合同的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禁令和政府的法 令及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拒情况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正常执行合同,则合同应顺延执 行或终止。受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报、电传或电话等形式通知 另一方,并在一月内通过权威部门开具不可抗拒的证明。 十二、争议解决及其它问题说明 1.甲乙双方协商沟通后同意解除本次委托的,可终止协议; 2.凡本合同之外未明确的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有关条款执行,直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乙方的廉政承诺书为本合同附件3。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6 附件 1 院外单位人员进入总体工程研究所保密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为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作为进入总体工程研究所进行 工作的单位负责人,愿履行以下保密承诺: 一、本人及本单位员工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总体工程研究所的保密规定。 二、本人将采取措施加强参与该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与提醒,提高其遵守保密规定的 责任和意识,未经允许,不对外泄露任何与总体工程研究所有关的工作内容和可能知悉的国家 秘密。 三、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须政治可靠,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本人清楚知道本单位员工如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总体所保密部门有权按照所保密 奖惩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因个人故意或不当行为导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被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 五、在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时,根据违反规定情节的轻重,总体工程研究所有 权终止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与相关工作,有权终止本单位继续开展工作直至对相关人员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密承诺书本人已仔细阅读,本人愿意为保守国家秘密承担义务和因工作人员个人 行为造成的泄密事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保密承诺书自本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保密承诺书一式贰份,总体工程研究所保密处壹份、责任单位壹份。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87 附件 2 廉政合同书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甲方): 投标单位(乙方): 为加强我所采购项目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项目采购、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 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 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四)甲、乙双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 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 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 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 活动。 (五) 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配偶、子女、亲属或他人参与同甲方项目合同有关的 业务等活动。 (六) 不准擅自违反规定接触乙方相关中介人员,严禁向其泄露标底、预算、评标内容 以及有关商务信息。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 88 方针、政策,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 重物品。 (二)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 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就业以及出国(境)、 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 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 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 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责任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行政处理,涉 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其它不良行为的,所纪委监察室予以登记;给甲方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合同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签署后立即 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接受所纪律监察室的廉政监督。 第八条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向执一份,所纪委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共总体所纪委(盖章) 总体所监察室(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